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些与爱无关的日子。
《陌路人》是我在2006年5月份就落笔的。整整两年了,我才敢把它贴出来,因为怕那种痛。
那时应该是我刚读高一的时候,有把自己的故事想写下来的冲动。云是我刚读高中交的好友,她看了我的文章就哭了,因为她目睹了我所有的感情,我很感激她做了我第一个读者,给了我一种默契的鼓励。
很多人也许都认为十几岁的我们还太天真,不动什么真感情,但是在我们的圈子里的感情是他们所不理解的,也许,他们也曾有过,却已被时间淡忘。寂寞的孩子容易早熟,而生活的残酷让我的单纯变得更寂寞,也许,那是因为我们过早的介入社会,更早的成熟,让寂寞开始沧桑……那是我们最早萌发的感情,让人刻骨的铭记于心,但是,那些日子与爱情无关。
KISS是我们几个人的组合,我喜欢喊他们KK、点一、大S、小S,字面予名,当然我就是哪个小S,我例外的把两个人也算到KISS内,因为有些变异的情感。
当十几岁的我们初中毕业,就面临一个转折。我们已经长大了,那是一个沉默的年龄,我们开始叛逆,可是与大人对立,我们要独立了!那一个叛逆的时期,一群叛逆的孩子,一段叛逆的情感,在这个素食爱情的年代,我们的感情被指责为幼稚。但是,那是我们用身心去体验的一种爱,却与爱情不沾边,也许有类似与爱情的一种情感,但是上帝作证,我们爱的很率真,很纯洁,没有一丝杂质。
我们在世人不屑的目光中狂妄自大,追求自己在别人眼里不现实的理想。但是我们背叛得很理智。
后来的后来,我们还是面对了现实。
文章中有一部分是虚构的,但人是真的,感情更是真的,发生的线索也是真的,那个时候我们的心就开始流浪,疯狂地在找一个归宿,于是,我们彼此以为,彼此依靠,找一种寄托。
我们处了有一年多,彼此很快乐。我们从不提及爱情却爱的很疯狂。却也存在一种便宜的情感开始诞生,我们谁也没有去捅破,小心翼翼地维护着我们的爱,最终却因为我的一场意外车祸,我们找了个安慰自己的借口,彼此默默地离开,没有道别,没有眼泪,很决绝,也许时间太久了,我们反而会伤害更深。
凯凯(KK)走了,西子(点一)走了,S哥走了,阿辉阿强也走了,疯仔也就是我也走了,开始了自己的生活,我们彼此联系越来越少,几乎找不到彼此,几乎也没有可能见面了。也许在某一时刻,我们会出现在曾经的某个地方,一样的表情一样的落寞,流下一滴泪,纪念曾经的爱。悼念它。
那些年,没有爱情,我们却集体失恋,行同陌路。
是谁说的/你我相遇不是缘/仅仅是巧合/像流星划过/只留给对方一个模糊的背影/擦肩而过的我们/谁不认的谁……
“我的天堂”
抛弃了所有的物品,直到把黑色的六月抛得干干净净,我留给回忆一个潇洒的背影,一头扎进自己的海洋。
想用漫长的假期弥补很久以前的快乐。
齐脖根的短发,扣着黑色的帽子,挂着蓝色的墨镜,穿着乌七八糟的衣服,斜挂着吉他,在世人不屑的目光中,我开始寻找自己的天堂。
与KISS结识是在假期开始时!更准确的说KISS是我们相遇后才结合起来的。无聊充斥着整个假期,于是我一头扎进网吧,想寻找一种氛围。纵然网吧是个很乱的地方,但是有那么一种氛围,一种喧嚣,让我感到真实的存在,感到真实的自己,我也才会遇到这么一群让我感动到流泪的朋友。
凯凯:我的学姐,漂亮又温柔,弹得一手好琴,微笑中闪着点哀伤。她的学习成绩很棒,结业成绩也很理想,可她放弃了,放弃了读书。她的家庭不好,她说她讨厌书。另外——她很讨人喜欢。
西子:一位高大威猛的GG,很早就离开了学校。震耳欲聋的鼓点声,让人压抑得想放纵。那沧桑的鼓点声阐述着他的一切。还有,就是他喜欢凯凯姐。
S哥:标准帅哥,有点冷傲,却很幽默。他身边不乏女孩。他初中毕业后,随便念了个专业,就背起吉他,开始了自己的人生。
阿辉阿强:自父母离异后,生活有了不同,一个过着富贵但却空虚的生活,一个过着清贫无聊的生活。唯一不孤寂的是兄弟情深。于是,他们毅然离家,唯一的伙伴是两把古色的吉他,还有Hip-hop。
这就是我们KISS。
人们眼中的不良少年,流氓团体,混混。
其实,我们并没有错,我们只是孩子而已,仅仅是孩子,一群不谙世事的孩子,叛离家庭的孩子。我们游荡在城市的一角,一副落拓的摸样。扬着脸,对着天空,朝阳映在稚气却又有些沧桑的脸上,任凭疯狂的音乐划破清晨的寂静,释然,琴弦的振动压过心跳,听不见呼吸……很久很久,让音乐阐述着心语。然后依在山脚下,看朝阳映红了天空,我们又埋起头,把沉重的心埋在心底。
