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发起的五四新诗运动,仅仅向我们提供了一张白纸,而五四自由精神赋予这张白纸不朽的灵魂。国门敞开四十多年以来,诗坛在思想文化批判与新思潮的持久冲击波中,诗人们着力对现代精神追求与生存状态的表现,处于无拘无束与自以为是的写作之中。诗坛不缺少天才,而能否成为天才诗人,大概尚需时间来验证。一批批交替出现的诗才逆子,往往以新异的极端的写作姿态,实现刷新新诗界面的野心。四十多年来新诗创作的整体水准对历史的超越,主要表现在对文本意义的突进和拓展与写作的多元态势的形成,与此同时,诗体语言散乱杂沓,可以说,没有一种文体像诗歌写作这么个人化,这么民间化,这么容易,漫无边界。诗人不能满足于写作“实在”的知性,需要了解其所以然,具备诗的语言意识与文本创造的自觉,去研究和把握一定的尺度和规则,诗歌有自身的“逻各斯”。
诗的语词结构在语言文学中最具形式感,用语最少而意味颇深,又称为语言艺术的皇冠。诗歌语言是简洁的、碎片的符号创造,直抒内心或及物写梦。
现代意义上的语言,已成为诗歌写作的中心话题,修辞及意义包含在语言之中。西方先哲维柯、哈曼把诗看成人类的母语,是从语言起源的本性而言。语言起于快乐和痛苦,这种情感的冲动与生俱来。现代诗歌切入这种“原始词语”,尊重并表现诗人精神活动的自发性,或者说把情感本能当作精神活動的原动力。诗歌语言不是观念的表现符号,而是生命精神的符号或副本,它无时不在,又若隐若现。诗人对于语言的理解,容易带有语言的局限性,因为语言十分复杂,并且神奇莫测。比如,若把语言理解为直接感觉的产物,而赫尔德提出“反映”的概念,称“反映的第一个特征是灵魂的词汇”,又何尝不切入诗的语言概念?只有从不同角度与层次中融会贯通去理解,才能打破诗歌语言定义的局限。当然,诗人可以凭借自己对语言的感觉和理解,去进行诗的语言创造,但不管诗人如何坚持自己的探索,每一次诗歌文本的成功创造,都是语言魅力的展示——语言自身的独特性及其意味的丰富性。
诗美出自语言感觉,见诸语言表象与意蕴两个方面。诗性经验总是粘连于词语,意义包孕于语感、语境之中。那种创造性的去蔽而直指事物本性或本质的词语,是更具诗性价值的语言。出于诗性体验与独特想象的语言表象,与诗人的审美趣味、思想发现或生命敏感、哲人先知之间达成某种默契,由此构成诗的意象或意向性的语言效果。
诗意语言摒弃了容易显露的感觉外壳,成为纯粹符号的表达,或陌生的直觉经验与新的精神的深度呈现方式。诗人对语言意象的捕捉与惊奇发现,不单单是传统诗歌创造中对字词推敲和凝练的功夫,更是对内心体验与意识的发现的独特把握。意向性词汇的质量,取决于诗人的心理感觉印象,而诗人如何使心理感觉(意向)锲入汉语词汇的诗意(意象),充分展示出现代汉语诗美的独特魅力,是当代诗歌语言美学需要探索的难题。汉字的暗喻功能会使其如一粒橡树的果实,其中潜存着一棵橡树枝丫如何伸展的力量。汉语意象的可生性与心理感觉的不确定性,无疑为汉诗的表现力与独特的诗美创造提供了可能性。
现代汉诗的语言意象(意向),是一个模糊概念,或者说具有模糊的美学特征。模糊意象(意向),是诗人在思想与想象力得以自由充分发挥而达到主体意识充盈状态的审美效应,是被审美感觉所包蕴了的表象,这种语言表象富有极大的暗示性,不作审美判断是高级的审美形态。诗的模糊语言在不确定性中包含不可言说的全部意蕴,不仅使这种“对终极神秘性的忌言和守护”有了可能,而且在意象(意向)的模糊绰约中显现神秘之美的诱惑。
当代诗人的语言感觉对内心的深度抵达,反馈着复杂微妙的多方面的诗性体验,应该说,有力开拓了新诗语言美学的内涵,但它代替不了语言本身的创造。我不能认同当下流行的观点,单单把意义层面上的语言感觉与诗性经验视为语言魅力。诚然,诗的语言美学建构在现代诗意的基础上,诗人寻找灵魂的词汇,用语词制造对生命灵魂释放的惊喜,以致排除并超越经验,在纯粹的精神世界中遨游与探索,或者把经验的存在的词“悬置”起来,以追求“悬置”背后“终极神秘性”的发现与快感,这些无疑带动了诗的语言意识的更新,但如果离开语言本体,离开汉语形、音、义一体的意象营构,不能把对语言的想象和创造发挥至高级境地,仅仅是直接堆砌那些直觉把握或抽象肉感的词汇,何以言谈诗的汉语之美?
