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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自主”与“文学本位”:厄尔·迈纳跨文化比较诗学方法论刍议

时间:2023/11/9 作者: 文艺理论研究 热度: 19449
纪建勋 张建锋

  文学根本上是惟一的语言和美学表达物(“That Literature” 492)。 有必要认为“(文学)自主性”(autonomy of literature)是通过音乐的、数学的和文学的知识的转换而实现的(Comparative Poetics 213)。有关诗人和诗作的含蓄诗学(implicit poetics)总是存在的,而且极为重要(Comparative Poetics 6)。比较诗学的种种独立的含义确实更多地来源于比较学者以及文论家们的实践活动,而非来源于对用比较方法建构的文学观念本质所进行的理论探讨(Comparative Poetics 12)。

  ——Earl Miner

引 言

厄尔·迈纳(Earl Miner,1927年—2004年),中文又名孟而康,生前曾任美国弥尔顿学会会长,并担任过国际比较文学学会主席。曾长期担任中国比较文学学会会长的乐黛云对其有着很高的评价:“20年来,孟而康教授一直是中国比较文学的好朋友和引路人,他和中国比较文学的前辈学者如杨周翰、王佐良等一直保持着深挚的友谊”(176)。现任中国比较文学学会副会长王宁在2014年第六期的《文艺理论研究》上发表《孟而康、比较诗学与世界诗学的建构》一文,强调了迈纳在世界诗学建构上的先驱性地位(30—31)。吴伏生也在2016年第一期的《中国比较文学》上发表《信任与怀疑:中西对陶渊明诗歌的不同阐释》一文,凸显了迈纳在建构中西比较诗学上的实践性努力(144—52)。以上文章,引发了学界对几近沉寂的厄尔·迈纳跨文化比较诗学研究的再度关注。

  实际上,厄尔·迈纳的代表作《比较诗学:文学理论的跨文化研究札记》问世以来,曾经在比较文学尤其是跨文化比较诗学领域引起过广泛的关注。香港大学前比较文学系主任安东尼·泰特罗(Antony Tatlow)认为该书“是真正的跨文化论述方面第一次着力的尝试”;该书中文版《后序》更是指出,“正是迈纳教授试图以‘文化相对主义’打破‘欧洲中心主义’的努力,正是他融会古今、贯穿东西的姿态与示范性实践,使《比较诗学》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369—71)。以上说明比较文学界已经从“以文化相对主义打破欧洲中心主义”与“跨文化研究的努力和实践”这两个层面肯定了厄尔·迈纳的开创性贡献。学者们也主要是沿着这两个面向对厄尔·迈纳其人其学进行总结并继续深化其跨文化比较诗学研究(潘水萍88—92;温朝霞 128—34;杨挺 39—44;易淑琼86—92)。然而其中专门针对其诗学方法论所进行的思考并不多见,现有的研究主要是对迈纳比较诗学的可操作性从方法论角度进行了述评,其目的也只是在于从方法上最终确立比较诗学作为独立学科的地位(李丽 44—52)。

  因此总的来说,我们对厄尔·迈纳的跨文化比较诗学方法论还是关注较少,相关的研究也不够深入。这与学界观点“假如我们更贴近一点去看《比较诗学》,将会毫无困难地发现早在1990年,这部著作几乎涵盖了比较文学在接下来二十五年的发展中各个方面所面临的问题”(Yingjian,Guo 415—55),所呈现出的厄尔·迈纳跨文化比较诗学在比较文学学科史上具有的重要地位,两者间形成鲜明对照。再譬如就当今的文学理论界和比较诗学界而言,精英文学及其文学理论研究都不可避免地受到文化研究的冲击,传统的理论研究将走向何方?厄尔·迈纳所开创的跨文化比较诗学研究不失为一条可资借鉴之路。与此相应,笔者也深感厄尔·迈纳关于“文学自主性”(autonomy of literature)的探求和假定,以及对于比较诗学研究中“文学本位”(literary standard)立场的抉择和持守在其专著《比较诗学》中的表达,在学界受到重视的不足,其进一步阐释此主张的相应论著也没有及时翻译到国内。但这两个议题,无论是对厄尔·迈纳所开创的比较诗学跨文化方法论而言,还是对时下的文学理论、比较文学研究而言,都有重要意义,值得专文讨论。

