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正文

爱情故事 单身一族 网络情缘 友情故事 都市夜思 围城内外 感悟亲情 异乡生活 资源中心小说阅读归一云思

走失的紫荆天堂

时间:2008/6/8 作者: 深蓝水妖 热度: 332442

  公元前我们太小,公元后我们太老,那一次真正美丽的微笑,我们谁也没看到。
  ——海子
  
  当我想他的时候,我会在寂静的房间里放一些柔和而缠绵的音乐,然后,我就在旋律编成的网中死去,脑子里全是空白,让音符穿过我的身体,然后我迷失了自己。就像在他怀里……
  
  我常常一个人栖息在寂寞里,人来人往中,我发现存在的只是我自己。我喜欢一个人在空荡荡的房间里飘来飘去,孤单是我最忠贞的伴侣。渐渐的,我发现我的世界缩小了,音乐是我生命的空气,而他则是我生活的主体。我不需要太多的人气。
  
  我在每个星期五的晚上去找他,日后在那儿通宵,第二天,全天候睡眠;星期六晚上,看小说,听音乐:第二天,回复原状,做一些必须做的作业:周日晚上,听音乐,想他。
  
  好象茉莉花开没有季节,白天晚上,花蕾总释放出淡淡的芬芳;想他好象也没有季节,白天晚上,心里总缠绕着淡淡的哀伤。
  
  睡着的时候,我像醒着:醒着的时候,我像梦游,在混混沌沌中,我不想活得太明白,这样就好了,这样就够了,这样就满足了。
  
  我喜欢在头脑一片空白的时候哭,在深夜寂静的房间里,想睡却无法入眠,孤单得好象整个世界只剩下我一个,那时的我无悲无喜,如老僧一般,眼泪像虫子一样从眼中爬出,我从不追究自己哭的原因,我需要的只是无声流泪的快感。那时,我全身的感官都失灵了,眼泪从心底涌出,就如泉水从泉眼涌出一般,只是单纯的流动,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等到眼睛疲惫了,它就会轻轻的闭上……
  
  他从不来看我,自从他搬出这所房子后,他就变成了一个没有心的人,所以他过得很快乐,我也想像他一样,试着去做一个没有心的人,但我发现,尽管我的心一直在缩小,但却还有一个地方住着他,那个地方在心底最深处,所以我做不成一个没有心的人。所以,我不快乐。
  
  在同学眼中,我是一个怪人,甚至有人当着我的面说我有自闭症,因为我总喜欢独来独往,没有人能与我做朋友超过一天,因为一天后,我讨厌的我回躲着他,讨厌我的他回躲着我,我每天都会换朋友,可我并没有一个真正的朋友。有人说,沉默是金,可我发现沉默是一扇涂着毒药的大门,我在这边,别人在那边,意图闯过的人,都有被毒死的可能。人人都爱惜生命,所以每个人都不想有被毒死的可能。所以,我一直都是独自一个人,我说着寂寞的语言,打着寂寞的手势,有着寂寞的眼神,他们不懂,其实寂寞挺迷人。
  
  只有在周五,蛰居了一个星期的热情,才会在那个晚上得以释放,好象,一周来,我储蓄的青春只为了这个晚上。我发现,我的生命,从他离开我那一天,就开始以每个周五的晚上来计算,有时我会想,在我的生命里,到底会有几个周五晚上呢?
  
  每个周五晚上,我要去的是同一个地方,那就是紫荆天堂,为什么会是紫荆天堂,因为那儿是他栖息的地方。
  
  我最喜欢的两首歌是《加洲旅馆》和《天堂里的另一天》。我最喜欢的歌手是朴树和张信哲。不过,自从他离开后,我就再也不听这两首歌,再也不听着两个歌手的歌,我听蓝色组合,后街男孩,西域男孩,或查理马克思,我不喜欢,因为他喜欢,所以我听。
  
  每个周五,他会乘火车从另一个城市来这儿,第二天再从这儿乘火车回到那个城市。周五的晚上,他和他的乐队会在紫荆天堂表演,在那儿,我会见到他,也只有在那儿,我才能见到他。
  
  他是乐队的主唱兼吉他手,因为他,我喜欢所有的乐队主唱,所有的会弹吉他的人。因为他,紫荆天堂成了我名副其实的天堂。
  
  有时,在昏暗而迷离,让人眼花缭乱的灯光里,我会觉得这个世界很梦幻而他则是这个幻境的王子。震耳欲聋的摇滚,轻易地让我的心脏与它共振,常常不到半个小时,在摇滚声中,我就会头昏心慌,进而心绞痛,可是心越痛,我就越高兴,因为这样我才会感觉到自己的存在。在心绞痛达到高峰的时候,我会和许多眼神游离目光涣散,仿佛梦游一般的男男女女一起到舞池去蹦去跳,不停地跳,好象要把灵魂跳出来,把生命跳出来,这是人类最原始的舞蹈。跳到最后,整个人麻木了,心也不痛了,在就要倒下的那一刻,离开舞池,把自己丢到椅子上。
  