我们会斜挑起眼角望着炎炎烈日,然后伴着自己的音乐,在发烫的大街上跳Hip-hop,然后,喝酒,大笑谈遥远的未来,或者上网,在网络中宣泄自己,一切都变得无所谓。我们在酒吧、网吧、迪厅消磨着青春,但是我们不在乎别人异样的目光,因为音乐。我们在迪厅或摇吧中打歌,很响很响,直到没有了自己。因为我们要靠自己的努力生活,叛离家庭是不得已,我们仅想证明自己可以。
每个人都说:那是一群混混,男不男,女不女,全是混混。
我们成了城市中不和谐的音符。
有一个夜晚,我们拖着疲惫的音乐游荡在街头。我们看到了久违亲切,那是一串火红的冰糖葫芦。我们绽开了儿时的笑颜,可当我们微笑着送冰糖葫芦给一个小孩时,小孩吓得不要,那一刻,心中有点不一样的感觉。当我们闪过墙角,小孩的妈妈出来了,亲切的抱着小孩软软细语,那时心里有一中彻彻底底的痛。后来,我们就蹲在广场的喷泉下开始哭,没有音乐,没有声响,那一刻,我听到有什么东西碎了,稀里哗啦。
“KISS”语录
凯凯:
他们都尊我为老大,那是因为觉得我足够稳重?信任我么?责任有点重哦?!我失去了读书的机会,真的是不想么?真的无所谓么?不!其实我很在乎,真的很在乎,我好想继续读书,待在学校。可我现在唯一拥有的只是KISS和我的琴,还好,还有KISS。
与KISS一起,我应该还是快乐的,茂密我们只是一群可怜的孩子,音乐却阐述了我们的一切,是它让我们聚在一起,让沉默变得快活。我们徘徊在生活的边缘,似乎老有一股力量排斥着我们,是什么?是什么让我们与生活有了一面透明的墙?我有点迷茫。对于KISS很难说,我不知道我们的结果,不敢想,好像有点不现实,作为老大,我不应该这么想,可是这会是一个必然,但我也是会注重现在的。
我明白西子喜欢我,但是……但是……
我再怎么喜欢S哥都不可能了……很难选择。
阿强与阿辉兄弟很少说话,但是还是挺默契的,也许他们比我苦得多。阿辉喜欢疯仔,却不知为什么,她没有动静。
疯仔还是个学生,她以后还会念书。她是个挺可爱的女孩,但是为什么她的眸子里有那么深沉的忧郁。也许有一天,她会很早离开KISS,她最终与我们不是一路人,即使我也想让KISS永远。
西子:
生活是灰色的,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我讨厌现在的世界,还有别人异样的目光,我真想去K他们一顿。我什么都不想要了,我只想要的KISS,还有鼓点。
凯凯姐很温柔,善解人意,我很喜欢她,但,我没办法开口去告诉她,没有勇气,我很郁闷,只有一遍遍疯狂的敲打。KISS成了我的所有,某一瞬间,我发现没有了它,我就会像鱼离开了水一样难以生存,我排斥KISS和音乐以外的任何事物,我讨厌他们,世俗,偏见,阶级,只是因为我们没有工作,没有文凭,就像烂泥一样让他们践踏。
我们是人,一样有血有肉的人,音乐就是我么们的一切生命。他们说我们玩世不恭,空虚,没有一点追求,他们好好笑,我们的世界他们不懂。我们不是逃避,我们只是厌恶。其实我们很充实,我们有音乐,还有快乐,音乐就是追求,即使遥远,有KISS就足够了,KISS成了一切。
S哥:
我是一个沉迷于网络游戏的人,除KISS外网络游戏就是我的全部。喜欢融入CS的氛围,一个字来形容“爽”,那种快感,也只是和KISS在一起时才会有的。
他们都认为我是个挺孤傲的人,其实不然,我很容易受伤,我必须伪装得无所谓。我是个很宿命的人,我相信KISS就是上帝安排与我相击的那颗美丽的星球,瞬间的美丽,却定格为永远,我期望那美丽的瞬间就是永恒。我们之间,有美丽的诺言“一切都仅仅只是流星,包括——爱情,惟有KISS是永恒。”对于最爱的KISS而言,我阐述不了什么,只是,只是可以找到一种似家的亲切。尽管我们无家可归,亦或是城市的某一角,有一种叫家的东西,但是但是,那不属于我们。我渴望有个家,好想好想,KISS用另一种方式给了我。
和他们一起,我可以放肆地哭,放肆地笑,寻找音乐的魂,谈自己的爱情。惟有把凯姐和疯仔压在心底,她们都是不错的女孩,很乖,有点酷——冷酷吧!但是,又有一些无名的东西使她们不同。疯仔不同与我们,她有温暖的家,有优异的成绩,还有开朗的心情,她似乎没有烦心事,总是用笑脸影响着每一个人。只有,只有那晚,我们放肆大哭的那晚,我从她眼中看到了心底最深处的忧郁与寂寞,让人怜惜。我想,我还是喜欢她的。不仅仅是怜爱。可是我不能选择,他最终会离我们而去的。其实不仅仅是她会离开,我们都明白,KISS总会散,我们只是想更好的珍惜在一起的时光,也许是一个假期,也许是一年,也许是一月。谁也说不清,只有时间可以证明一切,我想我会认真珍惜的,还有那些难忘的音乐。
阿辉:
