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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妍可当餐

时间:2023/11/9 作者: 山西文学 热度: 11275
萝卜赋

  有一年,去徽州,宴席上少不了当地名菜——胡适一品锅。锅下,炉火正妍,锅内食材丰盛至极,众人频频举箸,蛋饺、猪肉块、鹌鹑蛋等大荤悉数夹完,默默剩在锅底的,唯平凡萝卜。正是那一餐,我确乎尝到世间最美味的萝卜,因为久炖,萝卜饱吸肉汁,入口酥烂,鲜甜滋味如唐音袅袅于舌上——众声喧哗里,静静放下碗筷,不愧为“景妍可当餐”。

  还是多年前,在小城芜湖女友家,吃过一款腌萝卜,其滋其味,没齿难忘。一樽高及盈尺的玻璃坛,整齐码放好食指般长短粗细的美人指小萝卜,倒入事先凉透的盐开水,正中预留一点空隙,放入一匹四五两的活蟹。月余,长毛河蟹通体橙黄,萝卜正好回味,随食随取,酸脆赛梨,最夺目的是那一层鲜,不愧为味蕾之上的点睛之笔。一坛腌萝卜,原本琐碎家常,忽然一只青蟹的加入,恰便是神来之笔,陡增了活的灵魂,及至高格起来。

  我喜食萝卜,可能是童年养成的饮食习惯。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尚无反季节大棚蔬菜的概念,每每秋来,一日三餐,唯有萝卜、白菜。记忆里,两样皆好,吃进嘴里,确乎甜丝丝的。烀一锅萝卜,炒一碟白菜,焖半锅米饭。黄澄澄的锅巴铲出,浇上萝卜汤,焦脆爽口,汁液淋漓。

  自从“大棚蔬菜”介入人类生活以来,虽说一年四季都有得萝卜吃,但真正的,也只能等到霜降以后,萝卜才会迎来它一生中最好的华年,无论炖汤,抑或红烧,搛一块入嘴,于舌上刹那化为无形,鲜美无渣,滋味伏贴。

  有一次,从菜市买回五六只小圆萝卜,准备红烧,待一一切开,半数以上糠心,萝卜芯四周遍布棉絮状空囊,软塌松垮,这样品质的萝卜,算是废了。萝卜之所以糠心,概因大量化肥、激素催至过猛之故。

  萝卜,数水灵灵的为佳。若早起去大些的菜市,或可碰见郊区老人拎来自家种的萝卜。因量少,一霎时便卖完。萝卜缨子与萝卜连在一起,一望便知,农家肥种出来的。价格也不要打听,只默默挑六七只放边上,老人意会,拿出小刀,萝卜缨子逐一削掉,将小萝卜白滚滚地称给你。

  黑猪前夹五六两,肥瘦连切备用。热锅素油,八角、京葱段煸香,入前夹爆炒,适量醋去腥,老抽上色,开水没过肉块,改小火,炖上十来分钟,肉块差不多烂了时,倒入切成滚刀块的萝卜,猛火翻炒,至辣腥气消失,加水,没过萝卜块为宜,改小火慢焖。自然生长的萝卜易烂,酥软无渣,不像大棚里激素催出来的,吃起来石疙瘩似的。

  常常一人独自午餐,只烀一碗萝卜,盛半碗米饭,浇点萝卜汁,将饭洇透,哗啦啦一阵风进了肚。秋风一日凉似一日——不晓得怎么回事,虽吃了近三十年的城里饭,但,每至霜降时节,总是候鸟一般地想起乡下——吾乡,每家都会种上五六分地萝卜,大部分腌渍起来,小部分晒成萝卜菇子。霜降以后,家家将萝卜起了,连着萝卜缨子一起挑到圩埂上晾晒,黄昏收起,归拢至一起,堆成锥型。翌日,太阳起山后,再将它们一一摊开。几次三番地,萝卜连同萝卜缨子的新嫩茁壮气,被夜露狠狠杀了一遍又一遍,萝卜缨子由当初的碧绿渐至老绿,蔫嗒嗒的。三四个日夜,萝卜水分差不多消失殆尽,将它们自缨子上纷纷切下,洗净,囫囵倒进大木盆,撒粗盐,揉捏,至出水,再晾一夜,第二日装坛。腌渍萝卜最关键的步骤,就是要夯紧——是体力活,非小孩可胜任。大人一层萝卜,一层粗盐,拿棒槌压了又压,原本圆乎乎的萝卜被压扁,直至盐水噗噗冒出坛口……一片干荷叶盖住坛口,细麻绳沿着荷叶一溜儿扎紧,阻隔了坛外空气。只等坛内的萝卜在黑暗里漫长的发酵。个把月时间,便能吃了,一只一只,黄娭娭的,滴着汁,香脆,清口。皖南萝卜品种小,无须刀切,直接搛来佐粥。那种漫无边际的酸香,无敌,无匹,它们的香气如若一只鹤,至今屹立于童年的河岸生生不息。

