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人类社会生活的基础组织形式。它不仅是人们生存与发展的最基本环境,而且是个人走向社会的桥梁。“每个人都出生在一定的家庭,并走向社会组建新的家庭。正是在家庭内部,首先培养人的社会化,因而,家庭美德教育能使人懂得做人的基本道理和社会责任”。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位教育者,所以,家庭既是人们美德教育的摇篮,又是社会思想道德实践的重要领域。
一、家庭美德的含义
家庭美德是每个公民在家庭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是调节家庭内部成员和家庭生活密切相关的人际交往关系的行为规范”,涵盖了夫妻、长幼、邻里之间的关系。
个人生活得幸福与否,不仅与社会的文明进步相关,还与是否拥有一个和睦、温馨的家庭密切相关;家庭担负着培养教育下一代的责任,家风直接影响着儿童和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家庭生活还与社会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正确对待和处理家庭问题,共同培养和发展夫妻爱情、长幼亲情、邻里友情,不仅关系到每个家庭的美满幸福,也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和谐。
二、家庭美德建设的特点
由于家庭是人们以婚姻关系为基础、血缘亲属关系为纽带而结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所以,家庭是温情最多、矛盾最多的单位。家庭成员间的关系不同于机关、工厂的干群关系,学校中的师生关系。精明练达的好厂长,不一定能当个好家长;能指挥千军万马的将军,不一定能教育好自己的儿女;受人尊敬的领导干部,回到家不一定是个好丈夫或好妻子。这说明家庭的内部矛盾运动有自己独特的规律。
(一)目标的针对性
在家庭美德建设的过程中,由于父母与子女的长期朝夕相处,对子女的言谈举止都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家庭成员之间关系密切,没有利益上的根本冲突,没有人际间的心理防线,在家里表现比较随便、自然,少有戒心,因而他们的思想作风、行为习惯等都表现得最真实、最充分。父母可以在自然状态下,通过子女情感变化、言谈举止、实际表现,及时全面地掌握孩子的思想脉络。正如俗话说:“知子莫若父,知女莫如母”,父母不但能了解、发现子女己经表现出来的长短处、优缺点,进行有针对性地表扬或批评教育,而且能够发现子女思想品德中潜在的问题,进行及时的疏导,防患于未然。学校德育主要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其教育目标是针对学生的共同需要和特点进行制定的,因而很难做到个别教育,其针对性不如家庭德育那么强烈。因此,家庭美德建设中的道德教育目标的制定,就能因人而异,家长能够根据孩子的特点制定合理的具有针对性的德育目标,使得教育者能对症下药,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二)方法的灵活性
家庭美德的建设在一定程度上与家庭生活具有相统一的特征,生在家庭长在家庭的子女,与家庭成员朝夕相处、休戚与共,这为家庭美德建设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范围,使其成为了家庭生活中最经常的活动。家庭美德的建设是通过日常生活或在与子女共同活动中,利用每个可以利用的机会,对子女的道德观念、道德判断、道德情感和道德行为习惯进行影响和训练的。因此,家庭成员对子女的道德教育时时处处都在进行,显得非常灵活。
首先,家庭美德建设方法的灵活性,表现在以家庭成员交往接触的密切性为基础,这种接触一般多属非正式的和高频率的。家庭中非正式接触的交往活动本身,能给双亲和子女带来更大的“满意度”,并消除交往双方的情绪紧张性,同时家庭成员之间在接触频率上要比学校环境中高得多。其次,家庭美德的建设中,其时间、空间、内容、手段、方法、形式等方面都不同于学校德育,显示出灵活实效的特点。因此,家长在对子女进行美德教育时,就应灵活机动,不要机械呆板,少用苍白的大道理,而应该寓教于各种家庭活动中,做到丰富多彩,生动活泼,这样孩子容易接受家长的影响和教育。
(三)实施的互动性
家庭美德建设的实施主要是在家庭德育环境中,通过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影响来实现的。实现这一过程离不开家庭、家庭成员、影响内容三个因素。三要素在家庭美德建设中相辅相成、相互影响,其中,家庭成员这一因素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发生着不同的变化。我国传统家庭美德的建设中,多是建立在不平等关系上的单向性德育影响上,这使得出现个体守旧而缺少创新、机械而缺少灵活、服从而缺少思考的消极结果。
二十一世纪的现代家庭,除了继承传统家庭的优秀观念外,也要不断接受和发展家庭成员之间的新型关系。当前家庭中的子女的自主意识增强,渴求平等交流,两代人在家庭中处于平等地位。那种家长说了算的传统己经不被现代的子女所接受,他们渴求与长辈们平等相处和交流。子女在其社会化的过程中,能够较快地接受新的知识、观念、信息和生活方式,这反过来对家庭中的长辈影响增大。因此,尽管在家庭中长辈依然对子辈扮演着教化者的角色,子女依然要向父母学习如何做人,但两代人的影响绝对不是单向的,而是双向的。家庭美德的建设实际上是家庭成员之间积极互动的影响过程,是一种双向性活动。许多调查和研究表明:在民主、平等、和谐的家庭气氛条件下,这种互动双向性的家庭美德教育能加强家庭的内聚力,能保证家庭美德建设的有效性。
(四)过程的渗透性
家庭美德建设虽然也是一种有目的,有意识的积极影响过程,但不是直接、形象地通过各科教学或各种德育活动来进行,它是在自然状态的各种日常活动中进行的。同时,家庭美德教育又与家庭生活具有统一性,这使得家庭美德的建设不能仅仅局限在父母对子女的道德谈话和品德评价上,而应该融于整个家庭的各项活动中。家庭美德的建设是一个持续时间长,反复波动的过程,年轻一代在家庭生活的时间比其他任何一种活动的时间都长,接触家庭成员的时间也就特别多,尤其是接触父母的机会更多,因此受到父母潜移默化的影响就越大。可以说,无论是从家庭所特有的血缘关系,还是从家庭成员间的情感、伦理道德的内在关系来看,家庭一直对他们的品德形成起着陶冶作用,家庭生活的多种因素,包括家庭成员、家庭结构、人际氛围、文化素养、生活习惯等,这些都会在耳濡目染的作用下,渗透到孩子们的思想品德中去。
