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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的心灵(两题)

时间:2023/11/9 作者: 台港文学选刊 热度: 19791
■ 石华鹏(中国湖北)

《霍乱时期的爱情》:世上没有比爱更艰难的事情

一 没有爱不是艰难的

马尔克斯在他的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里很有感慨地说,“世上没有比爱更艰难的事情了。”说这话时马尔克斯58岁了,他的口气肯定和干脆。三年前也就是1982年他得到了诺贝尔文学奖金和文学声誉,这一切是来自《百年孤独》,“那里汇聚了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诺贝尔颁奖辞),但短短三年后,他完全抛弃了“魔幻”“奇迹”的写法,用“纯粹”得有些琐碎的现实写法,投入到对“爱”的探寻当中,完成了《霍乱时期的爱情》,一部堪称百分之百“现实主义”的爱情百科全书。在我看来,马尔克斯写出这本书像是为了献给自己,因为他的目的很明确,一是想撕掉贴在他身上的“魔幻现实主义”的标签,二是想告诉别人虽然我快老了但我的激情没老,我渴望并有能力去爱,尽管爱是那么艰难。

  我们没有什么理由不相信一个58岁的“老头儿”说出的关于爱的看法,他走过的漫长的道路和他在路上耳闻目睹的像尘土一样多的故事或传奇,以及成熟得还来不及枯萎的大脑智慧,足以使他的看法成为箴言。“世上没有比爱更艰难的事情”,这句话包涵着爱之艰难的三种可能性:

  爱一个人是艰难的。

  被一个人爱也是艰难的。

  两人相爱更是艰难的。

  所以在《霍乱时期的爱情》中,马尔克斯似乎为了阐释这三种可能性而安排了三个人物——费尔米纳、乌尔比诺和阿里萨,他们就像三角形的三条边一样彼此相交连接在一起,组成了一个关于爱与被爱、选择与拒绝的故事,在这个爱的等边三角形中,我们无法依靠道德是非来分辨哪些爱来自对虚荣的满足,哪些爱来自对平庸的放弃,哪些爱来自对爱的守候,因为每一种爱(无论是只开花不结果还是又开花又结果)的历程都是艰难无比的。

  故事是这样的:年轻的穷小子阿里萨与中产家庭小姐费尔米纳一见钟情,炽烈的爱火在他们胸中迅速蔓延,星星之火即将燎原之际,费尔米纳的父亲——一个性情暴躁、一心想“使他的女儿成为一位高贵夫人”的做骡马生意的小商人——用一盆冷水浇灭了两个年轻人的爱火。费尔米纳被父亲拖上马车,远走他乡,她粗暴的父亲认为距离可以割断燃烧的爱火。尽管如此,阿里萨电报员的职业优势,仍可以神秘地让他得到费尔米纳的一些消息,包括她返回故里抵达港口的时间。当费尔米纳的船到达港口时,她并没有看到阿里萨,不是阿里萨没有来,相反阿里萨得到她返回的日期兴奋得几宿睡不着,而是一场不期而至的暴雨让码头混乱不堪,他们相互错过了。费尔米纳不满,“热恋的激情变成了不满的冷峻”,一气之下,把阿里萨从自己的生活里抹去了。在费尔米纳拒绝阿里萨的日子里,全城最受青睐的单身汉乌尔比诺医生——“他个人的才华和风度令人倾倒,他家里的财富令人羡慕”——走进了费尔米纳的世界,费尔米纳很快接受了他,他们在一起走过了近五十年光阴,日子在爱的甜甜蜜蜜和磕磕碰碰中结束。而阿里萨,从被拒绝的那一刻开始,便在悲痛欲绝中开始了漫长等待,等待就像一艘漂到了昏暗的茫茫大海上而失去了动力的船只,没有目标,孤立无援,但阿里萨“孤寂的心灵中深藏着一个信念,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哪个人比他爱得更深。” 直到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后,费尔米纳的丈夫乌尔比诺从梯子上摔下来死后,这艘等待的船才得以靠岸,只是这艘船都快报废了。两位古稀老人终于走到一起,他们因怕人打扰在船上挂上标识霍乱的旗帜,一直向爱的“黄金港”驶去,费尔米纳盯着阿里萨,她悟到:生命跟死亡相比,爱才是无限的。

  在我粗线条的复述当中,故事的骨架得以呈现,而有血有肉的叙述仍留在三百页的小说中,但不难看出,这是一个不新鲜的故事,甲和乙相恋,乙嫁给了丙,甲等待,甲和乙重归一起,这是叙事学家们用数学统计的方法从百千爱情故事中提炼出来的十种爱情故事模式之一,对小说家来说,天下的爱情故事大抵写绝了,已经很难再编出什么新鲜的和动人心魄的弯弯绕绕的爱情故事来了。当然,爱情故事的捉襟见肘并没有削减小说家们书写爱情的热情,爱情题材的小说仍然是图书市场的宠儿,读者们仍然期待爱情小说能为自己提供参考和指南,尽管大量小说家都在写爱情,尽管爱情小说铺天盖地,但在我看来,也只存在两种爱情小说,一种是伟大作家写出的伟大、丰富的爱情小说;一种是平庸作家写出的平庸、单薄的爱情小说。把一个庸常的爱情故事写得伟大、写得动人心魄、写得丰富博大和把一个庸常的爱情故事写得庸常、写得新意了无,是一个伟大作家与平庸作家的区别,所以马尔克斯除了在《百年孤独》中表现了不可一世的卓绝外,在《霍乱时期的爱情》中依然如此,表现了他对爱情透彻的领悟和他对爱情与人生丰富的看法,更重要的是,字里行间渗透出了一位“老人”拥有的对爱情的激情,他暗示我们,在时间与爱的这场博弈中,爱是胜者。

  马尔克斯将费尔米纳、乌尔比诺和阿里萨三人之间的爱情故事演绎成一段动人心魄的绝唱大戏——我们知道,费尔米纳与乌尔比诺相爱一辈子,阿里萨等待费尔米纳一辈子,二者都需要莫大勇气和智慧——马尔克斯依靠的表达武器是,用感性的细致入微的生活细节来营造爱情发生的气候、来描述爱情随时遇到的足以令当事人粉身碎骨的障碍、来延宕等待一场真爱降临的漫长时日以及来揭示爱情走向婚姻之后的相处秘诀。难道这四点真能令一个不新鲜的爱情故事脱胎换骨吗?当我这样来概括《霍乱时期的爱情》与其他爱情小说的不同时,我觉得不妥,我立马想到琼瑶们的爱情小说,她们也是在这几方面花费笔力的,这几点的确能解决小说阅读吸引力的问题,但它不能解决肤浅无力的问题。琼瑶们给我们描述的是真空中的爱,它的本质是伤感,而真正的爱是成长在险象环生的自然里,它的本质是艰难,或许这才是马尔克斯要告诉我们的,所以马尔克斯真正依靠的表达武器,是思考爱给人的启迪和发掘爱与生活相处的艰难。