  ——童年永垂不朽啊。

  这样写着的时候,口腔内依然条件反射似的唾液翻涌。

  南京的心里美一直出名得很,合肥菜市偶然也能遇见一二。有一年春节,家里老人买回一只,凉拌,加白醋、绵砂糖若干,冬夜食起,清凉爽口,滑腻的萝卜丝紫噗噗的,堆在白碟,富于审美,夹一筷,慢慢咀嚼,复而咽下,颇似一条冰冷的蛇,顺着滚烫的喉咙直窜至胃囊,整个身体似一激灵,确乎凉汪汪的,很是难忘。前年,还读到过一位常州籍同行,写过的常州某小镇出产的红皮萝卜,专门腌来当零食的,在当地颇为著名。有一年,去云南大理采风,在小镇弥渡遇见一位九十多岁高龄的奶奶,拉家常时,老人告知,她常年吃的菜,不是红烧新鲜萝卜,就是腌萝卜,一年吃到头,也不厌,末了,耄耋之年的她,执意去山上背一捆柴火……岂不印证了古人所言的“萝卜赛洋参”一说?

  某年,我们全家回安庆老家过年,吃住均在二娘家,早餐用来佐粥的小菜便是一碟陈年腌萝卜,吃齁着了,还要吃……二娘心细,见我好这一口,临回城时,她便怂恿我堂姐去萝卜坛抓些萝卜带上。堂姐懒洋洋的,颇不愿起身,不屑道:这有什么好带的!我站在那里对堂姐充满了渴望,恨不得对二娘说:我去抓吧。但,尊严适时阻止了我。一并附和堂姐道:不带了,不带了。

  多年往矣,二娘早不在人世了,至今犹记她站在堂屋吩咐堂姐的神情……何等一副慈悲心腸!

  张爱玲心气高,看什么皆不入眼,她曾嘲讽周作人:“写散文喜欢谈吃,……不过他写来写去都是他故乡绍兴的几样最节俭清淡的菜,除了当地出笋,似乎也没什么特色……”读到这里,我心里面涌起一叠叠的叹息,那是她不曾有过的故乡日月。乡下长大的孩子,都是被“节俭清淡的菜”滋养大的,于是情深,永难忘怀。

  再说,那些齁死人的咸菜——比如腌萝卜,确实绝味。一个人一生中倘若吃到一回吾乡的那种腌萝卜,也算口福不浅,形容不出的酸脆爽口,只能无以言。这也是失传多年的本味。

  那个年代,每到冬来,家家都要腌渍两三坛萝卜,一直吃到春来,到了盛夏,萝卜在坛里开始涅槃,颜色渐起变化,自初始的澄黄褪成灰褐,不再是一个个团滚滚的身躯,慢慢委身于一摊萝卜糊。舀一坨糊出来,加菜籽油,搁饭锅里蒸透,挑一筷头抹在米饭上,酷暑里的独一味,醒胃,下饭,且解暑。

  萝卜性寒,在坛里憋闷了冬、春、夏三季,发酵腐烂后的萝卜更加寒凉,抹在饭上,散发出一种勾人心魄的微臭。正是这样气味,与臭豆腐相若,皆来源于一种菌群的传播发酵,于人体有益。

  吾乡这种烂糊萝卜,而今怕也绝迹了。留守村里的老人偶尔会腌一点,未等开春,坛底便见空,何尝等到酷暑时它的华丽转身?