已经忘了是怎样走到KISS的,只记的我们都是爱音乐的孩子,还有就是热爱生活,我不信命,但我却想感谢上帝,虽然没有给我们一个完整的家,但却给了我一群可以刻骨铭心的朋友,还有——永生难忘的音乐。
和KISS在一起的时刻总是美好的,没有压力,炽热的音乐和疯狂的HOP-HIP就是最好的阐述。
没有KISS之前,除音乐外,我就是一个纯粹的混混,网吧,酒吧,迪厅,溜冰场就是我所有的生活,还有就是抽烟喝酒,打架,惹是生非,有时还砍人,抢钱,还有就是拍拖。其实我并不缺钱,那个被称作妈妈的女人总是会按时给我一笔不菲的生活费,我总是和那帮弟兄一起挥霍得一文不剩,毫不客气的。我讨厌他们,包括他们的钱,于是我就狠狠地花,但是我仍然觉的我活得好累,对生活失去了信心。
去年的夏天,我遇到了一个女孩,然后我就真的爱上了她。第一次真真切切的爱上一个人,原来如此简单,却又如此刻骨铭心。但我们仅仅只是认识,可我以后却再没有拍拖过,虽然很多人都问。
她属于很纯的那种,很可爱,喜欢笑,很开朗的那种,善解人意。我念的书不多,找不出太多太美的词去形容她,但她的影子永远的烙在了我的心上,看见她我就莫名地开心。后来竟然一同走入了KISS,也许这就是缘分,我也看到了她更真实的一面,忧郁。
在上网是我告诉她,我的血是为她流的,我的命也是为她留的。那会儿,正兴网恋,她以为我开玩笑,后来就真的有一段时间,她用沉默回答了我。我的心有点痛,无论她的态度如何,我依旧会执著的爱着她,纵使天荒地老。
可以说是KISS和她改变了我吧!我发现我强烈的爱上了生活。
阿强:
本来我们就是一群热爱音乐的孩子,只是与众不同的方式让别人排斥。有时,我觉得我们真可怜,没人理解,没人问津,还被叫作不良少年。我想不明白,我们与别人有什么不同,只是别人待在学校里,我们在校外搞我们的音乐而已。其实我们并不坏,只是贪玩罢了。那种有点疯狂的,譬如,玩音乐,玩电脑。我们每个人都是有优点的:我和阿辉的HOP-HIP,在我们的地盘也是独树一帜的;还有凯姐的琴,广泛的交际面,道上兄弟见了也要让三分。可是我们与他们不同,我们还有音乐,他们比我们更可怜。
我并不是不想提到我的家,那还算是个家吗?惟有与阿辉关系犹存,我们两个离家出走了,再也不想回去了,他们也别想找到我们。后来,就有了我们KISS,知音。或许,某一天,茫茫人海中再没有我们。
我不大爱说话,我宁愿把我的心情交给音乐,疯狂的舞步,让我远离了纷嚣,没有了自己,日子一天天地溜走,没有人知道结果,但我们努力迎接每一天,注重过程,还有珍惜现在。
疯仔:
我被叫做疯仔,似乎有点不像个女生,其实我挺乖的,甚至如他们所说,是忧郁的。只有在音乐中,我的吉他与舞步总是疯到极至。我喜欢玩,我说我们只是孩子,贪玩不是我们的错,我们的口号应该是“玩是第一天职”。他们都惊异于我有如此叛逆的想法,感叹着一个乖乖女的疯狂,但他们认同。
其实他们不懂。
我的朋友很多,可我仍然很寂寞
我很会玩,可我依旧不快乐
只有与KISS在一起,我才可以找到真实的自己。
他们说我,也许就是一阵肆意的狂风,刮过KISS最终会散,带走KISS的心,我说,不会的,我这辈子都会记的KISS的。
有的人以为我们在虚度时光,其实他们错了,我们只是在追寻自己的梦想,即使他很遥远。我们也出不起专辑,仅仅只能是一个街头乐队,但至少我们的歌有人听,我们依旧很开心,即使有泪。
和KISS在一起没有压力,也抛弃了烦恼,而且他们对我很疼爱。
我们的内心有一半的阳光被遮住了,但我们更多显出另一半,因此我们的气氛总是快乐的,笑声弥漫成一片。只在夜幕下,朝阳升起时,我们会沉默,沉默到让人发SHU,然后音乐爆炸了,那会儿我们会一遍又一遍的撕扯着记忆。
我们在天桥上迎着风歌唱,疯狂地一次又一次的敲打,我们对着美女打口哨,像顽皮的孩子一样大笑、追逐、打闹,无邪又一次烂漫。
他们都认为我好幸福,快乐无忧,其实家庭对我的痛,是我不愿提及的。虽然,我有完整的家庭,但父母总是很忙,唯有礼拜天在家,那也是忙着家务,再去看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忙得根本没有时间过问我,包括学习,从未问及过。我拿着他们给的钱,穿梭于奶奶与外婆家。还有淘气的弟弟,仗着奶奶外婆宠他,老是乱动我的东西。我不喜欢他动我的吉他,那是父母唯一送我的东西。与其说送,不如说是要,那一年过生日时,硬拽着父母去买的,还讨了个父母的不开心,其实他们压根儿不记得我的生日。就像这个假期,我从不回家,也没有人知道的。
我不想把更多的压抑带给KISS,我宁愿只让他们分享着我的快乐。
我沉浸在自己的天堂,我感到很幸福,幸福得想哭!