20世纪80年代诗歌变革引发了诗歌语言意识的变革,摒弃了“语言工具论”,而高扬诗人的主体精神,即“主体论”。当代诗的语言美学问题,实属诗的语言本体论的范畴。其实,朦胧诗写作仍然很注重语言形式。后新诗潮则以反抒情、反语言、反意象乃至反诗,对诗歌形式彻底摧毁。新诗坛对后新诗潮的这一非诗化倾向,并未引起应有的异议与反思,致使语言失控后的涣散局面,没有得到多大改观。诗回到语言本体,自然包括回到汉语本性及其现代修辞方式。有诗人反对对诗作语言要求,认为“诗的语言是一种大师的行为”,用小说、散文的语言方式写出来的,同样是诗。当下诗歌的及物性或叙事性写作,固然有助于现代诗性体验的表现,但如果丢掉汉语的凝练性与表意的独特优势,恐怕很难创造出世界认可的大师的语言奇迹。
诗,作为语言艺术,不可忽略语言表象的基础创造。它既伴随诗人的内心感悟与直觉把握,又是一个想象与捕捉、融通与凝练的创造过程。诗人的真诚或对于语言的虔诚,同样体现在对汉字的尊重和珍惜上,善待每一个汉字,使每一个语词都归其位。汉语诗人的语言本体意识,突出体现在对语词的诗性把握上,要使诗意言说融入独到的语词排列组合之中,需要用减法,使每一个词都用到要处,使语词自身的意义和特质得到很好的发掘和发挥,这样才能彰显汉诗独有的语言表现力与诗美效果。诗美语言,应该是本真的、简洁的、本质的,语词由此而被点亮,诗意油然而生。诗的语言,才显得汉语生命精神的高贵。
离开诗的语言本体,丢掉语词的汉语诗意,追求语言意识的更新,则如同无本之木,何以注入诗歌语言新的活力?当代诗歌语言美学,建立在诗的语言本体的基点上。诗意与诗形的剥离,由于积弊已久,无疑带来当代诗歌语言美学建构的难度与困惑。
新诗发展不会改变对母语之根的追认。几千年的古典诗词艺术成熟的诗美积淀,是现代汉诗语言美学建构不能也无法绕开的重要资源。美国意象派诗歌创始人庞德从改作汉语诗歌《刘彻》中,获得“一片贴在门槛上的湿叶”的经典之句。汉语表意的诗性浸染了西方现代诗意象,用汉语写作的中国诗人,岂能怀疑和无视自己母语诗歌这一得天独厚、潜力和生机无限的诗美资源?现代诗性体验的感觉意象,诚然与古代诗歌意象有本质的不同,但要发挥和加大现代诗词汇的弹性和张力,仍离不开其美的因子的诱发性动因。汉语词汇基因,可以理解为汉诗先天独有的诗美生成光源,是投向西方字母语言的一束新异之光,提供了与西方现代诗歌相媲美、相辉映的可能。
诗的艺术是对语言的探索,中外诗人都曾受到语言的困扰。赫拉克利特要求人们必须穿透字面把握其背后的意义,而只有当对立的一面在某种方法的关联之中,词语才能成为意义的向导。在赫拉克利特的形而上学看来,词语与存在的一致,和词语与存在的对立,是统一而不可分的两个原则。中国古代《易经》中也有“书不尽言,言不尽意”之说,指出语言达意的局限。而庄子的言意之表“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与赫拉克利特的“两个原则”不同,庄子以加大语言符号的包孕性即有无相生的辩证法,来克服语言的局限性。就“道”与“存在”的终极意义而言,它们具有一致性,都力图为那不可命名的形而上问题进行命名。庄子的“言不尽意,得意忘言”,则使汉语诗歌“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有了可能。中国诗人正是得益于这种虚实相生、因有生无的直觉会意方式,而创造了汉语之美与至深至妙的形而上境界。所谓词汇基因,是指汉诗词汇浸染着虚实、有无相生的因子,它也显现为词语的弹性或张力。每一个诗人都走着自己的语言探索之路,需要在当今全球化语境中,运作克服语言的局限性的策略。诗人探寻汉语词汇的基因,是一个激活与更新的动态过程。