  那时,吾乡除了腌萝卜,还作兴晒“萝卜菇子”。刚从地里取出的萝卜切为细丝,铺屋顶青瓦上暴晒,直至焦干,拿报纸包起,吊在透风的横梁,留待隆冬大雪时享用。温水泡一小撮萝卜菇子,额外多加点菜籽油烀一烀,萝卜的干香味,持久热烈,黏人得很。条件好的人家,或去镇上称一刀肉同烀,当然更加美味些。虽则家家茹素,但得到的均是食材的本源之味,也挺知足的。

  我妈妈还有独一项腌菜手艺。初冬腌制雪里蕻时,她总喜欢掺些萝卜菇子同渍,开坛后,别一股奇崛之香——当下忆起,皆是纷纷扰扰的美好。

  ——海子诗云:秋天深了,王在写诗……而我,正在锅里烀一碗萝卜,一样平凡日子,一样甘甜鲜美。

  羊肉小谱

  因各种原因,二师兄价格飙升,猪前胛涨至四十八元每斤,每次买都龇牙咧嘴的。算了,改吃羊肉吧。前天,下单一只萧县羊腿。家里备有一把利斧,羊腿至,迅疾剁成几份,骨头炖汤,片下的精肉一份份包好,急冻,日后可做葱爆羊肉。

  方才将一锅羊汤喝完,就又打起羊肉主意。取一份解冻,切丝,加鸡蛋清,两小勺葛粉,勾薄芡,盐、料酒适量,腌制一小时;一整根京葱切细丝。记住,羊肉丝需狂火爆炒,一两分钟即成,起锅前,撒点孜然粉,鲜香滑韧。萧县羊肉名不虚传。

  初秋,出差宿州,雨声淅沥,餐桌上,一盘椒盐羊排赫然在目,铺撒了足够的孜然,无一可比的香,香的尾韵里袅袅有一点点膻味儿。爱食羊肉的,偏偏钟情于这一份奇异的膻气,比如我。一桌人频频举杯痛饮那种浓烈的北方高粱酒,唯我一人,埋头奋吃羊排,不必顾惜贤良淑德的妇女形象,理应直接动手——食羊排,要舍得腾出双手,抓住两端撕咬,方才有格局,是谓舒豁。若是装作小姐态,娇滴滴用筷子夹着吃,也失了那份饕餮美食的豪迈,不比饭前开口汤,需一勺一勺小口抿下,若发出强烈的咕噜声,未免失教。

  还是在宿州,依然是那个平凡的晚上,宴席尾声,老板娘端上一盆亲自手包的羊肉饺子。每一口,无不汁液淋漓,肉糜芳香迷蒙,转而化为无形——那个华灯初上的宿州雨夜,我像是中了邪一样,连吃六只。

  同是皖地,皖北的羊一定惊艳于皖南,对于宿州、萧县一带的羊肉品质,早有耳闻。亲自一啖,实至名归。据传,萧县每年举办羊肉节,正是这样的秋凉时节,不免神往。

  早年,客居北方小城。每天早晨,总会在巷口遇见一位胖婶。她系着竹青色围裙,早早将摊子支出,最显眼的是煤炉上端坐的那口壮硕的白铁锅——锅里正蒸着羊肉烧麦。隆冬,炉火正旺,白雾茫茫间,老远便闻见羊肉香气。这种勾魂摄魄的肉香不停地于空气中加强信号,迅速被胃接收到,不禁发出咕噜咕噜的回响,惹得你不得不于摊前驻足。

  胖婶全身皆白——她的袄裤她的黑发,统统被面粉浸染了一遍。生得富态的女子,天生给人亲近感,但凡一见她,顿时有了踏实安稳——难怪中国的佛像,一律胖兮兮的,每笑起来,下巴全被颤抖的肉褶子占据了。而瘦子呢,总予人时刻警觉心机占尽的误解——纵然一个瘦子未曾开口,也给人留下了精明的错觉。胖婶右手操持擀面杖,左手旋着面剂子 ,三下两下,一张面皮变魔术一般旋好了。她善用巧劲,擀出的皮子中间厚四周薄。擀好十几张皮,再包烧麦。一张皮摊开于左手掌心,右手挖一大勺羊肉糜搁在皮上,两手轻轻一挤,一攥,一只烧麦瞬间而成,搁竹篾上,复又成了一朵花,花边打着无数道皱褶,相当好看。几十只烧麦包好,锅里的,差不多也熟了。铁盖揭开,肉香肆意奔蹿。胖婶用一种特制的扁木夹子飞快将烧麦一只只夹起,搁在铁碗中,依次端过去……食客们坐在食摊另一头,默默然吃起来。一口下去,香,烫,滑,腴,无与伦比,人间至味。吃完三五只,再喝一碗稀溜溜的麦仁粥,瞬间饱了,也顺便解了腻,心满意足离开,接下来的一天都會过得堂正而庄重。