三、家庭美德建设的作用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不仅要把物质文明建设搞上去,而且要把精神文明建设搞上去。邓小平同志说过,两个文明都搞好,才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们形成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观念的摇篮。尤其在我国现阶段,家庭道德观念仍直接影响着人们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直接或间接作用于社会。家庭美德建设搞好了,对我国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建设都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是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条件。要深入持久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这充分说明,在我国现阶段,家庭美德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首先,家庭美德建设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这是由家庭的抚养和赡养职能所决定的。在旧中国以小农经济为主的时代,家庭抚养和赡养的职能非常突出。而在工业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社会生产由从前的以一家一户为基本经济单位的生产形式向社会化、集团化、联合体等方向发展,我国家庭的抚养和赡养功能受到一定的削弱。但是,我国现在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东西部发展很不平衡,同一地区内部贫富也有差别,个体私营经济仍有着广泛的发展空间。所以,家庭作为一个社会的基本单位仍起着重要的休养生息,调节分配,缓解贫富不均和弥补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等矛盾的作用。对于占我国人口70%的农村家庭来说,这种作用就更为突出。
其次,家庭美德建设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发展。通过家庭德育活动可以协调人际关系,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在我国,教育界、心理学界、社会学界对家庭教育与子女成才、社会安宁的相互关系研究较多,结论是:重视家庭教育特别是家庭品德教育,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保障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当前,在我国进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的过程中,充分重视并把家庭美德教育放在家庭教育的重要位置。家庭美德建设有利于民主法制建设的发展,是因为家庭成员间的相互教育和监督是社会教育和社会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
再次,家庭美德建设有利于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国力的竞争,说到底是民族素质的竞争。家庭美德建设是提高民族素质不可缺少的一环。通过家庭美德建设可以陶冶人的思想道德,提高公民的精神文明程度和境界,进而提高劳动者劳动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推动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推进社会现代化发展的进程。
(二)促进个体健康成长
首先,为个体的成长和发展的进行提供良好的环境。家庭美德作为一种与个体生活联系最早,也最为密切、最为长久的文化环境,对个体的成长和发展过程有着积极的价值。如亲密的夫妻关系、和谐的亲子交往、浓烈的兄妹情谊、平等的家庭氛围等,对个体热情、开朗、进取、正直等诸多品质的形成乃至整个人格的形成,都具有正面的价值;相反,夫妻间过频过强的破坏性的矛盾冲突、兄妹关系的疏离、亲子情感的淡化、缺乏民主的家庭生活等,则会导致个体人格的畸形发展。我们要培养心智健全的个体,培养有所作为、能适应社会现实的个体,一时一刻也离不开家庭美德的建设与教育。
其次,在影响个人理想树立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家庭美德教育能够直接满足受教育者(子女)品德发展的需要,给予受教育者心理机能培养的锻炼,逐渐培养和树立一种符合社会需要的、满足受教育者精神需求的人生观、道德观。家庭美德教育的实施者主要是家长,家长对子女品德方面的教育,如家长的政治态度、对人生和世界的看法、人格及理想、对子女的期望和引导,都会对孩子产生教育和影响。同时由于家长和子女的血缘关系,家庭生活又是一种面对面的活动,基本没有心理距离,感情融洽,因此,家庭德育活动就极易对受教育者的立场、情感、生活态度和目标、生活方式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的,甚至是终生的影响。
当然,这并不是说通过家庭美德建设就能在任何情况下决定人以后发展的方向,社会发展、时代变迁等许多因素都会影响人的发展。但总而言之,建设家庭德育的作用是客观存在的,它为个体人一生的发展方向,形成个人理想、人格奠定了基础,并在个体发展中,与学校、社会德育的建设共同作用,协调控制个体发展方向,使得家庭美德教育在促进个体发展的同时,也对社会产生间接影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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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乐曲(1986—),女,汉族,湖北武汉人,华南理工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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