当代诗需要汉语诗性相续相生的现代原生态,那种转基因式语言,只能导致汉语诗美特质丧失殆尽。我尊重并推崇诗人的新体验、新探索,但不能不顾及汉诗的语言特质及其诗形的创造。
诗以分行,以特有的语词排列的秩序,即诗意言说的秩序,区别于小说等其他文类。当下诗歌的散漫无纪的倾向,症结在对诗形的忽视,因而自由无序,没有“形”的约束,有论者称为“说话的分行与分行的说话”。否定诗形论者认为,诗是先天存在者状态的一切外观,是纯粹内在性的呈现,没有逻辑特征,把人的先验的精神存在理解为诗歌,同时消解了诗歌这种文化形式。汉语诗歌,是一个独立的中国文学概念。一切越出诗歌伦理的探索都是无效的,对现代哲学思潮的直觉感应不等于诗,诗人先知的思想魅力,代替不了诗的语言创造。诗歌不可没有“形”,诗人的精神存在和内心体验都包蕴于富有独特表现力的汉诗之“形”中。诗人只有具备诗的语言创造的文本自觉,才能保证他的诗意发现的有效性。
新诗以什么来维系语词连接,使语词融入语境,成为诗意结构的意象符号?诗行或诗句,乃是诗性经验的一种组织、一种结构。即是說,诗的组织结构依据诗性感觉的内在逻辑,但又需切入汉语诗美的生成机制。诗人对感觉对象的语词进行组合,就是运作汉语修辞的语言创造的过程,这一环节才展现语言大师的功夫。现代意义上的语词秩序与汉语修辞,处于探索与不断变化之中,这需要对赋形的诗歌文本进行分析,特别要关注和探讨正在生长的“形”。
本文提出美的逻辑,是指语词组合的诗意结构的整体而言。这里考察诗歌现场,侧重于内在逻辑的探讨,探讨现代诗性体验的内在性与诗的语词组合或建行的新的可能性。比如,洛夫的《金龙禅寺》,初读印象,诗中意象互不相干,尤其是“雪”与“晚钟”“灰蝉”“灯火”。但于陌生、生涩难懂中感到语言意象是美的,读到最后一节灰蝉把山中灯火点燃,不难感觉到隐喻的新奇及其内在的美学特征。洛夫在诗性体验的想象与语词组合中,运用了超现实主义的“自动语言”与禅宗艺术“不涉理路,不落言筌”的会意方式,在二者融通与互补中构成诗的内在语言的结构逻辑。第二节一行诗连接了上下节,“如果此处降雪”,完全违背常规,却入诗人内心的禅意,可以把“雪”理解为禅的意象。因而它以精神之“理”,制造生成了语言异质的突起与惊奇,制造了与前后语词之间最大的张力及诗意空间。
领会,作为解释学的重要范畴,给人们提供了领悟可能性。海德格尔称:“这种领会着的,向着可能性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能在。”在诗歌文本中,这种“能在”,指向现代诗意的内在性、隐秘性,包括深藏在文本内外的潜能。这种“能在”的诗学观,为现代诗的语言文本创造提供了新的可能性,同时也增加了难度。现代诗学上的“领会”,总是伴随着诗的语言感觉及其暗示能与“形”的审美效应,这也意味着诗歌写作的语言难度。但,所有难度都在诗的自由创造之中。如美国诗人麦克利什所说,“一首诗应该缄默无语/像群鸟飞翔”,大概是指诗要有很好的暗示性。中国诗人只要使出汉语的神器,就会让诗意之鸟高高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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