  爱究竟有多艰多难?小说前一部分写的是“现在”:费尔米纳和乌尔比诺医生的婚姻生活以及乌尔比诺医生的去世。这一部分,马尔克斯想写的就是相爱的艰难。乌尔比诺医生已经年迈不堪了,他在花园里的柳条摇椅上消磨时光,他马上就要去参加别人的葬礼了,此时芒果树上的一只鹦鹉冒犯了他,他爬上梯子去抓它时摔了下来。乌尔比诺医生的死法与他在世上显赫的声名和崇高的威望相比,多少有些滑稽,那只把他带到死神身边的鹦鹉,而“他像爱一个人似的爱着它”。医生死去之前在妻子费尔米纳的怀里用尽力气说了最后一句话,“只有上帝才能知道我有多么爱你。”这是让人伤感的一个场景,一对走过了半个世纪婚姻的夫妻从此阴阳两界,医生留下最后这句话时目光非常明亮,他表达了他所有的感激之情,这种明亮和感激只有费尔米纳才能理解,因为只有她才知道他们之间为了维持爱和婚姻,曾经经历了多少阴云密布、黑暗重重的日子。

  小说花较多的笔墨描述了这样一个细节:医生醒得很早,起床摸黑穿衣服。费尔米纳被医生弄得似睡非睡,有些躁。医生自言自语说,“差不多有一个星期我洗澡没找到肥皂了。” 费尔米纳醒过来了,想起了那件事,气鼓鼓地翻了个身,因为她准是忘记在浴室里搁肥皂了。三天之前,她就发现没有肥皂了,但当时已站在喷头下,她打算以后再去拿。然而第二天,她把这件事忘了。第三天又忘了,实际上不是如他说的那样一个星期没有肥皂,他那样说是为了夸大她的过失,但是三天没有肥皂,却是事实,这是推诿不了的。被别人抓住了过失,她心中很不是滋味,终于恼羞成怒。像往常一样,她以攻为守了,说, “这些日子我天天洗澡,”她怒气冲冲地叫道,“每次都有肥皂。”医生熟悉她倔强的争吵方式,这一次,医生忍不住了,他搬到外边住去了。冷战了三个月,他们也曾想解决纠纷,结果火却越烧越旺。在她不承认浴室没有肥皂之前,他不准备回家。而她呢,在他不承认自己故意说谎话折磨她前,也不想让他回来。最终,这场纠纷还是以医生承认浴室里有肥皂而结束。

  险些为浴室里有没有肥皂的芝麻大事儿闹得各奔东西。这就是婚姻的恐怖,也是婚姻的本质。我相信这一细节能引起很多人共鸣,我不得不为马尔克斯对婚姻精到的看法而表达我的敬意,这是一个出色小说家在生活的海洋中打捞起来的“真金白银”,它让我们看到生活的实质,并让我们对身处其间的生活产生浮想联翩的思考——婚姻中任何一件小事都能酿成大错,这些小事就像暗礁一样,随时可能撞沉婚姻这艘大船,作为舵手的夫妻二人,小心谨慎地绕开这些看起来微不足道的暗礁比躲避一场看得见的灾难更加困难。所以如何实现婚姻生活对爱情誓言——一生相伴——的承诺,成为夫妻生活的主要内容,玫瑰只属于短暂的爱的瞬间,而一生相伴则属于婚姻永久的爱,如小说家余华所说,对于追求片刻经历的男女来说,似乎玫瑰才是爱情;而对于一生相伴的男女来说,相依为命才是真正的爱情。

  马尔克斯在叙述中三番五次地表达了他对婚姻的失落感,他说,“婚姻是个只有靠上帝无限仁慈才能存在的荒唐的创造。”“夫妻之间的疙瘩每天晚上消失了,但每天早上吃早饭之前又必须重新制造。”“社会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胆怯,夫妻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反感。”“婚姻的根本不在于快乐,而在于稳定,还有爱。”尽管如此,马尔克斯没有让费尔米纳和乌尔比诺医生丧失对婚姻的希望,相反,正是那次“浴室里有没有肥皂”的争吵中(他们半个世纪的共同生活中最严重的一次),他们意识到了要“言归于好,开始一种新的生活的想法”,所以当医生死在费尔米纳怀里,目光明亮地说出“只有上帝才能知道我有多么爱你”这句话时,这段相伴一生虽艰难无比的爱情却也堪称完美地谢幕了。

  最后,费尔米纳对躺在棺材里的医生说,“我们很快就会见面的。”可是阿里萨出现了,一切又发生了改变。

二 爱你是我一生的信仰

小说写了三个时间段的故事,即过去,过去的过去和现在——过去:讲述费尔米纳和乌尔比诺医生的婚姻生活和医生在全城建立起的崇高声誉;过去的过去:讲述费尔米纳与阿里萨的爱情;现在:乌尔比诺医生去世后,费尔米纳与阿里萨谱写出的新的恋情。从内容容量上看,“过去”和“现在”各占全篇幅五分之一,“过去的过去”占全篇幅五分之三,显然,马尔克斯重点要写的是费尔米纳与阿里萨的爱情:经过青涩、甜蜜和不愉快的恋爱后,阿里萨向费尔米纳求婚遭拒,两人断绝关系,阿里萨当时22岁,此后,直到73岁的古稀之年来到阿里萨身边时,“两双老树皮一样”的手再次握到一起,这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中,费尔米纳嫁给了富有的青年才俊乌尔比诺医生并相依走过这些日子,而阿里萨,终身未娶且无时无刻不在思念和等待费尔米纳。

  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是这部小说中多次出现的字眼,也是这部小说中最动人的字眼,一个男人为爱所困、为爱所思、为爱所等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这个时间限度已经远远超出了一般人在这件事上的想象力,我们见过最多的是三五年,爱的梦想在对方为人妻为人夫后终结,而一般人,经过一段多多少少有些“惊天动地”然后不了了之的恋情后,不出三五月,他们很快就会“醒悟”,觉得被一个女人拒绝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被一个女人一辈子牵着鼻子走,“天涯何处无芳草?”很快,新的恋情就像尘土一样覆盖过去的恋情。这是我们日常生活“正常”的“爱情现实”,但当马尔克斯笔下的人物阿里萨“非正常”的“爱情现实”出现在我们眼前时,我们的好奇心便会苏醒:他是怎么做到的?他为什么要这样?如果我是阿里萨我会这样吗?

  这些问题,看似是对阿里萨提出的,但潜意识里这些带着衡量自身的爱情价值度和意义值的问题是对我们自己提出的,阿里萨吸引我们,是我们对自身爱情的怀疑——我能为心中的爱情等待一辈子吗?同时,这些问题也是对马尔克斯提出的,你笔下的阿里萨,能说服我们,他的每一天每一年都能为他的等待理由和等待逻辑提供确凿的证据吗?这是一个小说家的才华遇到的最大挑战,就像意大利著名小说家卡尔维诺在他的小说《树上的男爵》中遇到的挑战一样,他如何让柯西莫在树上生活53年最终死去而一天也不曾回到大地上来过。马尔克斯作为一个伟大小说家,他的伟大之处就是在这样看似平常却关系到一部小说成败与否的关键问题上的表现,他不耍那些好看的花招,他的叙述一丝不苟,他最终说服了我们,让我们相信阿里萨,并相信阿里萨用一生来诠释的对爱情的看法:爱一个人是一生的信仰。

  我们有必要在这里不厌其烦地追述阿里萨是怎样完成他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的思念和等待的。这是一个艰难的过程,绝望与希望同在,失落与信念同在。

