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磊是谁?三十年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部长。我为他叫什么“屈”?乃因1980年王部长两次到丰泽园饭庄吃饭共少付了一百零五元四角,被丰泽园饭庄勇敢的厨师陈爱武检举,于是不仅被迫认错,补交了包括前两年在内少交的饭费,后来更丢掉了部长纱帽。(1980年10月16日《中国青年报》、1980年11月16日《人民日报》、2009年11月1日《腾讯网》)
这事的动静当年闹得很大很轰动,我至今记忆犹新。面对“个别地方”如今愈演愈烈、难于遏止的腐败现象,联想到王部长和陈厨师的所作所为,还有当年媒体人的担当,我在为厨师“坚持正义”叫好以外,也为部长有些“叫屈”。一个堂堂部长,共和国高级干部,仅仅因为吃饭少付了一些钱,就闹出这么大一摊子事儿来,在全国人民面前丢丑,现在到哪里去找啊?比较起后来被揭露出的那些贪官污吏,从胡长清、成克杰到余振东、杨前线等等,王部长简直可以算是“好干部”,即使不是十分清廉但总还“守纪律”——
第一,他毕竟还晓得现在不是所谓的“共产主义社会”,吃饭还需要交钱,只是没交够而已。请看现在“个别地方”的大小领导,一天到晚要么公款吃喝,要么私人请吃,不论啥子话都说得出口,也不会有什么技巧不熟练,可有谁还做得来“交钱”的动作?王部长当年交的饭钱大约等于应该交的六分之一,现在的那些领导不论“吃公”还是“吃私”,哪怕有谁掏过六百分之一、六千分之一的腰包也好啊!可惜没有。
第二,领导来饭店吃饭,居然还要老老实实登记花了多少钱。这要放到现在,岂不是太不识时务,岂不是自己“找死”嘛!首先,饭店的经理就不允许这样做。能够有部长来吃饭,是人家赏光,看得起,是巴不得的天大好事,除了感激涕零,不另外给部长表示一个“信封”就算“坚持革命原則”了,哪里还敢“记黑账”!部长日理万机,到你这来连一分钱的“出场费”也没有要,你还想咋的?
第三,导致后来几乎所有贪官垮台的“罪行”,都是行贿受贿真金白银地干活。从胡长清、成克杰到余振东、杨前线等等,他们即使天天“吃饭不交钱”或“吃饭少交钱”几万、几十万元,也没有因此被起诉。也就是说,“吃饭不交钱”或“吃饭少交钱”在后来的“个别地方”根本不是“罪”或“错”,提都没人愿意提,为啥倒霉的王部长不幸就赶上了?你说这是不是“运气”?
光是上述三条,也已经说明问题了吧。我想,在现而今的“个别地方”,各级干部如果都能有王部长当年的那种水平——不贪污受贿,不包N奶,不骂老百姓是“屁”,不质问记者“你替党还是替人民说话”,不热衷提拔自己的亲戚,不公车乱开公款乱出国,只是喜欢大吃大喝,而且吃喝以后还晓得多少交一点儿钱(尽管没交够)——我敢打赌老百姓绝不会有那么多的怨气,不会动辄就上访喊冤,社会当然也就“和谐”得不得了啦。这样的干部能不能评上“廉政标兵”我不敢保证,但作为“老百姓能够容忍的好干部”,那是半点悬念也不会有。
最后严重声明:我认为当年处理王部长肯定还是正确的。
题图 / 公款消费 /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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