  许多年未吃到羊肉烧麦了。

  有一回,梦里,远远看见胖婶小食摊,喜从天降,飞奔而去,还是早年那样的陈旧小摊,塑料凳上布满污迹。这又有什么可介意的呢,且等坐下吧……不知怎么地,突然醒了,嘴角空留羊肉余味,好生怅然。

  自古好梦难圆。

  我有一个同事偏偏不爱羊膻味,但又架不住馋,所以,每临秋天,她总是上网购买产自内蒙的绵羊肉回来涮火锅,说是一点儿也不膻。忽然想起,汪曾祺也曾写过的内蒙羊肉,说是该羊吃了草原上的一种野蒜,故,身上没有一丝膻味儿。在我看来,没有膻味的羊肉,不如不吃。

  去年,有一次加班晚了,就近去单位对面银泰城,偶然发现“某某面”连锁店。坐定,打开菜单,嚯,竟有羊肉烧麦!朝夕思念经年,纵然价格昂贵,也还是点了四只。

  因为现蒸,枯等良久。服务生总算袅袅地端来了,望之,好看,也精致。竹制迷你蒸笼,每一只烧麦下垫一阕白棉纸。搛一只,吹吹凉,一口咬下,颇为失望——京葱丝放得太多。简直令人发指,一只烧麦里掺有三分之二京葱丝,剩下那一丢丢羊肉的鲜香,早被呛人的葱味盖过。憾事一桩!好比与一个人,隔了千山万水地热恋经年,醒里梦里都是他,到临了,终于一见,却早已物是人非,不如不见。日子因幻想而不再空虚,也更有意义。

  大约过了半年,不死心,又去了一次——对于羊肉烧麦,实在是想念啊。思忖着,说不定早已有客人提了建议,葱丝少放了呢。

  待烧麦端上,浅尝,依然如昨。叫人彻底绝了念想。

  日子一贯寡淡如流水。每个周日早晨,赖床终究容易叫人产生堕落的空虚感,当意识到这一点,仿佛受到惊吓,忽地爬起来,振作振作精神,将日子弄得阳光一点,于是想出一个饕餮的点子——纵然吃不着可口的羊肉烧麦,也可退求其次去耿福兴吃小笼包啊。耿福兴是芜湖的老字号,近年终于将分店开至合肥。

  周日不太堵车,大约四十分钟车程。全家穿戴整齐,浩浩荡荡去往耿福兴。饭桌上,孩子说,妈妈这么喜欢小笼包,那我们就一个月来一次吧。稚嫩童声言犹在耳,真是让一个个平凡的清晨顷刻间有了魔幻色彩。

  前陣,看一位上海画家的随笔集子,其中有一篇写到包头的羊肉烧麦,让人无限向往。

  这位画家说内蒙的羊肉烧麦——“是同类食物中全世界最好吃的”。内蒙那地方的小馆子习惯绝早开门,天黑黑的,灯火明灭处,食客们于白烟吞吐中进出——此情此景,隔着几千公里的山水想象着,都是一番怡人的生活景致。内蒙人吃羊肉烧麦喜欢喝砖茶,解腻之用吧。坐定,店家问客人:几两?画家打江南去的,不明就里,随口说:二两。端上来,竟然多得吃不掉,只好打包带走。

  包头人实诚,他们问的几两,并非整个羊肉烧麦的重量,而是单指羊肉烧麦的干面粉重量。实则,一两面粉可包六只烧麦。每一只烧麦拳头大小,里面的馅全是羊肉。

  看那篇文章,把人馋得——口水于舌上肆意打转。可以想象到,包头的羊肉烧麦吃到嘴里,何等丰腴润滑。拳头大的烧麦,我顶多一次可吃掉三只吧,再慢慢喝掉半壶砖茶,走出店门,春和景明,一天的心情都是殷实而富足的。

