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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城市没有爱情(续一)

时间:2005/2/5 作者: 冰城杨光 热度: 89367
    红是我们公司的一个实习设计,她有着一双会说话的眼睛,画得一手好画,人很不错,语话中透着那种领家女孩的可爱与灵气,偏偏是这样一个出色的女孩,我喜欢上了,很深地!
 
    我是我们公司的策划,谈不上资深,但在老板的提拔下,工作做得还算可以,一个月将近2000元的工资,在哈尔滨来说也将就了,没房没车,不高不帅,不会表达自己,并且身体上还有点缺陷的我,偏偏喜欢上了这样一位出色的女孩,我知道我是单恋,我知道我可以控制自己的身体,却不能控制住自己的思想!!
 
    她刚来我们公司的时候,就站在电脑桌中间的过道上,像一朵含笑的玫瑰,我拿过一张椅子给她,她很礼貌地说了谢谢,那声音,纤细而充满青春,动听而让人心动,之后,她依旧站在那里,专注地盯着电脑,我则忙自己的工作,事情如此的简单而又让人难忘!
 
  接下来的日子很平静,我继续做自己的策划,她依旧做自己的设计,偶尔说上一句话,接下来的一天,她突然走到我面前问我:"请问传真能往嫩江发吗?"我说"可以",你要发传真啊,她慌忙说道:"不是现在,是我有个朋友在那,我只是想问问!"红的脸变得很红很红,那一瞬间,我突然有了种异样的感觉,很幸福的样子,也许这就叫缘份吧……
 
  后来,我发觉一到公司就希望能看到她,有时用眼角的余光看她,有时故意地问她一些设计方面的问题,我也曾不止一次地提醒自己:"杨光同志,你要危险了!"可是没用,越这样越反而更想见到她了,心想这回坏了,又得伤一次了,心里却更加渴望见到她了,那感觉,很容易上瘾!
  
  一天下班后,不知为什么我们就走一块了,真的很奇怪,我们聊得竟然很投机,可惜路太短,我们没聊多久,就该分开了,不过我知道了她家竟然是离我们家不远的一个地方,我想机会来了,人有时候真的很容易走火入魔的,特别是遇到自己喜欢的人的时候,相爱过的人,都应该有过吧,回家之后,我这个高兴啊,简直可以用疯狂来形容了,这时我知道自己已经陷进去了,就像刘德华在<天下无贼>中对傻根说的那样:"没办法啊!!"
 
  在对待这件事上,我发现自己真的到了无孔不入的境界,本来她来公司好长时间之后我都不知道她的电话,可是偶尔的不经意的一件事,我得到了她的电话,当晚我就迫不及待地给她发了一知短信:"天冷路滑,注意身体!"我盼了好久,她终于回短信了,上面小心地写着三个定:"谁啊,你!""一个怕冷,也怕你怕冷,你见过的人!",这回快,上面的字也很多:"怎么不好意思说你是谁啊,谢谢你的关心,以后不要给我发短信了,消失吧你这个上神秘人!!"我当时就毛了,坏了,这下子惹事了,本来好好的,怎么会的这种结局啊,思索再三,我拔通了她的电话,电话里好久没有声音,我心惊胆战地说道:"红,是我""你是谁啊,对方很小心地",我是公司的杨光","哦,是你啊,吓我一跳,有事吗?",我一时语憋",相对竟无言!!我支吾一阵,不知道怎么地,就把电话挂了……
  
  后来,她和设计部的人搬走了办公室,后来听说,一去就得三月,我这颗心啊,要多难受有多难受,伤心啊那个.
 
  我所在的公司是广告公司的策划部,她所在公司的是装饰公司的设计部,都是一个公司,在一起办公,她们经理于姐,认为我看起来还挺顺眼的,关系也比较的好,当然这不代表和其它人关系不好,不过是从感觉上来说,关系是比较融洽的,一于,她突然邀请我参加她的生日晚会,因为离她说的时间都不到6小时了,感觉很突然,我们就在QQ上聊天,也不知是谁先提起的,我就告诉了她我暗恋她们装饰公司的一个女孩红,我问于姐有没有她,于姐就在我身后笑道,打字告诉我说,怎么会没有呢,我对于姐说:"我去!"于姐笑了!
  