厄尔·迈纳对“文学自主性”的探求与假定

“自主性”(autonomy)又称“自治性”(autonomy)或“自律性”(self-discipline),与其相对的则是“他治性”(heteronomy)或“他律性”(heteronomy)。对于二者在美学领域的区分,美国当代分析美学家布洛克(H.Gene Blocher)曾作过一个清晰的界定:“凡强调一件艺术品有其自身内在特征和价值的理论,都被称为‘自治性理论’;而一切强调外在因素(即艺术家的思想和感情,艺术家所在的社会地理环境)的理论,均被称为‘他治性理论’”(15—16)。这一区分一定意义上源自于韦勒克(RenéWellek,1903年—1995年)和沃伦(Austin Warren,1899年—1986年)的启发,二人曾在那本著名的《文学理论》中对这对范畴作过如下表述:

  在某种意义上,全部美学问题可以归结为两种观点,一种声称存在着一种独立不可约简的‘美学经验’(一个自治的艺术领域),另一种则把艺术当作科学和社会的工具,否认有这样一个‘审美价值’的中间物存在于‘知识’和‘行动’之间,存在于以科学和哲学为一方和以伦理与政治为另一方之间。(Wellek&Warren 39)

  需要明确的是,以上关于“自治性”的理论表述虽是就美学而言,但作为美学学科的研究对象之一,“文学的自主性”观念也当属题中应有之义。

  就已知的谱系而言,对“自主性”问题最早有所涉及的是亚里士多德,后者在《诗学》这部西方第一部系统性的文论著作中正是以对论述对象自主性的探求与假定作为全部论述的基石。然而也诚如我们所知,亚里士多德只是对古希腊悲剧这一特定的诗之亚类的“自主性”进行了界说,而没有对后世所谓“文学”的“自主性”问题做出思考。严格意义上对“文学自主性”问题做理论上的探求,肇始于二十世纪初的俄国形式主义。文论史家通常把俄国形式主义者、结构主义语言学家雅各布森(Roman Jakobson,1896年——1982年)“文学性”术语的发明视为对“文学自主性”探求开启的标志(Lemon&Marion 107)。雅各布森“文学性”概念的提出很大程度上源于索绪尔语言学理论的启发,俄国形式主义者也多是一些语言学家。围绕着雅各布森的“文学性”,他们对诗歌语言进行了深入的探究。由于具体视角不同,理论也大相径庭。

  稍晚于俄国形式主义,英美文学随后也迎来了一次批评转向,即所谓“新批评”思潮。“新批评”作为独立发展起来的批评流派,早期并未受到俄国形式主义的影响。尽管如此,它们在理论上却呈现出与形式主义相近的倾向。它们同样强调“文学”的“自治性”,致力于诗歌语言分析,并试图从作品内部寻求文学之为文学的依据。新批评早期以艾略特(T.S.Eliot,1988年——1965年)、理查兹(Ivor Armstrong Richards,1893年——1979年)、燕卜荪(William Empson, 1906年——1984年)和兰塞姆(John Crowe Ransom,1888年——1974年)等人为代表,重心在英国。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以后,随着支持者的增加和观点的迅速传播,重心逐渐向美国转移。在韦勒克、沃伦、布鲁克斯(Cleanth Brooks,1906年——1994年)、维姆萨特(William K.Wimsatt,1907年——1975年)等人的努力下,从四十年代末到五十年代后期,新批评在美国可谓盛极一时,影响遍及各个领域。由于新批评后期的领袖之一韦勒克与形式主义关系密切,加之俄国形式主义的鼻祖雅各布森在二战时也移居美国,因而新批评和形式主义所表彰的“文学性”最终在美国大学里实现了合流。然而,随着五十年代以后新批评日益走向闭塞和僵化,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马克思主义、功能主义、符号学、亚里士多德分析学、接受美学等新理论的兴起,以及心理学、脑科学等现代科学在美国的快速勃兴,形式主义和新批评所奠定的“文学性”遂因此被新理论和新科学所聚合而成的新力量所解构。对于比较文学研究而言,由此带来的一个危机就是比较诗学研究的合法性需要被重新评估。

