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里的“美国大杏仁”换了新装,更名为“扁桃仁”或“巴旦木”。这自然是前年那场“正名”官司所致。一种核果之习俗称谓,说改就改,虽似“快刀斩乱麻”,但却难说不涉“鲁莽灭裂”之嫌。毕竟,外来物种almond之中国化,不像新闻所述一面之词,只是近来方有之事—不举远例,单说和合本《圣经》译者,将其译作“杏仁”(《创世记》43:11)、“杏”(《出埃及记》25:33)或者“熟杏”(《民数记》17:8),历史起码也有百来年了。
记忆之中,此物初识,似在一九八八年前后。斯时进口果蔬稀罕,见老师从匹兹堡带来almond,就记下查词典,却越看越糊涂。郑易里《英华大辞典》和陆谷孙《英汉大词典》,一北一南两大老牌工具书,义项皆有二,释义却有别。前者直截,似嫌笼统:一为“巴旦杏,扁桃”,一为“杏仁”。后者比较精确,也好区分:一作 “杏仁”,一作“扁桃(树),巴旦杏(树)”。毋庸置疑,almond作树名解,也作同名树木之核果名用—不管树名为何,在词典家眼里,其果仁之名,唯有“杏仁”,而且这“杏仁”之名,应似为“巴旦杏仁”之略,因为若把“扁桃”之果仁唤作“杏仁”,来得总是别扭。
而权威的汉语辞书,在界定“扁桃”和“巴旦杏”(“巴旦木”似从未正式进入词典)方面,好似从来都是摇摆不定。《现代汉语词典》一度有“扁桃”词目,无“巴旦杏”之项;但到二零一二年的最新版,“巴旦杏”却取代了“扁桃”。在《辞海》方面,自上一版(一九九九)起,“巴旦杏”词目也为“扁桃”所代替(二零零七年的国际中文版《不列颠百科全书》中,almond也译作“扁桃”),而在更老一版(一九八九)中,巴旦杏项下(页一一一),则有如下解释:
一作“八达杏”。伊朗文badam[bādām之误排]的音译,一名“扁桃”。蔷薇科。落叶乔木,叶披针形,先端极尖或渐尖,具浅钝锯齿。花单生,淡红或白色,几无梗。果实带扁,果肉薄而少汁,熟时干爆裂开,核脱出。原产亚洲西部,我国西北有栽培。有许多变种。种子味苦的称苦巴旦杏,味甜的称甜巴旦杏,成分及效用大致与杏仁相同。
一物译名缘何有二,词典没有答案。老《辞海》有线索,却遗漏重要信息,即bādām之英文名almond,直到十四世纪,才在英语中开始应用。由此可以推知,明代以前古人,对bādām所用中文名称,多系其波斯语对音,证据也见于劳费尔《中国伊朗编》。他在书中“The Almond”篇说:“伊朗是almond(Amygdalus communis 或 Prunus amygdalus)的中心产地,一面传播到欧洲,一面传播到印度、西藏和中国其他地方。”它在中国的记录,最早见于唐段成式《酉阳杂俎》前集卷之十八(页一七八):
偏桃,出波斯国,波斯呼为婆淡。树长五六丈,围四五尺,叶似桃而阔大,三月开花,白色,花落结实,状如桃子而形偏,故谓之偏桃。其肉苦涩不可啖,核中仁甘甜,西域诸国并珍之。
也就是说,bādām移植中土,在隋唐前就有译名,即所谓“偏桃”或“扁(褊)桃”者,—果实外观似桃,形状却呈扁形。从历代文献中,劳费尔也发现“偏桃”之别名,还有“巴榄(揽)”(宋范成大:《桂海虞衡志》)、“芭榄”、“杷榄”(元耶律楚材“寂寞河中府,退荒僻一隅。葡萄垂马乳,杷榄灿牛酥。酿春无输课,耕田不纳租”句),或者“八担(仁)”(元忽思慧:《饮膳正要》)等多种,多与“婆淡”近似,是其波斯名字对音之变体。
按《中国伊朗编》提示,还可查核出来,异于“婆淡”发音之“杷榄”诸名,主要见于宋金和元代载籍。令人费解的是,此一仿佛古叙利亚语发音之名,入明后似即匿迹。
劳费尔还注意到,在明清往后,人们对bādām的叫法,多从于李时珍《本草纲目》之说,呼之为“巴旦杏”。他进一步分析称,“巴旦杏”的说法,在明代之前并无记载,应是李时珍“所创”。不过《本草纲目》对“巴旦杏”的释名,说“八担杏”外,亦称“忽鹿麻”,则属误传。劳费尔从瓦特尔斯之说,断定它“等于波斯语xurmā(khurmā),但这个字也许是指枣子”,又或许是一种特殊巴旦杏的名称,“状似一种枣子,味甜”。此一推断,也为张星烺所证实。他在谈“巴旦杏,亦八担杏,又名忽鹿麻”时,也有注释(《中西交通史料汇编》,一一二七页)说明:
巴旦即婆淡,《明史》卷三二六《忽鲁谟斯传》作把耼。波斯文bādām之译音,华言杏仁也。忽鹿麻乃波斯文khurmā之译音,华言枣也。李时珍谓巴旦又名忽鹿麻,大误。忽鹿麻,《辍耕录》卷二七金果条作苦鲁麻,《新唐书》卷二二一下《拂菻传》作鹘莽。鹘莽,波斯枣也。有作千年枣者,又有作万年枣者。
可以推断,自李时珍以后,“巴旦杏”之名的固定,其他名称逐渐消失,就连“扁桃”也被淡忘。而从“巴旦杏”自然得出“杏仁”,再获词典家认可:和合本《圣经·创世记》中,雅各说的almonds,译成“杏仁”;最早的《植物学大辞典》(一九一九)也有“巴旦杏”词目。
实在而言,动植物“正名”,远非专业人士轻易所能定夺。拿“杏仁”来说,早已约定俗成,通行民间也无障碍—正如劳费尔所说:“巴旦杏的果仁也叫杏仁,并不能证明‘杏和‘杏仁会混淆,或‘巴旦杏和‘杏树会混淆。把它们混淆的也许是外国人,他们把中国杏的果仁当作巴旦杏。”
翻译和合本《圣经》的外国传教士,把almond译成“杏仁”,也可能是将“巴旦杏”和“杏”相混所致。但他们的继承者、中国本土的学者,比如“思高本”译者,和以一己之力重译《圣经》的吕振中和冯象,为何沿袭“杏仁”旧译,甚至连关于此物并非“中国杏”的注释也没有?他们不会不知,《圣经》之“杏仁”,若无原文无注解,不将之误作中国之土产者,恐怕没有几人;而且他们也不难查到,从植物分类学角度来说,李、杏、樱桃、桃和扁桃(巴旦杏)在物种上各不相同,但同属蔷薇科李属植物,它们只是“本家”而已。
在我想来,对于某些事物俗名,即或存有误导因素,无须太过敏感,也不必遇事都要“正名”—呆板的学科名词,替代了活的民间叫法,起码在文艺领域,趣味要减去不少。记得前段时间,有以色列考古家,借用碳十四测年技术,检验出土古代骆驼遗骸,发现圣经纪年时期,在古迦南地,骆驼尚未驯化为家畜—对于早期编纂者,把骆驼写入《圣经》,不成什么问题;他们大约以为,只要不妨圣言传播,细节会否导致“时代错误症”(anachronism),并没有太大关系—说句亵渎圣明的话,马虎的古人,倒比板着面孔较真的今人,更有意思一些。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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