  阿里萨的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大致经历了这样几个时期:痛苦的逃离期、浪荡的遗忘期、计划的等待期、平静的思考期。阿里萨发现费尔米纳要嫁给医生时,阿里萨不说也不吃,而且一夜一夜的彻夜不眠,伤心痛哭,阿里萨母亲的心比儿子还痛,她向阿里萨的叔叔求情为儿子谋得了一份差事,乘船离开这里,去“马格达莱纳河流域的丛林中的一个港口里,那里既无邮局又无电报局,听不到这个堕落之城的任何消息。”阿里萨开始了一段逃离痛苦之地的治疗性旅行。但是在混乱的船上,阿里萨为心中的女神费尔米纳保留的童贞却被一个连面目都来不及看清的老女人夺去了,在这一被动的事件中,阿里萨体验到了一种难舍难弃的登峰造极的快感,他甚至“觉得心里开了一个窍儿”,那就是:费尔米纳的虚幻的爱情,可以用世俗的性爱来取代。这一觉醒,是他人生的一次转折,他渴望企求浪荡的性爱生活成为他情场失意的避难所,此后,与他发生关系的情人数量多得虽说没到无法记数,但也达到了622人之巨,阿里萨说,“心房比婊子店的房间还多”。

  事实上,浪荡的性爱并不能让阿里萨摆脱一个现实——忘掉费尔米纳,相反带给他的还是整天浑浑噩噩,不知道如何生活下去,看来只有来一场动人心魄的真正爱情才能解救阿里萨。马尔克斯还真写到了那么一次。阿里萨和一个叫纳萨雷特的寡妇——全城最自由的人——缠绵恩爱六个月后,阿里萨自信“他已经战胜了费尔米纳对他的打击”。但是很快阿里萨的自信在一个倒霉的礼拜日被击得粉碎,他偶然见到了今非昔比的贵妇人费尔米纳,“一身成年人的打扮,高筒靴子,轻罗纱帽子上插着一支东方的鸟毛”,阿里萨并没有嫉妒和愤恨,而是“深深地自惭形秽。他觉得自己贫穷、丑陋,低人一等,不仅不配得到她,而且也不配得到尘世间的任何女人。”就从这一天开始,阿里萨暗暗下定了争取名气和财富以便无愧于得到她的坚定不移的决心,而且他打定主意,要得到费尔米纳,哪怕她是有夫之妇,而她的医生丈夫总有一天要呜呼哀哉的,他决心从现在开始不事张扬的等待,一直等到世界末日。可以说,这一极伤自尊心的打击,让一场惊世骇俗的爱情等待从此没有旁骛了,阿里萨更加明白他要干什么,他从父亲留下的笔记本里找到了自己的座右铭:我对死亡感到的唯一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这是父亲的诗句,这是他为父亲感到唯一感到自豪的地方。

  阿里萨忠诚的等待开始之后,马尔克斯写下了两个让人为阿里萨感动得会流下眼泪的细节。时间的推移,阿里萨也不是从前的他了,他在叔叔的航运公司节节上升,财富和地位也接踵而至,他很明确,夺回费尔米纳是他一生的唯一目标,而且他坚信或迟或早总能得到她。他开始持续三年地修整他的房子,他的理由是“以便在奇迹发生的时候随时可以迎接她到家里来”。“他们把原来的卧室翻修成一间会客厅,在顶层另修了一间供夫妇二人住的卧室和另一间供可能降生的儿女们住的房间,两间房都很宽敞,光线也很好。在原先是卷烟厂的那片空地上,修了一座宽阔的花园,里面是各式各样的玫瑰,那是阿里萨利用清晨的闲暇时间亲自动手种的。”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我们知道,要等待“东风”的到来还至少需要三十年,而现在一切都就绪了,这是阿里萨的等待。

  还有一次,进入老年的阿里萨在一家高级餐厅的旮旯里单独吃点心,他突然从餐厅尽头的大镜中看到了费尔米纳,他心中的“戴王冠的仙女”,他在自己冷清的桌边看她与体面的人打趣,直到目送她在那群人中姗姗离去。马尔克斯这样写道:“从这天晚上起,几乎有一年的时间,他死乞白赖地缠住那家饭店的主人,他愿意出钱,愿意办事,愿意献出他生活中最宝贵的东西,只求饭店的主人把那面镜子卖给他。可这谈何容易!因为堂·桑乔老头相信一种传说:这个镜框是维也纳的细木工匠一手雕刻的,和玛丽姬·安托涅塔收藏的镜框同属一对,是绝无仅有的稀世之珍,而且后者早已无影无踪了。他坚持再三,饭店的主人终于同意转让,阿里萨就把这面大镜子放在他家的客厅里,倒不是看上镜框的做工精致,而是因为他情人的形象曾经占领这面镜子的内部空间达两小时之久。”

  毫无疑问,马尔克斯对爱情的思考是独到而精深的,他在此方面做的功课和学问,已经可以胜任一个爱情专家的工作了,虽然他没有像帕斯一样写出一部探讨爱情的理论著作《双重火焰:爱与欲》——帕斯是墨西哥诗人、评论家、1990年度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与马尔克斯有过交往——但他的《霍乱时期的爱情》早已成为爱情理论的最好注解了。帕斯曾感叹现代作家和学者对爱情的研究甚少,尽管各种假借爱情名义的色情出版物汗牛充栋,但真正论述狭义爱情的书籍则寥若晨星。不知道帕斯是否读过《霍乱时期的爱情》,如果读了,他还会这样感叹吗?有意思的是,《双重火焰:爱与欲》与《霍乱时期的爱情》都是老年之作,看来真正想在“爱情”上有所作为的是老年人。

  我以为,马尔克斯在阿里萨身上的确倾注了他对种种爱情命题的思考,比如爱与浪荡、爱与老年、爱与死亡之间的密切关系和哲学意味,而这些命题又是帕斯在《双重火焰:爱与欲》重点探讨的。还是让我们回到阿里萨身上。在阿里萨的“浪荡遗忘期”,他与622个女性发生过关系,难道纵欲真的能缓解爱情的苦痛吗?很显然,马尔克斯不在道德范畴内探讨这个问题,他从人的欲望需求出发,来为阿里萨的行为寻找理由。真正的爱情在性上具有排他性和忠诚性,当初阿里萨爱上费尔米纳后,尽管在妓院里受到挑逗,阿里萨依然不为所动,他说他要为费尔米纳保持童贞,后来也就是在他与622个女性有过关系后的风烛残年,费尔米纳提起话说没有听说他有过女人,阿里萨依然说,“那是因为我在为你保留着童身。”阿里萨一辈子至少在心灵上是为费尔米纳保留童贞的,爱与性的忠诚是划等号的。而乱交呢?在性上没有排他性,所以不会产生真正的爱情,阿里萨跟那么多女人有过性交往,不存在真正的爱,他的真爱还是在费尔米纳身上,这就是阿里萨等待的深层理由。这样,阿里萨成为20世纪文学史上最著名的“痴情汉”的同时,也成为20世纪文学史上最著名的“浪荡子”。帕斯认为,“浪荡子所碰触的一切都失去了现实性。……浪荡子把他所碰触的一切都变成一个幻影,而他自己也变成幻影中的幻影。”阿里萨在不停的性爱中所得到的欢娱,就像麻醉剂起的作用一样,一是麻醉自己,忘却费尔米纳带来的痛苦;二是产生幻影,让所有女性在一瞬间都变成费尔米纳。阿里萨在欢娱/痛苦的矛盾端上完成一生的爱情信仰。

  另外,小说最温馨最动人的一幕出现在最后章节,漫长的阴雨天过后终于迎来了可贵的阳光,阿里萨承受了一辈子的“阴雨天”,而我们读者对承受阅读一本书的时间的“阴雨天”都有些迫不及待,总之到最后,阿里萨和我们读者都在阳光中露出了笑容。一对步履蹒跚、风烛残年的老人相互搀扶着踏上了一艘专门为他们开驶的“蜜月游轮”,他们像初恋般的少男少女,还有些羞涩,羞涩是短暂的,很快,一场身体与心灵相融合的激情如涨潮的水一样淹没了两位步履蹒跚、风烛残年的老人。费尔米纳枯萎的爱情被阿里萨重新点燃,并像五十年前炽烈地燃烧起来,一段行将枯萎的生命也在爱情的火焰中冒出生机活力来,这是爱情挑战死亡、青春活力冲击生命极限的神话。爱情并不能保护我们免受生活的风险和不幸伤害,也没有哪种爱情能逃避得了时光的灾殃和苦难,但是爱情能让不幸找到避风港,能让时光变成永恒。我们将永远被这个“永恒”所吸引,那便是“不可战胜的自制力和勇敢无畏的爱”,就如小说最后给我们带来的巨大震撼那样:船长问阿里萨我们这样来来回回的航行可以继续到何时?阿里萨早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准备好了答案。他说,“永生永世!”

