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芬兰边防局官员阁下:
诚所谓“不打不相识”,今向贵边防局诸位官员阁下去信,非是抱怨,实是沟通。只有充分地沟通,才能了解两国在“公务考察”等方面的“习惯”和“差异”,以有效消除今后中国各地“公务考察”团组进入贵国可能出现的尴尬,避免他们回国后可能遭到的不必要的麻烦。
坦率说,去年11月敝“公务考察”团被贵边防局官员拒绝入境并遣送回国,我们确实感到非常遗憾。特别是,由于中央纪委最近公开通报了处分决定后——比如,我们的团长徐文艾同志受到了被撤销党内职务和副检察长职务的严厉处分——我们更是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
舆论汹汹呀,有说我们是“恬不知耻,丢人丢到国外”的,还有上纲上线,竟称这是“国际丑闻”的。我们现在犹如落水之犬,谁都可以“打上一棍”,特别是那些时评作者,马蜂一样紧叮不放,总是蜇人痛处。
我们冤哪!
诸位有所不知,在敝国,领导干部出国“公务考察”,那是非常名正言顺和冠冕堂皇的。许多地方还有明文规定,厅级领导、处级干部一年分别可以出国两次和一次,如此等等。
诸位都是负责边防检查的官员,想必了解,敝国一年有多少“公务考察”的团组进入贵国。能够来的,大都是领导干部,那是大家的一种福利待遇。所以,“公务考察”也哉,多是帽子而已。想不到,诸位却顶真了。
贵国的导游就曾说过,来自中国的旅行团,“95%都是公务团,但有几个真正来公务的?”在敝国的领导干部之间,流传着这样一个笑话,因为南斯拉夫的奶牛养得好,中国人经常去参观,当地的官员就说:“中国人就是爱学习,连我们的奶牛都认识中国人!”
所以,诸位拒绝我们入境并遣送我们回国,实在是有点小题大做,也实在是有点不通人情了。
至于说邀请函是伪造的,其实我们也是受害者。因为我们是全程委托中介公司操办的。在敝国,许多“公务考察”团组的活动,大都是由旅行社“一条龙”策划、服务的,从办理邀请函,到代写出国申请,再到代拍一些“公务考察”照片,出国回来后,还代写考察报告。这种流程,他们都有非常专业的操作,不同行业有不同的报告版本,要多精彩有多精彩。
所以,诸位也确实是有点少见多怪了。
更何况,我们这次出国“公务考察”,敝国国内相关的审批部门是正式批准的,如果诸位当初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我们入境也就入境了。这不就万事大吉了吗?
如今,我们当中,摘乌纱帽的摘乌纱帽,吃官司的吃官司。我们能够一步步走上领导岗位,大都是付出了相当大的心血的。不曾想,却栽在你们手里,不仅前功尽弃,还出“国际丑闻”了。
再说,我们来到贵国,那将给贵国带来多少消费啊。
坦率说吧,我们的“公务考察”,借用敝国历史上一位著名文学家的话说,多是“醉翁之意”,在乎的是“山水之间”。敝国每年到南非访问的有两百多个“公务考察”团,每个团组一般由五至六人组成,平均每人的花费五万到六万元人民币。如此,敝国的“公务考察”团一年在南非至少要花费五千万元。
明摆着,这不是你好我好大家好嘛。
我们这次满怀着热情去贵国,原也是想为贵国的经济发展略尽绵薄之力的,然而……照说,诸位不仅不应该如此顶真,还应该尽快开办几家专办中国领导干部考察、培训的机构,精心安排行程,比如,十天日程,一天考察或培训,然后就组织旅游、购物。
我们当然不能说诸位的行为是不友好的。但是,兹事体大,不仅关系到相当一批中国官员的政治前途,就是从贵国本身来说,也是一大损失。
这种事,日后也许诸位边防局官员再也没有机会补救了。自去年11月份“公务考察”团被贵边防局官员拒绝入境并遣送回国后,在敝国舆论哗然,震动颇大,众媒体纷纷谴责,有关部门作了严厉查处,并制定了相应防范措施。此事已作为反腐败的一个不可多得的教材,引起各界关注和重视。
专此,布福!
某公务员
2007年10月10日
【原载2007年10月10日《上海法治报·法治随笔》本刊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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