  我的偶像苏东坡因乌台诗案被贬异地时,依旧心心念念长安城的羊肉,一个吃货无论跌滑至人生的哪一步,都不改吃货本色,好一个“人生行乐耳”:

  薄宦驱我西,远别不容惜。

  方愁後会远,未暇忧岁夕。

  强欢虽有酒,冷酌不成席。

  秦烹惟羊羹,陇馔有熊腊。

  念为儿童岁,屈指已成昔。

  往事今何追,忽若箭已释。

  感时嗟事变,所得不偿失。

  府卒来驱傩,矍铄惊远客。

  愁来岂有魔,烦汝为攘磔。

  寒梅与冻杏,嫩萼初似麦。

  攀条为惆怅,玉蕊何时折。

  不忧春艳晚,行见弃夏核。

  人生行乐耳,安用声名籍。

  胡为独多感,不见膏自炙。

  诗来苦相宽,子意远可射。

  依依见其面,疑子在咫尺。

  兄今虽小官,幸忝佐方伯。

  北池近所凿,中有汧水碧。

  临池饮美酒,尚可消永日。

  但恐诗力弱,斗健未免馘。

  诗成十日到,谁谓千里隔。

  一月寄一篇,忧愁何足掷。

  ——《次韵子由除日见寄》

  看看,“秦烹惟羊羹,陇馔有熊腊”,人已落魄成这样了,还念叨着长安的羊羹,甘肃的熊肉……这里的羊羹,并非单纯的羊肉汤,而是一海碗羊肉泡馍吧。

  初春,去河南商城,邂逅周口女作家阿慧。这名回族女子有着火一样的热情,她一次次在微信里邀请:红莉啊,恁一定要来周口,尝尝我们这里的羊汤、羊肉饺子……

  转眼,已是白露未晞的秋日,到底意难平,说不定哪天去买一张火车票,去周口找阿慧去。

  鸭考

  每临夏天,特别想回小城芜湖,只是因为鸭子。离开小城整整十六年,依然忘不了鸭子滋味。合肥并非没有的,但,吃进嘴里,并非那个味道。食材是颇神奇的,它认地方,一方水土一方鸭子。

  正是这样的季节,芜湖每一个菜市场,都有几处露天摊位,一只巨大的木盆里,清水浸泡着无数仔鸭,摊主坐在矮脚凳上,手里一把镊子,低头聚精会神拔鸭毛桩子,小镊子飞快地在鸭身上潜行,一会儿工夫,一只鸭子身上所有毛桩子都被脱完,放案板上,拦中一刀,斩两块。江南人细腻,吃东西不贪多,一般只买半边鸭子,与毛豆或豆角同烧。程序也简单,鸭块焯水备用,姜片、八角、蒜瓣,油锅爆香,入鸭块爆炒,待所有水分干了,加老抽上色。最关键,要将爆炒后的鸭块盛到瓦钵里,小火慢炖,差不多时,加毛豆米。仔鸭肉嫩,大约四十分钟的光景便好了,挑一块鸭肉,轻轻抖一抖,便骨肉分离了。鸭骨别急着丢掉,略微嚼一嚼,酥烂无比,骨髓甘美鲜香。最可口,当属鸭油浸过的毛豆米,吸饱鸭肉的润香,带着自身的甜糯,刺激得人一勺一勺,囫囵着往嘴里填;末了,汤汁泡饭,也是绝味,哗哗哗地不要任何菜,便可寡吃一碗饭。彼时,正值青春期,虽置酷夏,却不晓得胃口为何如此强健,隔三差五,我们姐弟便央求妈妈,该买半边水泡鸭子吃吃了。

  还是盛夏,一次去女友家做客,她先生做一道仔鸭烧豆角,许是菜品过盛,末了,临吃饭,阿姨忘了端出这道菜,酒过三巡,方才想起去关火。是一只米色陶钵,噗噗噗上桌,揭盖,一股奇异的香味直钻肺腑,众人齐齐将筷子伸过去……那是我吃过的炖得最烂的一道鸭煲,豆角已成糊状,虽品相不佳,但滋味却是一等,众人赞不绝口。

