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王升远曾有一个巧妙的观察,他将日本昭和时期关注亚洲连带命运的日本知识分子分成两种类型:一种是以内藤湖南为代表的帝国日本“支那学家”,他们以东亚的汉学传统和欧洲现代科学知识体系为基础,将理解中国有意无意地服务于日本的帝国建设,并以“优等生”之文化自负品评现代中国的政治—社会建设;另一种是以北一辉、橘朴等为代表的现场主义者,他们的中国论完全内嵌于二十世纪中国革命和国族建构进程之中。“二战”后,这种“内在于中国”的现场主义知识分子视野被竹内好继承,并发展为“内在于我的中国”立场,将想象中不同片段的历史中国(主要是革命的“人民中国”)作为个人学术研究之目的论预设,在战后日本批判知识分子的中国研究中影响甚巨。从竹内好、加加美光行到沟口雄三,莫不如此。
但“二战”结束后,大部分日本知识分子早已不再有类似于战前现场参与中国政治和社会运动事件的实践体验。稳健而客观、略带批判性的历史分析,主导了战后日本知识界的中国研究。更强调以言行事、通过写作参与日本战后政治的左翼知识分子,也多有此一特征。更重要的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国大陆面向欧美世界的改革开放进程开启之后,“革命中国”视域渐渐淡出,“中国”作为反观日本历史特性、抵拒西式现代性的视野远去,“中国”(或亚洲)再难以简单地作为一种方法。九十年代苏联解体和后现代思潮在日本的逐渐兴盛(以柄谷行人《日本近代文学の起源》为代表),更让之前的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传统—现代化理论等宏大叙事受到冲击,这给沟口雄三之后的一代史家带来了不同的视野。“内在于我的中国”研究渐趋衰退,除了以日本国家为中心的叙事取向外,更为冷静与超脱的历史研究逐渐凸显。沟口雄三的学生,东京大学名誉教授、同志社大学全球研究中心教授村田雄二郎就是这新一代史家的代表。他的论文集《语言·民族·国家·历史:村田雄二郎中国研究文集》(以下简称《语言·民族·国家·历史》)试图回应的问题,用作者自己的话来说,是在纵向时间与横向空间中思考十九至二十世纪中国“文”(非暴力—文化—文本)与现代性关系。这部论文集中的论文都完成于九十年代之后,它们不再简单持有“革命中国”的目的论预设,也不追随日本为中心的国族叙事,而是以现代性反省视角,跳出“革命中国”的框架,从后革命时代与全球化背景思考民族—国家在东亚的发展历程与未来方向。
一、从国语看中国国族建构:“文”的断裂与延续
早期现代世界,按柄谷行人的说法,有一个从“普世帝国”到现代民族—国家的演变历程。其中,“言文一致”和国语运动的兴起,对于创设现代国家、形塑国民意识起到了根本性作用。在西方,经典式样的民族主义和“国语”运动中,存在一个普遍预设,就是同质化语言产生现代均质化的“国民”和民族—国家。这一西方经验与支配性理论中不证自明的预设、颠倒和压抑关系,被柄谷揭示出来。柄谷行人通过《书写语言与民族主义》一文指出,现代民族—国家中普遍存在的“言文一致运动”源于普世帝国内民族—国家的独立问题。这一独立和分解的过程往往伴随着语音中心主义的思考方式。依此,柄谷试图解构一种作为意识形态的、民族—国家起源和历史的神话。这一创造“起源神话”的民族主义运动随着西方现代国家的扩张而延展至世界各地。不过,在不同地区和文明体建构本国国语和民族—国家的过程中,往往展现出不同特质,时间长短区别很大。日本国语运动中的语音中心主义就是这一历史进程的体现。但这一语音中心本位的过程中,是否完全适用于中国呢?