三 相信爱才能写出爱

我以为,马尔克斯这部爱情小说与很多爱情小说最大的不同在于,他相信爱,并渴望爱。他之所以能写下阿里萨为一个女人等待五十一年的故事,他不是被这个故事表面的想象力所吸引,也不是只忠于这个故事外表的真实,而是他相信这些事情,并忠于自己内心对这些事情的相信。一部优秀的小说需要信仰和激情,否则纵然有天花乱坠的叙述和无所不包的细节,也很难在精神源头上征服读者,难免会滑入琐碎和空泛的境地。马尔克斯相信爱情,也相信阿里萨,马尔克斯认为阿里萨虽然等待了五十多年但他并不孤独,因为他有爱,他为阿里萨写下的座右铭是这句被广泛引用的话,“我为死亡感到的唯一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这或许也是马尔克斯的座右铭呢;另外,马尔克斯写下《霍乱时期的爱情》时已经是功成名就的五十八岁的“老人”了,而小说涌动的滔滔激情,让这部小说像出自三四十岁的小说家之手,这是激情给小说带来的一种奇迹,可以说爱的信仰和爱的激情,成就了这部无与伦比的爱情小说。

  马尔克斯当年在墨西哥读到的一则报道,说两位近八十岁的美国老人,每年都在墨西哥约一次会,坚持了四十多年,最后一次被抢劫的船工用木桨双双打死,持续了半个多世纪的地下恋情才得以曝光。这则报道触动了他,像个药引子一样,引发了马尔克斯一次“爱情大爆炸”的极限写作。也许真正吸引马尔克斯的是新闻里边两位近八十岁的老人四十多年的坚持——如何能坚持这么多年?怎样才能坚持这么多年?正是基于这一富有挑战意味的想象空间,《霍乱时期的爱情》便诞生了,一个出色的小说家就是如何有说服力地去填满这四十年,《霍乱时期的爱情》要做的似乎仅限于此,但马尔克斯做到了。与报道悲剧结局不同的是,小说的结尾要愉快得多。马尔克斯这样解释他的创作意图,他说:“这是一部爱情长篇。大多数的爱情故事都是凄凉的,总是来个悲剧收场。而我所写的这部小说里,那一对情侣是事事顺遂,他们是完完全全的快乐。在我看来,快乐是目前已经不时兴的感情。我却要尝试把快乐重新推动起来,使之风行起来,成为人类的一个典范。”

  这则报道成为《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写作动机之一,在小说中,这则报道仍是以报道的形式出现,阿里萨和费尔米纳暮年复合时,他们分别从广播里和报纸上知道了这件事;还有一个动机是马尔克斯父母的恋爱史,马尔克斯的父亲是个电报报务员,与小说中阿里萨的职业一样,母亲是上校之女,家境富裕,小说中阿里萨与费尔米纳的炽烈恋情可以看到马尔克斯父母的影子。

  有了爱的相信,有了爱的事实,一部伟大的爱情小说有了出现的理由。

  这部小说1985年在哥伦比亚的卡塔赫纳创作完成,同年在哥伦比亚、墨西哥、西班牙等二十多个国家出版发行,因作者巨大的文学声誉和名人效应,如当年《百年孤独》一样“一夜间在所有地铁口像热狗一样出售”就不足为奇了。翻译家陈众议说,“它(《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出版标志着加西亚·马尔克斯的黄金时代的终结,因为从此以后,加西亚·马尔克斯将最终离开他的那个活生生的马孔多世界,到历史和别人的经验中寻找创作素材;或者无谓地拨动记忆的尘埃,写一些毫无震撼力的异国风情和历史故事。”我同意这种说法,因为只有《百年孤独》和《霍乱时期的爱情》才是马尔克斯最伟大的作品。

  作为马尔克斯的崇拜者,我一直想买一本《霍乱时期的爱情》收藏,但这一愿望却无法实现。除了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有过出版外,至今没有再版了,原因是书出版后马尔克斯没有收到出版社的分文稿酬而不再授权中国出版了。再说《霍乱时期的爱情》的电影版权给好莱坞,马尔克斯要了100万美元,即使我们重新向他购买版权,但他的高额版税,我们的出版社愿意出吗?现在在我们这个阅读马尔克斯的泱泱大国里,网上和书店都不见《霍乱时期的爱情》一书出售,所以,我只能在网络上读到这部有很多错字别字的电子版的伟大小说了,跟读这部小说一样,对这种情形,我至今感慨万千。

《长日留痕》:英国管家的“尊严”人生与“虚无”现实

管家,对我们大多数人来说,是个老旧得快生锈了的词汇,我们与它相见,大多在书本或者旧题材的电影电视里。高大宅院内,穿着长袍马褂的中老年者,样子和做派一丝不苟,一面俯首帖耳听候在老爷身旁,等待吩咐,一面管理这个宅院内的所有事务:财务收支,衣食住行,迎来送往。他们善于察言观色,透着精明和世俗。这是我们中国传统管家的形象。

  在遥远的欧洲,百年庄园内,身穿黑礼服白衬衣,打着黑领结,戴着白手套,举止优雅的中年人穿梭于聚会中,体贴细心,为主人和主人的客人提供服务,一举一动显示出上流社会的礼仪风度。同时他管理着府邸内的家庭教师、厨师、保镖、花匠、裁缝等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这是老牌英国管家的形象。

  无论什么时代什么地方,这一出现在显赫门庭之下的职业,因为它参与或见证了权贵和富有者们的私密生活以及门庭的盛衰兴亡,加上它不愁生计的高昂收入(据说如今英国管家年薪3万到10万英镑),所以它的神秘感和诱惑力可想而知。

  1954年出生于日本长崎,六岁随家人移民英格兰,现居伦敦的日本裔英国著名作家石黑一雄,1988年出版了长篇小说《长日留痕》,该小说次年获英语小说界最高奖“布克奖”,并成为布克奖历史上最优秀的作品之一。

  《长日留痕》写的就是一位英国管家的故事。据说,在英国两千多年的历史中,英国管家的历史就有七百多年。如此长的历史,管家这一职业的价值体系和规章细则足以完备和规整得堪比一个人头顶的发丝,丰富而细微。他“严谨、忠实、周到”的服务精神和形象,成为英国社会和文化特征的代名词之一,中国有功夫,美国有牛仔,西班牙有斗牛士,说到英国,人们自然会想到男管家。英国男管家古董而现代,他如一枚文化活化石,记载着一个个时代的信息,石黑一雄正是透过这枚活化石看到了社会一角和人物内心的景观,他开始讲述一个管家三十年之间的故事——管家与他自己、管家与他的主人、管家与一个女人——不动声色的故事下面暗流涌动,一个管家用一辈子去求证职业的尊严,以获得成就感,但他所得到的却是虚无和让人叹息的现实:他似乎什么都没得到,又似乎什么都得到了。