疯仔的爱
我们依旧用音乐填补着内心的空虚,可是时间就像舞动的蝴蝶的翅膀,翅膀一动,日子就溜走了。两个月的长假就这样被蝴蝶的翅膀带走了。
我扔掉帽子,摘下墨镜,套上久违的女士T恤衫和带小熊维尼的背带裤,背上书包,应该还有——吉他,融入那个叫做学校的地方。这时头发长了不少,已没过眼睛。带着满脸的阳光,把那颗流泪的心埋在最深处。
滚滚红尘中/每个人都是守望者/但是,最终会有一个人/主动牵你的手/只是……只是时间问题罢了/因此,我选择了等待……
我想,新的开始应该也带来了我的爱,朦朦胧胧,在我还在等待的时候。
其实,在与KISS在一块的时候,正兴网恋,阿辉说,他喜欢我让我做他GF,我选择了沉默,气氛开始尴尬。说真的,我是怕,我的心会不堪一击。不是因为他有前科,我怕的是我们没有结果却会彼此心伤。我也明白他走入KISS后,再也没有拍拖过,我也怕他受刺激,再也找不回自己。不过,现在这样,挺好!
我总是尽力地封闭着自己。心是颗易碎的水晶,我怕轻轻地一碰,它就碎了。
晓楠闯入我的生活是在开学的第一天。我上楼时与一个男孩相撞,慌乱的道歉,刹那间抬头看见了一张愣住的脸,足有几秒,他才回过神来,匆忙下楼去了,那应该是有点白净,阳光带点酷的男孩吧!
第二天,一份信笺就飘到了我的桌上,应该是昨天那个男孩写的。老远就看见他摆了一个自以为很帅的POSE向我微笑。原来我们老早就应该相识,我们竟然是网友,他见过我,我没见过他的网友。就这样认识了。他在邻班,每次看见他,就用阳光的微笑向他打招呼了。
像很久的习惯一样,他会在放学前出现在我眼前,同我一路回家,上网时,突然闪出。和他在一块应该是快乐的吧!他挺幽默,而且蛮主动的,我是个挺被动的人,有了他,气氛就融洽了许多,和他在一起的感觉就像阳光弥漫开来。
我们依旧一起回家,一起玩耍,一起去上网,然后,我的忧郁就散去了一半。毕竟,在枯燥乏味的校园里,有这么一个默契的人,毕竟也不是一件坏事。
我住在校外的公寓楼上。周末前晚的自习,KISS总是伴着音乐在巷子口迎我归来,然后我们就一起去疯,音乐再次爆炸。那个晚自习,我总是在他前面就溜了。虽然,我也是很想和他在一块的,但是好久没见KISS他们了,想到他们在等我,我就心急如焚。凯姐和S哥他们怕影响我学习,所以只有周末我们才可以好好聚一聚。有时,有重要的演出,或是有什么比赛,我是非去不可了。那时,就会碰见我和晓楠一块回家,他们就会开我玩笑;“我们家仔仔也交BF了啊?”我总是傻傻的笑,带点点疑惑。有时的演出他也会去,演出的时候我也带上了少有的微笑,我想他是包容我和我们KISS的。
但当他正经的向我提出做他GF时,我再次疑惑了。我怕,我也迷茫。这跟先前两人在一块有什么区别吗?我并不否认我喜欢和他在一起,但是那感觉类似与与KISS在一起,一点点的不同,我分辨不出。他有时也会咄咄逼人,我不喜欢他那样子。他经常问会我,他与KISS之间,若非要选择,我会选择哪一方?这真的是一道难题?我就会感觉那像在选择左手和右手一样困难。两个人待在一块就必须是恋人关系么?亦或是必须有承诺?那是生命不可承受的重量,也不符合我的个性。
我没有办法回答他!和他在一块是快乐的,可是我也不得不承载着一半的痛苦。
他的朋友很多,异性缘也不错,但小动作也太多,我不习惯,我接受不了,我也不敢接受,我怕受伤。准确的说,他叩开了我的心扉,但他却给不了我幸福。我说那是场感情的游戏,要做就得认认真真,即使最终只有一个结果。
他的孤傲,他的倔强,让我觉得做作了,是不是相处久了,就会发先对方太多的缺点?还是因为某些原因开始排斥他?还有更多的心痛。
他说:恋人分手后还可以做朋友吗?不可以!因为彼此伤害过!
那么可以做敌人吗?不可以!因为彼此相爱过!最终,他们会沦为最熟悉的陌路人。
这是他的观点。当他与我谈他的未来时,谈他的另一半时,他说他拿什么给她幸福?那刻,我才真切的感受到——痛,那个人不会是我,他的未来不属于我,可为什么要让他出现在我的生命里。我明白,我和他不存在天长地久,但我愿意做那场轰轰烈烈的游戏,还有美丽的过程,我会很认真地陪他做完,直到水晶破碎。可是,我很怀疑,他能否给我幸福,哪怕是短暂的。
和凯凯姐他们那晚在酒吧喝酒,晓楠来找我,不知是喝酒了,还是看到他的眩晕,感到他的手开始不安分……我还适应不了……后来不知道怎么,我就生气了,很久以来第一次生气,“啪”的一巴掌在我都没反应过来时就直直的被我给印在了他的脸上,不轻不重,却很响,凯姐他们的演奏突然就停了。“仔仔,跟我走吧!不要和他们一起了,难道我对你就真的不那么重要吗?难道在你心里,我就比不上他们一点点。”晓楠几乎是哀求了。我的手又抬了起来,可是只是轻轻的摸到他的脸上,“疼么?”他说:“疼!”指着心窝。其实,那一巴掌打下去,我的心就和所有一样,在那一刻全都碎了!