  当然,夏天更值得吃老鸭。用来煨汤,最好是两岁的齐毛鸭,刚下完一季的蛋,正在养精蓄锐中,颇显肥硕。江南的鸭有好听的名字——百日红,身体瘦小,两斤来重,毛色澄亮,浅灰色居多。当场宰杀,记得带一只瓷碗去,鸭血也是好东西,不能浪费。师傅只肯将鸭身大毛拔取,剩下的毛桩子,自己回家处理。清洗鸭子也是一件考验人定力的事情,急不得——鸭子漂在一盆水里,小镊子一点点拔。砂吊里小火慢炖,讲究点的人家,放些细鞭笋同煨,这样的汤更加下火。

  芜湖有一著名小吃——老鸭汤泡锅巴,在盛夏,最为人称道。

  锅巴是糯米锅巴,煮熟,晒干后油炸,入口酥脆,放鸭汤里稍微滚一滚,乃孤绝倾城的美味。鸭肉吃完,锅巴泡完,最后,一口一口把汤喝下,胃间万分舒豁,犹如在心上栽植了万顷森林,静谧而幽深。古诗里不是有“夏木阴阴”吗?每喝完一碗老鸭汤,便会对“夏木阴阴”四字体味得更深些。这样鲜美的汤,一生喝不够。

  小城遍布卤鸭摊,卖红、白鸭子两种。那时贪食甜口。所谓红鸭子,乃吊炉烤鸭。红糖腌制,鸭肚里塞满香葱等各味香料,炭火烤制出来,老远闻之,喷香扑鼻。一般斩半只,让摊主多倒些甜卤。这甜卤可用来红烧冬瓜,荤素配搭,两样下饭菜,再炒一碟苋菜,一顿饭齐活。曾经的一个同事,大妹随军,远赴新疆。有一年夏天回小城探亲,到家第一件事,吩咐妈妈斩些红鸭子。一盆红鸭子摆在面前,她悉数吃完,最后,甜卤也一饮而尽。同事妈妈坐在餐桌另一旁,默默掩泪。这个世上,怕也只有母亲真正心疼儿女吧。

  这些年,断断续续回小城看望父母,也总是奔向卤鸭摊,还是偏爱甜口的红鸭。实则,咸水白鸭,亦可口,我们称之为桂花鸭,以桂花腌制,后卤出,入嘴酥烂。鸭膀爪更是至味,略咸,下酒。

  十六年往矣,犹记北京路上的胖姐卤鸭最好吃。当时,骑一辆自行车,不嫌路遥地去往北京路排队,滚烫地捧着白茶缸,轻放于车篮,小心翼翼骑回去,无比快乐……夏风拂动,蝉在高树嘶鸣,一个鲜活的生命因为美食的到来而雀跃着。这单纯的快乐,不复再来,当真值得缅怀,它有白兰花一样的香气,藏在记忆深处,每一个盛夏准时到来;也是一首老歌,流传经年,而唱歌的那人,纵然白发皤然,可是,盘旋于心间,依然簇新如昨。

  去夏,带孩子回小城。有一顿午餐选在美食城,特意点了一碗老鸭汤。店方配了一小袋鍋巴,临起锅前,放了豆腐皮,黄娭娭的于汤碗间浮沉,撒了一撮香葱碎。一碗汤,黄配绿,像极宋人小品,被我颤巍巍地端着,荡涤着。将那碗汤端走好远了,老板娘还不忘叮嘱:锅巴要随放随吃啊,不能泡久了。离开小城多年,早已不讲当地土话了,老板娘误将我当作外乡人,所以才要那么细致叮嘱。

  初春,去河南商城采风,品尝到同样美味的老鸭汤。其间三四天,每一餐的宴席,都摆了一钵老鸭汤,小火微温着,自是喜出望外,简直专为我而设的菜肴啊。

  商城与皖地金寨县搭界,同属大别山地区,以炖菜而著名。他们那里还有一个炖菜委员会,专门钻研炖菜。老鸭汤便是炖菜一种,放海带结、铁棍山药同煨,更高档些的,放黄精,喝了一碗又一碗,毫无餍足。

  六七年前,孩子每到盛夏,常流鼻血,苦恼极了。多方咨询,听闻老人传了一个方子,白毛老鸭炖白石榴花,管用。遍访中药房,未找到一朵白石榴花,悻悻作罢。鸭肉滋阴凉血,那么,这个方子怪有科学性的。何况还这么诗意盎然,所以一直记住了。仲春,去北方古城亳州采风,在一个平凡小巷里,忽见一树白石榴花,开得纷纷扰扰的,激动万分,恍恍然地又想起那个古老的方子来,只是,孩子渐大,淌鼻血的毛病不治而愈了。白毛鸭子倒是常常遇见。

