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哈利·波特》系列小說自1997年问世以来,就风靡全球。作者J.K.罗琳在书中创造了一个奇幻的魔法世界,并运用丰富想象,大量引用拉丁语、法语等语言,创造出一系列蕴义深远的名称和咒语。本文将从书名、人名、咒语等方面对比分析该系列中国大陆和台湾两个译本,探讨译者在针对儿童这一读者群体时,对翻译目的论的应用,旨在为儿童文学译者提供一些翻译指南,并推动儿童文学翻译发展。
关键词:翻译目的论 《哈利·波特》 儿童文学翻译
翻译目的论是德国功能学派的重要理论之一,最早由汉斯·弗米尔提出。翻译目的论遵循三个法则,即目的法则、连贯法则和忠实法则,其中,目的法则是首要法则。与以往追求“等效”“等值”“对等”的翻译理论不同,目的论认为决定翻译目最重要的因素是译文预期的接受者, 因此翻译是在“目的语情景中为某种目的及目的受众而生产的语篇”[1]。
儿童文学翻译是文学翻译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本文着眼于儿童这一独特的读者群体,通过对比《哈利·波特》系列小说在大陆和台湾两个中译本,简析目的论在指导儿童文学翻译的可行性以及重要性,旨在为儿童文学译者们提供一些实践指南,期以呼吁更多译者加入儿童文学翻译行列,参与并关注儿童文学翻译。
一.概述
(一)哈利波特系列小说
《哈利·波特》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所著的系列魔幻小说,共七部,主要描写了主人公哈利在魔法学校霍格沃茨七年的学习、成长和历险故事,集魔幻、冒险等元素于一身,一经问世便畅销全球,为读者所喜爱。该系列先后获得多项图书奖项并被译为七十多种语言,在全球两百多个国家出版。
(二)两个中译本的简介
《哈利·波特》系列有两种中文翻译版本,一为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简体中文版,主要译者为马爱农、马爱新,另一版本为台湾皇冠文化出版有限公司推出的繁体中文版,主要译者为彭文倩。虽然原文相同,但两个中译本的翻译却大为不同。经考察原作和译作与受众的关系得出:台北皇冠出版社将其视为儿童文学小说来翻译,受众为儿童;而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将其视为经典文学小说,受众范围更为宽广[2]。
该系列不仅为广大儿童所喜爱,还俘获了成年人的心,满足了各个年龄阶段的想象力,所以在目的论的视角下,选取不同的读者群,译者采用的翻译策略也不尽相同。
(三)儿童文学翻译
儿童文学是指切合儿童年龄特点、适合儿童阅读欣赏、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各种形式的文学作品[3]。这类文学往往具备以下特点:语言简洁、形象生动、富有韵律,主题鲜明,内容活泼。自清末起,我国就开始了外国儿童文学作品的翻译,儿童文学翻译也得到了迅速发展,但儿童文学本身在文学系统中就处于边缘地位,儿童文学翻译也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1990年至今,发表在全国权威翻译杂志《中国翻译》上关于儿童文学翻译的文章仅有10篇,可见儿童文学翻译的研究在学术界还处于一个较低地位[4],需要提起重视。
儿童文学翻译首先应把目标读者的特点考虑在内,要求以明白如话、形象具体、生动风趣的语言建立译者和儿童读者之间稳定的合作关系,以保证这一特定交际活动的成功[5]。儿童翻译需要吸引儿童的注意力,为达到这一目的,译者必须使用一些特殊的翻译策略。目的论更注重译者的主动性,为儿童文学的翻译提供了很大的空间。
二.翻译目的论视角下两个中译本的对比
(一)目的法则
目的法则在翻译目的论三大法则中处于首位,指翻译活动可以在译入语文化和情景之中,按译入语读者期待的方式开展,下文将从书名、人名两个方面分析这一原则在两个中译本中的应用。
(1)书名翻译的对比
书名是一本书内容的浓缩和主题的体现。从表1中书名翻译的对比可以看出:大陆版在处理原作书名时,采用直译的方式,更忠实于原书名,致力于面向大众,而不局限于儿童读者。译名提炼小说主题,给予读者一定线索,情节需要在阅读中感受和把握,勾起读者好奇心。而台版译者则采用直译加增译的方法,清晰直白地呈现出小说的故事梗概,能让其目标受众——儿童读者可通过书名大致了解故事内容,增强作品的吸引力。此种译法更适合儿童的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与原著作者的初衷更吻合。
(2)人名翻译的对比
