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声乐艺术的历史沿革
中国声乐艺术受五千多年的历史文化滋养,早已在日益成熟的民族语言、文化思想及审美观念的基础上,形成与发展出一种富有中华民族特色和中华民族品格的艺术。声乐艺术的形成与人类文明的进步息息相关,作为在劳动生活中不断沉淀的智慧和精神,其能反映出一个民族的物质和精神生活全貌。据相关史料记载,黄帝曾著有反映原始狩猎生活的《弹歌》、舜曾著有体现生活乐趣的《韶》,这些原始音乐作为早期歌舞表演的一部分,一直是中华民族繁衍生息及发展过程中所不可或缺的内容。分析中国远古社会历史,不难看出早期社会生活充斥着狩猎、农耕、图腾、祭祀、舞蹈等要素,这些要素共同缔造了中华民族丰富灿烂的民族情感,为中国声乐艺术的形成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的过渡,推动了中国声乐艺术的发展。特别是在启继承禹的王位后,“家天下”成为正统,社会财富与权力高度集中在私人手里,私有制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使优质的歌舞艺术走入王宫贵族中间。通过优秀乐工和专业舞者的表演,歌舞艺术内容与形式得到拓展,实现了中国声乐第一次飞跃式进步。经过夏、商、周三朝的演变与发展,歌舞艺术表演的水平越来越高,观赏性也越来越强。值得一提的是,在西周至春秋战国时期,歌唱不再是王宫贵族的专属权利,而成了社会各阶层广泛喜爱的艺术。孔子收录的《诗经》,屈原创作的《楚辞》,以及社会上涌现出韩娥、秦青等高水平的歌唱表演者,标志着中国声乐艺术发展走向成熟。
纵观整个中国声乐艺术的发展历程,可以按照思想、内容及形式的变化,将其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贯穿于中国封建王朝史,在这一时期,社会对声乐艺术表演的研究更倾向于舞蹈和乐器融合而成的乐器表演,包括《诗经》、乐府诗,乃至唐诗、宋词等作品都是声乐艺术表演的早期表现形态,为几千年中国声乐艺术的发展把舵了方向。第二阶段开始于辛亥革命、新文化运动,在这一时期,西方音乐表演艺术传入中国,并在与中国传统声乐表演艺术的激烈交锋中占据绝对优势地位,使得中国传统声乐表演艺术的发展受到巨大冲击。传统声乐与西方声乐的有机融合,成为这一时期中国声乐艺术发展的主要特点。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时期有很多进步人士主张学习西方音乐技法,从西乐汲取精华,去除旧乐糟粕,创新了声乐理念,为中国声乐艺术的创新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第三阶段起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在这一时期,世界各国经济、文化上的联系日益密切,特别是中国国际影响力的不断提高,使中国声乐艺术借由经济和文化交流,以其独特的艺术特点和精神面貌被世界人民所熟知,以丰富多彩的文化形象走入世界音乐艺术之林,展现出了中国声乐艺术的包容性、开放性及博大精深的内涵。
二、中国声乐艺术乐表演的转化机制作用
声乐艺术以声乐表演为渠道和手段来呈现音乐作品的外在形态和内在情感,借由音乐表演创造出引人入胜的艺术美感,给人带来更多的艺术享受。在整个表演过程中,声乐艺术需要依托特定的机制发挥作用,将抽象的艺术内涵转化成具象的音乐表演,使之突破外在形态的束缚直达观赏者的心灵。相比于外国声乐艺术,中国声乐艺术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浓厚,思想精神深邃,始终能依托唯美的意境荡涤人的心灵,使人找寻到思想的认同和情感的归属。从整个声乐艺术的表演过程和表演效果来看,中国声乐艺术表演的转化机制具有明显的“和而不同”特色。具体来说,中国声乐艺术表演具有包容性和多样性,能够让音乐内容的思想和意境相兼容,讓不同的音乐表演形式和方法展现不同的情感,从中获得鲜活的生命力。