  困难的呼吸,仿佛要把生命吐出去,然后再吸进来,每次呼吸都要用尽全身的力量。就象为心脏的跳动伴奏一般,全身轻轻地发抖。这时,我会抬起头,静静地望着在灯光与摇滚中跳跃的他,他永远那么与众不同,仿佛所有的灯光所有的声音,所有的人和物都只是背景,而主角永远是他。不论是在密密的人群里,还是在茫茫的人海中,他都可以一眼让人认出来。因为只要看到他,别的任何东西都是模糊的,惟独他是那么的清晰,就如在一张照片中,他永远在中间,左右是黑压压的人群,人群是黑白的,只有他是彩色的。凄美迷离的灯光,不停地扫过他的脸,他微笑着,眼里闪着冷漠的光,就象一尊有生命的大理石石像。一头永远张扬的黑发,与他那永远淡定苍白的脸形成强烈对比,他的眉毛很浓很长,双眼皮的眼睛里永远闪着亮晶晶的光芒,不知为什么,他的眼睛会让我想起一条和他一样从我生活中消失了的狮子狗,他们的眼睛是那么的像,一样的高贵,一样的冷淡。他的唇型很美,假如真的有白马王子,那就是他的模样。
  
  他不停地唱,不停地跳,他的声音很美,但并不悠扬。有时,我会想,假如,我挂在他身上,那他还能跳吗?还能唱吗?他像一个在水里畅游的精灵,而我对于他,只不过是一个24磅重的铁球,试问,他怎么会把我挂在身上?不,不只是我,他不会把任何东西挂在身上,他永远那么自由,那么轻盈,就象在高空俯视众生的神。
  
  1点钟以后,他会停下来,把地盘让给另一个乐队,然后他和他的鼓手、吉他手们一起坐在吧台上休息。他永远都只坐在吧台转角处,只把一个侧影留给我,就象我永远坐在这个角落,眼睛刚好可以看到整个他。他会和往常一样,用一种淡漠的神色扫视一遍那一群虽生犹死的人们,也和往常一样,他决不会看一眼我坐的这个角落。然后他会叫一种也是唯一一种他喝的饮料:百事可乐。我记得,我曾问过他,你为什么只喝这一种饮料?他说,因为我需要百事,可乐。现在的他无牵无挂,更是百事可乐了,不是吗?他喝完一瓶百事可乐后,会闭着眼睛,轻轻地弹着吉他,每次弹的都是同一首曲子,同一首我听了千百遍依然陌生的曲子。他静静地弹,周围的事都与他无关,在1点至5点之间,他不会跟任何人是说一句话,只是喝可乐,弹吉他,等着黎明的到来。在这一段时间里,我会一直望着他,那感觉,仿佛世界上,只有我们两个人,而我会一直望着他,望着他,直到地老天荒……
  
  高考的临近,让我突然觉得有点伤感,看着周围的人玩命,我知道,我们很快天各一方,他们说不上是我的朋友,但我们毕竟一起看过那些花儿开放,一起慢慢的成长,虽然我很喜欢彼得。藩。在考试的前一个星期,我突然心血来潮,买了一本同学录,微笑着让每个同学留言。然后,我把它放进一个铁盒子里,埋在了院子里那棵孤伶伶的万年青下。我决定,若我能活到80岁,若这些同学的留言62年后还看得清楚,那我就会把这些在我18岁时留下的回忆好好地看一遍。
  
  我在报志愿时,2A报的是他所在的那所学校,3A报的是本省离他最远的那所学校。我想,由命运来决定我们的未来吧。也许我心里还是十分想跟他在同一所学校的,所以在高考前的一个月,我非常努力,比所有人都努力。可是,也许这就是命,按平时成绩稳上2A的我,却以一分之差掉入了2B,B线我没报,意味着等待我的是那所在本省中离他最远的学校。考砸的,恰恰是我最钟爱也最得意的科目:语文。
  
  在那接近3个月的假期里,我没有走出家门一步,一个人在屋子里听莫扎特,听李斯特,我发现,没有歌词的曲子其实最合适我……
  
  

赞(0)


猜你喜欢

推荐阅读

参与评论

246938 条评论
×

欢迎登录归一原创文学网站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