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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景生情谈语文

时间:2023/11/9 作者: 读书 热度: 8569
吴 琇

  上海教育出版社新近出版了一本《语文杂记》,作者是老一辈语言学家吕叔湘同志。《语文杂记》这个书名很不起眼,书的内容却很值得一看。这本书收集了作者的札记和其他短文八十篇,多数不满千字,最长的一篇也只有四千多字。这些短文属于三个类型。头上十几篇是一些词语考释,如“将无同”、“莫须有”、“一不作,二不休”、“结果”、“主腰”等等。中间的五六十篇是名副其实的“杂记”,内容是多方面的,语法,语义,修辞,正误,无所不谈,不拘一格。末了是为几本书的出版写的序,以及三篇不好归类的文章,一篇谈汉语拼音,一篇谈标点古书,一篇谈苏东坡写《黠鼠赋》时的年龄。

  第一部分的考据文章,对于研究汉语史的人固然有用处,一般读者也可以借此增长些知识,改正些误解。例如“莫须有”原来不是“无中生有”的意思,“一不作,二不休”原来没有“非干它一家伙不可”的意思,“结果”的杀人意义是拐了几个弯才有的,等等。

  第三部分里最值得注意的是指摘标点古书错误的《整理古籍第一关》。作者在这方面已经发表过三篇文章,评论《资治通鉴》、《梦溪笔谈》、《谈麈录》的标点(都收在《吕叔湘语文论集》里),这是第四篇了。

  我最欣赏的是中间那一部分短篇札记。这些即兴式的短文说明作者眼明手快,善于捕捉事机。举两个例子:

  (1)作者在一篇新闻报道里看见一句:

  在家里我对儿媳象闺女一样,儿媳对我也象亲妈一样。

  立刻想到可以把“闺女”和“亲妈”掉个过儿而意思不变:

  在家里我对儿媳象亲妈一样,儿媳对我也象闺女一样。

  这是怎么回事呢?一琢磨,原来这两句话都是从一句话里产生的,这句话是:

  在家里我对儿媳象亲妈对闺女一样,儿媳对我也象闺女对亲妈一样。

  那两句话都有所省略而省略的部分不同,就造成了表面上的不可理解。

  (2)作者看见《北京晚报》上有一个标题:

  从已展出的契丹女尸谈到北京,即辽代的南京——

  辽代的北京

  这不是“辽代的南京=辽代的北京”了吗?作者给这一奇怪现象找到了解释。原来“辽代的南京”里的“辽代”是取其政权意义,“南京”是辽国的五京之一;“辽代的北京”里的“辽代”是取其时代意义,即十世纪初到十二世纪初这段时间,“北京”是现在的北京。两个“的”字的意义也不同,“辽代的南京”里的“的”相当于英语的of,“辽代的北京”里的“的”相当于英语的in。

  我觉得这本只有150页的小书大有可看。它会唤起读者对种种语文现象的好奇心,引导他自己去发现问题,进行探索。这也是一种普及工作,也许比那种罗列名词术语、搞成高头讲章式的什么什么概论之类的书更能发挥作用。

  附带谈一点。这本书的引号用的是单引号,我觉得倒确实比双引号干净好看,值得提倡。本来当初出版总署公布《标点符号用法》的时候,书报是直排,引号是单引号,引号之内的引号才用双引号。后来书报改横排,不知道怎么一来变成双引号在外,单引号在内了。有人说是模仿英文,可是我发现现在英美出版的书刊多数是单引号在外。难道连标点符号这种事情我们也不能“迎头赶上”而必须先从人家十九世纪的体制学起吗?

  (《语文杂记》,吕叔湘著,上海教育出版社一九八四年四月第一版,0.5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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