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远人对什么都慷慨,惟有对书吝惜。想要从他那里借出一本书,那难度让我想起了昔年金人的一句话:撼山易,撼岳家军难!
想想,这种痴劲,是不是也属疯癫的一种呢?《疯癫与文明》,法国著名思想家米歇尔,福柯的博士论文,也是他的成名作。我用一种更疯癫的手段,把它从远人那儿借来。相约一个月之内归还。归还时半页书角都不得有皱折。我同意了。
我看书有个怪癖,喜欢一边看,一边顺手把书角扯下来送到嘴里嚼。远人若知道我这个怪癖,一定会吓死去。为了还能从远人那儿掏出几本书,我在看《疯癫与文明》时,不得不分出一小半心思,提醒自己千万别吃书角。万幸,一本书看完,远人的书角不缺一页,甚至也没多少皱折。事后想想,这种提心吊胆的看书法,是不是也算疯癫的一种呢?也大概就因为这个,使我对《疯癫与文明》一书似懂非懂。但既然说到疯癫,著书人福柯未必全懂。似是而非,半觉半悟,也许就是看这本书的奥妙之所在了。人类不一直就是似悟非悟的样子吗?
福柯在首页就引用了法国思想家帕斯卡在十七世纪说过的一句话:人类必然会疯癫到这种地步,即不疯癫也是另一种形式的疯癫。然后福柯自己也说:疯癫不是一种自然现象,而是一种文明产物,没有把这种现象说成疯癫并加以迫害的各种文化的历史,就不会有疯癫的历史。按这两个思想家的意思,人类的文明史,其实就是一部疯癫史。把一种现象说成是疯癫,并加以迫害,这难道不是大疯癫吗?而人类对理性穷凶极恶的追求,对科学厚颜无耻的滥用,把整个地球搞得乌烟瘴气,危机四伏,这不是一种大疯癫又是什么?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福柯研究的人类疯癫史,只是人类的小疾,是一种表象,类似于疥疮的一种。而人类骨髓深处的疯癫却是那部文明的历史。现在,从各个谱系各个方面来撰写历史的人已有好多,但没有一部历史是把人类的文明先定性为疯癫,再来撰写的。这就是说,古往今来,还没有一个人是完全清醒的。福柯的《疯癫和文明》的首要意义,就是给人类脱缰的文明打下第一根栓马桩,以引起人类反思的可能性。熵时代、核时代、航天时代、电汛时代的到来,正是科学山一个妙龄美少女脱下她画皮的时候了,画皮后面是什么样子,谁也无法揣度。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科学越来越来不受制于人类。就像《猫和老鼠》里面那个变身老鼠一样,老鼠喝了一些化学药剂,突然变成了一个庞然巨鼠,小得如跳蚤般的猫只能在它面前怕得哭了,哭得疯了。老鼠便是科学,猫便是人类。“不疯癫也是另一种形式的疯癫”的时代,已俨然到来。
福柯认为,疯癫只存在于文明社会之中,因为在蛮荒状态不不可能发现疯癫。事实上,在蛮荒原始时期,也应该极少有疯癫现象存在。疯癫应该是一部分人与人类理性大潮流作斗争的产物。人类的理性发展越快,疯癫现象就会越严重。理性的发展,导致人类对人世间万事万物的规范化。衣食住行,都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人类的言行举止,再不如原始初民那般开放白若了,它们有法律的枷锁,道德的枷锁,文学的枷锁、哲学的枷锁、神学的枷锁,美学的枷锁,,把种种枷锁一肩挑了,所有人的言行举止就都小规中矩了。如果个别人受不了枷锁的重压,让某根脑神经突然崩断,从此一反人类的常态,就被人类定性于疯癫,并加以迫害。所以福柯对疯癫史的说明,还应该有个前题。是人类首先用种种规则迫使一种现象的产生,然后再把这种现象称做疯癫,并加以迫害。流浪汉、犯罪是疯癫的孪生姊妹。他们与疯癫患者相比,一样是不按规矩行事,只不过是他们的神经足够强大,而不至于崩溃。所以在十八世纪以前,西方好多国家都把罪犯、流浪汉和疯子等同看待,关在一起。
普遍的说法是,道德和法律足人类大众的意志。但我一直没有看了现存的道德法律与我的意志有关。哲学家尼采对道德法律另有看法。他认为道德法律都是强人意志的体现,也就是超人意志。超人也就是非人,一小部分人类的精英。也可以看作是人类疯癫的另一种。就叫他们为理性的疯子吧。那些泰山崩于前而色不改的人,就是理性疯子的典范。如果道德和法律,包括神学哲学美学等等,是一些理性疯子制造出来的话,那么整个人类的历史,便是一部理忭的疯癫史。跟不上进程而掉队的,便是理性疯子所命名疯癫。这就出现了一个怪现象,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随便哪一面都可以指责对方的不是,,理性疯子后来之所以占了上风,是因为他们在物质手段上占优势。最后他们囚禁了对方。