  作为新批评和形式主义的遗产继承者,厄尔·迈纳对“文学性”与“文学自主性”的关系以及“文学自主性”作为文学研究基本假定的重要性是有着深刻体认的。这种认知在《比较诗学》中有明确体现。在《比较诗学》第一章关于“诗学”的论述中,他即明确指出:

  我们把这个词(指诗学,笔者按)定义为对一个被视为自治主体的文学(他指的是戏剧)的性质和实践所作的描述。[……]这种把人类知识区分为不同门类的做法是任何文化中诗学产生的基本首要步骤。(12—13)

  在第五章中,厄尔·迈纳于此表述得更为明晰:“我们指出若不首先假定文学的自主性,诗学在字面上是不可思议的”(213)。与对“文学自主性”的一再强调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他对“文学性”这一语词始终保持缄默。这种缄默不仅呈现在像《比较诗学》这样的代表性著述里,同样也可以在早期的著作和论文中体察得出。换言之,“文学自主性”和“文学性”在厄尔·迈纳论著中所存有的悖谬构成一种隐性的张力,使我们不得不深思背后的成因。我们认为,作为后出于韦勒克与新批评的年轻一代理论家,厄尔·迈纳和佛克马一样,与韦勒克和新批评之间存在着一种微妙的紧张关系。他对“文学性”的缄默与疏离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对韦勒克及新批评理论的陌生,而是反映出一种对“文学自主性”的焦虑。哈罗德·布鲁姆(Harold Bloom,1930年—— )著《影响的焦虑》(The Anxiety of Influence, 1973),指出文学史上后起的作家大都活在前人的阴影当中,威名显赫的前代作家总会对后来者产生或隐或显的影响,后人因此或多或少生活在超越前人的焦虑当中。但也正因为如此,文学才有了长足的进展。此书出版于1973年,出版后在西方引起了强烈震动。这种焦虑不仅存在于文学史当中,同样存在于学术研究领域,韦勒克对厄尔·迈纳的影响有类于此。此外,在更深层次的意义上,厄尔·迈纳这一态度也是对自二十世纪初以来形式主义和新批评所代表的形而上学思维在文学研究领域的破产以及美国文学研究的科学主义转向的反应。

  如果“文学性”不再能为“文学自主性”提供依据,那么跨文化比较诗学的根基该向何处探求?我们也注意到在《比较诗学》中有这样的表述:“亚里士多德是我们所拥有的对作为人类知识一个独立分支的文学的性质进行明确而具有独创性研究的最为完美的典范”(13)。我们知道,亚里士多德曾经将人类生活的一切领域都归结为科学的对象,而所有科学按其性质可分为三类,即理论科学(theoria)、实践科学(praxis)和创制科学(poiesis)。其中,理论科学以其自身为研究对象,与真相关;实践科学以人的行为为对象,与善相关;创制科学以技艺为研究对象,与美相关。而诗学因其门类与美相关,属于创制科学,以摹仿(mimesis)为其特征。对于亚氏而言,科学不仅意味着可知,更意味着通过一定的方法可以探求得到。在亚里士多德的方法论中,很重要的一项即是由生物学而来的“属加种差”的定义方法和有机整体观。前者侧重于分析,后者侧重于综合,在诸多领域都有娴熟的运用。就诗学而言,“属加种差”的“属”当然指的是摹仿,而其中的“种差”则有三点:“即摹仿所用的媒介不同,所取的对象不同,所采用的方式不同”(《诗学·诗艺》3)。亚氏正是以此将悲剧从众多艺术门类中区分了出来。显然,亚里士多德对于悲剧的论述为厄尔·迈纳提供了某种方向。从语言层面分析,厄尔·迈纳这里对亚里士多德的赞誉所表达的不外以下几层意思:第一,文学就其性质而言是人类知识的一个独立分支;第二,亚里士多德的《诗学》提供了文学研究的一种完美典范;第三,亚里士多德的文学研究暗含着一种成功的方法;第四,文学之为文学的性质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可以得到启发。

  进一步看,从亚里士多德三种科学的分类和“属加种差”的定义方法入手,厄尔·迈纳为“文学自主性”问题探求到了新的假定,即“美学的”(aesthetic)和“语言媒介”(verbal medium)。厄尔·迈纳这一观点在上世纪七十年代的一篇论文中有着详瞻的呈现:

  我们将文学作为美学类别中知识的一种加以辨识。[……]正如我们不会混淆一个文学表达形式和一个科学表达形式一样,我们也不会混淆一个文学表达形式和一个雕塑作品。我们通过表达的语言媒介将文学区分出来。文学根本上是惟一的语言和美学表达物。[……]语言是唯一最重要的文学特征,以此我们将其从其他美学类型中区别出来。 (“That Literature” 491—97)

  在《比较诗学》中,厄尔·迈纳在表述上借用了维特根斯坦的“家族”概念,并基本上承续了这一论断:

  我们可以再进一步认为,知识的自主性也可以根据“家族”来界定——从某种程度上说,受制于“家族”。文学与绘画、音乐、舞蹈、雕塑、建筑及工艺同属于美学这一家族[……]此外,如同世界上占主导地位的诗学——情感——表现诗学——所显示的,文学具有某种区别于他的美学家族其他成员的自主性,因为文学须以语言为中介,而这也将文学与它的其他近亲——非美学的但却重视语言表达的家族成员——联结在了一起。(214)

  文学虽具有区别于其他知识门类的特征,但在厄尔·迈纳看来:

  从这种假定得出的结论是,其他类型的思想和社会实践,如音乐、数学、哲学、经济学等等,也是自主的——假如需要对它们设定任何总体方面的论断,如果它们被认为确实存在的话。[……]如果这些“学科”中的每一门都是独立自主的,那么它们之间关系的可能性就必定受到质疑。“自主的”必须加以更为严格的界定。很显然,“自主性”并不完全,否则数学家就不会像他们所表现出的那样喜欢音乐,而且不可能在音乐中发现数学上的比例和关系。(213)也即文学的这种“自主性”并非孤立与绝对的,而是以承认其他知识门类的“自主性”并以与其他知识门类的共在为前提的。既然“自主性”并不完整,那么各“学科”之间是否存在别种关系呢?厄尔·迈纳认为,确实存在着他种关系,这就是“转换”(transferability)和“挪用”(appropriation)。厄尔·迈纳强调:“当然,像诗学、经济学、宗教以及其他类型知识的独立性并不是绝对的。出于某些特定的目的,许多知识可以由一种类型向另一种类型转换”(15)。“因此,有必要认为‘自主性’是通过音乐的、数学的和文学的知识的转换而实现的。”然而,各个“学科”之间的关系也并非简单的相互转换,其可“转换”和“挪用”的程度是有差异的:“正如我们所观察到的,数学和逻辑(至少在其不太神秘的范围内)具有‘自主性’,它们对其他学科很有用,然而相对而言它们却较少吸收和挪用其他学科的知识”(213)。对于文学而言,它虽然对其他类型的知识用途极小,但却几乎是能够与所有其他类型知识相结合的一种知识。更为重要的是,“文学要被人理解,就不能是彻头彻尾的虚构”(15),因而,“文学自主性”的实现对其他知识类型的“转换”和“挪用”几乎是不可避免的。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厄尔·迈纳对“文学自主性”问题的探求与假定还受到了七十年代正在勃兴的脑科学和认知心理学的影响。囿于篇幅这里只就其主要观点及论述路径略作说明:在迈纳看来,第一,“假如文学不是知识的一种,它将和人类心灵毫无关系;如果它能被人表现和认知,它一定是人脑的关注对象”;第二,“关于人脑功能最有价值的知识涉及大脑两个半球的偏侧机能[……]左半球具有逻辑、分析思维、语言和分类的特性[……]右半球的功能在空间、整体、完形、结合和除音乐之外的其他美学活动”;第三,“关于大脑机能的知识证实文学是一种认知活动,对于基本类而言它是美学的,对于同类中的其他成员而言它则是语言的”(“That Literature”498—504)。厄尔·迈纳正是从大脑左右半球的机能和认知心理学来解释大脑的区域分工和情感的产生过程,进而将“文学自主性”建立于一个生理学的根基之上。综上所述,“文学自主性”作为基本假定构成了厄尔·迈纳比较诗学研究的逻辑起点,而在新批评和形式主义所奠定的“文学性”概念被解构的背景下,厄尔·迈纳能够从亚里士多德诗学入手对这一问题做出新的假定,在某种程度上弥补了比较诗学合法性地位的缺失。对于文学之“美学家族”(aesthetic fam ily)和“语言媒介”(verbalm edium)表达地位的深沉思考体现出厄尔·迈纳对“文学自主性”问题的新探求与假定。最后,需要稍作补充的是,厄尔·迈纳的“文学自主性”假定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即“认知意义上”(cognitively)与“体制意义上”(institutionally)(Comparative Poetics 213)。我们前面所论述的主要是“认知意义上”的假定,而“体制意义上”的假定主要指诸如学校的课程计划、大学的系科设置、出版社机构的出版门类的划分等社会机构对文学作为独立的知识门类的认定与反映而言,这是一般社会普遍存在的历史事实,此处不再赘述。

