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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民族精神浅谈普世伦理道德

时间:2023/11/9 作者: 群文天地 热度: 12870
陈 强

  民族精神是在特定社会条件下国家和民族生存和发展中的心理状态、思维方式及行为方式中具有普遍意义的基本特点,是一个民族在特定社会条件下,在社会实践中体现的主要精神倾向。而我们这里谈的民族精神主要指具有理性、辩证、人本主义等特征的精神。在自然灾害中,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精神的凝聚与融合,得到世界范围的高度赞同,那么,这种高度的认同是否说明现实中真的存在普世伦理道德吗?

  针对杜林在他的著作中对整个科学发起挑战,并要建立一个新的“体系”。恩格斯在《反杜林论》关于道德、平等和公正的论述中,根据科学实践和理论辨析给予一一反驳。同时也清晰地阐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道德问题的基本的内涵和外延,逐步形成了马克思主义道德哲学的基本体系的雏形。

  目前,理论界对伦理道德普世化的讨论如火如荼,但是对于普世道德的目的、手段、方法等问题,并没有进行深入的研究,而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伦理道德这一部分被唯物史观和唯物主义认识论的研究所慢慢遮蔽。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发展日新月异 ,使得作为道德哲学的独立价值和“所谓的同一”受到冲击。如此一来,在横跨时代的历史视域下,在高科技发展的背景下,在伦理问题日益突出的今天,不断研读恩格斯《反杜林论》中对道德的诠释,也许会对我们应如何看待普世伦理问题和解决当代伦理问题有所帮助。

  一、伦理道德普世化进程的困难

  (一)伦理道德的起源、发展

  从对恩格斯论述“真正的人的道德”的理解基础上,引发对探寻道德的起源思考。目前学术界对道德来源总结起来重要包括:神灵层面,精神层面论,物质实践层面。无论是西方旧约《圣经》把“摩西十诫”说成是永恒的道德规范和社会的基本律法,还是中国主张“天人感应”的思想,将社会中伦理道德秩序、规范视为天命所定,都不能解决现实的伦理道德问题,而且在理论上也难自圆其说。从人的精神层面出发探讨道德的起源,就要与形成人性的社会物质生活过程以及因此而结成的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联系起来。从实践的视角看,道德与人类的实践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来讲道德正是从人类社会的实践活动中产生出来。

  根据马克思的唯物史观,道德与宗教神灵在本质上均属于上层建筑领域,都是以社会经济关系为其存在的最终客观根据,虽在一定程度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但并非源与水的关系,仅依赖上帝等印象型的概念来解决道德的起源问题是很难站住脚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点认为,物质决定意识。所以将道德之源简单归于精神、意识也是很难解决它所依赖的本原性物质。人类历经自然状态、道德状态,在整个人类历史上经历了一个漫长的阶段,它是人类脱离动物迈出的重要环节。道德的起源,经历了一个从外到内,由表及里,蒙昧到文明的发展过程。人类在物质生产活动中结成的社会关系网,成为伦理道德的最初萌发地。而人类这种最初的伦理道德是在与社会、亲属、家庭等各种社会关系中,在不断的实践基础上逐步生长形成的。基于社会生产实践中的各种社会关系的形成与发展,促进了人们之间的伦理道德关系推演。

  (二)伦理道德的基础和本质

  研究伦理道德问题的基础,在于人们的道德观念以及人们对于善恶问题的普遍认识,在于是否承认在道德观念中存在永恒的、终极的和普遍适用的真理作为道德认识的基础。杜林将这一问题极端化,认为:道德的世界和一般知识的世界一样,有其永恒的原则和单纯的要素,“道德的原则”凌驾于“历史和现今的民族特性的差别之上”。这一道德的真理,只要他们的最终基础都已被认识,就可以要求同数学的认识相似的适应性,而且可以“从他的真正批判的观点出发,通过他的穷根究底的研究,就可以进到最终的基础,基本的模式,因而就赋予道德的真理以最后的终极性”。对此,恩格斯认为杜林的这种道德上的终极真理观根源是他从原则出发的认识论,并同他的绝对真理一样荒谬。恩格斯认为道德领域中的真理比在自然领域中所播种的最后的、终极的真理还要稀少,所以他说:“善恶观念从一个民族到另一个民族,从一个时代到另一个时代变更得这样厉害,以致它们常常是相互直接矛盾的。”所以,在这样一个“难以调和”的善恶判断观念中,恩格斯认为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找到普遍的道德真理的。正是因为这样,我们将永远不能从某个社会领域、某个民族和群体、某个人的道德观念中推断出能被人类普遍认可并接受的普遍伦理。

  现代研究伦理道德的理想主义所走的道路,从它的出发点和动机来看,都是一种荒谬的论断。普世伦理的出发点,可以说是沿着“道德本质主义”的道路,预设“先验理性”的普遍的存在,犯了明显的唯心的先验主义错误。从其动机看,他们试图在世界上多元道德文化中找到一个本质上的或原则上的统一,以此建立全球性道德伦理,不惜摒弃人类道德生活的历史文化背景和传统美德资源,使现代性道德成了一套抽象空洞的规范体系。不难看出,从这样一个企图出发,无论是先验的“归纳意义上”的普世,还是表达出美好愿望的“理想构建主义”的普世,都是无视民族、时代、区域的道德文化差异,企图在全世界的道德领域中捏造出一个“终极的真理”是不可能的。

