关键词:萨特 存在 本质 自由选择
存在主义对于当代文学思潮的影响,是跟萨特的名字联系在一起的。1943年,萨特的哲学巨著《存在与虚无》问世。在此书中, 他全面论述了关于“存在”的理论, 指出人即为自我的存在,具有超越的特性,他永远处于变化中,尤其是在时间的流逝中,并显示为“不是其所是和是其所不是”的面貌存在。由此,萨特将这一理论与人的自由联系起来,提出构成全书核心内容的“绝对自由说”。1946年,萨特发表了《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的著名演说,指出“存在先于本质”是存在主义的第一原理。1960年,萨特发表了又一篇哲学巨著《辩证理性批判》,试图把个人放到具体的社会、历史环境中加以考察,以求确定他的自由的真实内容和实际限度。萨特的思想主张,如存在先于本质、自由选择、世界是荒诞的,人生是痛苦的、他人就是地狱等基本概念,都在回答一个问题:人是什么。
一.存在先于本质
在萨特看来,人的存在先于人的本质。他写到:“我们所说的存在先于本质是什么意思呢?我们的意思是说,人首先存在与自身相遇,在这个世界上崛起,然后才规定他自己……这就是存在主义的第一原理。”[1]
萨特认为,世界是由可以大致分为“物”和“人”的两个成分所构成的。两者中,物的存在是自在的存在。所谓自在的存在,是无知觉的,固定的,它是实实在在,永远是其所是,永远是其所是的那个东西,比如一把椅子,一块石头。物的本质是先在的,是预先被给定的,比如冰是冷的,火是热的。
然而人呢?人是自在的在和自为的在的结合。人有自在的在,比如人的身体,人的职业,人的角色等等,但是人不能根据这些自在的在来判断人的本质,因为人不能等于他的身体,不能等于他的职业、他的角色、他的姿态、他的动作,而且人是可以改变的,因为人有意识,人有未来、人有计划。人的存在是自为的存在,他不是其所是,是其所不是。正如法国作家莫洛亚所阐释的:“‘自在的事物,只不过是被意识的客观物。而意识,是‘自为地存在的。一个事物的特征,就是它存在的那个样子,盲目的,无动于衷的。意识是自生的,它可以摆脱过去,又可以投入到未来。意识是自由的”。“人类意识的作用,乃是赋予生命一种价值,这唯一的价值就是自由。”[2]人的本质不是先在的,不是预先被给定的,不是先天显示出来的,而是人在一定的存在状态中进行自由选择所造成的,在特定的境遇中显示出来的。所以萨特反对一切形式的决定论,存在主义把人当人,而不当做本质在先的物。所以在这个意义上说:存在先于本质。
人的存在是意识的存在,那么意识是什么?意识是无,任何事物一旦进入意识,便是无,被人意识到的事物“它事实上不存在,而是作为影像而存在的。”[1]“人是意识的存在,意识是自为的;意识之所以是自为的,就是因为它不能把自己‘对象化,自为的意识永远不可能成为自在的物质,不能成为知识的对象,就这个意义说,它是‘无。”萨特表达出他对意识的独特发现和理解,这就是“虚无”,存在就是虚无。
人总是有一个要克服自己存在就是虚无的渴望。人不能忍受本质的不固定性,因为这种不固定造成了人的不安全感。萨特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人不可能找到像磐石一样坚定不动摇的本质,人的存在的极端不稳定是命中注定的。于是人就要面对虚无。正是这种虚无才是行动的基础,于是自由的概念就出来了。因为人要成为什么人就要求人有行动、有选择。
二.绝对自由和行动哲学
萨特说:人是自由的,人就是自由。“人人生而自由,人人都可以进行自由选择”[3]。他认为人是自由的,人的自由通过人的选择和行动表现出来,这是人作为自为的存在所决定的,但人又必须承担由此而来的全部责任。
他在《存在与虚无》中所说:“人的自由先于人的本质,并且使人的本质成为可能;人的存在的本质悬置在人的自由之中”[3]。因为人的本质的不固定,所以人可以选择自己的本质,在这个意义上,选择的自由也是行动的自由,萨特说,有时候人会掩饰自己的自由,因为自由很麻烦,人经常说“我别无选择”他说:“不,这是你在逃避自由,你在自欺欺人,人被判定是自由。”[3]自由是选择的自由,而不是不选择的自由,萨特说:人唯一的不自由就是无法选择不自由。
