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相信“命中注定”吗?我想你肯定会摇头的。其实在我与你认识之前,我也是不信的。我的不信,主要是来自于我所读的教科书:书上说这是迷信,它会让人变得消极、颓废、屈从、悲观、懈怠,全是些灰色的词语。我们作为人,是大自然一个了不起的奇迹,我们怎么能这样呢?我们要把握住自己的命运。诚如有人说的:“在我们的手掌心,有一条属于我们的命运线,如果我们紧紧的握住拳头不松手,我们就把这命运线牢牢的握在了我们的手里了。”说真的,谁不想把命运握在自己的手心里呢?那样我们就可以改变自己不幸的命运,成为人世间的幸运儿。
然而,书本上的东西非现实的成分较多,它好像是在空中飞着的,上不沾天,下不着地。所以,当我们怀揣知识的梦想,投入现实生活的怀抱,我们发现,原来生活中的东西,并不像教科书上讲的那样,我们好像是做了一个甜美的梦,现在才是梦醒时分。结果,不是我们改变了命运,而是命运改变了你和我。我俩恬然接受命运的安排,全因为这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
我还能清楚地记得我俩第一次相见。
这时的我,在婚姻大事上,已跌落到了谷底。
我在师范毕业后,当上了光荣的人民教师,我感到光荣,是因为我从一个农家娃摇身一变成了一个吃国家粮的公家人了。在乡村,也只有在乡村,才会觉得光荣,感觉到你的头上有着那么一星半点的灵光。乡镇或城里人对老师的看法可不是这样的。那时的老师刚从“臭老九”里释放出来,未能洗净身上的臭气,虽说大家在擦身而过时不再掩鼻,可那神情中流露出的厌恶如同月光下的婆娑树影,还是能历历在目。
我觉得自己像是上天的弃儿,我所得到的恩赐是苦难与不幸。巴尔蒙特说:“为了看看阳光,我来到世上。”诗人就像从来没有受过伤害的人一样,如此诚挚、欣喜、宁静地歌颂着大地、阳光和人欢马叫、喧腾不息的世界。而我呢,我是为了什么才来到这世界的呢?
我出生于一个贫穷的人家,家里穷得来连我读书那点学费,有大部分都是向乡亲们借的,对于淳朴、善良的乡亲们给予我的爱,我是心存感激的。我更感激的是我的父母,他们不只是给予了我的生命,给予了我的爱,还含辛茹苦的供我读书,让我有了这么一点点儿的出息。我很不赞同崇祯皇帝在景山上吊前,要杀他女儿时对他女儿说的那句话:“你何苦生于帝王家!”生于帝王家怎么啦,生于帝王家能享用人世的富贵荣华,这可是千千万万的人一生孜孜以求也得不到的啊。只不过现在要死了嘛,死后也有着“公主”这让人羡慕得要死的称号呢。作为人,谁又能逃脱得了死亡这一关呢?当然崇祯皇帝一直是深居皇家苑囿、皇家宫阙,过的是锦衣玉食,他的生活赛过了神仙。他体会不到贫穷的日子那种艰难与苦痛的。他如果知道我们在想,我们要是能过上一天那样的日子,就是死了也心甘情愿,那他就不会说出那句话来了。
我在读书时欠下的这些帐,只能由我来偿还,我的父母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的了。他俩都是步入了花甲的老人,额上深而疲软无力的皱纹与头上斑白苍老的头发,散发出年迈力衰、举步维艰的气息。他们本来应该是安享晚年的,像那城里的老人,每月拿着较为丰厚的退休金,每天清闲的养花种草,怡悦心情,舒活舒活筋骨,神清气爽。农村老人不行,他们的口粮得从儿子的口粮里挖出来,儿子们整天背着贫穷过日子,贫穷像村庄后的大山,压得他们出不了气,你当老人的还要再在上面增加重负,那还不得把他压死了,你这当老人的于心何忍呢。所以农村的老人,在满了六十岁后,即便是七老八十,只要还动得,也得一如既往的,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艰辛的劳动,我们这些当儿女的像水里的鱼一样吐出“不是我不孝,是生活太艰难了”这样的气泡。