我以为他了解我,我以为他包容我,我也以为他会包容KISS?结果,爱最终是自私的不容与别人分享。他的影子已烙在心上,他的好,他的坏,都成了一道心伤,还有他一大群朋友的流言蜚语,无异于往伤口上撒盐。
与他开始若即若离,亦或是我在逃避,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像折翼的鸟,失去了方向。经常一个人去天桥吹风,然后拨动琴弦,忧忧郁郁。他口口声声说爱我,在乎我,为什么不能包容我一点点,就那么一点点,言语可以证明什么?非要说出来吗?幸福需要两个人争取,可他为什么把我拉进去后,自己却又显得无所谓,难道是我错了吗?那一巴掌,打在他的脸上,可是疼的却是我的心。就那么一巴掌,把两颗心都打碎了。
天桥的风扬起了我的头发,一缕吉他声悠悠的,KISS所有的人都在沉默,对不起!让你们都变得不快乐了。
KISSVS疯仔的爱
凯凯:
疯仔交男朋友了,可那人怎么看起来……有点……可疯仔可是真的陷进去了。听着她忧郁的吉他声,容易让人心碎,怕她想不开,她是个倔强的孩子,阿辉如此执着都未曾打动疯仔,那傻小子却不知足。有时真想告诉仔仔,阿辉比那小子强多了,却怕伤了疯仔。
西子:
疯仔那个傻丫头,怎么可以当真,这样的事,这样聪明的女孩子干吗那么较真呢?那小子有什么值的疯仔去爱的呢?我觉的我们就够垃圾的了,可那小子简直连垃圾都不如!真想揍他一顿,为疯仔出气。如果他真为仔仔好,为什么不考虑仔仔的幸福呢?可怜的仔仔,心都丢了。
S哥:
疯仔妹妹最近情绪很不好,KISS一块很少有她的笑了,长发下的眼睛满是悲哀。本想去教训那小子的,却怕仔仔受不了。我们的疯仔那么优秀,喜欢她的男孩子多的是了。有我们KISS日子一样过,我们仍然会让她快乐起来的,真希望她快点好起来,KISS还真少不了她!
阿辉:
看着疯仔的样子,我的心如刀绞一般。我能做什么,说什么呢?我不知道那小子到底与疯仔怎么着了,但是看着疯仔难过,我的心真的是在痛啊,有想去砍了那小子的冲动。我恨自己无能,没有保护好疯仔,让她快乐不起来,我不想让她再受伤了!
阿强:
疯仔的忧郁着实让我们心伤,她的初恋就这样被一个个肥皂泡泡替代了。那小子也真他妈的不是男人。可是我们说了又算得了什么呢?关键是仔仔怎么想。其实她的压力够大了。我们尽力让她快乐吧!
疯仔:
我知道KISS所有的人都在为我担心,但和他们在一块,我还是快乐的。只是,还是会想起他,一想起他我就会发呆。或许,我们就这样结束了。可他的时好时坏让人捉摸不定,他会原谅我那一巴掌吧!他是否还在乎我?他还会想起我吗?我不想这一巴掌就结束了那场根本就没开始的游戏。其实,我一直在等,等着他回头,可我不知道,我还敢不敢去面对!只是、只是我不想要熟悉的陌路人这个结果。
疯仔的爱VS晓楠
当开学在楼梯口遇疯仔相遇时,那几秒钟的时间,我看见了她阳光的一面,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还有那似乎永远微笑的脸庞,一脸的阳光,我差点都不能确定那个是我假期遇见的那个仔仔了。风撩起的刘海,笑靥如花般绽放。她匆忙地向我道歉,脸红着跑开,刹那间,我意识到我的幸福来了。
当假期从网上见到她,在天桥上看见她和那群不三不四的混混乐队疯狂地演奏时,还有她那近乎疯狂的HIP-HOP,真让我愣住了。那么严肃和冷酷,帽子和墨镜遮住了半个脸庞,有一种冲动,想把她从那种疯狂状态来回来。只有一次在上网时,她脱掉帽子,在视频上看到她刘海下面一双忧郁的眼睛,冷峻的面孔,轻挑的笑容,不屑一顾的表情。可现在看见她,简直与那时判若两人,只是吉他声还裹满了忧郁。
当我问她,为什么不参加学校乐队时?她说:“我不想和那些小毛孩合作,他们技术太烂。”我以为她不屑与与他们合作,原因只在与她的吉他技术太好。可不想她说:“和他们在一起我找不到感觉,那种令人疯狂的感觉。”那一刻,我想我是真的喜欢上她了。可是她的阳光,她的忧郁,让我分不清哪个是她真实的一面。
曾经,另一个女孩把我的初恋扼杀在摇篮里,我差点发誓不再拍拖,可感情是不能自已的。我很庆幸我没有发誓,在我遇到疯仔以后。当我每次问她有没BF时,她总是笑着说没有。我很纳闷,她这么漂亮,能没拍拖过?亦或是来者太多,选择不了。不过,我有时怀疑,是不是那群混混里有她的BF,否则,她为什么会对那伙人那么痴迷。而且那么多人,她为什么偏偏选择了我是不是我更优秀呢?其实,我只想知道她对我感觉如何,再者,我得找个疼我的人啊?有人说了漂亮的女孩不是傻瓜就是心如蛇蝎,我倒希望她是傻傻的那个,事实证明,她就是傻傻的那个。和我一起,她更像个小孩需要人呵护照顾,我想她已经习惯了依赖我。她忧郁得让人不得不爱。我真怕她一下子就碎了,我喜欢在她静静时看着她,中间隔着雾我想那是她的眼泪。
