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阅清赵翼《陔余丛考》,其中卷三十九有一则“御沟流叶凡四见”的札记。这篇读书札记胪列了“红叶题诗”的几种不同说法,虽不免失之琐细,但能综贯异说,作为研究资料,还是有一定参考价值的。从这里使我想起在学术研究中常常遇到这种情况:即在某一个学术问题上,存在着不同的学派和不同的见解,孰是孰非,一时难以断定。这种现象,在古典文学研究领域里也是普遍存在的,诸如作家的生平籍贯、仕履以及作品真伪、文字校勘、词句解释等等问题,出现不同的说法是毫不奇怪的。也许是由于这个原因,我们在阅读近来出版的一些学术性著作和古典文学作品选本时,往往可以看到有的作者采取“两说并存”的办法,让读者去思考,“择其善者而从之”。我认为,对于有一定参考价值的不同说法,采用“两说并存”,供读者研究、辨别的办法是很好的,是值得提倡的。尤其是当前这种做法既有利于“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政策的贯彻,活跃了学术空气,同时也反映了研究工作者的实事求是的严谨学风。为了说明问题,这里举二个例子:一是今年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的《历代诗歌选》(第三册)选了一首为人们所传诵的苏轼《念奴娇》(赤壁怀古)词。其中对“羽扇纶巾”的注释是这样写的:“古代有文才的将领多作此装束。这里用来形容周瑜态度的从容闲雅。一说指诸葛亮。”我们知道,在一九五七年上半年的《语文教学》上曾对苏轼《念奴娇》词中“羽扇纶巾”问题展开过讨论。嗣后光明日报的《文学遗产》也发表过文章。现在看来,这个问题虽然较小,但当时这首词既已编入中学语文课本,每字每句都要向学生讲明白,因此,进行这样的讨论并不是多余的,应该说是有益的。另一方面,虽然多数意见认为“羽扇纶巾”专属周瑜;但是,主张指诸葛亮的并没有折服,不过由于种种原因没有机会进一步申述自己的意见。由此可见,在学术问题上是不能搞少数服从多数的,特别是在两种不同意见各言其是的情况下,允许保留不同意见,采用“两说并存”的办法是能起到积极作用的。
其二是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俞平伯先生选的《唐宋词选释》一书中类似例子更多。比如,该书第95页对苏轼《江城子》(密州出猎)词中“持节云中,何日遣冯唐”的注释,不仅叙述详尽,而且敢于对不同看法表示自己的见解。他说:“这里盖以冯唐自比”,又说:“近来注家,或释本句为作者以魏尚自比。按史所载,魏尚时因有罪,下吏削爵;东坡于元丰七年自杭州通判调密州太守,是升官,非贬职,更非有罪下狱,与魏尚事不合。其另一面,史载冯唐其时不但持节为使者,且做车骑都尉,带了许多兵,也和本词下文‘挽雕弓‘射天狼等等意思得相呼应。审文意,仍以自比冯唐为较惬当。以有异说,故附记所见。”这种不拘泥于一般注家,而能大胆阐述自己见解的治学精神,确实令人感佩。但是,从这里又使我想到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如果发现所引的资料或得出的结论有明显的错误,那么究竟如何处理才比较合适呢?在我看来,作者不仅应该指出其谬误,以免沿讹;而且再用“两说并存”的办法就会贻误读者。当然,其中出现的情况也不完全一样,有的当时并未发现,有的偶有疏漏,千虑一失,在所难免。比如,俞平伯先生的《唐宋词选释》(下卷)程垓介绍,引杨慎《词品》云:“东坡中表之戚”,接着说:“非必昆弟同辈,其说未知所据。”按:唐圭璋先生《读词札记》中“程垓非东坡中表”条已作考辨,指出“顾自来以垓为东坡中表,实大误也。此说原始于杨(慎)升庵,毛晋从之,后人遂沿其说而莫辨。……”这个问题一般读者未必能辨,倘能明指其误,就可以避免以讹传讹。
但是,也有另外一种情况,即在某个学术问题上,作者虽采用两说,实系沿讹。比如:最近出版的周笃文先生的《宋词》,该书介绍南宋词人张元干的生卒年为公元一○六七——一一四三年,另加小注云:“一说生于元
从上看来,在学术研究中,允许不同学派、不同见解并存是有道理的;倘若发现舛误,勇于纠缪,避免以讹传讹也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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