一 “独一无二的英国男管家”

这位管家叫史蒂文斯。1921年到1956年,在达林顿府,他为达林顿勋爵服务了三十五年。如今这座“古老又堂皇的”英国府邸卖给了一位美国商人——这是达林顿家族在拥有这座府邸两百年后首次易主。有着尽职好名声的管家史蒂文斯,被府邸的美国新主人留了下来,并获得了一次旅游的机会。

  这是史蒂文斯在达林顿府三十五年的第一次出游,他选择的地点是英格兰西部乡村,当然除了西部乡村的宁静美妙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达林顿府原先的一位女管家居住在那里。女管家叫肯顿,曾经对史蒂文斯有情,后来嫁人离开了达林顿府,离开七年之后史蒂文斯收到了肯顿的唯一一封信,肯顿说她过得并不好。史蒂文斯决定借这次旅游之机去见见她,如果她愿意的话可以重新回到达林顿府来,新主人也需要她的工作。

  史蒂文斯出发了,他驾驶着新主人的高级福特轿车——这是新主人的好意——出发了,故事便在优美的英格兰西部乡村景色和漫长而紧张的回忆中开始了。

  这是一次孤独的旅行。史蒂文斯独自一人上路,他总在赶路,那辆福特轿车总是风尘仆仆,只是在晨昏之际停车住宿时,史蒂文斯才有兴趣出去走走看看,乡村景色对他吸引力不大,而前方,成为一种诱惑,肯顿小姐在前方等着他,他期待着与肯顿小姐见面。同时,行走于乡村中,他也显得心事重重,回忆,不断去回忆,回忆成为对三十五年管家经历和想法的整理,似乎他这次出行仅仅是为了对他管家生涯的判断和总结。

  不过,事实也是如此,一个职业管家他当然在乎他的存在价值和他的职业影响力,史蒂文斯也是如此,他需要为自己找到存在的理由,尤其这部以他自己为叙述人而完成的小说,可以说这是一个管家的倾诉,一个管家的内心史。

  所以小说作者石黑一雄让史蒂文斯的旅行成为一个幌子,而旅途中的回忆成为全部,因为石黑一雄并不想他的读者被英格兰乡村景色陶醉而忘乎所以,他真正的野心是想让读者从史蒂文斯身上找到一种“让生活变得有价值的普遍动力(石黑一雄语)”,对史蒂文斯来说,这“普遍动力”便是在“管家”这一职业中努力去奋斗,献身于自己认可的事情,为自己获得至高的价值感和尊严感。

  小说开篇不久,主人公兼叙述者史蒂文斯就说道,“常听人说,在英格兰才真正有男管家。而在其他国家,无论实际上使用什么样的称谓,也仅有男仆。”这句话并不夸张,这是英格兰几百年以来的管家传统所铸就的荣誉,这种观点已经得到公认,然而回到英格兰管家历史的长河中,谁是最杰出的男管家?一位最杰出的男管家具备什么素质?用理论和实践来回答这两个问题,是史蒂文斯终身在完成的事。

  有人以为,最杰出的男管家必隶属于某一显赫之门第,而史蒂文斯认为,将普通管家和最杰出管家区别开来的要素是准确地把握“尊严”这两个字,即通过自己的工作实绩和工作精神让这一伺候人的职业获得别人认可和赞许、并富有存在价值的“尊严”。

  那么,如何获得这种“尊严”?要获得这种“尊严”一个管家需有怎样的职业本色呢?史蒂文斯的故事提供了答案。

  一是节制情感。

  史蒂文斯的父亲老史蒂文斯也是一位管家,史蒂文斯一直记得父亲跟他讲的一个故事,说是一天下午,管家走进餐厅以确认晚餐的一切准备工作已经就绪,突然这位管家发现一头老虎趴在餐桌下。管家不动声色地退出了餐厅,小心地把门关上,然后镇定自若地向客厅走去。在那儿,他的主人正与几位客人品茶。他有礼貌地轻轻咳了一声以吸引主人的注意力,尔后在他主人的耳边悄声说道:“老爷,对不起,在餐厅里好像有一头老虎。也许您会同意使用十二号口径的枪吧?”几分钟之后,那位主人和他的客人们听到了三声枪响。这之后不久,那位管家又出现在客厅里,他用茶壶重新沏了茶。

  “不动声色”“镇定自若”,这是管家的职业才华,它的“敌人”是遇事慌张、手忙脚乱。史蒂文斯在这样故事的熏陶下,成长为与故事中的管家毫不逊色的人,甚至更胜一筹,他有着一切都在掌握中的平静,尤其在涉及男女私情上,他依然能保持其职业本色的节制。对那位叫肯顿的女管家的热情和暗示,史蒂文斯用冷漠和一本正经去回复,他的心中始终都绷着这根弦——一个优秀管家是节制情感的,不能因为男女私情而放弃对“职业尊严”的坚守。

  为了节制情感,防范于未然,史蒂文斯对职员中漂亮的姑娘都抱有一种奇怪的反感情绪,就像肯顿小姐取笑他说,“也许因为我们的史蒂文斯先生害怕受到诱惑?也可能是我们的史蒂文斯先生毕竟是血肉之躯,他并不能完全自持?”在达林顿府,佣人因私通而离开的事时有发生,后来肯顿小姐的离开也是因为情感有了归宿——这段感情的发生多少含有报复史蒂文斯的成分——每当这种事情传到史蒂文斯耳朵,他总会感慨,这不是一个最优秀管家的选择。

  二是忠于主人。

  忠于就是顺从、投入,无条件地服务主人,以主人的生活为自己的生活,以主人的意志为自己的意志,忠于主人是眼里心里只有主人没有自己和他人的。

  达林顿府召开着一次重要会议,会议期间史蒂文斯的父亲病重了,史蒂文斯忙于会议没时间和精力照看父亲。这天一位会议代表的脚疼痛起来,史蒂文斯必须为他的脚痛去服务,找干净的绷带,找医生,可就在这时,肯顿小姐带来了一个不幸的消息:史蒂文斯的父亲在四分钟前去世了。肯顿小姐问史蒂文斯要不要上去看看他父亲?史蒂文斯只有平静而简洁的几句话:“我知道了。”“我现在正忙得不可开交,肯顿小姐。也许待一会儿后吧。”史蒂文斯父亲的眼睛还没合上,肯顿小姐请求帮这个忙,史蒂文斯当然同意,但他对肯顿小姐解释了一句,“肯顿小姐,请你不要将我父亲就在此刻离开人世而我却没上楼去看他视为非常不近人情的行径。你应该清楚,我了解父亲肯定希望我能在此刻去继续履行职责。”

  史蒂文斯做得的确“太出色”了!有点让人无话可说,自己的父亲死了,他不去为父亲合上双眼,却要为客人的脚去忙乎。

  忠于主人还意味着忠于和捍卫主人的观点以及行为,为主人隐藏秘密,见得人和见不得人的都要隐藏,只要是主人的秘密。

  达林顿勋爵利用其权势和影响召开家庭秘密会议,邀请英、法、美、德等国要员参加,希望达成认识和形成舆论力量,渴求愈合一战留下的创伤,改善同战败德国的关系,结果他的“亲纳粹观点”不自觉地成为帮助纳粹上台的工具,他也曾协助过德国战犯——希特勒的外交部长里宾特洛甫,帮助过英国的法西斯分子。真相出来后,达林顿勋爵因此身败名裂,但为之服务的史蒂文斯管家依然为他辩解庇护,认为勋爵除了从事最崇高、最宏伟的事业之外不会做其他事情,“他尽其所能以确保和平将持续地遍及欧洲”,史蒂文斯还说,“我绝对相信勋爵准确无误的判断力。”