    有句老话说得好:"点背不能怪社会",那天于姐的生日过得很愉快,每个人都喝了不少酒,本来在心里告诉自己一定要少喝,还得送她回家呢,但一看到她,就忍不住想表现一下子,没想到最后人事不省,卫生间的地板滑,一个根头,让自己摔得眼眶发青,眉头上肿起一个大包,最后让两个很好很好的朋友找车送自己回家的,在路上我记得自己还在说梦话呢:"红呢,她在那里啊,不行,我得送她回家啊!"勉强找到家门,朋友把我送进屋,人走了,我自己还在床上一遍遍地重复着:"红呢,她在那里啊,不行,我得送她回家啊!"结果第二天醒来一看,早上9点多了,上班是肯定迟到了,最要命的是昨天的眼眶青得更甚,打电话到公司请假,然后给她打电话,她也没去上班,一问昨天也喝多了,我那个悔啊……
  
  第二天星期天,我去订回家的车票,当我就要将车票拿到手的时候,我突然想到了和我做车一条线回家的红,当时我就大喊一声"慢"把售票员吓一跳,手一抖,说你喊啥啊你喊,我说对不起,"大姐,能不能再给我出一张去嫩江的车票,要连号的,"售票员一白眼"能,拿钱来",就在我拿到车票就要走出车站的时候,过来两个穿警察服装的,指着我说道:"你,跟我们走一趟",我还没反应过来呢,就一人架一支胳膊给我架出去了,我一试,他俩真有劲,我的脚都架空了,人家没事人似的,进到一个有床的小屋里,两人开始盘问:"刚刚你为什么在大厅里喊啊"当时忘了给一个人买票,一想起来,有点高兴,所以声音就大了点,""那是一般大吗,别人都以为你打劫的呢!","我那能啊,你看这是我的身份证",我一边把身体证捧给警察,一面说好话,"真的,我就是一个打工的,大过年的,都想早点回家,您家不是也有像我这样的人吗!",我指了指自己的腿,","那你的眼是怎么回事?跟人打架打的?"警察依旧不依不饶,"这是昨天和别人吃饭自己不小心,自己摔的,"我再次指指自己的腿."那你在屋里走两步"我背对着警察,口里数着,一步\二步\三步,虽然眼泪在眼里打转,我依旧向前一步一步地挪着自己的腿,"回来!"警察命令道,我一转身,走到他们面前,两个警察摆摆手,将身份证扔给我,不情愿意地挤出一句"你可以走了!"走出小屋的那一瞬,我的心里乱极了,但还是拔通了装饰公司于姐的电话,人来人往之中,有种委屈叫无奈,有种喜欢叫无助,
 
  我是那种不碰个头破血喷不回头的人,说实话,从小到大,还真没人让我如此动过心呢,我也在想,老天不会是在我的爱情小苗刚刚萌芽的时候,就来一场零下180度的冷冻,将我这介刚刚点亮的春心给彻底冷冻吧,不会,绝对不会,因为书上说有情人终成一家,如果让我自己说,我觉得我的另一半找到了,她就在眼前,但一个致命的问题摆在面前,那就是感情是不可以强求的,电视剧上不是都这么说吗,不是她们说,其实事实就是这样!!女孩的心事,布什能猜透吗?不能!!
 
  2005年1月31日,我们全公司聚会,我从始至终,只有一个愿望,那就是红能再喝多一次(我也知道这个想法是有点下流),但她没有,在恭喜她没有受酒精折磨的同时,也希望她能感觉到一个半夜零点45分还在为她写这篇文章的一个人对她的一份真情,有时,付出不一定要求回报!
  
  思念皆为有情物,无缘皆伤痴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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