  偶尔,在合肥,实在馋不过,也去菜市拎一只老麻鸭回来,聊胜于无吧,加点山药炖一钵汤。每回,汤喝完,鸭肉被倒掉了,柴而寡,不太合口,也就格外想念芜湖鸭子的那种润与鲜,非文字可形容,它一直存于味蕾,随时可以被唤醒。

  豆角已收无别事

  天气骤热,每餐饭前,忽然没了胃口。尤其清早,明明饥肠辘辘饥饿难耐,但面对一碗粥,硬是吃不下去。见孩子皱眉的愁烦模样,我灵机一动,想了个法子给他憧憬:等会去菜市买几斤嫩豆角回来泡给你吃。小人家点点头,似乎受到了感召,强打精神,将半碗粥哗哗哗地吞下去了。

  每至长夏,总要泡几罐咸豆角。腌制出的豆角,咸,酸,脆,佐粥佳品,不比咸鸭蛋、榨菜丝等,吃几顿,便也腻了。整个酷夏过下来,但凡桌上有一碟蒜蓉爆咸豆角,每餐都可以食得尽兴,无论粥饭。

  说做就做——将久久不用的玻璃罐找出,洗净,倒扣于案板上沥水。泡豆角,要选嫩些的,豆荚内米粒未成,口感嘣脆。老了的,经过盐水浸泡,就皮塌塌的了,不太好吃。去菜市,买回两斤露天种的嫩豆角,头尾不要掐,囫囵洗净,放不锈钢网篮沥水备用。这边倒上一瓶开水,加适量盐,放凉。等豆角干透,一层层码放于瓶中,剥七八颗老蒜瓣加进去;嗜好辣口的,可放四五只鲜红椒。盐水没过豆角为宜,顶上压一块青石。豆角不见空气,则不会腐烂。盖子拧紧,放冰箱,大约一周回味;若放室内,温度高,三四日便可以吃了。

  隔着一层薄薄透明玻璃,上午泡的,到了下午,均见瓶子里一直往上冒泡,咕噜咕噜,仿佛听得见细微的声响。翌日,原本碧青的豆角渐渐泛黄,拧开盖子,将豆角取出,上下对调一番,为的是入味均匀,不时有蒜香飘出,异常好闻。这都是三十多年前,外婆腌豆角的步骤。当时,她也没刻意教,童年的我便也默然于心了。

  外婆将豆角腌在一口黑釉的坛子里。两三畦豆角,我们一摘,就是半篮子。老点儿的,用来红烧;嫩点的,都被外婆腌在坛子里了。不多日,揭开盖子,那种豆科食物经过发酵而散发出的香气无与伦比,连唾液也来附和了,条件反射似的于舌上肆意翻滚。外婆捻出一根比筷子还长的澄澄亮亮的豆角,我立即意会,将头昂起,嘴张大,它就直接落到我嘴里了,嚼之,酸脆爽口。有时农忙,来不及爆炒,外婆直接抓一大把放在蓝边碗里,舅舅、小姨从田畈回来,一人捧一碗粥——他们边喝粥便嚼咸豆角的情景,真是一桩遥远的即将失传的昔年往事,当今忆及,弥足罕贵。

  也奇怪。腌菜是认手的。比如,妈妈腌出的豆角,就不太好吃。我们家三代女性中,唯独外婆、我,腌出的菜,口感上佳。外婆故去以后,无论腌制雪里蕻或者萝卜缨子,妈妈总是怂恿我来做。

  豆角是最普通的菜。除了腌来吃,最常见的则是红烧。用五花肉来配,算第一等做法。也简单:五花肉煸香出油,倒入掐成段的豆角,爆炒至干瘪下去,加少量水,中火烀七八分钟,临起锅前,撒上蒜蓉,口感甚佳。盛夏,每周都要做三两次红烧豆角,无论孩子、大人,吃不厌的。最平凡的菜,也是最经典的菜。