  管家史蒂文斯的行为称得上至高至上的忠于。

  三是展示其才智和造诣。

  节制情感,保持从容、平静的处事风度,以及对主人忠诚,这是一个管家不难拥有的品质,而要做到史蒂文斯说的“展示其才智和造诣”,却是有难度的了。如果说想要成为最优秀管家那金字塔的塔尖的话,那么拥有这一品质无疑是攀上塔尖的必由之路。

  “才智”好理解,就是用脑子去服务,不仅想到如何实现主人的想法,还能预估主人的期望,比如史蒂文斯能想法子将银餐具擦得银亮银亮,主人和贵客原本暗淡的心情因眼前银亮的餐具变得赏心悦目起来,史蒂文斯得到了达林顿勋爵的赞赏,很有成就感。

  “造诣”呢?似乎有点悬了。

  史蒂文斯有个观点,就是“梯子”和“轮子”的观点。史蒂文斯认为,他父亲那个年代的男管家们倾向于把世界看做一架梯子——皇亲国戚、出身于历史最悠久家族的公爵和勋爵置于最上层,“新近的暴发户”次之,渐次下排,由财富的拥有量来定夺,胸怀大志的男管家会竭尽全力朝这架梯子往高处爬,爬得越高,该男管家的职业威望越高。

  到了史蒂文斯这代管家,他认为他们不将世界视为一架梯子,而更多地将世界视为一个轮子。世界上许多重要事件的争论、决策,不是在公众场合做出的,而是在这个国家的豪宅内运作的,所以史蒂文斯就认为,整个世界就是以这些权贵们的豪宅为中心而旋转着的轮子,他们这些有抱负的男管家呢,每个人都尽其所能寻找途径接近这个中心,为那些“手中掌管着文明”的伟大绅士服务、效力,实际上他们是为着这个世界的轮子在工作。

  史蒂文斯明确表示过,“除非我已尽我所能去照料勋爵顺利完成他赋予自己的那些伟大使命,我的职业才会功德圆满。”1923年那次日后震惊朝野的秘密会议在达林顿府召开时,作为一个男管家的史蒂文斯的“才智和造诣”,毫无疑问达到了他职业生涯的顶峰。他除了让每个来自不同国家的政府要员、议员享受到宾至如归的感觉之外,他重要的是,参与到这个世界轮子的运转之中,他为达林顿勋爵提供与会者的政见信息,并私下表达他的观点。

  史蒂文斯为如此接近这世界大转轮之中心而骄傲。他很满足,但关于他服务的主人达林顿勋爵之观点和行为的是与非,直到小说的最后一页,史蒂文斯也没表明他的反思,他仍然相信他的主人,尽管达林顿勋爵早已因此事身败名裂,尽管达林顿府已经换了新主人。

  我们只能说,史蒂文斯是真正的独一无二的英国男管家。

  作者石黑一雄说,“史蒂文斯有一份很夸张的责任感。”尽管夸张,但石黑一雄还是欣赏的,“夸张的责任感”实际上是寻找存在价值和生活意义的普遍动力,如果史蒂文斯不把自己的工作责任界定为“世界上最杰出的管家”的话,那么他将失去方向感和存在感,也失去奋斗的动力,由“独一无二的老牌男管家”沦落为成千上万个男仆人男佣人中的一个,那么英国的管家文化也将失去它独特的魅力。也可以说,正是由于史蒂文斯那份“夸张的责任感”,让普遍的事件中走出了典型性人物,才将史蒂文斯这一人物以及其背靠的管家文化推向了话题的风口浪尖上。

  所以说,石黑一雄塑造的史蒂文斯这个人物是成功的,成功的标志一个是这个人物像一面镜子,不同的人可以从中看到不同的自己;二个是对这个人物的看法是褒贬分明的,即对这个人物是有争议的。

  我一个做文化企业的朋友看了电影《长日留痕》后,在我的推荐下读了小说,他说《长日留痕》简直就是部企业员工培训教科书,他很喜欢史蒂文斯,他说史蒂文斯提出和实践的管家的三个职业品质——节制情感、忠于主人、展示其才智和造诣,其实可以上升到所有职业的三个品质,即规矩、忠诚和造诣,想想看,这三条是任何职业任何一个出色员工都应该具备的品质。在这位企业家朋友的眼中,史蒂文斯无疑成了现代职员的榜样,值得每一位想出息的现代职员学习、效仿。那位朋友甚至过激地说,一个老板遇到史蒂文斯这样的员工是他的幸运,要找就找史蒂文斯这样的员工。

  同样,我们在追求自由、强调人的独立性的读者那里得到的是另外的看法:史蒂文斯就是一个不近人情的、盲从的服务机器。他们的理由是,你节制情感但也不能对一个向你倾情的姑娘压抑自己啊;你忠于主人但你也不能不去为死去的父亲合上双眼啊,你父亲都不忠于还能忠于主人吗;你展示其才智和造诣也不能以为自己真的靠近了这个世界轮子的中心啊,一个管家就只是一个管家,再者你也不能黑白是非不分啊。接下来,对史蒂文斯持否定态度的人们就会继续追问,值吗?这样一个无条件地去忠于一个人,服侍一个人,以他人的生活为自己的生活去活一辈子,值吗?

  老实说,我也无法判断史蒂文斯的一生值不值。值不值,是一个价值判断,你认为它不值它就不值,你认为它值它就值,但史蒂文斯认为它值,他不仅认为它值,他还要把它做到极致,做管家就要做到“世界上最杰出的管家”。你说史蒂文斯一根筋也好,执迷不悟也好,但他对于他的选择他的奋斗,一刻也不曾后悔过,一刻也不曾放松过,他追溯他为达林顿勋爵服务三十五年,他说,“追溯我的职业生涯至此,我主要的满足是源于我在那些岁月里所取得的成功,而且我今天唯一感到骄傲和满足的是我曾经被赐予如此的殊荣。”话说回来,管家史蒂文斯的选择和执着,谁说不是可爱之处呢?谁说这不正是我们缺少的该拥有的“夸张的责任感”呢?所以石黑一雄说,“除非我们可以按某种标准告诉自己已经很好地完成任务了,没有虚度人生,已经不遗余力了,否则我们似乎是不会罢休的。因此,就我的理解而言,我想这就是人类有别于其他生物的特点之一。”

  当然,石黑一雄似乎并不止于让他的读者来讨论史蒂文斯值不值的问题,如果我们换一个角度,将一个身份卑微的管家与那桩秘密会议的重大政治事件比对起来看,那我们将看到作者石黑一雄的写作野心。无论出于维护欧洲和平的努力,还是其他什么,达林顿勋爵的“亲纳粹”的态度是昭然若揭的,那么他召开的那次豪宅秘密会议可以说是非人道和非正义的,管家史蒂文斯作为组织者和接待者他付出了劳作,虽然他也间接地斡旋其中,但一个管家是改变不了什么的,既改变不了会议非人道非正义的性质,也无法为会议推波助澜火上加薪,可事实是,他全身心地卷入到了这样一桩为世人所不齿的政治事件当中,承担不光彩的角色和罪名。

  由此我们看到,在一些大事件中,那些地位卑微、不好不坏、平庸的人成为随波逐流的盲从者,正是因为他们的参与,一些事件才成为大的潮流,日后这些人将和主导者一起,成为一个有过失的人,甚至罪犯,承担起某个时期社会文明失误的罪责。史蒂文斯身上实际包含了平凡个体与大的罪恶事件之间的痛苦关系之一,最让我们无法判别的是,史蒂文斯卷入这场大的政治事件是主动还是被动?是有意识还是无意识?或许连史蒂文斯自己也说不清楚。这是人的复杂,是人与世界的复杂,也是石黑一雄“小说的野心”。

二 “我的心行将破碎”

这位节制情感、心中只有主人连自己都没有的男管家的故事里,有爱情吗?