此外,选择的自由不是我们可以为所欲为,而是我们总可以有所不为。总可以不是现在这个样子。选择的自由不是你要怎样就怎样,而是你永远可以不是现在这个样子,当你说你别无选择的时候,你其实是在逃避,自欺欺人,装成别无选择。因为自由是一种严重的负担。萨特认为,选择的好坏没有绝对的标准,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萨特的哲学是一种行动的哲学。萨特说:“人是自己造就的;他不是做现成的”人,“从他被投进这个世界的那一刻起,就要对自己的一切行为负责。人的命运取决于自己的抉择,人就是在不断地自由选择中造就自己。”[3]选择的自由意味着每个人都可以进行绝对的自由选择。无论处境多么恶劣, 人可以按自己的意志决定行为走向,但个人必须对自己的选择、行动和价值承担全部责任。自由和处境的关系十分密切,选择的自由仅仅意味着我们可以选择,但具体选择什么、如何选择还受到处境的限制。
三.世界是荒诞的,人生是痛苦的
萨特认为世界的荒谬在于偶然性。人是无望的、偶然的生物,人被抛在一个没有我们也必然存在的世界上。个人与社会是永远分离对立的;客观事物和社会总是在与人作对,时时威胁着“自我”,因而恐惧、孤独、失望、被遗弃感等是人在世界上的基本感受。在他们看来,自我存在于时间中,瞬息万变,它的过去已成为泡影,现在在刹那间即逝,而未来渺茫不可知,而且死亡是一种随时可以降临的可能,人和其他动物的区别,在于动物不知道自己死亡的来临;而人能知道自己终究不免一死。因此,他们认为:存在的过程,就是死亡的过程,从而得出了“存在”就等于“不存在”的悲观主义结论。由于人总是痛苦地生活在这样一个荒诞的世界里,因而人生是痛苦的。
四.他人就是地狱
萨特指出,由于意识是否定的、自由的,各人都按照自己的選择去行动,去造就自己,这就造成了生活中普遍的、甚至占主导地位的矛盾和冲突。他断言,人与人之间不可能互为主体的关系,而只能是“主奴关系”。因此,他就得出了“他人就是地狱”的著名论断, 于是世界与人类也就变得无比的恶心和讨厌。
因为人的本质的不固定,每个人都试图给自己寻找一个本质来填满自己的虚空。那么他人呢?每个人都想把他人变成自己成为主体的材料,把另外一个主体对象化,客观化。萨特在他的《存在与虚无》中认为,人总是把“他人” 看成一个客体,这就粗暴地剥夺了他人的主观性、主体性,把活生生的人变成了“物”。他人是对一个人自主的限制甚至否定。他人的目光不仅把“我”这个自由的主体变成了僵化的客体,而且还迫使“我”多少按他们的看法来判定自己,伪装自己,专心修改自己对自己的意识。此时,他人对于我们来讲,就是地狱。
萨特也有很短的篇幅谈到了“我们”的可能性,即“同他”的存在。这是一种集体的主体性,两人同行,同时被陌生人注视,两人同时感到了对方主体性对你们的侵犯,你们由于感到被注视、被设计、被对象化,这种同病相怜的感觉造成了一个“我们”。这是同他的存在,萨特说,工人阶级的阶级意识就是这样产生的。同他的存在只有作为对象的我们是绝对的,而主体的我们是相对的,因为对象的我们是真实的,主体的我们是虚构的。
总之,萨特存在主义认为世界是荒诞的,没有意义,强调个体的存在、个体的自由。强调通过个体的选择赋予这个世界以意义。
参考文献
[1][法]让-保罗·萨特著,陈宣良等译.存在与虚无[M].北京:三联书店, 1987.
[2][法]安德烈·莫洛亚:《论让-保尔·萨特》,柳鸣九编《萨特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
[3][法]让-保罗·萨特著,周煦良,梁永宽译.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21
[4][法]让-保罗·萨特著.潘培庆等译.辨证理性批判[A].萨特哲学论文集[C] .安徽:安徽文艺出版社,1998
[5][法]让-保罗·萨特著.沈志明 艾珉译.萨特文集[C].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
(作者介绍:韩方方,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教师,研究方向: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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