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经》明示了“道”,在老子看来“道”不仅代表了宇宙自然的本原、本体和社会人生终极依托的内涵,其还承担着文化所特有的功能,统摄和文化着宇宙自然,社会人生。
一、自然之“道”——文化之依据
文化并不是宇宙未形成就有的,就某种意义上说而是在人类产生之后才形成的,我们称自然的人化即是“文化”,而文化的产生就作为一种强大的外在力量影响着世界,人类自从有了自我意识,就力图理解世界,追寻世界的所以然,追寻社会人生所当然的终极本体。
万物之作,必有其始。老子创立的道家提出了一个以“道”为核心的思想体系,并以“道”为其思想终极本体。老子《道德经》25章里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在这里,老子把“道”看成是万物生成之前存在的是混沌之物,天地宇宙尚未生成之前,就有了“道”的存在,“道”创造了宇宙,而自身却不再有源,是宇宙的终极本体。万物皆由道所生。这里说明了“道”是万物及世界的开端,自身不断变化又产生了万物,于是便成了世界的本体。
而何谓道呢?老子开篇就说:“道可道,非常道”。而在《道德经》21章里又说:“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道”有如下本性:其一,道是物,它是真实存在的。其二,道又不同于某一具体的存在物,其恍惚存在,没有具体的物象,不能凭感觉去认识。
我们不能凭感觉去认识本体“道”,但其化生自然万物,从此世界便产生了,使整个世界有了生命的意义。对于本体“道”化生宇宙及万物的规律,即是老子在《道德经》42章所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的宇宙演化模式。既“道→一→二→三→万物”的生成模式,至于其中的“一”指什么,老子没有给我们说明,许多思想家也有他们的见解,这里我引用孙以楷先生的见解,其认为,宇宙的生成,首先是作为宇宙本原的道的本然状态(无)渐次产生出一(馄沌)、一分为二(天地)、三(阴阳和气),三生万物,由阴阳和气具体产生出万事万物。这便是“道”产生万物及世界的秩序。
而本体“道”创生万物后,其不与物分离,并使万物具有其功能。《道德经》51章说,“道生之,德畜之。”道创生万物,使之具有其功能,方法上是德畜之,由于本体“道”的终极意义的特点是自然存在、无所依仗,无所持有,其是没有人为的天然状态,在老子那里,其称之为“玄德”(万物各自体现出的本性就是“德”),其内在于万物使其呈现其功能。
大道泛兮,其可左右。“道”体现在自然界中,也就是自然规律。“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自然”即自身的样子,道法自身,是世界万物的本源和归宿。其无所不在,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即是“道法自然”。天地之间万事万物只有秉承“自然”,才符合“道”,才能得以至生生不息,万物合道则生,失道则亡。
从上我们知道,老子创立的道家思想所阐释的本体“道”其先于自然而生,化生万物,使整个世界有了生命的意义,其作为宇宙自然的终极本体和规律,是天地万物之源和总根据,其内在于物使其呈现其功能,在一定意义上是对人类万物的生存状态及关系终极关切,其是一切事物的根本所系,又与任何事物都不相同,为宇宙万物的创建和秩序提出了建设根据。马克思说:“自从人类和人类社会产生之日起,就开始了人类文化的历史。”鉴于此,我们可以把本体“道”作为文化的依据。
二、社会之道——文化之反动
万物既生,其生长并作,皆由本体道支配,大道无所不在。老子在本体“道”具化人性的问题上,老子主张人性清净无为。其在《道德经》第45章说“静胜躁,寒胜热。清静为天下正。”万物本性来自大道,道有清净无为的特性,而人性是本体“道”所赋予的,所以人自然有具有清净无为的本性。而最初原始人性的清净状态,老子称为“朴”。何谓朴?即是“婴儿”状态,由于婴儿的性格没有受过社会的污染,保持了本体“道”赋予的最原始状态,因而是最好的状态。婴儿天真无邪,无知无欲,固是“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腹”者,无知无欲,虽外有可欲之境而亦不能见目者,“目”者,可见外物之诱惑而伤自然,巧为多欲。固要“目盲”、“耳聋”、“行妨”之生活。对于道家,正是通过抛弃社会试图使你确信你所享有的习俗与抱负,见素而抱朴。
在老子看来,人性是会变坏的,因为其在十二章里有论述:“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从这里我们可以出使人性变坏的原因有俩个,第一,客观的影响,所谓五色五音五味的影响。第二,是圣人教育的结果,因为人性的原始状态为最好的状态,不需要任何的改变,一旦有所改变,人性就会变坏,于是不用教育就能保持原有的完美。于是老子提出了绝圣弃智的办法反对圣人的教育,老子《道德经》第19章说“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对于学习,老子在《道德经》48章说“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於无为。”所以要回归完美的人性,不应该要智慧,要技巧,只有学清净无为的道,人的欲望就会减少,才能真正回归“道”。
对于人类社会的发展情况,老子反对人为地提倡仁义圣智,认为这些都是病态社会中的反常现象,不合乎人的本性,反者道之动,努力的提倡,只能把社会搞乱。老子在《道德经》第18、38章说“大道废,有仁义;慧智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即社会是符合道德的社会、失去道德而提倡仁义的社会以及没有仁义提倡礼制然后进而是混乱不堪的社会,对于社会的治理,老子则是主张愚民,因为《道德经》65章说:“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固不仅民众不能有智慧,且统治者也不能有智慧,而且智慧可以制造虚伪:“智慧出,有大伪。”
从上我们知道,作为文化依据和文化功能的本体“道”影响并主宰着人类社会,但是在老子那里所阐述的本体“道”对于社会的影响,其是主张人类社会抛弃社会而达“道”之自然淳朴性;在教化上主张愚民,绝圣弃智,抛弃文化知识,是违反社会发展规律的,其是作为文化的反动而存在。
三、人生之道——无为而无不为
在老子那里,本体“道”具体化为万物之性,就是“德”。宇宙万物都由“道”而生,自然也体现了“道”之“德”。于是包括人在内的万物之德都是来自本体“道”,要与“道”保持一致。老子在《道德经》第11章说“孔德之容,惟道是从”,将“道”作为人活动的最高原则,其具化到人生层面,是不断追求人与道的和谐及人生超越,老子主张无为而无不为的思想,柔弱胜刚强,为而不争,回归自然为本。
首先,应顺自然之道,返朴归真,方能无为无不为。作为人们来说,在人生态度上要以“自然”“无为”作为社会、认识的理想状态,效法“自然”而采取“无为”。“道”本性是自然无为的,人也效法自然之道而做到无为。道法自然,自然纯朴,返朴而归真。
其次,根据“道”的“自然无为”为原则,以“上善若水为而不争”为人的美德的道德规范。“上善若水”,(28章)是因为水柔弱得没有什么事物能够代替它。老子又说:“天下之至柔,驰骋于天下之至坚。”(四十三章)天下最柔弱的东西。可以在天下最坚硬的东西中畅通无阻。说明了柔弱胜刚强,无为无不为。
其三,以“不敢为天下先”为道德原则,《道德经》第67章说“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慈故能勇,俭故能广,不敢为天下先,故能成器长。”“慈”即是宽容,“俭”即是退缩保守,宽容能勇敢,退缩能宽广,坚信柔弱能胜刚强,圣人之道为而不争,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综上,我们论述了“道”,其是普遍存在和道化于自然、社会、人生中的,对中国人的生活模式、价值取向以及心灵形态的影响具有普遍的和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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