家庭的贫穷并非是我的过错,所幸的是我现在已跳出了农村,就好像是鲤鱼跳过了龙门一样,已不再是那条在小河或小溪里游泳,曾天为温饱忙碌的苦命的鱼了,而是龙了,有神光护体的了。以后的日子将是芝麻开花——节节高了。
可我还有一个很致命的缺陷,我的不幸和苦难全都怪它。这缺陷在我小的时候就赫然突兀的了。只是那时我小,不懂得欣赏美,也就不觉得有什么。后来长大了,知道了,却陷入了深深的自悲中,以至于不能自拔的了。难怪有首歌唱道:“我不想,我不想,不想长大!”我想写这首歌的人,可能就是面临着我这样的尴尬、悲哀的境地吧。
我的这副尊容长得来很是得罪观众,属穷形怪相之例。俗话说:“生就了的相,酿坏了的酱。”意思就是一切都无法更改,一切都是命中注定。我的那双“虎牙”,我这是为了美化自己才这样说的,乡亲们说这是“暴牙齿”,我觉得真切的说应该是“獠牙”,幸好我的面容不像是《水浒》里那个杨志,青面,不然我可就成了“青面獠牙”那样的怪物了,在白天出来活动时,也会吓坏众人的。“虎牙”从我的上唇旁逸斜出,一副桀骜不驯的神态,让人想起《西游记》里的那些精怪。它生长的态势,就像那黄山绝壁上横生的松树,只是黄山松给人的是奇险的美,而我的“虎牙”给人的是恐怖,是憎恶,就如同是我们看到野猪的那副獠牙时的感觉。这双“虎牙”,在小学毕业时曾遭磨难,那是在课间时分,我在坦荡如砥的讲台上经过,连我自己都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我竟然跌了一跤,属“饿狗抢屎”的姿势,我一点儿心理准备也没有,本来嘛,在如此平坦的讲台,在我们心中的圣坛,怎么也不该跌跤的,如果跌跤,纯粹是对老师的不敬,幸好没人追究,不然我就是忤逆不孝之徒了。当我又背上了这么一种恶名,那我就真的是凄凄惨惨切切的了,那我在这个世上也就真的没有个活头的了。
我是自己爬起来的,“在哪里跌倒,在哪里爬起来”,这句话是我后来才知道的,我当时就是这么做的,可见我当时是做了一件蛮有哲理的事。只是我后来没有成为哲学家,这应该是我一生中最大的憾事了。这也可说是命中注定的吧。爬起来后,我发现我的嘴里有了一种异样,当那“虎牙”与舌头相亲相爱时,那“虎牙”酸酸的,木木的,想极力的躲避舌头,吓得舌头也不敢去碰它了。后来,我在镜子中发现,有只“虎牙”在这次跌倒中受到了重创,被拦腰折断,落下了残疾,这也许就是上天对我的惩罚吧。这么一来,这对虎牙兄弟一个高一个矮,什么时候都高矮一路了。
综上所述,我在谈婚论嫁时自然也就只能是屡战屡败的了。
起初,我觉得我找个农村姑娘应该是不成问题的,只要我愿意。但我在这时并不想找农村的,因为我出生农村,知道农村的艰辛,那日子真的是不好过的,我一点儿也没有骗人。我想找个吃国家粮的,能够有工作当然好啦,可有工作的能找我吗,人家一见,就会大叫道:“哈!这模样了,牙齿这么长了!”那我真的只能学土行孙,钻入地底下去躲起来。何况这些女子,是在天上飞着,落不到地上来的,因为她们还没有落地,就被人给抢走了,大家说她们是“抢手货”,我知道我在这个层面是彻底丧失了竞争力的,有时当我往这方面想时,我就恨不得自己打自己几个嘴巴。即便我学棒老二(强盗),抢得一个,把她用绳索牢牢的捆绑起来,可人家也会挣脱跑掉的,跑不掉,人家也会宁死不从的。就像乡亲们说的:“抱鸡婆不抱,你掰断脚杆它也不会抱的。”你总不至于把人家杀了,可这杀人是要偿命的,我又何苦因为婚姻问题把自己这条小命搭上呢?“好死不如赖活”,我们那儿的人都这么说的。
