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鲁迅说,要做学术研究工作,首先要有两个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就是“ 数年粮食,一屋图书”。他在一九三三年六月十八日致曹聚仁的信中说:
中国学问,待从新整理者甚多,即如历史,就该另编一部。古人告诉我们唐如何盛,明如何佳,其实唐室大有胡气,明则无赖儿郎,此种物件,都须褫其华衮,示人本相,庶青年不再乌烟瘴气,莫名其妙。其他如社会史,艺术史,赌博史,娼妓史,文祸史……都未有人著手。然而又怎能著手?居今之世,纵使在决堤灌水,飞机掷弹范围之外,也难得数年粮食,一屋图书。我数年前,曾拟编中国字体变迁史及文学史稿各一部,先从作长编入手,但即此长编,已成难事,剪取欤,无此许多书,赴图书馆抄录欤,上海就没有图书馆,即有之,一人无此精力与时光,请书记又有欠薪之惧,所以直到现在,还是空谈。
学术工作不能性急,不见得很快能够出成果,很快就能够“创收”,因此,预备数年粮食的条件就是很重要的了。鲁迅在教育部做官,每个月有官俸;后来到厦门大学、中山大学去教书,每个月有薪水。再后来当了职业作家,除开蔡元培每个月送他三百元“特约著作员”薪水的四年一个月以外,收入就只有稿费和版税了,不很稳定,以致请律师向老交情李小峰讨版税。学术方面他虽然做了不少小题目,但是大题目只做成功了一本《中国小说史略》,想做的《中国字体变迁史》和《中国文学史稿》,终于没有动手。
那时做学术工作,一屋图书的重要性就不用说了。现在北京鲁迅博物馆、上海鲁迅纪念馆保存的鲁迅藏书为数都很可观,他每年日记后面的“书账”详细记下了这年得到的书,包括自己买的和别人送的,都很不少。不过作为一个文史研究者,至少,他就缺少了一部常见的书:二十四史。他一九三二年八月十五日致台静农的信中说:“早欲翻阅二十四史,曾向商务印书馆豫约一部,而今年遂须延期,大约后年之冬,才能完毕,惟有服鱼肝油,延年却病以待之耳。”
缺少了二十四史,就使他吃苦。一九一九年,他给《新青年》杂志写“随感录”。写《五十八 人心很古》一篇,说“后来又在《北史》里看见记周静帝的司马后的话”就从《北史》里引了这段话:
后性尤妒忌,后宫莫敢进御。尉迟迥女孙有美色,先在宫中,帝于仁寿宫见而悦之,因得幸。后伺帝听朝,阴杀之。上大怒,单骑从苑中出,不由径路,入山谷间三十余里;高颎杨素等追及,扣马谏,帝太息曰:“吾贵为天子,不得自由。”
引文之后鲁迅评论说:“这又不是与现在信口主张自由和反对自由的人,对于自由所下的解释,丝毫无异么?”这就是这一篇的主旨。
想必是他翻阅一部借来的《北史》,遇到了这一条可以发一点议论的材料,抄下来,写了文章,就把书还去了。可是,这里有一点小错误:人民文学出版社一九五六出版的《鲁迅全集》(十卷本,第一个注释本)的注释就指出:“1《北史》,共一百卷,唐朝李延寿撰。记载我国南北朝时期北方国家魏、齐、周和隋的历史。这里所引的是隋文帝的独孤后的事,见该书卷M《后妃列传》。——四二一页”(第五七五页)。假如鲁迅当时多翻阅一下,是不难发现这个错误的。公元五七九年,北周二十二岁的皇帝死了,被谥为宣帝。这时北周的政权实际上已经归于他的丈人(杨皇后的父亲)杨坚手中。杨坚完全可以马上接管政权,改朝换代。可是他不性急,却把宣帝年方七岁的太子立为末代皇帝,为的是要他来完成禅让的程序。果然,过了两年,一切准备就绪,禅让盛典举行,五八一年,“二月甲子,帝逊位于隋,居于别宫。隋氏奉帝为介国公,……隋开皇元年五月壬辰,帝崩,时年九岁。隋志也。谥曰静皇帝”(《北史》,中华书局版,第二册,第三八四页),禅让盛典举行以后才三个月,他就死了。怎么死的,《北史》没有写,只用了一个“崩”字,可想而知是非正常死亡。如果知道了周静帝是一个这样的皇帝,就可以知道:“单骑从苑中出,不由径路,入山谷间三十余里”这样的事,他做不出来;“吾贵为天子,不得自由”这样的话,他说不出来。可怜,他死的时候还是个儿童啊。
正如一九五六年版《魯迅全集》注释指出的,这段引文见于隋文帝的独孤后的传记里(《北史》卷十四《后妃列传下》,中华书局版,第二册,第五三二至五三三页)。在这篇传记里除了记她因为吃醋杀害尉迟迥女孙这一件恶行以外,还写了她许多美德,如俭约、仁爱等等,这些就不去说了。她还有一个大贡献,就是生的五个儿子里有个鼎鼎大名的宝贝杨广,即隋炀帝。下面就来讲有关隋炀帝的事。
日本青年学者增田涉在鲁迅的指导下翻译《中国小说史略》,遇到了这样一段:
不知何人作者有《大业拾遗记》二卷, 题唐颜师古撰, 亦名《隋遗录》。跋言会昌年间得于上元瓦棺寺阁上, 本名《南部烟花录》,乃《隋书》遗稿, 惜多缺落, 因补以传; 末无名, 盖与造本文者出一手。记起于炀帝将幸江都, 命麻叔谋开河, 次及途中诸纵恣事, 复造迷楼, 怠荒于内, 时之人望, 乃归唐公, 宇文化及将谋乱, 因请放官奴,分直上下, 诏许之,“是有焚草之变”。其叙述颇陵乱, 多失实, 而文笔明丽, 情致亦时有绰约可观览者。(《鲁迅全集》第九卷,109—110页)
他不懂“焚草之变”是怎么一回事,就写信来问。鲁迅手边无书可查,只好请曹聚仁帮他查书。一九三三年十一月十日他写信给曹聚仁说:
我要奉托一件事——
《大业拾遗记》云,“宇文化及将谋乱,因请放官奴,分直上下, 诏许之, 是有焚草之变。”炀帝遇弑事何以称“焚草之变”?是否有错字? 手头无书, 一点法子也没有。先生如有《隋书》之类,希一查见示为感。
曹聚仁即从《隋书· 宇文化及传》抄了一段作答。鲁迅即于一九三三年 十一月十三夜据以回答增田涉:
宇文化及谋叛之计既行,置兵城外,城内聚兵数万,举火为号通知城外(令其入城),炀帝闻声,问是何事。“司马虔通(宇文化及的党羽)伪称:草坊(储存牧草的仓库)失火,外人(宫外的人=官、兵、民)救火,故喧嚣耳。”帝信之,无防备,遂被杀。(见《隋书·宇文化及传》)
这问题就算是解决了。
鲁迅买到《二十四史》,是在一九三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这天他的日记:“开明书店送来佳纸皮面本《二十五史》(作者注:即原来的《二十四史》加上今人柯绍忞著的《新元史》)一部五本,并《人名索引》一本,价四十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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