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残守缺的线性思维、线性政治,在我国导演了一场官本政治取代了民本政治,“潜规则”取代了显规则,支配着中国社会运行的政治蝶变闹剧。
与此同时,在吸取“文革”经验后,在蔑视规律,不讲科学的政治操作中,腐败在社会生态失衡,权力失控下泛滥成灾,而且屡禁不止,越反越严重。
要走出如此严重的政治危机困境,则必须进行政治体制改革。
为了避免改革不付出民族分裂、国家动荡的代价;为了不改变社会主义国家颜色,则必须走一党两政,三级梯进监督,五权循环制衡的非线性政治机制道路。
一、抱残守缺的线性思维、线性政治,导致我党陷入了严重的政治危机困境
建国以来,我党在线性思维方式的影响下,把“社会存在”赖以存在的存在——“关系”忽略了,忘记了人的价值选择能够改变“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操作出事与愿违的非线性结果;能够“制造”出社会矛盾规律的非线性。这样,理论上的含糊不清,在实践中便铸造了一个个政治蝶变效应。譬如,从体制上建立了人民群众自己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确定了党作为人民群众的忠实代表而执政的方式,实施了以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为形式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但是,在具体实施当中,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事与愿违的弊端就暴露出来了。公共权利背离授权者的意志而私有的现象,“他组织”(政府)行为经常违背“自组织”(群众)原则的现象,导致了政治系统的紊乱。人民群众作为授权主体只是理论上的现象,人民没有直接选举干部的具体权力,当权者荣辱的命运掌握在“内部提名”“内部考察”等一系列“暗箱操作”者——干部们的手里。即公共权力的授予,运行、监督和收回的全过程不是人民,而是各级官员和“顶头上司”。
这样,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就演化成为“上级”服务,为“上级”负责。
各级部门“一把手”权力集中的现象,造成“长官意志”“官本位”作风,致使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变成了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官老爷”;垂直管理的干部体制演化出“官本政治”,演化出“关系网”,演化出“关系优则仕”的“权力经典”;纪律检察反腐演化为“保护伞”“走过程”和“流于形式”;党内问责制演化出“前门被问责”“后门带病复出”。各种文件、制度和法规在“潜规则”的腐蚀、分化和瓦解下变成了一张张废纸。
这就是“执政代表”的“关系存在性”,价值选择的自由性,决定了政治逻辑的非线性;社会主体—人的“关系存在性”价值选择的自由性,决定了社会矛盾规律的非线性。
社会矛盾规律的非线性存在,是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执政党应当正确认识这种客观存在,应当遵循这个矛盾规律,驾驭非线性矛盾运动。然而,遗憾的是,我党囿于机械唯物主义线性思维方式的影响和限制,对此问题没有足够的认识,更没有能够自觉遵循这一客观规律去治党治国。相反,而是在吸取“文革”经验教训后,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反腐一直采取保守疗法,纪律检察依附在各级政府机关门下办公的现象,极大程度地扼杀和削弱了人民群众反腐败的内在积极性,把反腐败当成仅仅靠外部力量(行政权力)强加于现实的东西。这样在失去了人民群众这个应有的基础和“活力”的同时;在蔑视规律,不讲究科学的错误思想支配下,社会政治生态遭到了人为地破坏,权利在失去了应有的群众监督下失衡了。
权利失衡迅速催生了一批批贪腐官员,迅速助长了党内“势力关系网”的缔结,“潜规则”的盛行。
“势力关系网”“潜规则”总是流行于官场小圈子。为了小圈子的共同利益,大家已约定俗成地遵守着生死同盟的铁律——官场规矩,为官轨道。凡不入轨者则被无情的淘汰。
这样在官场生态规律的规示下,一条条深不可测的利益链条,盘根错节的黑网结成了。于是,贪腐“窝案”,“一槽滥”“一锅端”格局形成了。腐败从个别现象变成了群体现象,变成了社会问题;而且是前腐后继,越反越严重。
在民企暴发户,黑社会老大,国企高管通过“潜规则”变术纷纷进入党政部门的新局势下,金钱、权力、黑道三位一体的利益集团形成了。于是,执政党一定程度上被利益集团,势利关系网所左右。中央高层领导的反腐意志经常变成利益集团嘲弄的对象。
