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正文

诗词 散文 小说 杂文 校园 文苑 历史 人物 人生 生活 幽默 美文 资源中心小说阅读归一云思

校园欺凌研究综述

时间:2023/11/9 作者: 文学教育下半月 热度: 13996
王彩虹

  内容摘要:随着网络时代的不断深化,给人们带来了方便和经济的发展,同时负面的事件和信息也以幂次方的速度向外扩展。在这一时间点上,校园欺凌的特点和方式也发生着惊人的变化。从言语欺凌、行为欺凌到现在所谓的“心灵欺凌”上,其所产生的影响更加的广泛、传播速度也更加的快速。使得,现如今的校园欺凌事件的后果和代价越来越大,从欺凌行为上升到刑事责任的犯罪。让更多的家庭无法承受欺凌的后果,无论是欺凌者还是被欺凌者的家庭。

  关键词:校园欺凌 同伴关系 共情能力

  一.引言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经济的不断发展、信息化的不断更新和城镇化不断加快,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首先,农村地区富余劳动力大量向城市转移。在这一特殊的国情下,我国产生了大量的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其次,网络的高速发展,信息的快速传递,使得人们开始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大量的从网上来获取信息,而这些信息的真实性、影响性需要人们有自我的判断能力去加以区分。最后,经济的不断发展,带来的短时间就能成为有钱人的例子,使得人们开始不断的在追求短时间内获得大量的金钱,人们的价值观、金钱观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由于以上的总总变化,校园的欺凌(指同学间欺负弱小的行为,校园欺凌多发生在中小学,由于很多国家实行多是九年制的义务教育制度,受害者会长期受到欺凌。)现象在最近几年被记者频频报出,甚至网上流行着欺凌者把同伴欺凌或校园欺凌的过程,拍成视频上传到网上。这也使得一些潜在的欺凌者,似乎找到了一种新的方式来解决同学或同伴之间的矛盾(把欺凌的过程通过vc拍摄下来并上传到网上),纷纷模仿视频中的欺凌行为。这一现象频频发生,也引起相关专业的学者、机构和政府的关注,开始研究这一现象的发生的原因,并开始制定相关的干预措施。下面将详细的介绍下,关于这一领域的研究进展和不足。

  二.校园欺凌的研究进展

  1.校园欺凌发生的时间、場所和对象

  校园欺凌多诱发于中小学阶段,正是青少年自我认知发展模糊的时期,加之情绪不稳定、性格叛逆,很容易在自我情绪管理失调的情况下走向校园欺凌的暴力行为中。校园欺凌不仅给被欺凌者带来了伤害,还给欺凌者的未来埋下了隐患。同伴作为最重要的同辈群体,彼此之间的依恋对于他们的行为有着一定的导向作用。校园欺凌的场所,不只是发生在校园里,在校外也时有发生。

  2.校园被欺凌者的类型

  ①性格内向、害羞、怕事。这样性格的对象遇到欺凌时大多不会向他人求助或诉说,自己默默的忍受,这也导致了欺凌者会再次肆无忌惮的对其实施多次的欺凌行为。②在同学间不受重视,只有很少朋友,在学校中十分孤单。这也是同伴交往中的被大家忽视的对象。③缺乏与朋辈相处的社交技巧,容易引起同学不满和反感。这也是导致同伴之间矛盾的产生,最终发生欺凌的事件。④有身体障碍者、有智力障碍者。这类人很容易引起其他同伴的嘲讽,在矛盾发生时他们也是处于劣势之下,对欺凌者的行为无所还击。⑤沉默、表达能力不佳者。当欺凌事件发生时,他们选择默默忍受,就算想向其他人诉说但由于表达不好,不能使其他人明白他诉说的是什么,以至于无法向他人发出求救的信号。⑥性格或行为上有异于他人。在与同伴交往中,这类人易于引起其他同伴的不满,导致欺凌事件的发生。即使事件发生之后向权威者诉说,但由于他们平时的行为就异常,权威者们也可能不会选择相信他们。

  3.校园欺凌的干预

  在我国的,干预偏向于通过“共情”的方式来进行预防。如:组建兴趣小组,开展趣味活动来提升共情能力和加强同伴之间的关系。从增进同学之间的感情和了解,来减少校园欺凌的事件的发生。或者是在学校开展知识讲座等活动,让同学们了解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所带来的后果、让同学们与被欺凌者和欺凌者对话,使其“共情”真实的体会到欺凌者和被欺凌者的痛苦和心理。了解当被欺凌时,自己可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保护自己并且避免下一次被欺凌。

  三.研究的不足和未来研究的建议

  1.研究的群体

  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是互联网的大量运用,校园欺凌的对象已不再只是发生在留守儿童或流动儿童的身上。一些家庭经济条件十分优越,父母忙于赚钱对于自己子女缺少关爱,但对其用钱十分大方的家庭的孩子们也开始出现心理、行为的问题,其中就包括对自己同学实施欺凌的行为。并且他们的欺凌行为更加的肆无忌惮和残忍。然而这一部分的学生是研究者还未关注到的,是今后需要多加研究的。

  2.干预措施

  对于中外校园欺凌的干预我们可以了解到,中国在对于未成年犯罪这一块的处罚是相对薄弱的。“在我国,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只对八种较为严重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的人对所犯的所有罪行承担刑事责任,因此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而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一部分,关押于少管所。其他的则是遣回家,由自己的监护人教育。这也使得在青少年在学校实施欺凌行为后,大多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而家长又大多不会花太多的时间来教育自己的孩子。使得这些欺凌者会变本加厉的对待被欺凌者,同时,如果被欺凌者的监护人也不是很在意这种事的话,被欺凌者会更加的沉默。最终,可能在欺凌的过程中良成大祸,如;欺凌过程中被欺凌者死亡后被欺凌者忍受不了后失手杀死欺凌者等等。如果真到了那一步,一切也都于事无补了。所以,我国的法律应该思考当青少年的这些行为出现时,家长、学校和社会相关组织应当肩负起什么样的责任。把家长和学校的相关责任写进法律条例中,以此减少青少年的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参考文献

  [1]周佳,马巧玲.同伴依恋路径下的校园欺凌干预[J].教学与管理,2017(10):29-32.

  [2]王新宇. 对我国少年犯罪刑事政策的新认识[J].青少年犯罪问题,1996(3):26-28.

  [3]庹丽珍.日本校园欺凌的新特点及原因探析[J].新丝路旬刊,2016(6):84-84.

  [4]马焕灵,杨婕.美国校园欺凌立法:理念、路径与内容[J].比较教育研究, 2016, 38(11):21-27.

  [15]刘天娥,龚伦军.当前校园欺凌行为的特征、成因与对策[J].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9(4):80-83.

  (作者单位:青海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赞(0)


猜你喜欢

推荐阅读

参与评论

0 条评论
×

欢迎登录归一原创文学网站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