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评课的时候,喀什地区教育局一位老师对于这位老师在这个问题上的处理方式给予了严厉的批评:“学生不知道,老师就应该马上纠正,当堂告诉学生正确的读音。就在那里打掩护,蒙混过关,是不是自己也不知道?”
对于教研室这位老师的意见我并不想苟同。课堂就应该是一个封闭的系统吗?在课堂上所有出现的问题都应该解决吗?是把这些问题的答案全部都告诉了学生对学生的作用大呢,还是留一个悬念,让学生自己动手动脑去找出答案好?我想,这是不言而喻的。语文新课程标准提到“语文课程应该是开放而富有创新活力的”。老师当堂纠正了,学生当时就明白了,但可能很快就忘了。但是让学生自己带着问题去查字典,准备好下次给老师汇报,我想这样的印象肯定要深得多。《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在具体改革目标中提出“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学生出于自己浓烈的兴趣,自己去找答案,动了手,动了眼,动了口,并且把语文学习由课堂自然而然地过渡到了课外,其作用当然比老师直接交待出答案好得多。教学的目的不仅是对学生的知识与技能的培养,更重要的还是对学生学习的过程与方法,情感与价值观的培养。在老师的引导下学生对这个问题已经产生了很大的兴趣。在接下来找资料查字典的过程中,学生不仅会弄懂“铁、秩、轶”三个字的不同,找到自己错的原因,也在无形之中培养了自己学习语文的兴趣与情感。
退一步讲,就算老师自己当时真的没有搞清楚这个字的读音,又有多大的关系呢?首先老师也只是一个普通人,即使是一位博导,也难免会发生这样的小错误。再说,中国几千年“师道尊严”的传统观念中,老师就是知识的代表,老师就是权威,老师所讲的就是千真万确、不可动摇的真理。这已经是我们基础教育中所存在的巨大问题,也是我们改革的瓶颈所在。这位语文老师这样智慧的处理也正好搭建了一个老师走下神坛的台阶,可以从侧面给学生这样的启示:老师并不是什么都知道的,有些问题还需要我们自己去解决。无形中培养了学生不信权威,勇于质疑,敢于探究的精神。
课程改革是一个涉及教育层面全方位的事情,不仅是教师本身,教育的基层研究者更应该具备先进的、科学的教育理念。特别是在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教育水平与中东部地区本身就有相当大的一段距离,要迎头赶上,就更要在教育指导思想,教育理念上大踏步更新。
干旭敏,新疆喀什师范学院课程与教学论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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