有一次,我的一伙哥们谈论她,应该是几个女孩子说的,说什么“一个女孩子跟不三不四的社会青年一起,也太过火了吧!表面纯得跟水似的,谁知道骨子里是什么?”我想她是听见了,眸子里闪了两闪,嘴角很牵强的动了动,是无奈还是痛苦?我为此感到很内疚,觉的自己没有保护好她。我不明白她们是嫉妒呢还是怎么着,可是我觉得他们真不该这么说。疯仔应该有它的苦衷,我想,我还是爱她的。
我想我们之间还是有距离的,我从未牵过她的手,她对我是不是不放心?她的冷漠让我束手无措,即使我们依旧在一起。只有那晚,我承认我是有些激动了,但是,那并不重的巴掌却很疼,心里很疼,是心疼,看着仔仔为难,我都不知道怎么收场了。我很想仔仔,我每次去找她,但我没勇气开口,我希望她原谅我。我明白KISS在她心中的分量了,可我已经离不开她了,我不能没有她啊!我们现在的关系若有若无,朦朦胧胧,没有一个明确答案。我怕失去她我的心会碎掉的。我惟有等待,等待她的反应。
有时,远远地看着她在天桥上HIP-HOP、弹吉他、然后发呆,我的心好痛,我真怕她会随KISS而去,而放弃了我和爱。
说好不分手
与晓楠仍然僵持着,顺其自然吧!不想勉强他,KISS还需要我的欢笑。
我依旧在周末或晚上与KISS他们在酒吧打歌,在天桥唱歌,疯狂地大叫,日子依旧很快乐,即使快乐背后有一条痛苦的疤。
那应该是个阳光明媚的一天,我们的乐队要去面试,那是很重要的一场面试,即将决定我们KISS命运的面试。我们会有出头的机会了,将会有正版的专辑发行。而且KISS是我们这块地头上最优秀的街头乐队了,我们占有绝对的优势。
我开心地想要穿过马路,但是,我看见了他,晓楠!一个美丽的女孩挽着他一脸的幸福,他看起来很开心,真的!如果他会开心,我也会很开心的,我不明白,那一瞬间,我还会有那个想法。可是,恍惚中我觉得他应该看见了我,可是继而我看见他吻上了那个女孩,于是,有了种痛,我已经想不起来是身体痛还是心痛。我听见吉他弦断的声音,然后凯姐他们的声音越来越远,满眼都是那颗血淋淋的破碎的心。我只是想说我不想死,我们说好不分手的,刹那间,时间凝固了。
当我开始有意识时,应该是在病房里了。我动了动沉重的眼皮,有低低的抽泣声,凭声音判断,应该是亲爱的妈妈。模糊的眼前,是凯姐他们焦急的脸庞,一个个眼窝深陷,还有S哥他们脸上的伤,我不知道他们守了多久,我也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但我一下子眼泪就出来了。我看到他们围过来,有了丝欣喜的笑意。不知道妈妈是哭,还是笑,只是满眼泪水一个劲的说:“仔仔,对不起,都怪妈妈不好,都怪妈妈平时没关心过你……我想抬起手为她拭去泪水,可我的手一点力气都没有,我还想告诉她,我真的从来都没有怪过他们,我依旧爱着他们。
这次的车祸,让我一条胳膊受了重伤。那就意味着我再也跳不成HIP—HOP了,将有那么整整一年弹不成吉他了。我的吉他,他现在就斜挂在雪白的墙上,几根断弦松松的晃动着。没有一丝生机,上面几个红色的血斑,很刺眼。
我想我应该感谢这次车祸,最起码让父母回到可我的身边,家又变得温暖,让我知道他们还爱着我。可是,同样,KISS失去了这次面试的机会。在救护车来后,他们暴打了肇事司机一顿,被警察带走了,S哥和阿辉他们脸上的伤是被警察打的,至于他们怎么出来的,我就不知道了。但我明白,他们只是用另一种方式表达了对我的爱,只是偏激了点罢了!
爸妈待在我身边的时候,他们都出去了,他们只是想让我和父母有更多的空间,他们一定在为我开心,可是那一刻,他们也一定比什么时候都落寞。
住院的时候,他们都为我弹许久都未弹过的快乐的曲子,那是好久都没有过的温馨,病房里到处都是欢声笑语,那一刻,我感到特别的幸福,幸福到想哭,那一刻,KISS在我的心中就真的成了永恒,若现在让我在KISS和晓楠中选一,我一定回选择KISS的,晓楠只能成为一个美丽的神话了,心里有那么点痛。
住了一个多月的院,他没有来,其实,我很想他来的,每一天每一天我都在等着他来,等到绝望,唯一的温暖还是KISS。
晓楠VS说好不分手
我知道仔仔住了院,其实我很想去,每一天每一天我都在为她祈祷,希望她很好。我好想好想的,可是我不敢去,我对不起仔仔,我还有什么脸去啊!