  (三)伦理道德的阶级性

  伦理道德是社会意识形态的一种特殊形式,是上层建筑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在一定经济基础上产生,并为经济服务的。恩格斯曾说:“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而人们一直追求的构建所谓的伦理道德具有明显的阶级性。它需要在一定阶级里,体现时代性,并以全球经济一体化为前提,最终达到全球道德意识的一种共识。同时,恩格斯也认识到道德的阶级性实质:“社会直到现在还是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的,所以道德始终是阶级的道德。”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将社会道德分为了三个部分:一个是过去的遗物,即封建主义的道德;一个是今天的主体,即现代资产阶级的道德和无产阶级的道德;另一个是未来的萌芽,即无产阶级的道德。

  三个道德范式,哪个最符合普世化的道德呢?无论从个体角度还是从人类的角度来看,在人类社会形成后,总是不自觉地被灌输,被要求,被原风俗及制度影响。人们在实践中总会根据自身所生活的现实环境对原风俗做出某种选择,这种选择是主动和自然的复合体。但是,只要阶级依在,道德只能是阶级的道德,并非真正人的普世化道德。无论在哪个阶级,都有自己特殊的道德,伦理道德都被打上了深深的阶级烙印。因此,只有对立阶级在一定程度上和谐统一了,不表现出强烈的对抗性,人才能真正作为主体而存在,伦理道德的普世化才有可能。此时的人,不是“对抗的、深陷矛盾的人”,而是“和谐的、友好的人。”

  (四)伦理道德的评价标准的不确定性

  伦理道德标准的非确定性使道德染上了等级、功利的色彩和局部性笼罩着的“过度抽象的乌云”,而被人称叹的现实伦理道德并非真正普遍化的道德。所谓伦理道德标准的非确定性就是指具有同等社会身份的人,适用不同的道德规范标准,同样的言行举止,因背景、环境不同而评价标准有所不同。古语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中也得到相应体现。道德资源被统治者占用,伦理道德标准非确定性成为伦理界的一个全球性问题。

  在伦理道德的功利色彩上,功利主义者认为,评判行为是否道德,看他是否达到了一定的效果。对功利主义来说,道德只是达到终极善的手段,这种善在道德确定之前就界定好了。道德只是保障这个善的一种战略。他们将道德不断数学化,使得功利成了道德最后裁判者。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仅仅是赤裸裸的功利交换关系,更包括超功利的道德责任与道德义务关系等等潜在的东西,并不能通过数学形式得出来的。在伦理道德的具体与抽象上,道德只是具体的道德,并非真正人的道德。杜林在研究道德问题时,运用先验主义的唯心主义思想方法打造出抽象的永恒道德论。恩格斯认为在道德问题上不能绝对地空谈“恶如何不是善,善如何不是恶”,应该从人们的现实社会关系出发考虑善恶道德标准,一切道德“以时间和现实的变化影响”为前提的。

  真正人类共同的伦理道德是无产阶级的共产主义伦理道德,是人类精神发展的最高形态,是人类历史上一种新型的、最崇高的伦理道德,是属于最进步的普世化的伦理道德体系。

  二、伦理道德的研究方法

  恩格斯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道德方法论,驳斥了杜林建立在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基础上的道德论。杜林在运用形而上学的思想方法在道德领域模仿出所谓的“永恒道德”。恩格斯指出杜林论述道德问题的方法仍然是老方法——形而上学唯心主义先验论的方法。他的这种方法就是:“把每一类认识对象分解成他们的所谓最简单的要素,把同样简单的所谓不言而喻的公理应用于这些要素,然后再进一步运用这样得出的结论。”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杜林要求的是用他的道德原则去规定现实世界,而不是要求现实社会规定他的道德原则。杜林这一方法的最直接的体现便是他 “两个人的平等”。恩格斯深刻揭示了杜林预设的、抽象的“两个人”的荒谬,因为他设计的这样的“两个人”在现实世界是不存在的,只能是杜林凭空想象的。既然,杜林所说的如此这般的抽象的“两个人”找不到,那么他依此标准来研究道德的方法便也不会成立,进而,他要的绝对平等的,永恒的伦理道德便成了无实之果。

  如今,我们在寻求全球普世伦理道德的探索,在方法上没有真正跳出这样一个“落后于时代”的圈,以致于现实存在的鲜活现象使得我们不得不对普世伦理得以实现的可操作性产生怀疑。它只能是一种形式的逻辑前提,一个形式上的“道德乌托邦”前提,最后也难逃脱纸上谈兵的厄运。