厄尔·迈纳比较诗学体系本位立场的抉择和持守

从事比较诗学研究时,研究者所应持守的本位立场该是什么?是文学还是理论?还是应二者兼顾?国内一部流传颇广的教材就这样明确指出:“在古代西方,广义的诗泛指文学;所谓‘诗学’,并不单指关于诗的理论,而是指一般的文学理论,[……]至于‘比较诗学’(Comparative poetics)则是近20年来比较文学发展过程中新提出的名称,专指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体系的文学理论的比较研究”(陈惇 刘象愚 232—33)。比较诗学研究者的这种理论本位(theory standard)立场我们还可以在陈跃红《中国比较诗学六十年》中看到:“比较诗学(comparative poetics),如果我们不考虑其复杂的学科历史而只是做简略的学科概括,其实就是从跨文化和国际性的学术视野去展开的、有关文艺理论问题的专门性比较研究。它既研究具有历史事实联系的、国际间的文学理论关系史,也研究并未有事实联系,但基于人类文学共生共创关系基础上的多元文化间的文学理论问题。它与一般意义上文艺研究的核心差别,主要就在于其特有的‘跨文化’立场和从事比较研究者的‘多语种’与‘跨学科’的知识背景”(陈跃红 70)。以上两种表述都是当下国内在比较诗学领域颇有代表性的观点,其表述虽繁简有异,具体阐述的时代也略有前后,但无一例外将比较诗学的研究立场确定为理论。以上似乎没有什么值得疑问之处,因为这正是国内比较诗学界的主流观点与研究范式。并且看起来这一切与厄尔·迈纳的跨文化比较诗学在其进路上似乎也不存在什么根本性的差异。无论如何,要寻找问题的真正答案,唯有让我们回到厄尔·迈纳本身。必须承认厄尔·迈纳的实证主义思维方式在其对比较诗学的界定上有着明确的体现:“比较诗学的种种独立的含义确实更多地源自于比较文学学者和文学理论研究者的实践活动,而非对用比较方式建构起来的文学概念的本质所进行的理论探讨”(Comparative Poetics 13)。在这里,前者意味着在对文学作品细读与批评基础上结合文学史与文学理论所作的整体性的比较研究,而后者大体上代表着一种凌空蹈虚式的概念间的辨析与比附,而厄尔·迈纳对二者的态度判然有别。显然,厄尔·迈纳并非纯粹的理论本位者。厄尔·迈纳的“文学本位”立场在以下的表述中非常清楚:“勒内·韦勒克时常提醒我们说,比较文学研究者的任务是研究文学”(Comparative Poetics 13)。作为二十世纪最伟大的文学理论家与比较文学大师之一,韦勒克亲身经历并参与了二十世纪以来几乎所有的文学理论范式变迁,对这些理论的熟稔使得他对文学研究的核心地位有着清醒的认知。具体到比较文学,韦勒克在《文学理论》中将之与民族文学、总体文学并置加以考察,明确指明其作为文学研究下属分支的性质(Wellek&Warren 6)。对韦勒克而言,文学研究的任务是文学,比较文学的研究任务自然也应是文学。由此顺承,作为比较文学分支的比较诗学其研究任务也应是文学。厄尔·迈纳对韦勒克这一论述的援引,意味着对其观点和立场的强烈认同。无论是韦勒克还是厄尔·迈纳,对比较研究的“文学本位”立场的强调是有明确针对性的,这便是比较文学研究自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来在新理论影响下成长起来的年轻一代对理论的过于热衷所引发的“理论”对“文学”的宰制与僭越。我们知道,就人文学科而言,十九世纪是历史的世纪,二十世纪是理论的世纪。而就文学而言,其理论化自二十世纪初语言学转向以来,至今方兴未艾。期间包括形式主义文论、精神分析文论、新批评、结构主义文论、解构主义文论、符号学文论、现象学文论、存在主义文论、阐释学、接受美学、社会批判理论、马克思主义文论、女性主义文论、新历史主义文论、后殖民主义文论、文化诗学等各种理论轮番出场轰炸,而尤以二十世纪后半叶为胜。由于文学研究的理论化,准确地说是形式主义和新批评的推助,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比较文学内部经过所谓的美国学派和法国学派的“危机之争”(《沟通之道》12—16),实现了由侧重于外缘性的影响研究向侧重于内在性的平行研究与跨学科研究的过渡,从而使得比较文学无论在研究内容还是在研究方法上,相较过去实现了史无前例的扩充。然而随之而来的问题是,随着新理论的层出不穷,文学研究的理论化也愈演愈烈,以致最终在比较文学内部围绕着要不要搞新理论又掀起了一场新的争论,这就是被孙景尧称之为比较文学“‘十字路口’的方向之探”的第三次论争(《简明比较文学》73—78)。