村田延续柄谷的思路,探讨了晚清以来中国“言文一致运动”中晚清官话、国语运动和白话革命的问题。在他看来,现代西方国家体系的扩张,以及中国在晚清的富国强兵改革目标似乎带来了语言的同一和标准化问题。从清末承担教育改革、提倡国语教育的地方立宪派,到新文化運动期间蔡元培、胡适等主导的国语研究会,莫不如此。围绕语言改革的争论,各方讨论重心一直在标准语、标准音的选择,而国语本身是否应该统一,却不成为问题。面对中国内部复杂多样的语种与语音状况,标准语和标准音问题的提出似乎是近世欧洲国族建构过程中同化、强制逻辑的复刻。在建构均质化的现代国民、培育现代中国国语这一论题上,中国确实有不例外于欧洲的一面。
但是,村田又通过历史的分析指出,中国从大一统的王朝帝国向现代国家的转变,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以语音中心主义—语言民族主义运动为叙事中心的过程。语言与民族同一性这种等同性命题和思考架构,在中国并不完全具备正当性,这正是村田所要反思的近代性原理。正如柄谷指出的,要考察民族—国家的特质,就不能不考察先前王朝帝国的特征。中国王朝政治内部的语言统合讨论,一直有延续帝国内部大一统意识的问题,也就是明清时期所谓官话(linguafranca)的问题。艾尔曼曾指出,在明清时期,科举制度通过帝国的官僚系统,完成了中华帝国政治文化的再生产。因为科举考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就是作为书面语言的文言文和作为口头语的官话。在满人语言“汉化”的过程中,官话通过帝国的行政机构和治理系统,成为文人和官僚士大夫可以超越本籍身份使用的通用语。
村田精当地指出,对于超越方言空间中的科举官僚和士人而言,官话起到了“增强连带感”效果。而且,与近世欧洲最大的区别在于,明清官话的流通已经覆盖几乎整个中国。
清朝时,雍正于一七八二年发布上谕,特要求闽广两省地方官学习官话,并在南方设立“正音书院”。黎锦熙便将此举视为近代中国国语运动更早的源头。一方面,官话依托其王朝公用语身份,早已超出了一地藩篱,而成为具有压倒性优势的多数派语言。以官话作为“国语”,似乎是必然的趋势。这是它和现代西方的语言民族主义相通的一面。但是,清代“正音”政策的对象,基本上只限于地方官员及其行政事务,并没有现代国语运动中创造均质化国民、培育现代国族的意识。而且,官话和方言俗语之间,也并没有现代社会中区分他者的强烈排斥、认同政治色彩。在这点上,清代的“官话”推广、“正音”书院与现代民族—国家的均质化国民预设有重要区别。
当然,从官话“正音”到国语“读音”,确实有着很强的连续性。村田指出,民国的国语运动是清朝“正音”的直接继承者。这点,从国语运动提倡者的思想脉络也可窥见。龚自珍早在《拟上今方言表》一文中就提出了“撮举一言,可以一行省音贯十八省音,可以纳十八省音于一省”的“语言统一”之理念。它不仅呼应了康熙以来编《一统志》的诏令,时间上也远远早于近人学者将国语运动追溯到康有为的“统一语言说”之时间点,更早于黎锦熙《国语运动史纲》、倪海曙《清末汉语拼音运动编年史》中的一八九一年说(后人追溯的宋恕方案提出年份)。龚自珍的这一想法被后来同属今文经学流派的康有为所继承和阐发,而章太炎、刘师培的国语理念也同样深受龚的启发。这一统一和标准化声音的运动,在民国初年具体体现为国语的“北京音、汉口音和南京音”之争,后是“京音国音”之争。直到一九四九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后,“普通话”方才凭借政治的统一得以确立。