于是,我退而求其次了。我想找个吃国家粮没工作的。然而这些人个个都显得心高气傲的,有人说像骄傲的孔雀,我觉得她们似乎更像那金枝玉叶的公主。因为那公主也是吃国家粮的,也是曾天耍起,没有工作的。不同的是,公主选附马是从状元里面或达官贵人的子弟中选,而我们这些吃国家粮的女子,她们是从那些农家子弟中考上学校吃上了国家粮的中间找,她们的不同,只是档次的问题,性质应该是一样的。让我感到痛心的是,我在接受这些公主的挑选时,我是在懵懂无知情况下,被介绍人指点给那些公主们看,就被一票否决了,我连对方长得高矮胖瘦,是俊是丑都不知道,本来这婚姻是双方互动的事,我却被剥夺了动的权利,我就像那服装店门口站着的模型,呆愣愣,僵立在那儿,任由别人在那里观看。
俗话说:“工夫不负有心人。”本来,我在历经一次次的打击后,我的自尊心,自信心被摧毁殆尽。我对这些吃国家粮的公主已经绝望。这时,有一个吃国家粮的公主却说她愿意。我是喜出望外,没想到在这茫茫人海里,我还有这么一个知己。我总算有幸能第一次一睹这位公主的风采了。见面后,我才发现,这位公主的长相与我的长相真的算得上是“门当户对”的了。我不同意,父亲对我说:“人家都不嫌弃,你还有什么嫌弃的?你以为你还能找到好的?”父亲的话我不爱听,虽说我长得丑,可是我很温柔,这好像是后来的一句歌词,我那时没这么想的。也许因为我长得丑,所以我才会对美那么的执着。总不能说,我长得丑,就丧失了对美的追求的权利了吧。我在读师范时,曾经有几个同学聚在一起,在谈到我们今后的婚姻时,大家都不禁是黯然神伤,知道这对我们是一场异常严峻的考验。有个同学就说:“接那些吃国家粮长得丑的,不如接个长得漂亮的村姑。”他的观点得到了大家最热烈的掌声,大家都表示赞同。所以我对眼前的这位东施便投了反对票。后来听说,这位东施也并不是十分乐意的。因为我这纯粹是“乌鸦跳到猪背上,反倒说猪黑”。或者像人们说的:“也不屙泡尿自己照照。”
这下子我的婚姻便由城市转入了农村。这跟我们党闹革命是反着的。我们党走的是以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夺取城市的道路。当然我是谈婚论嫁,我们的党是闹革命,诚然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岂能相提并论,太滑稽了吧。
有位伟人说过:“农村是一个广阔的天地,在那里是可以大有作为的。”我最喜欢听这句话了。这句话给了我信心、鼓励、动力。我最喜欢农村了,这里是我世世代代、祖祖辈辈居住的地方,我也是在这片广阔的天地里长大的。这里的青山、碧水、红花、绿树、炊烟、鸟影、鸡鸣、犬吠、牛哞,都是那么的纯美,古朴,温馨、祥和、静谧,幽雅、熟悉、亲切,这是我的根之所在,我怎么能离开这片生我养我的热土呢?正如有位诗人写的:“手抓黄土我不放,紧紧儿贴在心窝上。”“满心的活登时说不出来,一头扑在亲人怀。”不过,我上面写的这些,有真有假,毕竟是读了几天书的,喝了点墨水的人,知道说假话了。这读书别的好处没有,唯一的好处就是学会了说假话。像我们的乡亲们,他们就说不来假话。不知像我这么憨厚老实、淳朴良善的人学会了说假话,是社会的进步还是退步。
我在农村的境况也是堪忧的。那些得到了上天眷顾的村姑,她们为了不辜负上天的厚望,决心把自己的美发挥到极致。像我这样的人,确实是不但不利于她们的发挥,反而会起到一定的阻碍作用的,是以她们在看我的那种神情,我感到她们心里一定在说我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不过我还是感谢我的这些淳朴善良的村姑,她们是我的好姐妹,她们给我留足了面子的。她们在说拒绝的理由时,从来都没说是因为我的长相的缘故,都是说其它方面的问题。大有王顾左右而言他了。