罗琳在书中运用拉丁和法语词根再造英文姓名,把人物的性格、命运融入其中。如例一,Severus来源于拉丁词根sevērē,意为严肃、严厉,与人物性格相符。例二中,mal是法语前缀,意为邪恶,foy源于foi,意为相信,这两个词根组成了他的姓,暗示Malfoy家族是伏地魔的忠实拥护者。Draco取自拉丁词根Drac,代表蛇,与斯莱特林及该人物邪恶、冷酷、骄傲的性格相契合[6]。
通过表2我们可以看到,两版在翻译时均采用音译,但由于受众不同,翻译结果存在差异。大陆版译名更加正式,但没有体现出作者通过名字表达人物性格的意图,需要读者在阅读后感知总结。而台版则在音译的基础上进行改译,“赛佛”,笔者理解其意为“像佛一样”,这体现出了该人物长年潜伏在伏地魔身边,最后牺牲自己的高尚品格,“石”字体现出他表面上的死板和冷漠;“跩哥”形象地体现了人物的傲慢性格及其对待哈利一行人的态度,“马份”与“马粪”谐音,彭倩文在翻译时注入了个人感情色彩,展现出了该人物令人厌恶的性格,虽然成年人看来滑稽可笑,但对于儿童来说,这个翻译更能引发其共鸣。
(二)连贯法则
连贯法则强调的是译文的可读性和可接受性,认为译文要能够让读者完全理解,达到语内连贯,在译语文化和交际环境中存在意义。
示例:Three o’clock on the following afternoon found Harry, Ron, Fred, and George standing outside the great white marquee in the orchard, awaiting the arrival of the wedding guests.
大陆版翻译:第二天下午三点,哈利、罗恩、费雷德和乔治站在果园里巨大的白色帐篷外,恭候着来参加婚礼的客人们。
台版翻译:隔天下午三点,在果园内一顶巨大的白色帐篷外,哈利、荣恩、弗雷与乔治正等候着参加婚礼的宾客莅临。
英语中,时间和地点经常充当句子主语,但中文很少这样使用。两个译本都将“Three o’clock”从主语转换为时间状语进行翻译,使句子更符合汉语特征,使中国读者能够更好理解句子意思,体现了连贯法则的应用。
(三)忠实法则
忠实法则强调译文和原文的关系,但此处的“忠实”并不是译文和原文的一一对等,而是指译文要准确完整的传达出原文的意思和信息。
示例:Sunshine daisies buttermellow, turn this stupid, fat rat yellow.
大陆版翻译:雏菊,甜奶油和阳光,把这只傻乎乎的肥老鼠变黄。
台湾版翻译:阳光、雏菊、甜奶油,将这只胖笨老鼠变得黄油油。
两个译文都注意到了原文中“mellow”和“yellow”的押韵,在翻译中通过“ang”和“ou”分别再现了原文的韵律美。但相比之下,台湾译本“阳光、雏菊、淡奶油”的处理在语言节奏和层次上更加符合汉语的特点,“胖笨老鼠”与“傻乎乎的胖老鼠”相比也更加简洁,除此之外,“黄油油”这个叠词的使用也更符合儿童的语言特点和阅读习惯。
近年来,在《哈利·波特》的冲击之下,国内市场儿童文学翻译作品数量急剧上升,然而翻译出版繁荣之下掩盖的是中国儿童文学翻译的困境。儿童文学翻译的研究现状要求学者应不遗余力地从多角度探究其实质,为儿童提供更多满足其需求的文学精品。从《哈利·波特》系列小说两个中译本的对比分析可以看出,翻译目的论能够为儿童文学译者提供强有力的理论依据。在翻译过程中,译者应当首要遵循目的法则,并在此基础上尽量遵循连贯法则和忠实法则,时刻将儿童读者放在首位,力求以生动形象、朗朗上口的语言进行翻译,创造出受儿童喜愛的文学作品。同时翻译界也需要加强对儿童文学翻译的重视,多做相关研究与翻译批评,呼吁更多译者加入儿童文学翻译行列,推动儿童文学翻译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Vermeer,Hans J.A skopos theory of translation,1996.
[2]向晨.基于功能目的论视角下的翻译批评——以《哈利·波特》系列两个中译本的对比分析为例[J].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36(S2):54-56.
[3]陈子典.《新编儿童文学教程》.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4]宋松岩,黄娟.从功能翻译理论看儿童文学翻译——以《夏洛的网》为例[J].海外英语,2010(06):166-168.
[5]徐德荣.儿童文学翻译刍议.《中国翻译》,2004(06):35-38.
[6]肖圣嘉.目的论视角下谈儿童文学翻译[J].《小说月刊》,2019(22):81-87.
(作者单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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