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正文

诗词 散文 小说 杂文 校园 文苑 历史 人物 人生 生活 幽默 美文 资源中心小说阅读归一云思

“柳家”是哪家

时间:2023/11/9 作者: 读书 热度: 14781
刘涛

  劉禹锡答柳宗元的绝句诗《酬家鸡之赠》,后两句“柳家新样元和脚,且尽薑芽敛手徒”,意谓:柳家书法新式样,有名于元和年间,学童尽学其书。姜芽,喻学童嫩手。

  “柳家新样”之“柳家”,宋朝以来多指为柳公权(七七八至八六五)。苏轼《柳氏二外甥求笔迹》诗是显著一例。有句道:“君家自有元和脚”,“莫厌家鸡更问人”,乃苏轼规劝柳氏外甥守柳家之法;末句“何当火急传家法,欲见诚悬笔谏时”,将“柳家”指向柳公权。此后,南宋人为“柳家新样元和脚”作注:“指柳公权也,公权在元和问书有名”(文渊阁本《柳河东集》卷四十二附刘诗《酬家鸡之赠》)。明朝陈耀文《天中记》卷三十八“元和脚”条,沿袭此说。

  柳公权是元和初年进士,又是晚唐自成一格的大书家,后人很容易把刘诗的“柳家新样”指为他。但是,柳公权书法著名于文宗(八二七至八四0年在位)时期,而非宪宗元和(八0六至八二0)时。元和年问柳公权的经历,《旧唐书·柳公绰传附柳公权》记载:“进士擢第,释褐秘书省校书郎。李听镇夏州(今陕西靖边),辟为掌书记。”那时柳公权位在下僚,书法不名,而且刘禹锡与柳公权无交往,未见其字,所说“柳家新样元和脚”岂能指柳公权。

  柳宗元善书,元和时“湖湘以南,童稚悉学其书”(赵磷:《因话录》)。刘诗作于元和十一年(八一六),人在“湖湘以南”的连州(今广东连州),说“柳家新样元和脚,且尽薑芽敛手徒”,只能是好友柳宗元(七七三至八一九)。
赞(0)


猜你喜欢

推荐阅读

参与评论

0 条评论
×

欢迎登录归一原创文学网站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