但是,普通话只是语音上采取了京音,其词汇、语法仍然不得不吸纳黎锦熙等国音派意见。而“普通话”在其确立之初,是否即具有当初所设想的方言/ 标准语这种非此即彼的关系,似乎并不可完全从其后来的历史结果来反推。历史发展的吊诡之处往往也由此展现。于此,村田的另一个重要提醒是,在反省近代性关于语言与民族同一性原理的基础上,不可轻易地就将帝国时期实际存在的语言状态贴上“多元文化主义”的价值标签。因为这种标签不仅是对历史价值的“时代错置”,更强化了语言与特定民族文化、共同体结合的现代国家原理预设。
另外,汉字本身的象形特点及其表意特征与字母文字的巨大差别,也是中国的国语运动与西方、日本的语音中心主义有重大差别的地方。从秦始皇“书同文”政策以来,文字统一就是基本政策,它也通过秦汉大一统帝国得以保持长期的历史延续性和稳定性。相比欧洲言文一致运动中各语种从拉丁文中脱离而出的过程,在中国,国语运动只是在争论以不同方式读同样书面文字的问题。虽然语言统一标准不一,但京音与国音派的出发点,毋宁说,都只是何种方案更接近已经存在的白话文书面语。这一“书面语”的核心地位,在中国国语运动与民族统合上,恰恰是它最难以被语音中心主义所涵盖的部分。而晚清民国部分中国无政府主义者对于“世界语”(esperanto)运动的热衷,也未尝没有对这一统一书面语传统的承继和发扬之意。
二、东亚视野中的战争与革命:“非文”的逻辑
村田论文集中,另一个核心主题就是对于战争及其影响的反思。现代世界,通过革命立国的国家,其革命进程大多与战争和泛滥的暴力密不可分。但是,战争的影响和其体制变革作用,往往是战后才渗透到社会。战后,往往会有各种条约、成文或不成文宪法等,持久地形塑战后世界,无论是民主化(主要指国民参政活动的扩大)抑或军国化。整个中国近现代史中,作为历史主线的革命论题,构成了中国自我叙述中不同时代经常采用的言说基准。而对日本的自我认识来说,“战争”无疑是各个时代定位自我的关键出发点,无论是甲午战争、日俄战争,抑或是“一战”“二战”。村田在其分析中,将战争与民主化、革命结合起来,不再局限于某单一国家为中心的战争胜败论视野,而是全局性和整体性地考察帝国日本与殖民地朝鲜、表面独立实则受限于不平等条约的中国,这三者之间战争、革命与民主化的复杂关系。
甲午战争后,朝鲜对中国的朝贡关系终止,以中国为中心的东亚国际秩序让位于日本逐步占主导的帝国建设进程。对于日本来说,甲午战争同时开启了日本的民主化和军国化路线。此战后,以元老伊藤博文为党首的立宪政友会成立,自由党等在野党也通过战争开启了参政之路。但是,元老和政党结合给日本政治带来的结果,既是藩阀逐渐走向政党和大众的一面,同时也有政党自身逐渐向上靠拢、与既得利益集团藩阀一致化的一面。大众与藩阀—政黨联合政权的相互支持,构成了帝国日本此后对外扩张的基础。
日俄战后,日本更是出现了内政外交一体化的新潮流。一方面,国内舆论的抬头和强硬化,在中日两国立宪话语与政治的影响下,获得了左右两国政府内政、外交的新力量。它构成了两国“国民外交”兴起的基础。另一方面,在国际政治—经济体系中的不同位置又让中日两国的内政—外交一体化走上了截然不同的方向。对于日本而言,日俄战后,日本国内舆论对外强硬的意识愈发突出。这一对外扩张意识,被浮田和民以“对内立宪主义,对外帝国主义”之用语进行了精准概括。对中韩两国而言,日俄战争,一方面开启了黄白种之间竞争关系的讨论,另一方面却又通过日本的成就再生产了当时文明等级论话语。也即,日本对俄国之胜利,是“文明”“立宪”话语的胜利。于此,一九0六年,清廷在内外压力下宣布“预备立宪”。地方咨议局成了本地精英参政、影响内政外交的护身符。地方精英的参政立宪活动也与公共舆论中的大国愿望密切联动,他们与清政府一起开启了近代中国“修约外交”之举。这一“恢复国权”外交,一直持续到“二战”中中国彻底废弃与西方诸国的不平等条约为止。而在朝鲜半岛,改名后的大韩帝国虽然没有确立议会制和立宪制,但村田认为,从传统身份制的解体、重视公论和君民一体说,仍可以算是朝鲜民主化的开端。只是,面对日本的干涉和暴力压制,大韩帝国的“爱国启蒙”和国内的抵抗运动最终仍然失败。