  北方还有一种吃法,叫作“豆角焖面”的。一直向往,却苦于不得其法。总归是怕做不好,一直搁置下来了。有一回,微信上看见一个网友,晒出一大盆豆角焖面,隔着手机屏幕,确乎闻见了香气,一个个密集的小油泡泡闪闪发亮,若是拿手触一触,蛮烫的样子吧。作为生于南方的吃惯稻米的我而言,做这道美食最大的困难,是不会擀面条。这款豆角焖面,一定要手擀面。步骤,似乎知道一二:将豆角切丁,与肉末爆炒之。面条煮熟捞起,放蒸笼,再铺上豆角肉末,隔水干蒸之。出锅后,最不能忘记的是,要放一撮荆芥,淋上麻油。许多美食,确乎通过想象完成的,真正实践起来,又是那样的艰难险阻——这样的存于幻想之中的豆角焖面,或许比真正吃到了的,还要异常可口。

  这学期,一直陪孩子温习古诗——老师要求四年级的他们必须背诵78首。每晚作业完毕,大约都会背上三两首,挺有意义的。给他讲解之余,也顺便将我的兴趣激发起来了。末了发现,整个唐宋诗典里,竟然有许多描写豆角的诗。尤其宋代诗人舒岳祥,他将豆角诗,写了四五首之多——比如:芋魁豆角乌槠子,不用山翁举箸肥。尤其在《乐神曲》里,开篇以豆角出场:污田稻子输官粮,高田豆角初上场。枫林沉沉谁打鼓,农家报本兼祈禳……呈现的是乡村男耕女桑、驴载马驮的农忙时节的场景。字里行间,隐现着一些些哀伤无奈。同是宋朝诗人,赵番写:豆花连豆角,榴朵映榴房。特有画面感,眼前即刻有了豆角花的深紫以及石榴花的火红;到了诗人周文璞,则是:豆角已收无别事,待同野老赴襟期。应是晚夏了,暑气渐消,天地倏忽间,静下来。

  我特别喜爱舒岳祥的五言《咏豆蔻花》:

  舌吐梅仁颗,心含豆角花。

  折来无处著,留取爱名嘉。

  简直可喜可贺——这个世上,竟有诗人与我一样,偏爱豆角花的。整个少年期,都在乡下跟着妈妈一起务农种菜。初夏,去到菜园,独独喜爱两样花:瓠子花、豆角花,一白一紫,天外飞仙一般纯洁鲜妍。至今也无法形容出它们的美,直如某类女子,性子永不张扬,温柔,细淡,低调,内敛。

  豆角秧子一般都是两两相对栽上,当牵藤攀须之际,在畦上倾斜着插两排长竹竿,绑至人字形。豆角藤仿佛长了眼睛似的,自会爬上竹架,渐渐地,葳蕤一片了。豆角花总是小心翼翼开在茂密的叶丛下面,仿佛一生中都没有扬眉过。偶有风来,掀起众叶片,你才会看见紫多多的豆角花,灵动而仙气,朝你咕噜噜地眨眼。不久,紫花委顿,顶端长出来幼嫩豆角,太阳炽烈地照耀着,几天工夫,豆角们窜至一尺长了。被熏风吹拂的六月,菜园的植物们,一向是鲜妍仆仆的。每日去,都不同,一园子的千丝垂碧啊。

  豆角摘完一茬,又生一茬。在我们那儿,早豆角差不多可吃四五茬。接着,迟豆角上市了。皖南的迟豆角,品种独特,粉色系,半尺长,通体圆滚滚,肉墩墩,适宜养老了,剥米,煮豆角粥。豆角米,一样粉色,煮在粳米粥里,面而糯。

  一晃许多年,再也未吃过一顿豆角粥了,而乡下葳蕤而繁茂的日月,却一直埋藏于记忆里永无褪色,恰似明朝诗人吴宽的一首五言描绘的那么美:

  飒飒复霏霏,清晨坐掩扉。

  短篱垂豆角,破壁上苔衣。

  润觉琴声缓,凉惊酒力微。

  客楼诗句满,未许沈郎肥。

  正值长夏,长风浩荡里,当站在露水未晞的柴扉前,看豆角藤攀于篱笆墙的木槿上,墙根布满苔藓,眼界里,一切都是那么幽深碧绿了。村前的田畈,正当稻浪扬花,隔着老远,仿佛闻着了稻花的香气。

  【作者简介】钱红莉,安徽枞阳人,有作品《低眉》《诗经别意》等十五部,现居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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