  这次论争的一方以佛克马(Douwe Fokkema,1931年——2011年)、郑树森(1948年— )等新近崛起的年青一代比较文学学者为代表,另一方以韦勒克、雷马克(Henry H.H.Remak,1916年——2009年)、韦斯坦因(Ulrich Weisstein,1925年——2014年)和奥尔德里奇(Alfred.Owen.Aldridge,1915年——2005年)等早已蜚声国际的老一代比较文学学者为代表。前者认为,比较文学的研究对象绝不应该限于文本,同文学理论的研究一样,还应该包括文学信息传递与接受之间的文学交际情况和文学符号系统。佛克马即明确指出,“人们可以大胆地认为比较文学研究与文学理论研究的对象基本上是一致的”,因为“倘若对文本的研究缺乏理论框架,比较便没有了基础”,而“没有理论做基础就肯定没有学科,这一点也同样适用于比较文学”。对于传统比较文学学者认为是比较文学根基所在的跨国界和跨语言等问题,佛克马也大加鞭挞:“比较文学不应将自己的兴趣囿于跨国界或跨语言界等现象,它应该无视这类现象”(Fokkema 1—18)。总之,持“理论本位”立场的理论家认为要促进比较文学的发展,就要探索并借助各种新理论。这样,比较文学才能有一个光辉灿烂的前途,否则便不可能再作为一门学术性学科存在了。

  针对新一代理论家的“理论本位”主张,老一代学者进行了针锋相对的反驳。其中,韦斯坦因的态度最为激烈,他专门写了《我们从何来,是什么,去何处——比较文学的永久危机》的著名檄文,同样发表在《加拿大文学评论》上。文中韦斯坦因首先引用库柏(Lane Cooper,1881年——1958年)和基亚(Marius-Fran?ois Guyard, 1921年—— )的话以表明比较文学的名不符实以及自己坚持比较文学自身发展道路的观点,而后从时间、空间、论题、理论和方法论五个方面展开论述。韦斯坦因通过对比较文学历史的梳理,指出比较文学在时间上已经没有延伸的余地,以后的发展只能限于空间。就研究论题,韦斯坦因强调,所有的比较文学研究论题,包括构成比较文学第一个内核的圆周环文学和文学与艺术之间的关系研究以及构成第二个内核的更大圆周环的比较文学研究都应严格地立足于文学。至于理论和方法,韦斯坦因引用德国学者克本(Erwin Koppen,1929年—1990年)的观点,强调“跨学科的比较文学不允许创建自己的理论,因而最好还是借用现存的理论”。因此,“没有理由像一些人那样,去相信‘比较文学的前途’取决于其对形式主义、解构主义、符号学等的采纳和吸收”,而“佛克马的‘比较文学和新范例’是为文学理论所做的雄辩呐喊。像他这样的学者也错误地认为这才是比较文学的出路所在”。他认为只不过是在较高水平上修改和复兴了被其他术语所掩饰的老方法而已,没什么令人惊讶之处,既无新方法的突破,也未曾为比较文学打开新途径(韦斯坦因 22—43)。韦斯坦因之外,雷马克也对持“理论本位”者提出了批评。雷马克直截了当批评说,近十五年来“盛行的那些新理论,一般来说是经不起作品的检验的”(Remak 7—14)。在1985年于巴黎召开的国际比较文学学会第十一届大会上,年近八旬的韦勒克也猛烈抨击理论派不去研究文学作品的好坏,不去进行美感和价值判断,而是把文学研究当作一种别样的文字游戏来对待,把作品瓦解为一大堆符号。他还激动地批评比较文学研究中的理论派,不过是用作品做一个跳板跃进反美学的象牙塔中去,他们从来不是比较文学的同心人,甚至也谈不上是同路人(《沟通之道》20)。