“一战”后诞生出的新理念与国际新秩序更是形塑了现在的东亚秩序。对于日本而言,“巴黎和会”和“华盛顿会议”难言成功或失败。日本作为战胜国,获得了赤道以北原德属岛屿,取得了国联常任理事国待遇,但是日本想争取的黄白人种平等待遇在“巴黎和会”落空。“华盛顿会议”上,日本不得不退还山东,英日同盟瓦解,美日矛盾趋于表面化。苏俄十月革命和威尔逊之“新外交”否定了之前时代盛行的秘密外交,以“币原外交”为代表的强调日本与欧美大国协调路线占得优势。大正民主运动向着非军事化的方向发展,藩阀政府和元老政治走向消亡。但与此同时,政党政治的乱象、裁军引起的政军矛盾以及经济问题,加剧了日本国内民主政治中激进势力的发展。激进右翼势力与民众对议会政党政治的不满结合起来,开启了此后军国主义势力的全新登台。
相比于日本,对美国所引领的“新外交”理念,深受不平等条约束缚的中国政界和舆论对其有更大的期盼。“一战”的胜利和国联创设被民国舆论各方普遍认作是“公理”之于“强权”的胜利。可惜,《凡尔赛和约》的出台,让之前普遍持有过高期望的舆论和民众感到了巨大落差。新式学生、城市里的工商群体引领了村田所谓的民国版“战后民主”运动。只是,这一“民主”,因为之前民初共和乱象和多次帝政复辟丑剧的上演,早已不再是纯粹代议政治的程序和制度民主,而是向着更大程度的社会民主和伦理政治方向演化。虽然它曾与吉野作造寄予希望的东亚民主及社会变革有过共通连带的可能,但是,中日两国在当时国际条约体系中的地位落差和权力格局位置不同,让“战后民主”运动在两国走向了截然不同的路线。苏俄十月革命的成功及创设的共产国际开始向远东输出革命理念与战略,对中国普遍高涨的民族主义运动和社会改造思潮,确实有着巨大吸引力。中共创建、孙中山所引领的国民党改组,提供了否定代议政治和开启社会改造的不同方向。而日本的大正民主运动被激进右翼和各色军国主义势力中断后,以非军事化和去殖民地化为中心的民主化终于展开。
三、革命立国中的文本与概念
在近现代中国史和亚洲历史上,终结了持续近两千年之久的王朝体制的辛亥革命,可能是一个另类。相比于现代世界典型的暴力革命,辛亥革命或许是极其和平地实现了平稳过渡。村田指出,辛亥革命这一和平过渡的重要体现,除了南北之间的议和以及清帝禅让给袁世凯组建政府之法统的模糊解释(通过《退位诏书》)外,另有一重要文本:《清室优待条件》(完整的优待条件包括清皇帝、清皇族和满蒙回藏三部分)。理解这一文本性质及其背后的法律—政治意涵,可以为现代中国革命史的划分提供一个不同的观察视角。
村田认为,《优待条件》的订立,是南北停战协定后,晚清以来国际局势和国内中央—地方关系以及民族统合问题综合作用的结果。对于南方革命政府而言,一方面受限于资金匮乏(孙中山、黄兴通过代理向日人借款未遂)和缺乏国际支持与承认,南京政府的革命军势力有限,且面临政权难以持续的问题,求和是客观情势的需要。另一方面,村田特别强调革命党人内部的不同意见。他指出,革命政府内部并非铁板一块,释放后仍留京的汪精卫与杨度等合作成立了“国事共济会”,呼吁避免流血;而担任南北和谈的南方代表伍廷芳,在疏通南方激进声音、认可谈判上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伍廷芳的顾虑中,有两点非常突出:第一,他认为,共和精神之本意在于“平等大同”,在中华民国之下的满蒙回藏之政治意见与惯习需要得到平等尊重;第二,保留大清皇帝之虚号可以用之统合满蒙,防止他们被国外分裂势力进一步利用,增加离心倾向。对于袁世凯及其政府而言,《优待条件》与《退位诏书》除了可以证明自身权力正当性来源之外,也与他们对边疆问题之敏感性和严重性的理解有关。袁世凯等北洋势力多和满蒙王公、贵族有长期来往,《优待条件》的确立确实巩固了民国与那彦图、阿穆尔灵圭以及布和济雅的联系。这正是民国政府活用清朝两百多年对蒙政策遗产的体现。