  我的回答是,有。不仅有,而且是世间诸多爱情的情形里,最内敛最有意味的一种:似是而非、若有若无,如那强风中的微雨,不知是雨还是雾?

  史蒂文斯先生和肯顿小姐,他们有爱情,不过他们的爱情连花都没有开,更别提结果了,他们的爱情只是根茎相连的两片叶子而已,叶子与叶子靠在一起,风来了,点点头,或调皮打打架,一起绿过,便枯萎了,没有花的绚烂,没有果的芬芳。这是爱情一种,令人忧伤也令人怀想。

  显而易见,我们要想在小说中读到炽烈如火、互诉衷肠、牵肠挂肚的爱情是不可能的了,而史蒂文斯和肯顿小姐的爱情成为了小说的一条隐秘的线索,它成为叙述的动力推动小说往前行走。史蒂文斯和肯顿小姐共事的时光已经过去很久了,达林顿府也易主了,史蒂文斯把仅有的一次旅行行程定在了前往英国西部的小康普顿,因为肯顿小姐住在那里,因为他收到了肯顿小姐一封说她过得并不好的信,尽管此刻的肯顿小姐已经是贝恩夫人了,但是,史蒂文斯想要见见肯顿小姐的想法非常强烈,他必须到那里去。肯顿小姐的幸福如此牵动史蒂文斯的心,这是这位刻板节制的管家少有的几次情感外露的表现。旅途六天的故事——即史蒂文斯自驾期间所看到的和想到的故事,是以这次“暧昧的幽会”为起因和结局的。

  “暧昧的幽会”,是史蒂文斯的新东家对史蒂文斯开的一个半真半假的玩笑。面对这一玩笑,史蒂文斯感到了不知从何辩驳的尴尬,因为在这位管家的词典里是没有“暧昧”“幽会”这样的词语的。史蒂文斯为什么觉得必须到那里去呢?难道他期待一次重新开始吗?

  或许在内心深处,他开始为自己曾经错失肯顿小姐的爱而自责和反省了。

  史蒂文斯是个拘谨、古板、克己的人,他的全部人生理想是成就一个管家的“尊严”——成为史上最杰出的管家,他一板一眼,随时提醒自己节制情感,提到肯顿小姐,他总是谨慎措词,只是强调他们是单纯的合作关系,顶多透露出一点职业上的欣赏而已。因为小说是以史蒂文斯的视角叙述的,每一句话均出自史蒂文斯之口,在这位拘谨刻板的正宗的男管家嘴里,除了领略他冗长而周到、委婉而正经的语调风格外,想要读到他对肯顿小姐的真情实感,是很困难的。虽然他回避自己的感受,但他依然讲述了发生在肯顿小姐身上的故事,这些故事与他有关。

  肯顿小姐大大咧咧、情感外露而充沛,有着易于冲动的活力,她喜欢史蒂文斯,她是这场感情之战的进攻者,而史蒂文斯成为防守者和招架者,他们之间没有亲密举动,没有甜言蜜语,而维系他们感情的是肯顿小姐有些“恶作剧”的暗示以及史蒂文斯稍显狼狈的“装聋作哑”。

  史蒂文斯总喜欢拿“职业问题”当挡箭牌,一来隐藏自己的情感,二来搪塞肯顿小姐。比如肯顿小姐高兴地送来插满鲜花的花瓶,为他的房间带来点生气,可史蒂文斯没好声气地说“这不是一间娱乐室,我很乐意将消遣保持到最低限度。”把肯顿小姐的好意呛了回去。肯顿小姐不想把自己和史蒂文斯的关系只限定在每天黄昏一起喝喝茶谈谈工作上,她期许有些小小的发展,至少能进到私密的话题上来。一天机会来了,肯顿小姐来到史蒂文斯的房间看到史蒂文斯在看一本爱情小说,从聊聊小说里的爱情,到聊聊彼此间的情感,肯顿小姐以为这应该是一次契机。她问他看什么书?他躲她,不想让她知道。他把书抱在怀里,她非常轻柔地拿出他怀中的书。这一刻他们的身体隔得那么近,他以几分不自然的方式将头扭向一旁。事后史蒂文斯回忆“这整个过程似乎花了极为漫长的时间”,事实上这一过程时间并不长,但是是他们身体的唯一一次温柔靠近。

  很快,史蒂文斯将情感的脱缰之马拉回到现实,他对肯顿小姐的解释是,读这类小说是提高驾驭英语能力的有效方式。这是一个让肯顿小姐伤心、让旁人发笑的理由。这次之后,肯顿小姐对史蒂文斯的感情到了一个转折点,肯顿小姐像史蒂文斯一样,把他们的关系“冷漠”到一本正经的工作上来,但真正让肯顿小姐绝望的是,肯顿小姐告诉史蒂文斯她接受了朋友的求婚时,史蒂文斯表现得平静而冷淡。史蒂文斯后来回忆说,“在那扇门的后面,离我不过几码远的之处,肯顿小姐确实在哭泣。”肯顿小姐用她哭泣的眼泪洗涤了这段爱情的痕迹。

  尽管史蒂文斯被他一生追求的“职业理想”蒙蔽了身心,让他变成一块情感的坚冰,但任何一个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这只是表象,其实史蒂文斯的心是渴望和肯顿小姐一起跳动的:他为了肯顿小姐会见别的男人而不满;他觉得与肯顿小姐的那次靠近是那么漫长;多年后他能为肯顿小姐的一封信立刻踏上旅程。这么看,肯顿小姐也是在他心中的。

  我们不好说史蒂文斯如果接受了肯顿小姐,他们的爱情开了花结了果会怎样,对史蒂文斯来说,肯顿小姐和职业追求,只是一次人生选择,他选择了后者,他的悲哀不在于选择后者,而在于他为了后者而压抑前者,为自己的追求而羁绊自己的情感,对一个人来说并不是完整的。

  旅程中的第四天晚上到来了。史蒂文斯见到了肯顿小姐,不,应该是见到了贝恩夫人。由开始的隔阂,到愉悦地回忆往事,再到感伤地谈到现在,他们在一个茶室里见面了两个小时。当他们敞开心扉谈到当年的感情时,他们的见面也接近尾声了。从他们的谈话中我们也真真切切看到了曾经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似是而非、若有若无的爱情,虽然这段随着年月消逝的爱情已经不可重拾,但共同的记忆让人生和生活变得丰富起来。

  史蒂文斯很关心她信里提到的她过得不幸福的事儿,她在信里说“展示在我面前的余生犹如一片虚无”,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肯顿小姐告诉他,这是过去的事了,她甚至否认自己说了类似的话,说如果有说,那是某段时间的心境,早已过去了。