所谓的“和”,是以声乐艺术内容为载体,将大众的所知、所思、所想及所感以具象简单的形式呈现出来,在艺术转化的过程中构建一个归属性的模型,使不同审美素养、不同文化修养、不同情感认知的人,都能在“和”的表演中深切体会艺术魅力。换句话说,就是将人们潜意识中所构想的艺术形象转化成现实可见的艺术形象,并依托表演的方式将这个艺术形象刻画得有血、有肉、有情感,赋予音乐内容灵魂,让音乐绽放出更大的艺术魅力,使大众在欣赏声乐的过程中找到认同感和归属感,产生更加深刻的情感共鸣。所谓的“不同”,既是音乐表演形式的不同,也是音乐情感表达方式的不同。在追求“和”的基础上,表演者依据自身对作品的理解,由表及里地体会作品的内涵,思考作品的情感脉络和艺术表达方式。值得注意的是,每个表演者的音乐知识储备不同、音乐技巧应用水平不同,以及表演经验和情感阅历也不同,所以在演绎相同音乐内容的时候,必然产生不同的表演效果,展现出不同的艺术魅力。可见,在“和而不同”的转化机制下,表演者可以在追求“和”的基础上寻求“不同”,在表演中尽情地享受自由和自在,获得广阔的表演空间,以实现更多的美感创造,给观赏者带来更多的艺术享受。特别是将中国声乐艺术的发展根植在中华民族肥沃的历史文化土壤中,可以获得取之不尽的音乐表演内容、形式等素材,以及丰富多样的表演技巧和方法,这些无疑会让中国声乐艺术展现出更多的“不同”,赋予中国声乐艺术更加鲜艳、多姿的生命力。[1]
三、构成中国声乐艺术表演的有机元素
声部织体、调性、调腔、音色及唱词作为声乐艺术表演的有机构成元素,是体现声乐艺术表演色彩的关键所在。
声部织体作为呈现声乐艺术魅力的一个重要工具,它受地理位置、生活方式、自然环境、区域文化、风俗习惯、审美观念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具有非常明显的区域性、民族性、人文性特征。比如蒙古族喜欢唱草原歌曲,声部有着诸多变化,能给人带来一种浑厚之感。再如闽南地区的人们喜欢唱山歌,原声部与新声部相互交错,高声低声相结合,能给人带来一种高亢、激昂之感。正是因为声部织体技巧让声乐艺术表演更有辨识度,更具风格特色。
调性作为一种音乐调式和音乐语法,具有提高音乐艺术表现力的功能和效用。单从理论的角度来看,调性有统一的格式与内容。但考虑到不同表演者的不同音乐天赋和表演特点,若是千篇一律地使用统一的音乐调式,势必影响表演者表演能力的发挥。因此,通常只保持主调性不变,在一些细节部分作出调整,以迎合表演者的表演天赋,适应表演者的表演习惯,进而展现表演者的表演风格特色。
调腔是声乐艺术表演中突出整首歌情感色彩的“助力器”。特别是在润色音乐内容之后,表演者可在行腔的基础上,结合自己对作品内涵的解读和作品情感的感知,将自身的思想、情感、态度及情绪等合理地融入演唱之中,使自己成为音乐情境中的“主角”,做到“人曲合一”。借由声音的不断变化呈现丰富的情感,使情感伴随声音传递至观众的心田,与观众建立更加广泛、深刻的情感共鸣,使观众获得情感上的满足。
音色是声乐艺术表演的灵魂所在。对于表演者个人来说,音色既是天赋,也是技巧。有的表演者天生音域宽广,可以使用不同的音域演唱歌曲;有的表演者天生声音富有磁性,可以随意使用真假音演唱歌曲;有的表演者则需要通过后天的努力,反复锤炼声音的使用技巧,才能将歌曲唱好。当然,在整首歌的表演过程中,音色的表演效果不完全取决于表演者个人,也受乐器的选用及与其他演唱者配合默契程度的影响。
唱词作为声乐艺术中最核心的部分。表演者在特定的曲调下,借由唱词表达音乐内容和演绎音乐情感。唱词中的每一个字、词和句,不仅呈现的是表演者的所知、所思、所想及所感,更体现了声乐艺术的美感。也就是说,唱词需要丰富的变化,与歌曲内涵和表演者风格相适应,才能展现出更好的艺术表演效果。
总之,表演者在把握声部织体、调性、调腔、音色及唱词元素使用技巧的基础上,充分结合自己对作品内容的理解,对演唱内容进行二次创作,才能最大限度地充实音乐内涵和丰富情感,从而拉近与观众之间的距离,将真情实感和艺术美感传递给观众,进而取得理想的声乐艺术表演效果。
四、中国声乐艺术表演的范畴特征
