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女到看守所里,一般都是因为卖淫被抓获而被送进羁押的。但在2015年5月2日晚上,一位化名为“露露”的卖淫女进入江西省东乡县看守所,却不是被送进羁押,而是来为一个犯人进行有偿性服务。
2015年8月,带“露露”进入看守所的雷荣辉因此被免去东乡县看守所副所长职务,并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看守所嫖娼这样的重大事件,如果做到真正的信息公开,至少在对雷荣辉作出处分之后就应发布新闻,从而让类似管理者吸取教训。但从事件发生的2015年5月2日到媒体报道此事的2016年1月2日,时间长途跋涉了整整八个月,而且这一信息还是被个人“捅”出来的。
丑闻被封锁,负面被遮蔽,同步获知此类的信息有时或已成奢望,公众也就无力较真丑闻曝光的时间长短了。人们只是追问,那个令卖淫嫖娼者望而生畏的看守所,怎么变成了“望而生亲”的临时妓院?那个卖淫嫖娼的中介,怎么就是看守所副所长?而这个副所长怎么仅仅受到行政处分?那个带卖淫女进看守所的社会人员何良贵,怎么仅被处以罚款?
副所长让“露露”进入看守所与在押犯人会面,据说是因为他收了市场价六七百元左右的一条软中华香烟(是否有更多的受贿,应该做进一步审查)。
据报道,看守所里有AB两门,又叫双门互锁。当A门打开时,B门无法打开,只有当A门关闭时,B门才能打开;反之亦然。可是一条香烟就能同时开启看守所的A门和“B门”,这已经是对法律的极大羞辱,丢尽了法律脸面;同时,对羞辱法律的看守所副所长只给了免职和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这实际上是对法律威严的再次羞辱。
但这样羞辱法律的事绝不是第一次。2014年,黑龙江省讷河监狱发生一起在押犯人在狱中与警察妻子通奸的奇闻:该监狱一名警察给犯人王东带进一部智能手机供他消遣娱乐。王东通过微信结交了至少七名情人,骗取两名女性的钱财共计十一万多元,其中一名女性竟然是警察的妻子!这个警察妻子曾多次以夫妻名义进监狱与王东一起吃饭并发生性关系。
不仅如此,王东还在狱中编织了一张庞大的人脉网,犯人、狱警、亲属、情人和小贩等都参与其中,他们帮助王东传递违禁品,甚至帮助他实施诈骗。
直到被罪犯戴了“绿帽子”的警察因不堪王东的骚扰威胁而向讷河监狱及检察系统举报,此案才被捅破。
用贿赂驱遣看守警察,把看守所变成卖淫嫖娼的场所,把监狱变成犯罪策划的办公室,这种情景用现在的流行语描述,那就是“让法律哭晕在厕所的节奏”。
然而针对东乡看守所嫖娼事件,当记者采访江西省公安厅新闻舆情处副处长和抚州市公安局宣传处处长时,他们却都说还未听说此事。
这到底是东乡县看守所的保密工作做得到位,还是司法执法机关根本不把法律的脸面当回事?
【原载2016年1月4日《羊城晚报·首席评论》】
插图 / 同楼不同事 / 春 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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