有一个的母亲太可恶,本来那位村姑没什么意见,她也许想到我面目的狰狞可以通过我的工作来弥补的,可她的母亲不同意,原因是我没有房子,也就没有了安身立命之所的了,她女儿嫁过去住岩洞吗?媒人就对她母亲说,没房子可以修。她母亲却说,拿竹叶子来修。我知道她是嫌我家里穷。我感到很是气愤,这也太瞧不起人了。我家要是富裕,我也不会找农村的了。后来又讲了几个,其中我校的校长看到我在婚姻上是如此的沦落、潦倒、惨淡,就想大发慈悲,他亲自出马跟我当红娘,去跟我讲我们学校一个老教师的女儿,可那老教师不同意,他的理由是说我不能干,不但饭煮不来,连面煮没煮熟都不知道。我在听校长回话后,愤愤地想:你这样子,干脆去找个厨师好了,那样煮饭炒菜他都会很在行的。当我平心静气下来时,也就是现在这时候,离那时已二十来年了吧,我才想到,其实是这位老教师看在校长的面子上,把回绝的话才尽量说得委婉含蓄,也足见他是煞费苦心的了。在这次事件后,我对自己的婚姻尤其的悲观,我想,以后再有谁来提亲,只要女方没意见,我也就不反对了,管它的呢,一切都听天由命吧。
就在这时,我侄子的未来岳母来跟我做媒了。这个女子后来就成了我的妻子。
那时,我俩人真算得上是“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她在与我提亲前,正是她最痛苦、最伤心、最难过的时候,她刚与她深爱的男朋友分手没几天。她在与我结婚后,曾向我详细的叙说。这个男的也是教师,跟我是同行,这也就看出了我们当教师的都是这苦命。他是顶的班,不像我,属“科班出生”。他本人倒没什么意见的,只是他的父亲和姐姐有意见,说是这女方看起来很老相,怕是年龄很大了。
这里我得介绍我的妻子了。她那时在农村可是一把好手。论挑抬,她不比男子差,很多男子都不及她。这让我想到花木兰说的那句豪气干云的话:“谁说女子不如男!”那时是生产队,她是与主要劳动(男子)一起干活,得同样多的工分。她挑东西能挑一两百斤。她曾给我提起那次生产队抬电杆的事。那一根电线杆有千多斤,八个人从公社抬到小队来,有八里多路,生产队找的全是壮劳力,其中就有她,大家都知道她挺厉害的,全队的壮劳力里没有几个能超过她的。
她的父亲,也就是我后来的岳父,也参加了。岳父是个赤脚医生,是当地的一个能人。我听她讲,那时,她家里有十多口人,全靠岳父岳母支撑。岳父在大队医疗站里,没病人时,他利用空闲时间编箩筐,他编的箩筐很精致、美观,比别人的好,拿到市场去卖,也比别人的价钱高。他还喂过蜂子,还到彭县去买老母猪回来私下里宰杀了卖肉,凡是能赚钱的门道他都钻,生活将他磨炼成了多面手。因此这么一大家子人,生活过得比别人还好。我很敬重岳父的能力。
她在把电杆抬回去后,还跑回去帮父亲抬。在农村,像她这样的女子,真的是百里挑一的了。农村找媳妇,就是要找像她这样有力气,又能干,嘴巴子又好,做起事来风风火火的,一点也不怕事的人。因此她在当地是响当当的人物呢。
不过,像她这样一天到晚的干活,她的脸因为风吹日晒,长满了土斑,这土斑有点儿像高原上的人脸上的“高原红”,那“高原红”是因为长期受紫外线照射形成的,铁红色,像是铁生的锈。而土斑也是强烈阳光照射的结果,黑褐色,看上去好像是涂上了很厚重的黑漆,那脸上便没有女儿家应该有的柔腻,滑嫩、光洁的肤色。这使得她显得很老相,看起来要比她实际的年龄大好几岁。是以男方的父母和姐姐都很反对。听她说,这男的长得比较漂亮,她是很喜欢他的,照书说应是深爱着他了。可她看到他家里人对她的那个态度,就问男朋友怎么来看待这事,男朋友不说话,这就表明他站到了家里人那边,她的性子很刚烈,一气之下,毅然决然的提出了分手。她是容不得别人看不起她的。虽然她提出了分手,可她的内心是无比的痛苦的,在我俩结婚后,她在向我讲述时,我也能体会到的。我便百般的温柔地抚慰她。
可就在她深陷于这痛苦中还没能解脱出来时,有人来向她提亲了。她不愿意谈亲事,因为在经过这次恋爱失败后,她伤透了心了,她对男子有了一种本能的反感和抵触情绪。她的父母都劝她去看看。媒人也对她说,这个人也是教书的,是靠自己读书考上去的。她经不住大家的好说歹说,终于同意去见见面。