声乐艺术自诞生之日起,就不是单独存在的艺术,作为一种综合性的表演形式,它与音乐作品相辅相成、相互促进,能创造出“1+1>2”的艺术效果。纵观中国声乐艺术的发展历程,不难看出中国声乐艺术具有非常明显的语言和表演特征。特别是经过五千年历史文化的滋养,意境与情感的不断升华,使中国声乐艺术的语言和表演成为一种特色的艺术符号,保持绚丽长青的生命力。在探究中国声乐艺术表演的范畴特征时,除了可以从发展历史、艺术内涵的角度进行研究,还可以从音乐风格入手进行分析,主要包括艺术创作、艺术演唱及艺术审美风格。在艺术创作风格上,很多歌唱家始终以传统声乐为母版,在把握声部织体、调性、调腔、音色及唱词的基础上,对传统的音乐内容、形式及旋律进行创新,进而创作出富有中华民族传统特色的音乐作品。比如《黄河之水天上来》《保卫黄河》《黄水谣》《黄河颂》等作品,传统声乐艺术特色明显,呈现出了浓郁的中华民族情感;在艺术演唱风格上,很多声乐表演者始终依托自身扎实的音乐功底,丰富的音乐表演技巧,以及丰富的表演经验,对作品进行二次艺术创作。包括每一个肢体动作,每一个面部表情,每一个发声技巧,每一次的声音变化等,呈现出了非常明显的中国声乐艺术特质。值得一提的是,在声乐表演中引入西方优秀唱法,有效弥补了传统声乐艺术表演的不足,尤其是二者的融合形成了新的演唱艺术特色;在艺术审美风格上,中国声乐艺术的审美实现了传统审美与现代审美精神的有机结合。传统的中国声乐艺术依托其開放、包容的思想,迅速内化了西方声乐文化,使之成为展现自身艺术魅力的工具,在表演中展现出更多的艺术色彩,这无疑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声乐审美需求。[2]
五、中国声乐艺术表演的发展
新文化运动之后,很多进步人士主张学习西乐,改良旧乐,开辟中国声乐艺术创新发展的道路,特别是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声乐艺术进一步汲取西方先进的声乐技巧,呈现更鲜明的民族性、时代性、艺术性特色,使中国声乐艺术拓展和延伸了内涵,在世界音乐之林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虽然当前针对中国声乐艺术表演内涵的研究,还仅限于以艺术规律为基础的探究,很多观点尚需要进一步认证,但就表演在声乐艺术中发挥的作用,学界已达成普遍共识。无论表演者有多么精湛的表演技巧,有多么丰富的表演经验,都必须在掌握声乐艺术基本功的基础上,才能对作品进行高水平的二次创作。也就是说,表演者绝不能简单地照搬照抄原作品,只有对原作品的艺术内涵进行再认知、再理解,将抽象的艺术内涵具象化,才能在准确把握作品内涵的基础上实现艺术美感的升华。只有充分融合自身的思想情感,使音乐情感的传递更具穿透力,使音乐美感的表达更具表现力,才能提升作品表演的质量和效果。
六、结语
综上所述,中国声乐艺术没有湮灭在历史洪流之中,依然能保持鲜活的生命力,依然能绽放丰富的艺术色彩,依靠的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无论时代如何变化,无论观念如何转变,中国声乐艺术都是中华民族不可或缺的智慧财富和精神给养。这种智慧的形成和精神的塑造,遵循着声乐创作及表演的运作机理。在音乐表演视角下探究中国声乐艺术,需要充分了解中国声乐艺术的历史沿革与表演发展,中国声乐艺术转化音乐表演的机制作用,构成中国声乐艺术表演的有机元素,中国声乐艺术音乐表演的范畴特征,以及把握中国声乐艺术音乐表演的发展前景。通过根植于中华民族文化土壤,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地展开研究,可以收获更多的心得体会和智慧启发,探寻中国声乐艺术更好的发展之路。
参考文献:
[1]王泽怡.音乐表演视角下的中国声乐艺术[J].戏剧之家,2021(07):70-71.
[2]孙海.音乐表演视角下的中国声乐艺术分析[J].艺术品鉴,2021(09):197-198.
(作者简介:刘默寒,女,硕士研究生,西安体育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声乐教育与舞台表演)
(责任编辑 刘月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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