面对日趋严峻的政治腐败问题,十七大后,我党虽然采取了一些相应的措施,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和法规,制订出反腐倡廉的一榄子计划。然而,这些制度和法规一投入使用,很快就暴露出缺乏实用性、管用性和可操作性的软肋。这些制度和法规仍然程度不同的停留在宏观的、抽象的政治说教型方面;仍然沿袭着就事论事,追求概率的线性思维,线性政治的旧格局。这些制度和法规仍然存在着不科学,没有执行力、难以抵制“潜规则”运作破坏下力度递减的问题。总之,这些制度和法规仍然难以承担起今日政治实践的重任。
这些林林总总,显示出抱残守缺的线性思维、线性政治,导致我党陷入了严重的政治危机困境。
二、社会矛盾规律的非线性,政治逻辑的非线性存在,客观地要求着反腐制度、政治机制的非线性
抽象真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变成了悖论。这便是我党线性思维方式下线性政治所酿造的恶果。故此,如果不在思维原则和认识方式上走出机械唯物主义的限制,制造出适合于人性规定的思维逻辑,就找不到科学的操作方法。
为什么有些“制度”“法规”总是流于形式?为什么腐败屡禁不止,而且越反越严重?为什么体制上的民本政治能演变成实际上的官本政治?为什么“潜规则”能取代显规则,支配着中国社会的运行?为什么势力关系网(利益集团)能够左右执政党?要回答和解决这些“政治蝶变效应”问题,就要寻找隐藏在现象背后的原因,要透过概率寻找“差率”。要进行非线性思维,要采取非线性政治方法。
具体来讲,“政治蝶变效应”产生的原因,在于制度、法规制订者把“人”看作机械物,单向因果关系存在物;在于制订出的制度法规都是线性的。结果人的“价值选择自由”改变了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故此,为保障概率——事物发展趋势的实现,而必须消除人的价值选择自由所制造的“差率”。
概率是趋势,是可以预计的带有必然性的;而“差率”则是非因果的。概率的实现,不能从概率趋势中去追求,而应从“差率”,从阻碍概率实现的决定因素—具有“价值选择自由”的人着手,在以“差”纠“差”中取得负负得正的效果。这才是非线性思维,非线性政治。
所谓非线性思维,非线性政治,就是要打破垂直的行政管理体制;打破反腐倡廉的内部监督机制;打破党政体制内部上级向下级问责,大权力制约小权利的线性政治体制。开辟建立公权制衡制度,开辟人民群众以独立的权力监督、问责、弹劾各级官员的制度。让政治上处于“无权”“无势”的“弱者”站立起来,问鼎抗衡骑在他们头上作威作福的“官老爷”。建立“生态政治”体制,用“生态矛盾”的一方去克制、牵制“生态矛盾”的另一方;在以“差”纠“差”中达到负负得正的效果;让矛盾在相克中相生;让“政治生态”在自然运作程序中求得“平衡”,在“动态”中求得稳定。消除制度、法规见“物”见“事”不见“人”的弊端。让制度、法规“活”起来,动起来。
制度、法规是死的,是硬件、是条件;而人这个操作主体则是活的,是起决定性作用的东西。要想使死的制度、法规不被活人所腐蚀,所瓦解,所破坏。就要尊循规律,把握科学。而规律把握的科学途径就是要走出一条“他组织”(政府)原则“自组织”(群众)化道路。
这就要通过制度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变以往的“群众性”听命受制于“法制性”,“自组织”(群众)原则屈从于“他组织”(政府)行为,为“法制性”遵循于、服务于“群众性”原则;“他组织”(政府)行为遵循于、服务于“自组织”(群众)原则的反腐倡廉新模式,政治新机制。
三、非线性政治机制:一党两政三级梯进监督五权循环制衡机制
要建立反腐倡廉新模式、新机制,非得改变现有的政治体制不可,非得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不可。否则,一切都是空谈。然而,改革是一场革命,是一场惊天动地的革命;是一场事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也是一门科学。故此,改革不能情绪化,政治化。它必须遵循规律,讲究科学。
根据我们的国情、党情、政情和民情,改革的核心是要建构权利制衡机制。而权利制衡机制的建构,则必须遵循社会政治生态平衡规律。不畏“文革”动荡之惧,不为西方民主价值取向所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道路。建立一个“他组织”(政府)原则“自组织”(群众)化的非线性政治体制。
这就是说,改革既要朝着权利对称,生态平衡的道路发展;又要不付出民族分裂、国家动荡的代价;同时还要做到不改变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故此,改革不能削弱共产党的领导,而是要走坚持党总揽全局的道路。这就是要在共产党内打造一个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机制。实施党领导下的权力对称,有序竞争,循环制衡的非线性政治机制。这种机制应当是一个政党领导,两个政权机构相互对弈、相互竟争,三级监督权力机构梯进监督,党、政、监五个权力机构循环制衡机制。