那一天我喝了好多的酒,那个女孩来找我,说是她生日让我陪陪她。那个女孩一直以来都是喜欢我的,她也是个优秀的女孩,可是疯仔与她不同。她拽着我去逛街,让我送她生日礼物,我真不忍心再去伤害一个女孩。突然,她要求我吻她一下,作为生日礼物,恍惚间,我把她当作了疯仔。我可以确定,一秒前,我一定看到的是疯仔的面孔,然后我好像转了个身,就吻到了她,接着就是刺耳的刹车声。我看到了,一颗破碎的心,那是一种什么样的绝望的眼神啊!我听见什么稀里哗啦碎了一大片,是我的心。然后我就看见那群混混,不是!是KISS他们,仔仔不喜欢我喊他们混混的。然后他们就跑过去了,可是我没有胆量,我连再看她一眼的勇气都没有。我抱着头,蹲在路边开始哭,哭到呕吐。后来,只记的我喝了好多好多的酒。
清晨,昏沉沉的睁开眼,看到臂弯里酣睡的女孩,我意识到,这次真的结束了。我恨自己,很恨很恨,怎么可以这样,仔仔,仔仔仔仔……
疯仔,让我还怎么面对你。
晓楠VS疯仔
看你的背影渐远/记忆的车轮飞转/泛出的泪光尽是遗憾/却再换不回你的想念/可笑老天的错乱/一声轻轻的再见/结束了你我无果的缘……
幸福需要两个人争取,我们都是聪明的孩子,可是我们谁也不愿意去捅破那层纸,那样只会看到彼此的心伤。
恋人既然曾经彼此深爱,为什么不可以做朋友?既然知道会彼此伤害,为什么还要分开?
熟识的陌路人,这不是我们想要的结果。我们曾经想得很多,因为我们承受得了,其实,那只是彼此的一个玩笑。最终,我们还是成了熟识的陌路人。
说好不分手VSKISS
凯凯:
我曾经以为KISS真的会永恒,我也希望KISS会永恒,但是……但是,现在我自己却做不到了,当老大不在了,KISS会继续吗?我很自责,和KISS一起真的很好。但是,我却不得不走了。我们都还年轻,或是太小,经不起世态的变迁。音乐带给了我快乐,使我对生活有了希望,可它不能使我们更好的生活,如果理想不能成真,它的继续就会成为累赘,生活就是很现实。我们也得对的起父母,为我们劳累的一辈子,音乐对他们很不现实。
我要去西安了。听说那是个很美丽的古城,或许我的未来会在那里。先找个工作,然后去读书。我不想告诉他们,西子、小S、阿辉阿强,还有仔仔,我的好妹妹。她的身体还未痊愈,我不想跟她道别了,我怕看到她的眼泪,我就在舍不得离开。那长长睫毛下的忧郁让人看了心碎。她的父母都回到她的身边,她会幸福的。
“说好不分手”那真的成了一个永恒的诺言。
西子:
事情变得如此的快,是我所没有想到的。父母让我随姐姐去南方,发展自己的事业。事情就那么不凑巧。我们的诺言,就让我这么该破坏了,我真他妈的不是东西。疯仔是因为我们受的伤,可我……她放弃了自己爱情,义无返顾的为KISS和音乐疯狂,可我……
其实,出事那天后,我们就没再去面试,那家公司取消了我们的资格,但我们不后悔。仔仔与梦想,我们要仔仔,梦想终归是梦想而已。
我们没有告诉疯仔,怕她难过。不论如何,我们也只是一个混混乐队,看不到未来,早晚会散,也许之前的诺言只是自己在骗自己。不明白为什么?现在会这么想。但我是真的真的很爱KISS的。也许,以后我们就真的没有机会相遇了,但是,我会把这美丽的诺言,美丽的KISS永远埋在心底,那会是我一生感到最幸福的时光了。兄弟们、好妹妹仔仔,还有我爱的凯凯,我会永远记住你们的。
S哥:
疯仔出院后,我就走了,只身去了外地。我待在海边,一直抽烟,从日出到日落,一遍又一遍地想他们的样子,直到模糊。我想弹吉他,可我没有把它带来,我怕吉他声的回忆,会让我心碎,我怕我看到它会流泪,一个男人的眼泪是苦的。想到他们在巷子口会合,等我的情景我就会心疼,我怕他们难过,但我现在却真的是好难过。
离开KISS就似乎就没有寄托,习惯了和他们一起疯,一起欢笑,一起流泪,一个人,好孤单好寂寞,寂寞到流泪。在酒吧一个人,只有一个人,抿着苦涩的啤酒,听到他们滥的可以的歌声,再次想到了KISS,可是突然KISS就变成音符飞走了。
像我说的一样,KISS是颗美丽的星球,上帝安排它与我相击,一瞬间的美丽,然后定格,就真的成了永恒。路还长,还要我们自己走,每个人终有自己的轨道。也许以后的我们擦肩而过,只是熟识的陌路人,只要有,有曾经就够了。
阿辉:
我以前犯的事东窗事发,我不得不出去避避。其实,我真的好舍不得KISS,还有疯仔。他们给了一个纯粹的混混最美的时光。和他们在一起,我才能找回自己,不让自己感到自己是个渣碎,起码,还有人看得起我。
疯狂的音乐,疯狂的HIP-HOP,再也不会有了。像疯仔一样疯狂而忧郁到让人心碎的女孩也不再有了。记得疯仔告诉过我:“其实,在上帝眼中每个人都是天使,关键是自己是否把自己当做天使。”那会儿,我就觉得她就是我的天使。虽然,我明白,我们永远是两条平行线。是的,疯仔说的对,每个人都有缺陷,也都有缺点,像我、我们,没有绝对的谁对谁错,都不过只是一群不黯世事贪玩的孩子罢了,我觉得她说的真好。
这次,我真的不得不离开了。我不知道自己以后会怎样,KISS没有了,疯仔没有了,也许茫茫人海以后再没有我的影子。我只是想告诉疯仔,无论如何,别路难过,毕竟,我们都曾经为一个目标奋斗过。为了KISS为了爱,好好活着。记得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曾经很爱很爱你,天涯海角,有一颗牵挂的心。
阿强:
我想KISS真的结束了,早在疯仔出车祸前我就知道。家人的干涉,社会的排斥,我们都不得不为自己做打算,可是谁都没说。本来说好,只要面试成功,我们就好好发展,可是一场车祸,差点带走疯仔,滚他妈的面试去吧!只要我们都好好的。其实,那天我是知道发生什么的,我什么都看见了,我以为她没有看到的。我真他妈的混蛋,要是我及时拉过疯仔,不让她看到,什么都不会发生了,可她还是看见了。
我们都很内疚,在我们中,只有疯仔是无辜的。她真的还小,太单纯,不谙世事的孩子,太多的黑暗她看不到。在病房中,也就是KISS的最后的几天了。我们敲打出最最最快乐的音乐,其实,那才是我们的心声。一直以来,我们都是很快乐的。也许冥冥之中,是老天的安排,KISS就此缘尽了,虽然我们想尽力去维护。
那是一场美丽的神话,我们猜中了开头,却没猜中结尾。“说好不分手”也仅仅只能是一个诺言,见证我们的曾经,我们无憾。
今后,无论何时何地,KISS就是心中最美丽的音符,纵使若干年后,我们擦肩而过,谁不认得谁。
我不敢向他们道别,我怕我会哭。疯仔妹妹好好养病。若干年后,你飞黄腾达了,即使你再也想不起我们,我们依旧会祝福你的。强哥哥要回老家去了,那个叫做黄土高原的地方,想想掺杂在扭秧歌的人群中,在黄土飞扬中跳HIP-HOP,一定很有趣吧!那时,我想你的忧郁也会被震耳的鼓点声打碎吧!?