我俩的见面是在媒人家里。当时正是热天,我上穿一件白的确良衬衣,衬衣领上有很多的汗渍,下穿一条涤纶裤子,这条裤子的膝盖处补了一个补丁。这个补丁是那次我在麻雀岩经过时,看到有一条五六斤重的草鱼在鹅卵石上跳,我跑下去,好像是跪着把这条草鱼抱了起来。回到家后,才发现膝盖处有了一个洞,我很心疼这条裤子,心里感到后悔,早知抱这条鱼会把裤子弄个洞,我就不去抱鱼了。世上是没有后悔药卖的,我便只得把这条裤子拿到街上裁缝那儿补了个补丁。我的脚上穿了双泡沫塑料凉鞋。因为走了较远的路,脚上出的汗积攒起污垢,在脚与凉鞋上异常分明,我没有洗脚。可见我这个人比较邋遢的了。我的这种形象不像教师,完全像一个地地道道的农家子弟,我没想到我会把教师的形象弄得这么的差劲,这不能怪我,应该怪生活,谁叫它不让我有钱去买那些高档的衣裤和鞋子呢。
我躺在媒人堂屋大门的凉椅上,因为疲乏,睡着了,大张着嘴出气,很像是在太阳下,张开翅膀晾晒的鸡。我的这种形象是妻子后来告诉我的。那时我还不知道形象很重要,这也看出我这个人很单纯,这倒不是因为只喝纯净水,纯牛奶的那种纯,我也喝不起,没那个条件,我是出自本心的。后来,我就在想,我这个样子算不算得上是有颗童心呢?我记得李渔说过“天下之至文,未有不出于童心焉者也!”可我不要说写至文,就是写好一点的文章都不行的,看来我这也算不得是童心的。不算就不算,天底下不算的事儿多着呢,我是这么安慰自己的。
没想到我给妻子的第一印象竟然是这么的差劲。听妻子说,她在看到我这个样子时,非常的失望,打心眼里不同意。她没有马上转身就走,是因为她不愿辜负媒人的一番好意。
那次妻子是跟她的一个堂妹来的。我醒过来时,看到堂屋里多了两个年轻的姑娘,我便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可这两位姑娘,哪一位是来跟我相亲的呢?。我私下认为,可能是那个显得年轻些的女子。我看了看,觉得此女子长得一般,说不上有姿色。而在她旁边的那位,年龄好像是偏大了些,一脸的土斑,很不受看。只是人长得很壮实,像头牛,有牛一样的力气的。我想,可能不是这个人。她俩人见我醒来了。那年轻点的女子显得较为活泼开朗,她主动的与我谈话,不时问这问那的。我是一个性格内向,拙口笨舌的人,往往是她问一句我就答一句。她不问,我也就不开口。
记得我第一次到她家里去,她兄弟姊妹很多,有六个,她是老大。我在这陌生的环境里,显得更加的尴尬、拘谨与局促,我一直是一个人端坐在堂屋的桌子前,没有人来与我说话,她的那些弟弟妹妹对我感到很陌生,也就没有出来。我只能默默地坐着想一些杂乱无章的事情。后来听妻子说,她的那些弟弟妹妹每每等会儿就跑到门口探出个头来看我,回去报告说,还坐在那里,还坐在那里。她有个弟弟问姐姐,哥哥是不是傻子,怎么在那里一坐就是大半天的。其实我并不想这么坐着不说话,可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话。我想改变自己的性格,可又改变不了,就像人们说的:“江山易改,秉性难移。”
我没想到对方会这么大大方方的,少却姑娘家的那种羞涩与忸怩,可我并不反感,我觉得她能够这样反而能弥补我的不足。
媒人来介绍时,我才知道是我搞错了,那个年轻点的是她的堂妹,是专门来陪伴她,为她壮胆的。而那一直不开口的显得较为老相的才是来跟我相亲的。我在听媒人说后,心里很是不满意。我记得媒人拿照片来跟我们看时,我看到照片上的那个姑娘,穿一件花格格的毛线外衣,那时穿毛线的还很少,齐耳的短发,还加了点彩。后来听她说,那彩是照相馆用颜料加上去的,那时还没有彩照。在我的眼里,这是个比较时髦,很有朝气活力,青春美丽的女子。可眼前这位与相片上的那位简直是判若两人。我虽是不愿意,可我又抹不开情面,我就是这么一个没有性格,优柔寡断的人。