  要之,“文学本位”(literary standard)与“含蓄诗学”(implicit poetics)思想显示出厄尔·迈纳比较诗学体系在本位立场上的抉择和持守。作为年轻一代中的一员,厄尔·迈纳虽然与老一代比较学者存在着分歧和论争,但对于同代人的观点,他并不完全认同。此外,厄尔·迈纳也并非那种持调和论调的中间派,而是有着自己独特的立场。这种立场由老一代比较学者而来,却又有所不同。

  实际上,厄尔·迈纳的“文学本位”立场在《比较诗学》一书的绪论中就初见端倪。在该书的绪论中,厄尔·迈纳首先引述了刘若愚对文学研究三分的界定,而后论述说:

  目前人们对这三部分的轻重缓急的认识还不尽相同。这里我拟与某个想象中的理论进行辩解,旨在陈述一下自己的观点。没有历史知识和理论知识就不可能理解文学作品,无论这些知识是隐含的还是明晰的——就像大家第一次神秘地发现源于某种传统的一首诗与先前熟悉的诗歌大相径庭时的认识一样。而且有关文学的历史知识和理论知识逻辑上总是先于诗作和诗人的。有关诗人和诗作的含蓄诗学(implicit poetics)总是存在的,而且极为重要。(Comparative Poetics 6)

  这里,厄尔·迈纳所谓的“历史知识”主要指文学史,而“理论知识”指向文学理论,“诗人和诗作”则与具体的文学作品相关。至于三者的关系,厄尔·迈纳首先指出,“没有历史知识和理论知识就不可能理解文学作品”,即“历史知识”和“理论知识”对于理解文学作品具有逻辑在先性,是理解“文学作品”的前提。反过来,“诗人和诗作”也同样有着重要意义,关于它们的“含蓄诗学”总是存在,且对于它们的解读又为“含蓄诗学”的发现亦即“理论知识”和“历史知识”的更新提供了可能。文学史、文学理论和文学作品是相互联结的一个整体,对跨文化文学理论的研究势必要以对由这三者构成的“文学”整体的理解和把握作为前提,否则,比较诗学的研究将不可能真正展开。正是得益于这一认识,厄尔·迈纳特意声明:“本书的重点将主要放在文学原理上,同时也给予文学史一定的重视,但我同时也希望读者能看到其中对个别诗作鉴赏评点的闪光点”(Comparative Poetics 6—7)。厄尔·迈纳的声明既是个人“文学本位”立场的一种宣言,也是对其文学史、文学作品和文学理论互相结合、互阐互释研究方法的一种强调,而这与韦勒克的关于文学的划分还是有明显不同的。韦勒克将文学划分为“文学理论”“文学批评”和“文学史”,与其相比,厄尔·迈纳对“文学作品”的强调更加突出了(Wellek&Warren 39)。