  这就告诉我们,由于人类理性的局限,普世伦理道德的寻求不应该到人的主观设计的方法中去实现。伦理正义的概念解释必须诉诸于具体历史情景与特殊道德文化的理论体系。全球性的普遍伦理的建立根本上决定于人类的共同生活实践。通过共同生活实践的彼此依存与融合,不仅产生出一种责任意识,也会产生某种利益的一致性或共同的利益需求。人们要建立的普世伦理,并不是什么无条件的道德真理,而是建立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人们业已形成的共同利益基础上的有限责任伦理。同时,我们同样反对以经验的多元文化价值完全取代正当的理性推理和逻辑认证的方法。在此说来,普世伦理的实现前景就应该广泛运用历史分析方法、群众生活的直观观察方法、网络模拟等综合性方法,既要从历史研究道德伦理的发展,又要通过高科技的方式去模拟和研究,最终又要回归到日常实践中去检验,到共同的利益基础中去开拓,在此基础上加之以人类最淳朴的理性逻辑的抽象,就可以逐步接近人类共同的期盼——普世化伦理道德。

  三、时代赋予伦理道德普世化进程中的新课题

  人类一直在追求真正人的道德。当我们回顾历史,总会发现道德的实质总是维护统治者的统治地位和利益的。既然道德是由所处的具体社会历史条件所决定的,必然受到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那么人们对道德的追求,也必然会包含着对现实社会的革命改造。真正的普世化道德能解决时代和社会提出的新课题,给人类以优美的灵魂与崇高的目标,使得人类得到一种宁静和谐的生活。可以说,道德是人的现实活动的反映,而人本身具有的能动性又能超越当下,展望未来,否则就没有创造与发展。道德的发展是在不断的扬弃之争中形成的。在人类以往一切社会形态中,都不同程度地孕育出以特殊形式存在的全人类文明财富。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利益关系有着不同的伦理道德。

  随着科技的发展,科技伦理问题才日益显现为科技界乃至社会关注的热点。在当今这个信息网络造就的“大村落”里,我们这个世界正在以全球化的形式发生着全方位的剧烈变革。信息网络是科技的产物,它连接了世界的每个角度,深入到社会的各个层面。网络改变了物质世界,又深刻地改变了人与人及人与社会的关系网,也蕴含着前所未有的复杂伦理道德问题出现。由于信息网络的全球性、开放性等特点,传统伦理学研究对象和手段发生变化,给伦理学研究者提出了更多课题。现代高科技的发展,产生了很多伦理道德问题,特别在生命科学领域,试管婴儿、克隆技术等技术,改变了人自然本性所带来的伦理冲击,以及由于科技发展引出的一系列有关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问题。科技的迅猛发展,科技伦理的悄然兴起,给道德伦理的发展与研究带来了根本性的改变,这使得人们对原有的道德伦理观的重新思考,也给人类追求普世伦理道德带来了更多的阻力,现实因素与科技因素本身无形给人类带来的心理改变,它们分别从外部、内部使这种“绝对同一的道德”观对垒起来。

  四、阶段性的普世化伦理道德的可行性

  在汶川地震中体现的民族精神,是重现我们民族的先民们在长期劳动、生活实践中创造出来的具有我们民族风格的、积极向上的思想精华与概括。面对着当今多元文化交织与分歧的情景,有些学者过度放大超文化和超规范秩序的影响,完全否定现代社会中已经实现了的相对统一的价值追求和共同理性的道德规范的存在,是不符合历史潮流的。我们生活在一个全球一体化的特殊时代 ,科学技术已从根本上改变了人类的历史发展进程。伴随着科学技术、社会生产力的巨大发展,社会各领域都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世界各民族的交往从政治、经济到科技、文化生活的其他方面都在不断撞击与融合,一个理性化的普世化的伦理道德体系正在被人类所期盼着。

  在《世界宗教议会走向全球伦理宣言》中,汉斯·昆这样说道:“我们所说的全球伦理,指的是对一些有约束性的价值观,一些不可取消的标准和人格态度的一种基本共识。” 所以我认为,要谋求相对的普世伦理体系,我们只有“先放弃一些,回归一些,保证一些”,即放弃绝对同一的的道德真理的梦想,回归到现实的基础上,保证不同群体内建立一种多元文化的相互融合平台。在一定程度来说求同存异与和而不同才是当今我们有可能找到普世道德的正确方向。

  当然,人类渴求的普世化道德在一定范围内,是可以得到超越时代,超越现实的。在现代性中,通过“共同生活实践”得出的阶段性的道德价值认同。社会主义社会在任何阶段都是人民的社会,它的一切都应当是为了广大人民。人的全面发展与自由解放已经成为我国最高的价值目标。“积极探索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的有效途径,主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既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又有力抵制各种错误和腐朽思想的影响”已经成为中国人相当一段时间内的,有中国特色的普遍化的伦理道德价值体系。中国人如此,世界人亦如此,人类寻找理想的、普遍认同的伦理道德观依然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田克检.民族精神与竞争力[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6.

  [2]陈明. 普世伦理:一种有限的责任伦理[J].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12).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4]恩格斯.反杜林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70.

  [5]杨伯溆·因特网与社会[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2002.

  [6]胡孝红.中华民族精神论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

  [7]孔汉斯,库舍尔.全球伦理——世界宗教议会宣言[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

  (作者简介: 陈强(1985—)男,汉族,湖北武汉人,华南理工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科学技术哲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科技管理与政策、科技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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