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有效遏止惨剧,事故发生后,必须追問是天灾还是人祸。那些不问前因、不答后果的所谓“别哭、挺住、走好”,是廉价的怜悯,甚至是欺骗。如果真同情,就应给死者一个公平的交代,为死者伸张正义而非无病呻吟。追责、查处必须是事故处理的必要环节。其实,我们并非没有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只是没能认真落实而已。因此, 依法追责、严厉查处,不仅是对酿成惨祸的直接责任人,也应包括那些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的各级官员。否则,廉价的眼泪不会唤醒死者的生命和保障生者的安全。“但愿不再用生命换来教训”,实在振聋发聩!
(读2015年11月《七日祭,用什么告慰逝者》)
伊 平(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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