媒人先问我有没有意见,我本来是有意见,不同意的,可我说不出这个话来,当我想到自己已决定在婚姻问题上听天由命,听凭女方的意见时,我觉得我不该说出不同意的话来的。我只是在心里希望女方说她不同意。媒人还在殷殷的等着我,我在沉默了一会儿后,便说,没有意见。我在把这话说出后,我就感到很后悔。因为我说这话完全是言不由衷的。可这说出去的话犹如泼出去的水,是收不回来的了。我便想等女方说她不同意。谁知女方也说没意见。媒人便叫我俩丢个记。女方拿一张帕子给我,我就拿钱给女方。
回去后我就更加的后悔,我觉得这女子比我先前讲的任何一个都要难看些。我想写封信去退了,几次想写,都没有下定决心。我在内心里责备自己,觉得自己这样做是不讲信用,出尔反尔的了。在这几天里,我一直都在苦闷彷徨,我的心里没有快乐,只有忧伤。
她在相亲回去后,她也跟我一样陷入了苦恼的境地。她曾向她的父母提出退婚的事。说我人长得丑,特别是那“暴牙齿”,太难看了。她的父亲极力的反对,说:“要好看,那好看的人家看不上你。人家这个是自己考上学校的,有真本事,比你先讲那个是顶班的强。”她的母亲却说我的“暴牙”是“虎牙”,还说人家能考上学校,全靠那“虎牙”呢。我没想到在我的岳母的嘴里,我的缺点倒被说成了优点了。我知道,这是她老人家想极力促成她女儿的这桩婚事的。
后来,我俩是在镇上订婚,地点是她的姨婆家。我家里去了我的父母和我的三哥,她那方只有她的父母,媒人自然是少不了的了。在路上,我一直都在对自己说,一定要把这婚事给推掉,不能觉得不好意思了。
这顿饭钱是由她家里出的。后来我才知道,她家是当地有名的“万元户”,当时我是一点也不知情的,媒人在介绍时也并没有对我说起。事后,有人说我能看上对方,肯定是看上她家里有钱,我觉得这纯粹是在冤枉我。
吃了饭后,大家在一起摆谈了会儿,媒人就当作双方的父母的面,郑重的问我俩有意见没有。当时的气氛显得很庄严、肃穆,因为这是在谈终身大事,不比得娃娃儿玩家家,搞来耍的。一旦事成,我俩将走到一起,走进各自的生活,终生厮守,不求同年同月生,但求同年同月死了。当媒人问到我时,我很想鼓起勇气说自己不同意,可当我看到那么多双眼睛看着我,那眼神满是期冀,我的心便软了下来,我觉得我不应该拂大家的意,把这本来很是喜庆的气氛给搞砸了。这也看出了我是多么的幼稚,天真,不成熟,像小孩子。我终于没有说出不同意的话来,而对方也和我一样,于是皆大欢喜。媒人便叫我拿钱出来,我就听媒人的话,她叫我拿给谁,我就拿给谁,她叫我拿多少,我就拿多少。
在举行了订婚仪式后,我还是不很情愿,我不喜欢对方,总觉得她不受看。后来发生的事,让我甘心接受命运的安排。
那是在星期六,下午放学后,她到我家来耍,从她家到我家要从学校经过,她就到学校来耍了会儿,然后就走我家去了。我说我放学后就回来。
放学后,供销社和信用社的来跟我们学校打篮球,这本是一场友谊赛,因为大家经常在一起打篮球的。我们那时年轻,都喜欢跳,大家没什么娱乐活动,就把打篮球当作娱乐。我当时是校篮球队的主力。我的“拐子三大步”很有名。我本来也不想打,可大家见了我,都叫我打了篮球再回去,虽说是友谊赛,但大家还是有想赢怕输的思想。加上我一见那篮球,手就发痒了,想到反正她在屋里,早晚回去都一样。我就跑进篮球场,参加到自己的队伍中。
在打了大半场的时候,对方一个高大的中锋三大步上篮,我跑上去封堵,结果被对方撞到在地,我是后仰倒地的,我的手不自觉的往后撑着。大家见我被撞到地后,都跑来问我有没有事,我感觉到好像没事,有个老师却看到我的右手手腕往上一点凸了起来,他便说:“糟了!糟了!秦老师的手被摔断了。”大家一听,都上前来仔细的观看,因为大家都不希望发生这样的事。我当时并不感觉痛,有人说,这是痛木了,感觉不到了。