结 论

作为跨文化比较诗学奠基人的厄尔·迈纳(Earl Miner)对国际比较文学发展所做出的贡献在学界已有定论。而在比较文学的诗学转向中,厄尔·迈纳一方面能够顺应时代诉求,另一方面又将华裔学者刘若愚所开创的中西比较诗学推扩至跨文化的高度。与同时代的其他比较诗学研究者从理论到理论的研究范式不同,厄尔·迈纳的比较诗学研究以对“文学自主性”(autonomy of literature)的深刻体察为前提假定,并始终持守着鲜明的“文学本位”(literary standard)基本立场。以此为根基,厄尔·迈纳细致地清理了东西方的“文学”与“诗学”传统,重新规定了比较视域下“文学”及“文类”的本质,并透辟地阐明了东西诗学差异性背后深刻的文化与历史成因。以致我们可以说,对“文学自主性”前提假定的深刻体察以及对“文学本位”基本立场的始终持守,成为解读厄尔·迈纳比较诗学体系的锁钥。但由于此进路在其专著《比较诗学》中只是作为理论预设而存在,故长期以来一直未能受到学界足够的重视。鉴于其在厄尔·迈纳比较诗学体系中的通贯性地位及其对当下比较诗学研究乃至跨文化研究的启迪意义,本文结合厄尔·迈纳的早期论著对此理论予以了发掘与阐释。

  如果“文学性”不再能为“文学自主性”提供依据,那么跨文化比较诗学的根基该向何处探求?厄尔·迈纳从亚里士多德三种科学的分类和“属加种差”的定义方法入手,为“文学自主性”问题探求到了新的假定,即“美学的”(aesthetic)和“语言媒介”(verbalm edium)。并且这种“自主性”并不完整,各“学科”之间存在着“转换”(transferability)和“挪用”(appropriation)的他种关系。文学对其他知识类型的“转换”和“挪用”几乎是不可避免的。更进一步,厄尔·迈纳除了将“文学自主性”建立于一个生理学的根基之上,“文学自主性”还作为文学学科得以成立的基本假定构成了厄尔·迈纳比较诗学研究的逻辑起点。

  另外,在新批评和形式主义所奠定的“文学性”概念被解构的背景下,厄尔·迈纳能够从亚里士多德诗学入手对问题做出新的假定,在某种程度上弥补了比较诗学合法性地位的缺失。即“历史知识”和“理论知识”对于理解文学作品具有逻辑在先性,是理解“文学作品”的前提。反过来,“诗人和诗作”也同样有着重要意义,关于它们的“含蓄诗学”总是存在,且对于它们的解读又为“含蓄诗学”的发现亦即“理论知识”和“历史知识”的更新提供了可能。从“文学本位”(literary standard)与含蓄诗学(im plicit poetics)出发,厄尔·迈纳完成了对比较诗学体系本位立场的抉择和持守。

  也正是因为厄尔·迈纳对“文学自主性”前提假定的深刻体察以及对“文学本位”基本立场的始终持守,使得其跨文化比较诗学研究获得了取之不竭的源头活水。既为其不同文化体系下的文学理论的相互参证与别异提供了极为丰富的材料支撑,从而也为其新的诗学发现提供了新的可能。对此,尽管他基于一贯的谦逊而低调地宣称其《比较诗学》仅“给予文学史一定的重视”,并希望读者能看到其中对“个别诗作”所作的“鉴赏评点的闪光点”,但事实上,《比较诗学》一书固然建立在对东西方诗学系统源流衍变细致爬梳的基础上,更是建立在对大量文学作品深入解读和精审评点以及对丰富的文学史知识系统掌握的前提下。前者构成了厄尔·迈纳比较诗学坚实有力的骨架,后者则是联结并滋养着骨架的鲜活血肉。如若缺少后者,厄尔·迈纳的比较诗学将会呈现出缺少生命色彩的僵死灰色。以对文类的讨论为例,在《比较诗学》中,厄尔·迈纳虽然是在文类三分的基础上展开比较诗学的理论思辨的,但其并没有因袭过去已成定规的文类论调,而是在对文类概念及其三分观念的形成进行史的回溯的基础上,在现时代的语境之下重新探析并规定了文类的本质,而这都是建立在对文学作品大量分析的基础上的。只有面对作品本身,文学研究才能从根本上得到推进。显然,厄尔·迈纳的认识与韦勒克相比,更是大大推进了一步,尽管这在某种程度上受到了刘若愚的启发。

  注释[Notes]

  ①除非另作说明,本文Comparative Poetics引文均出自Miner, Earl.Comparative Poetics: An Intercultural Essay on Theories of Literature(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0).作者对照中文译本有所校改。

  ②必须指出的是,虽然受形式主义和新批评的影响颇深,但厄尔·迈纳的这一观点更多源自于亚里士多德的诗学理论和分析方法,这也与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美国盛行亚里士多德分析法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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