福柯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所以他在“愚人船”一章,讥笑疯癫现象是对人类某种杂乱无用的科学的惩罚。也是对一切知识及其盲目自大的一种喜剧式惩罚。在“大恐惧”一章里,他认为,知识变得越抽象复杂,产生疯癫的可能性就越大。如果一种知识接近于直觉,只需要大脑器官和内部感官的轻微调动,那么这种知识就会激起一种生理快感。反之,如果一种知识与感官的联系过于薄弱,过于脱离直觉。那么就会引起大脑的紧张,进而使整个身体失调,导致疯癫。经调查,他认为,很多患忧郁症的人与虔诚的宗教信仰有千丝万缕的关系。神秘宿命论的宗教,在一直迫压着人们脆弱的脑神经。同时,他还认为,人类文明一直呼喊的自由,其实是一种假自由,这类带有种种物质欲望的自由,与人类真正的心灵是相违背的。所以社会制度完善的英国人为什么会比种种社会措施落后的罗马人更容易陷入心灵的绝境。
事实上,那些一直与疯癫纠缠不休的人也认识到了这一点。在最先,当疯癫危害到普通人的时候,他们就将疯癫患者放于愚人船,让他们在旅途之中飘来荡去。接着又用封闭的城堡将他们关押起来。但是这些办法,只能是把疯癫致于敌对面,而不能从根本上消除疯癫。直到十八世纪,治疗疯癫才得以在全世界范围内普遍推广,精神病医院也由此产生。可笑的足,治疗精神病的大多数方法,都是将病人重新放归自然,让他们亲近土地,做一个原始初民,让他们体力劳动大量多于劳力劳动。这种治疗法最终获得了极大成功。福柯认为这种返朴归真的做法之所以能有效地对付非理性,仅仅是因为直觉受到了控制,并分裂出与原有自己对立的一种直觉状态。在这种直觉状态中,狂暴被排除出现实,野性被排除出真正的自由,自然本性不再承认以反自然的荒谬形象出现的原先那个自身。
这样,猛然醒悟过米,疯癫就给治好厂。可惜的是,从精神病医院出来后,又得进入文明的社会,遵从脱离泥土的一切文明制度。什么时候再疯,就不知道了。
在这之前,我也一直认为,人类的哲学、神学、美学、艺术等等什么,都与疯癫有着某种神秘的联系。因为很多制造这些的人,最后都疯了,有的则把自己逼上了自杀的绝路。可福柯不这么认为,福柯说,“疯癫意味着与艺术作品的彻底决裂。因为没有哪幅作品哪部哲学是在疯癫时创造出来的。凡是有艺术作品的地方,就不会有疯癫。一切哲学神学美学都是理性的产物,一直站在非理性的对立面。
社会在这里就又出现了悖谬的一面。制造哲学神学法律美学艺术的那些人,一直是以人类领头羊的姿态出现,他们一遍又一遍规范着人类的种种习俗和审美情趣。他们自认为人类受了他们的指引,会走上一条光明的坦途,何以到了后来,他们自己倒先发疯了呢?仿佛是领跑的教练,才一转眼,就掉到人类庞然大军的后面了。而后现代主义的哲学和艺术,由于过份关注人类的疯癫,或者是已从人类的疯癫史中获取了先天性体验,从而使表现出的主题和内容无与渗透疯癫的迹象。这让人类的进程史看起来就像在跑一个同心圆。跑到最先的,转一圈后,反倒成了最后。嘿嘿,我不知道有没有人注意到这个怪圈?
那么,在这本书里,福柯把自己定位于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呢?他显然没有把自己当疯子,要不然他决不会作古正经地写出这么一部疯癫史,并以高屋建瓴的姿态,分析了疯癫所表现出的四种形态,各种形态在物理上是怎么治疗的,在心理上又是如何治疗的。当他侃侃而谈这些的时候,就俨然成了另一个理性的疯子,或者说超人。福柯生于1926年,死于1984年,短短的58岁的寿命。不过有一点我敢肯定,假如福柯不去研究所谓的哲学,他的寿命应该会长一些罢?就像凡·高不画画,尼采不著书,他们最后也许根本不会疯癫一样!
现在,人们在形而上的天空中,大量制造一些毫无用处的思想垃圾,并以此为荣。我真不知道,他们想把人类带向何地?如果真像我意料中的那样,人类是在跑一个巨大的同心圆,那么当他们跑过一圈,变成普遍的疯癫状态后,再遇上类似于我的散文集《田垅上的婴儿》这样散发出泥土清香、只谈作者在直觉劳动中的体验的文章时,会不会捧若至宝呢?嘿嘿,我有这个信心!
如果不再写类似于这样的思想评论,我也有信心活得更长更久,更愉快,更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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