我当时被送到公社医院,医生硬生生的把手往两边扯,我并不觉得痛,只是觉得心好像被掏空了,肚子也像是被掏空了,非常的难受。后来,我听当场的老师说,他们看到我的脸像一张白纸一样,白得挺吓人的。最后医生说接好了。出来后,老师们对公社的医生的技术不大放心,想把我往镇上送。这时,天已经要黑了,她和我的几个哥哥也赶来了。有老师跑去告诉我家人的。我的哥哥他们想把她瞒住,怕她知道后会担心的,毕竟她还是我家的客。这也看出我的家人是老实、厚道的。她从大家惊慌的神色,以及大家谈话飘出的只言片语中,隐隐的知道是我出了事了,可能比较严重。出于对我的担心,她也顾不得害羞的了,她要我哥哥告诉她真相。我哥哥知道瞒不过了,只得把我打球摔断了手的事告诉了她。哥哥叫她不要去,可她不依,跟着哥哥他们来了。
哥哥他们赶到的时候,大家正商量着怎么走街上去。她很是着急的走到我的面前,问我怎么样。我看到她的眼里有泪光闪动,我感到了有人疼爱的温情,我为了安慰她,说没事的。我叫她回去,用不着到街上去,她不依,硬是要去,我也就不坚持了。
从公社到街上有十里路,那时候车少,忙天慌地的,一时又找不到车,于是,大家决定走路去。
到了街上,找了个接骨比较有名的医生。他跟我把手揉捏了几下,然后上了药,又上了“夹板”,在这里耽搁了一两个小时,我们又往回走。到公社时,已经将近半夜了,我们请那几个护送我的老师到我家里去吃饭,他们都回绝了,回学校去了。
由于我出了事,她便没能回去,她得留下来照顾我。没过两天,我觉得我的手发痒,我没在意,认为这是在长骨头和肉了。先前我曾听大人们这么说的。可在第三天上,我的手臂上,乃至肚皮上都起了籽籽(疙瘩),很发痒。她要给我把夹板解开,看里面是怎么样的。
我不同意,我认为这夹板是起到保护手的作用的,还有把夹板取下来,没上好,把手整到了咋个办?她对我说,你这手已经出问题了,这么严重,你还不看,搞不好会更严重的。
我的岳父是医生,她也耳濡目染,懂得一些医道。在她的坚持下,把夹板改开了,这时才发现,我的手上全是大个大个的亮泡泡。这下子我慌了神,她便陪同我一起到街上那个接骨医生那里去,那医生看了说,这是燃铜中毒。我们问咋个办,他说要用苦蒿来敷。
那时已经是冬天了,那苦蒿早就死了,她满山去找也没找着。这时,她对我说到她家里去,叫爸爸医。我父母正急得没有办法,听我这么一说,马上同意,叫我俩赶快过去。
到了岳父那边,爸爸(我对岳父也叫爸爸)看到了说,怎么不早点过来,都这么严重了,得赶快医,要是得了骨髓炎,这手都保不住的。我听爸爸这么一说,心里是吓得要命,我想到要是这手被截了,只有了一只手,那我可是又丑又残,这辈子真的是没法过了。爸爸说用蛋清和青霉素合在一起来敷,敷一会儿就得换。还得天天吃药,这样又吃又敷,可能还行。爸爸又对她说:“你要好好的伏侍,换药换勤快点,看这样能不能把手保住。”她听了含泪点了点头。我焦虑中有了一丝感动。
这段时间里,她对我的伏侍可说是尽心尽力的了。我手上的泡已经烂了,流着黄水,那蛋清很腥,她得用棉签沾着往我的手上抹,她很是细心,周到,生怕有地方没有抹到,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那她可就会后悔一辈子。我的手被抹上药后,看起来脏兮兮的,连我自己都感到恶心的。我想她肯定也有这感觉,只是她在努力的控制自己,为了我的手能够好,她也只能这样做了。
她还完全抛却了一个大姑娘家的羞臊,每天一早为我穿衣服,穿裤子,晚上又为我脱衣服,脱裤子。这时,我俩虽然都感到很不好意思,难为情的,正是这种情感,消弭了我俩心灵的距离。
在她的精心护理下,我的手不但保住了,而且康复得还很好,我与她到周礼去照了片,医生说骨头愈合得非常好,我俩都开心的笑了。
从这以后,我接纳了她。我想到了诸葛亮,那么英俊潇洒,风流倜傥、儒雅博学的人,他的妻子却长得丑陋,我想诸葛亮在选择妻子时,肯定是以贤德、娴淑、知书识礼、忠厚善良为标准的。我觉得我的她也是个贤妻良母型的好女人,虽说一切是命中注定的,但我还是要感谢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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