《优待条件》一文不仅附录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也被袁世凯以附则第六十五条规定于《中华民国约法》之中。这一特别优待革命之前的皇室、统治家族和满蒙回藏民族的条例,乍看似乎与共和平等之精神相悖。因此民国政府不将其列入宪法文本正文,而以附录或附则形式使其具有形式和法律解释上的效力灵活性,体现了高度的政治智慧。从对现代政治的更普遍反思来看,它也是政治中某种“例外性”的常态化。法学专家、时人王宠惠就指出:“优待条件,乃立国之始,力保和平,不得已之办法,是为仅有之例外,绝不可援以为例者也。”而《优待条件》这一重要文本于一九二四年北京政变后被废弃,既让溥仪有了被日人利用的空间(成立“伪满洲国”),也预示了此后激进革命奋起的国民大革命时代。从这个角度,村田的观察与学者从革命史视野观察的一个节点—一九二五年—确有殊途同归之处。
如果说,以移民、遣使、留学和贸易为基础的东亚“华夷秩序/朝贡贸易圈”已经解体,帝国日本构建的殖民秩序及“大东亚共荣圈”也在历史上被唾弃,那么,在美苏对峙为中心的冷战结束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整合遭遇各种逆流冲击的历史时刻,东亚政治世界有何新路?显然,在村田这一论文集的视野里,东亚历史文化与政治经济持久交流和冲突的历史,似乎可构建一个“文”的共同体。至少,在其分析中,“文”有如下几个不同层面的内涵,可助力此一“文”的共同体:第一,东亚历史上曾经的汉字文明圈虽然不再存在,但其共享的历史与记忆、对西方现代性原理的时空反思(比如民族—国家、国语运动等),有助于提出一个更合理与更具共享性的现代原理。第二,在反思东亚现代史中的战争与革命历史基础上,通过不同国家、区域的学术视域融合,人文知識分子可通过视野的比较与交错,更彻底地反省现代东亚历史中的多样暴力机制,以防其被简单地再生产。第三,通过东亚历史中的重要文本、概念和话语,知识分子可借助共享的历史文明与文本,构建一个跨越时空的学术共同体。
这一“文”的世界,不再简单奠基于某一特殊区域或政治—文明共同体的历史原理之上,也不会秉持单一历史时刻的合理性。它渴求的是多重对话和交互理解,以不定居于某处的“越界”意识,架构不同历史时空、不同行动主体的对话桥梁。这一“文”的共同体构建意识,颇类似于启蒙运动早期,不同区域的欧洲启蒙哲人们构想过的欧洲共同体问题。彼时,伏尔泰、卢梭甚至美国的托马斯·杰斐逊等人,都曾自视为“文人共和国”(republicofletters)的公民。在尊重地方文化和语言的基础上,他们尝试着跨越领土或主权的限制,形塑一个形而上的“文”的政治共同体。这一“文”的世界与之有可资比较之处。或许,这是在跳脱其老师一辈的“革命中国”或“内在于我的中国”视野后,村田及其后日本批判知识分子们尝试并努力为之的方向。
(《语言·民族·国家·历史:村田雄二郎中国研究文集》,
杨伟主编,重庆出版社二0二0年版)
赞(0)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