  肯顿小姐告诉史蒂文斯,她最初并不爱她的丈夫,她也没有想到会离开达林顿府,她当初嫁给她的丈夫并不开心,她时常会想到如果和史蒂文斯共同拥有那种生活将是怎样,但是一年一年地过去了,她习惯了她的丈夫,也渐渐爱上了他,达林顿府的那种幻觉生活也退出了她的生活。贝恩夫人说,“你不能永远总是对过去也许会发生的事耿耿于怀。”

  这些话暗含的意思在史蒂文斯的胸中激起了一定程度的悲伤,他似乎在心中开始后悔了——我为何不应该承认呢?史蒂文斯说,“那一刻,我的心行将破碎。”

  史蒂文斯送肯顿小姐上了公共汽车,他发现她的双眼充满了泪水,史蒂文斯能感觉到他们也许永远不再见面了。

  史蒂文斯急切奔赴的地方,急切想要见到的人,都如愿了,也给了他全部的答案。

  毫无疑问,肯顿小姐成为了史蒂文斯一生的遗憾。

三 “等待我的是一片虚无”

史蒂文斯与肯顿小姐分手之前,肯顿小姐问史蒂文斯返回达林顿府后的前景如何?

  史蒂文斯说,“嗯,不管等待我的是什么,贝恩夫人,我知道等待我的不是一片虚无。我倒情愿等待我的是一片虚无。可是,啊,不,有的只是工作、工作,而且是更多的工作。”

  我们也不禁要问,作为杰出的英国男管家,史蒂文斯曾经拥有了什么?等待他的又是什么呢?

  史蒂文斯是一位现代意义上的杰出的男管家,他的职业操守和职业理想拿到今天的企业管理上也是可以作为教科书的,从这点上来说,他是成功的,他为他的追求——节制情感、忠于主人、接近那个世界轮子的中心——感到骄傲和满足,但是他拥有了什么呢?拥有了一顶“世界上最杰出男管家”的帽子和英国老牌男管家历史上光辉的一页?

  是的,他的确拥有了这些,可是在此之外,他的父亲病重他不服侍在侧,他的父亲死去了他也不去为他合上双眼,一个姑娘为他情笃几开他佯装不见,他的眼里只有他的主人和主人的客人,再没有任何人,连他自己也没有,一个连他自己都没有,并且毫不留情地断绝了人世间亲情、友情、爱情的人,他只是一架为他私自的名声而转动的机器而已。我们中国文化讲究重孝心、讲礼仪、任逍遥,这一传统放到全世界去都是先进的,它也适合这位伟大的英国男管家,这不是文化价值观差异的问题,因为这是为人之基本,当一个人放弃这些基本的时候,他已经是人中之异类了,他将作为一个人类精神病理学的标本长期存在。

  当然话说回来,你不孝不仁也无妨,那是属于你个人的道德价值,充其量只是会恶心知道你的人,再任人评说几句罢了,妨碍不了这个社会和他人,但是发生在史蒂文斯身上的另外两件事,却不是道德问题而是责任问题了,一是所谓的“靠近这个世界轮子的中心”,二是为达林顿勋爵的辩护。

  当史蒂文斯说到一个管家的至高“尊严”是靠近这个世界轮子的中心,并为这些掌握着文明的人服务实际上也是为这个世界的轮子效力时,我突然想到了我们的阿Q,没想到阿Q先生的精神胜利法也根植在这位管家身上。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标志是分工的细致分工的明晰,一个杰出的管家他永远只在做一名管家的事儿,即使他围绕在政治权势身边,他也不可能是在履行政治权势的职责,如果一个为英国首相开车的司机说我在间接参与着英国政治,那么这位司机不是由于无知便是自大,他说出这种话是需要勇气的。史蒂文斯需要为他的伟大的管家职业找到一个存在的理由,但这一伟大的理由未免太一厢情愿了,而且只有史蒂文斯才相信这一理由。

  再者,为达林顿勋爵辩解,一个乡村农妇都知道,在那次世界大战中“我们所付出的远远超出了我们所得到的。”对达林顿勋爵所主张的降低德国战败赔款以及他“亲纳粹亲德国”的观点人们是嗤之以鼻的,而史蒂文斯依然相信达林顿勋爵,依然为他辩解,认为媒体不负责任的报道毁了达林顿勋爵。我们以为,史蒂文斯的行为已经是是非莫辩的“廉耻”之责了。管家为一个人服务忠于一个人,这没错,但是在民族国家之大问题上,忠于正义、忠于自由是在忠于一个人之上的。我们的《管子·牧民篇》上说,“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我想我们的“廉耻”之论是全世界的主旋律,“廉耻”是指清白辨别,切实觉悟,而史蒂文斯在是非辨别和正义觉悟上的糊涂,是国之耻的。

  当然,史蒂文斯是明白个中道理的,他不敢承认自己犯过的错误,他说,“——人须自省——那样做又有什么尊严可言呢?”他这样做是有他的理由的,史蒂文斯的理由是,“‘尊严’的至关重要处在于男管家必须具有不叛离其所从事的职业本质的才能。当今世界太邪恶了,根本不适于善良而又崇高的本能。”这一理由只能归结为一个人的价值判断的了,它存在,但我们只能说这一价值判断是与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集体价值判断相悖论的,正因为要拯救这邪恶的世界,所以才需要“善良而又崇高的本能”。

  或许正如史蒂文斯所说,他所拥有的只是一片现实的“虚无”。

  《纽约客》杂志的记者问石黑一雄,“就我所知您的若干部小说结尾具有淡淡的救赎色彩,尽管其中的人物还极度脆弱和伤感。您选择这样结束您的故事有什么原因吗?”

  石黑一雄这样回答,“嗯,通常在我小说的结尾中,叙述者对痛苦的事有了部分的适应,他或她终于开始接受那些原先无法接受的痛苦事情。但这里面常常仍有一个自我欺骗之类的因素存在,足以让他们能继续生存下去,因为人生的悲哀之一便是它很短暂。要是你把它弄得一团糟,是没法再重来的。”

  小说结束时,史蒂文斯似乎也有了“淡淡的救赎色彩”,他想着利用生命的日暮时分,尽量去理解在人间构筑起来的温情,并企图去改变他的管家生活,他说他返回达林顿府首要做的事是,学会调侃打趣。

  或许,原来那个史蒂文斯会变得可爱起来。

  根据这部小说改编的电影叫《告别有情天》,尽管电影的故事容量没有小说大,但电影的灵魂与小说格外地一致。就名字来说,电影强调着一个“情”字,而小说的名字《长日留痕》似乎更耐人咀嚼一些,漫长的时日流逝了,淹没了哪些痕迹,又留下了哪些痕迹呢?

  小说是在史蒂文斯即将返回达林顿府前的独白中结束的,而电影的结尾却不同:史蒂文斯回到了达林顿府,进行与往日相同的工作。一只鸽子不小心飞入大厅,在屋子里挣扎飞翔却被墙壁阻挠,始终飞不出这个大厅,几番迂回后,它才“扑楞楞”地飞向天空,消失了踪影。

  这个形象却是另外一番意味:在达林顿府几十年的史蒂文斯,无论他为他的追求付出多少努力,奉献青春,像那只鸽子一样终难飞出这个狭小的世界。

  这个忧伤的结局,已经没了石黑一雄那“淡淡的救赎色彩”了,但我以为,这似乎是更真实的现实。

  

  王裕亮 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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