疯仔:
我的爱情被汽车撞飞了,就是这样的简单。我不能再跳HIP-HOP,整整一年我不能很好地弹吉他了。
没有了爱情,我总是一个人回家,静静的,一遍又一遍的想起晓楠,然后让自己哭。
记得出院后的几天是情人节,那时还在下雪。
我遇见了晓楠,哪个美丽的女孩捧着一大束玫瑰,挽着他甜甜地笑。
“你还好么?生不生我的气?”他说。
“我,还好!为什么要生你的气。”
“真的?”
“真的!”我很快乐地回答他。
那是我们之间最后的对白,仅此两句而已,然后我说了声再见,头也不回地走了。我在那一瞬间,发现了他眼中突来的黯然,中间隔着雾,是谁的泪。我没有哭,没有回头,没有玫瑰花的情人节有点冷。
后来,晓楠就真的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了。
有那么一段时间没见凯姐他们了,我好想他们,他们是不是不要疯仔了,可是疯仔好乖的。一个人去天桥吹风,天桥边那块被磨的很光的栏杆上刻着“一生最爱KISS,至爱疯仔,一生一世”那是阿辉的笔迹。我可以想象到他刻字时认真的表情,很努力,很使劲的,像要刻进心里,是不是划破了手指?是不是还有泪水,是不是一个人在这儿站了好久好久……原来,我错过了那个最爱我的人。
突然就明白了,他们快乐地为我弹吉他。可我可以看到他们心里是多么的难过。我明白,他们怕我伤心。于是,我就很坚强,我真的没有流泪,真的没有,纵然心里很痛很痛。
只是,没有了KISS的生活很不习惯。一个人静静地穿过巷子,没有音乐,没有笑声。有时我会很快地穿过巷子,想看到他们在巷子口等我的情景和笑声,可是他们变得越来越远,我再也抓不住了。我相信有一天,他们还会在那等我归来,也许最近他们只是有事,没有来得及等我罢了。我这样想着,眼泪就出来了,我抱着肩膀,一个人蹲在路边低低地抽泣。
直到有一天,我走进了很久很久都没有去过的那叫做“吻吧”的酒吧,没有KISS的音乐,酒吧的气氛淡了很多。不知名的人在上面弹着不知名的曲子,有点点伤感。我不知道,当他们分离时,又会有怎样的一种情感,是不是强笑的后面也有一颗夭折的心。我走上月台,摸着KISS曾用过的物品,我又开始难过。他们离开时没有带走任何物品,全留给了“吻吧”,我知道他们怕带走太多痛苦而美丽的回忆。我拿起S哥的那把吉他,上面有我们亲手贴的KISS的字样,我开始唱我们很久以前写的那首歌:
是谁说的/你我相遇不是缘/仅仅是巧合/
像流星划过/只留给对方一个模糊的背影/
擦肩而过的我们/谁不认的谁
唱着唱着我就开始流泪,大滴大滴的泪珠,很烫,然后一次又一次想起他们仰着的稚嫩的却又沧桑的脸,一遍又一遍,然后开始模糊,直到再也想不起他们的样子,我继续唱,我以为我唱着唱着他们就会回来……
后来
太阳每一天都是新的,新的生活会带给我新的快乐,我在努力把我融入新的生活,适应身边新的人,适应那个疼我的新男友,挽起另一些人的臂膀。偶尔会想起KISS,面容模糊,痛得清晰,我只能有苦涩的笑。我以为那只是我叛逆时期的玩笑,风过了雨停了我就会笑……
我以为我开始忘记……
有一天,我快乐地穿过明媚的阳光,当那个身影与我擦肩而过的时候,我突然就顿住了,笑一下子就没了,我愣了好久,我没有回头,但我知道,他也愣在原地,烟一直燃到尽头。我听见他深吸一口,然后大步离开。我转身,大喊:“S哥……”他愣了一愣,狠狠扔掉烟头,很快地走掉了,但我看到他的泪,很大的一颗,落在炎热的地面上,像一个很大的句号。
然后,我的泪汹涌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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