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茶室里出来,右拐往前走了没几步,老彭在后边叫明人:“哎,等等,到对面走。”明人停步,回头看他,还一脸蒙;老彭走上前,拽住明人的胳膊,就往马路对面走去。
明人迟疑了一会儿:“你到对面,还有事吗?”
“没事呀,对面走,不是安全些吗?”
明人方才醒悟过来,这位老同学上学那会儿,就有个与众不同的习惯:逆行。人行道上,人家都按规矩右行,他偏要左行。还说,这样走,来人正面看得清清楚楚,有踏实感。偶尓骑单车,他也靠左逆行,说是有车过来,远远的,一目了然,可早作防范,躲避得开。即便撞上了,也比被后边车猛地撞上好——至少看
见是谁,又是如何撞上自己的。
当年,明人就嗤之以鼻:“什么怪论呀,难道交通规则,还不如你的那套合乎逻辑?”
可老彭不听劝告,我行我素。多少年,就这么依然如故,论谁也拗不过他。
幸亏老彭从不开车,倘若会开车的话,那他这套怪论又如何坚持呢?恐怕不是被警察处罚得驾照都吊销了,也得车毁人伤好几回了吧?
明人以前随着老彭,在人行道逆向行走过,人行道宽敞一些、行人稀少的,行走倒也无妨;稍窄一些的,就得时时要避让。有一回,一个肥头大耳的妇人迎面走来,明人走在老彭的后边。待妇人走近时,老彭往右闪,妇人也往右靠,老彭连忙调整向左,那妇人偏偏也往左挪身。两人一来一回的,竟然僵持住了。老彭干脆侧身紧挨着左侧的围墙,一动不动,妇人才定了定神,在让出的大半个通道间,摇摇晃晃地走了过去。那张脸上的一双眼珠,像是狠狠地剜了老彭两口。
明人说:“你看这多不方便呀,还招人嫌。”老彭则振振有词:“这算什么呢?又没任何皮肉损伤。你没听说那些被后面碰撞的人,跌在地上,嘴啃石板,有多惨!何况,逆向走,还可以活跃逆向思维呢!”
老彭的歪理,谁也辩驳不了。何况他是位律师,巧舌如簧,用词一套又一套的,明人也没工夫多理论。
这回是下午,马路上车辆不多,他们走得也快,穿过人行道,就到了对面。再走上个百来米,就是他们要去的地铁站了。
边走边聊,老彭还沉浸在茶室的话题氛围中,手舞足蹈,表达着他最近在一件刑事案中有望大获全胜的喜悦。
案子不复杂,是一个二十余岁的男孩儿杀了他女友;事情的过程,检方也调查得很清楚。杀人偿命,男孩儿的定罪和量刑,几乎是铁板钉钉的。
老彭应被告之父,也是他的一位熟友之请,担任了辩护律师。他逆向思维,出奇制胜,拿出了男孩儿有精神疾病,而且是在发病之时误杀了女友的相关证据,把案子来了个大反转。
明人几次问道:“这男孩儿是真有精神病吗?还有,就这么让他逃脱惩罚了,人家受害者岂非太无辜了,她的家人情何以堪?”
老彭说:“这就不是我的重点了。重点,知道吗?世上万事,要考虑的实在太多,抓住重点,才是上上策。我这案子的重点,就是要为被告开脱。其他的,都不是重点。哦,对了,我和你讲这个案子,重点也不是赢与不赢,我只是想强调,逆行有诸多好处,我这几十年的习惯,也可以说是特立独行,有助于我的逆向思维。这就是我想和你讲的重点。”
老彭说得颇为得意,简直眉飞色舞。
明人瞥了他一眼,想说又不想多说了。
这时,有人骑着一辆单车,从弄堂口窜出,直接右拐,上了人行道,快速向他们冲来。他们一阵慌乱,走在前面的老彭,躲让不及,被直接撞倒在地,后脑勺嘭地磕在了街沿上,晕了过去。
是明人急忙叫了“120”,把他急送医院。还算万幸,老彭只是蛛网膜下腔出血,但需要在医院住几天。
至于那位冒冒失失的肇事者,是个还未满十八岁的男孩儿。他的父母亲带着孩子,上医院探望了他,也表示了道歉,给了点儿小钱。
那天,明人恰巧也去看望。
听见男孩儿的双亲说:“这孩子从小就不好好走路,连骑车都逆向行驶,还说这样好,就是出事也明明白白,何况还能锻炼脑子。你瞧他这歪理,不知从哪里学来的!”
男孩儿搓着手,不吱声。
明人看了看半躺在床上的老彭。老彭抿了抿有点儿干涩的嘴唇,想说什么,但一句话也没说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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