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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女性的角度看家庭暴力的防治

时间:2023/11/9 作者: 群文天地 热度: 12288
■曾世红

  从女性的角度看家庭暴力的防治

  ■曾世红

  家庭暴力严重影响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近年来我国采取了一些积极措施防治家庭暴力,但仍有不少问题亟待解决。家庭暴力中,女性是首当其冲的受害者。文章主要以受侵害的女性为视角,分析了我国家庭暴力问题的现状及现有的应对措施,重点从家庭权力结构和法治原因两方面分析了家庭暴力的原因,从预防、惩治、救济三方面提出了一些建议,希望有效防治家庭暴力。

  早在1995年的世界第4次妇女大会上,家庭暴力便被列为全球12项重点问题之一。近年来,我国的家庭暴力屡见不鲜,日益成为一个突出的家庭问题和社会问题,而女性成为首当其冲的受害者。全国妇联2004年的一项调查表明,中国2.7亿个家庭中大约有30%存在家庭暴力,其中施暴者九成是男性。有16%的女性承认遭受过配偶的暴力。文章主要以受侵害的女性为视角,试着探究我国家庭暴力问题的现状及现有的应对措施,分析家庭暴力存在的原因,并借鉴国内外的经验,寻求一些有效的解决途径。

一、家庭暴力问题的现状及现有的应对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通过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由此可见,我国法律对家庭暴力的定义是比较严格的,限制在家庭成员之间,主要针对的是身体暴力行为,强调造成一定伤害后果。而且,该定义也是比较笼统的,在国际上普遍被认为是家庭暴力形式的性暴力、精神暴力、经济控制等没有被明确提出来,这造成了实际断案中对家庭暴力的认定有争议。笔者认为,家庭暴力的内涵可适当扩大,将性暴力、精神暴力、经济控制包括其中,国家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如设立反家庭暴力网,如2005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增加第46条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国家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团体,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为受害妇女提供救助。”又如2007年开始公安部拟将家庭暴力案件单列查办。各地则作了更为具体的努力,截至2004年底,全国共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了反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条例、意见或办法。

二、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

家庭暴力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诸如男尊女卑的历史根源,个人文化水平较低、心理不健康等。而笔者认为经济因素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

  从古至今,女性的附庸地位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经济不独立而造成。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理论在家庭中也行得通。现在很多家庭中男性仍是经济支柱,女性经济不独立,依附于男性,男性为一家之主,容易有一种优越感,认为自己在人格上高于女性,可以随意支配女性。另一种情况是“妻管严”家庭的逆反。随着女性经济地位的提高,人格意识逐渐加强,到现在男女平等的社会,有的家庭中便是妻子比丈夫强势,要么是经济上强过丈夫,要么是脾气比较凶悍,当达到一种不正常的程度时,丈夫长期处于一种压抑之中,不能正确解决,便容易将这种抑郁转化为对妻子的暴力,寻求发泄和扭曲的自尊。

三、家庭暴力的系统防治

要有效防治家庭暴力,我们首先需要建立起一个从中央到地方统一的机制。借鉴国外的经验以及国内各地方的尝试,我们可以从如下方面具体着手,逐步遏制家庭暴力。

  1.完善前置的预防措施。家庭暴力总是伴随着伤害,发生之后就算惩治再严厉,有些伤害也无法弥补。所以,事前的预防是非常重要的。首先,要完善现有法律法规,增加对家庭暴力的规定,让其更具体,更有操作性。其次,要加强对全社会的宣传和教育的力度和广度,让人们正确认识家庭暴力的错误性和危害性,形成全社会抵制家庭暴力的氛围。

  2.加强对施暴者的惩处。在惩处时,要区分一般家庭暴力行为和家庭暴力犯罪、偶然的家庭暴力和持续的频繁的家庭暴力,采取不同的惩罚方式。对于较轻的或偶发的家庭暴力,按其情况可给予教育或判处一定时数的社会服务令。可主要安排到敬老院、孤儿院等,在此过程中也可让施暴者感受人和人之间的关爱,增强责任感。对于严重的家庭暴力犯罪,则应当参照伤害罪、虐待罪等严格处以刑罚,并可借鉴英美法系国家的经验以及国内部分省市的尝试,施行保护令,以防止施暴者因愤恨或报复心理而继续对受害者实施暴力。

  3.完善对受害者的救济。分级建立统一的家庭暴力处置机制,让受害者能及时寻求到有效帮助。要加强对受害者的物质、精神、法律等各方面的救助。可由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合作,对受害者提供收容庇护、法律援助等,同时关注受害者的心理健康,帮助其疏导家庭暴力带来的心理创伤,以免发生受害者因不堪压迫转而走上犯罪报复道路的惨剧。

  总而言之,防治家庭暴力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需要预防、惩治和救济的有效结合,需要健全的法律和制度来支撑,需要医疗、鉴定、庇护、心理康复、妇联、社区、执法司法等的联动。家庭暴力不仅给个人带来身心伤害,严重影响家庭幸福,也是社会的毒瘤,我们应该认真对待,特别是关注女性这一最大的受害群体,采取有效的措施,给予她们强有力的保护。让家庭远离暴力,充满爱和温暖。

  [1]陈敏著.呐喊中国女性反家庭暴力报告[M].人民出版社,2007.

  [2]郭义贵.美国社会的家庭暴力及其法律对策[J].法学评论,2005(4).

  曾世红(1987-),女,重庆黔江人,四川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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