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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屌丝的自白(创作谈)

时间:2023/11/9 作者: 西湖 热度: 11913
张敦

  作为一个热爱文学的屌丝,我最大的业余爱好是写作。尽管我并不经常写。因为对我来说,写作是一件纠结而痛苦的事,同时又伴随着美好的快感。写得顺利时,我会怀疑笔下文字前进的方向是否正确;写得窘迫时,我会苦于才华的短缺,无比羡慕每天能写好几千字的人。也就是说,我在写作中会时常面临左右为难的处境。

  正因如此,我养成了“写作拖延症“。当我有大段的空闲时光,看一个电影,上够了网,吃腻了零食,百无聊赖之际,才会在内心的驱使下,打开电脑里那个建立了许久的文档,然后去上个厕所,洗手洗脸,重新坐在电脑前,用迟疑的手指敲敲打打。太长时间不写(比如一个月),我会焦虑,就像一个原本善良的人,突然意识到自己的良知正在消亡。一旦写起来,高涨的热情仅能维持很短的时间。我从来没有下笔千言的时候,每次只能干巴巴地写那么一点。这让我像个痛苦的便秘患者,腹中的积蓄得不到排泄。

  一个万字左右的短篇,我会写上几个月,期间包括一连数周的搁置。这段漫长的时间,我的脑子不得空闲,走路时,看电视时,吃饭时,大小便时——我都在思考我的小说。小说中的好多关节都是在不经意间打通的,一拍大腿,连声赞叹,恬不知耻地自得其乐。

  我费尽心机写成的小说,所追求的是阅读的通畅,一口气,毫无障碍地从头读到尾,(起码我自己读时是这种感觉)。以至于会有人说,这小说是一气呵成,挥然而就。我用自己的写作方式证明:慢慢写,也能写出“快小说”。是否好读,是我判断小说优劣的标准之一。这应该也是小说这种文体应该具备的优良品德。

  前几天,看莫言在瑞典文学院的演讲,他说,作家自己的故事早晚会写完,那时就需要写别人的故事。到目前为止,我写的都是自己的故事。我刚过三十岁,写得又少又慢,自己的故事远未写完。

  我的每篇小说的开头,几乎都是“真材实料”,全部来自本人凌乱的生活。写了开头,再往下写,就需要想象力的支撑。有一段时间,我的写作陷入了一个套路:开头无比平实,越来越趋向荒诞离奇,最终超出你的想象。《烂肉》、《美丽都》和《毽客》,都是这一时期的作品。这三个短篇有着几乎一样的故事架构,让我深感厌烦。我企图打破这一樊篱,在写作习惯中困兽犹斗,偶尔能有所突破,写出一两个不一样的作品。

  2008年到2010年,我没有工作,仅靠在网上卖点东西维持生计,困顿不堪。这三个短篇讲的都是这一时期的故事。主人公是我本人,一个穷屌丝。“屌丝”是个好词。这个词语的出现,终于让人们对那些相貌平平、穷困潦倒并且志大才疏的青年有了“专业术语”。《烂肉》讲屌丝对财富的渴望,《美丽都》是一个屌丝美妙的性幻想,而《毽客》则是屌丝如何维护自己沦陷的尊严。当然写的时候,没有考虑到这个层次。我考虑到的是故事是否有趣,是否有一定的原创性。

  一个文学屌丝,要想写出非一般的作品,必须具备独特的价值观,哪怕你的价值观是不被大众所接受的。翻看一本本文学杂志,看吧,那些平庸的作品几乎都是一副面孔。问题不单在于作者手段低劣,而是千篇一律的价值观,拉低了作品的水准。粗浅地说,我的小说中主人公经常做出不合常规的举动,正是因为受到一种卑鄙的价值观的驱使。《烂肉》中的“我”怒摔瓷瓶,不是憎恨财富,而是憎恨那种对财富顶礼膜拜的小市民嘴脸;《美丽都》中的“我”不去嫖娼,不是对性不感兴趣,而是羞于与那些混迹江湖的嫖客为伍;《毽客》中的“我”勤练腿功,不是沉迷于暴力,而是想跟这个黑白不分人鬼不辨的社会同归于尽。

  写了这些年,我早已意识到,个性、叛逆和超脱,这些态度对文学来说都是有营养的好东西。而这些东西,只有那些与周围环境斗争到底的屌丝才能具备。作为一个这样的屌丝,我深感荣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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