一个政党领导。就是坚持共产党一党代表人民群众执政。它以各级党委的形式出现,负责政治上的领导,决策、裁决和把关。但是,它不得再卷入一些具体的行政事务。它要游离于行政事务之外,凌驾于行政机构之上,要总揽全局。
两个政权机构相互对弈相互竞争。就是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建立两个政治权力机构。一个行政权力机构,一个监督权力机构。行政权力机构就是各级政府部门;监督权力机构就是各级人大、政协、纪检等部门。
“两政”机构的产生,应是在通过工作绩效指标的投标中标后,再经过政治演讲,在群众投票选举中产生的。票选获胜者,将编制为行政权力机构(各级政府部门)。次之,将编制为监督权力机构(人大、政协、纪检等部门)。
监督权力机构虽说仍然是以人大、政协、纪检等部门组成的,但是,它在权力和地位方面应当与过去截然不同。首先,在地位上同行政部门应当是平等的;互不隶属,互不领导和被领导。第二、它应当定期和不定期的依照其前者投标时的标的,去考核检查和监督他们的工作。第三、它应当具有独立办案,独立弹劾惩办监督对象中贪腐官员的权力。第四、他还应当具有在以五年为一届的各级政府换届选举中,代表人民群众再度去竟选。
三级监督机构梯进监督。就是为了防止监督权力机构不作为,或者与监督对象在某种条件下达成猫鼠同乐的权权交易。则应组织二级监督权力机构,即监督监督者的权力机构,对监督机构进行监督。二级监督权力机构同一级权力监督机构在权力和地位上,同样是平等的,在行政关系上互不隶属,互不领导和被领导。二级监督权力机构以同样的方式,对一级监督机构的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监督;对其组织中的贪腐官员进行弹劾和惩处。即层层弹劾,梯进监督。
二级监督权力机构的成员,应是各地政治生态圈内的基层干部和人民群众。他们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各级人民群众代表大会。他们仍然应当享有代表人民群众,在五年一届的换届选举中,去竟选一级监督权力机构的资格。
同样,为了防止二级监督组织成员不作为,或者徇私枉法,则要组织三级监督机构,对其实施监督。
三级监督权力机构的成员,是各地政治生态圈内的人民群众。他们应是国家编制外的业余工作者。他们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基层人民群众代表大会。他们以基层人民代表大会的资格,对二级监督机构实施监督。他们仍有独立办案的权力,但是,他们不应再享有参加竞选的资格。
一级监督权力机构同行政权力机构在级别上是平级,在权力上是平等的,在行政关系上互不隶属。二级监督权力机构同一级监督权力机构在级别上不同,但,在权力上则是平等的,在行政关系上互不隶属。三级监督机构虽然是国家编制外机构,但是,为了不受外在条件的约束和影响,真正有权履行职责,则应直接隶属于各级党委领导。向各级党委负责。也就是说,三个权力机构在工作岗位和业务范畴上属于不同的级别。但是,在权力和法律地位上则是平等的,在行政关系上互不隶属。他们共同隶属于各级党委直接领导,向各级党委负责。
为了防止各级党委中的组织成员,在权高位重的条件下腐败变质,也要将他们置于各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这就是说,各级党委在领导行政权力机构,一级、二级、三级监督权力机构工作的同时,返回来,又要接受这些机构中党员群众代表(党代会)的监督。它要定期向“党代会”汇报工作,不定期的接受“党代会”的检查和考核。它向“党代会”负责。其组织成员要分别接受“党代会”组织的弹劾与换届选举。
各级党委领导各级行政权力机构,各级监督权力机构工作的同时,返回来,又去接受他们的监督。这种自上而下的垂直管理,自下而上的反向监督关系,构成了一个政党执政、两个平行权力机构相互对弈相互竞争,三级权力机构梯进监督,党、政、监五个权力机构相生相克,循环制衡的非线性政治生态机制。
可以大胆预言,只有这种非线性政治机制,才能从根本上彻底解决社会主义民本政治演变为官本政治的问题;彻底解决“潜规则”取代显规则支配着中国社会运行的怪现象;彻底解决社会政治生态失去平衡后,权力失控下腐败泛滥成灾的问题;才能从根本上保障社会主义国家既不改变颜色,不付出民族分裂国家动荡的代价;又能融入现代世界民主政治的先进潮流。
[1]李德顺.价值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
[2]高清海.高清海哲学文存[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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