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在故乡
这些年,我总是用余秋雨在《文化苦旅》序言中引用的两句话来安慰自己,用这种淡淡的伤感和文艺给自己漂泊的旅程一些力量,也试图给自己身在江湖做一些注脚,以释怀我对故乡的愧疚。
第一句是杨明《因为有爱》中关于故乡的说法——
其实,所有的故乡原本不都是异乡么?所谓故乡只不过是我们祖先漂泊旅程中落脚的最后一站。
如果说这一句是为了从内心中安慰自己,缓解对故乡思念的注脚,那么另一句来自泰戈尔的诗则给了我一种走向远方的理由。
我抛弃了所有的忧伤与疑虑,去追逐那无家的潮水,因为那永恒的异乡人在召唤我,他正沿着这条路走来。
其实,无论我用什么样的方式排遣身在异乡的孤独,我始终都无法忘记自己的故乡,她总是那样真切地将流浪的我收留,给予我继续前行的力量。
我常常想,与城市长大的孩子相比,我是那么幸运。因为,我有一个完整的故乡,她是那样真实和清晰,似乎我都可以在记忆里将她触摸,感知她四季变换的温度。
然而,故乡总令我动容,并且随着年龄的增长和旅程的延伸而更加强烈。一方面是我总怀念我那疯狂、快乐的童年,另一方面是我无法阻挡这些年来故乡逐渐衰落的命运。当然,这大概是因为我始终也无法忘却她给我的力量和我渴望她变好的想法在内心里挣扎的原因。但无论如何,她属于我,属于我寂寞和单调的童年里深刻的记忆。
严格来说,我把故乡仅仅限定在我儿时成长的那个山村王石窑,而丝毫不会加大她的范围一点,甚至连读初中时所在的镇子高镇也不会纳入到其中。也只有如此,我才更觉故乡于我而言是那么的重要和真实,因为我从这里出发,沿着这条山路,走向各地。
即使是在镇子里读初中的时候,我也会在每个周末回家后跑遍村庄里的每一个角落,看她们是否还如同我上一周离开时那样,没改变半点模样。我也总是会拿我所看到的别的地方与我的故乡作比较,我那时很希望我的故乡也能像我读书的镇子那样——路宽、人多、有电灯照明,我甚至因为故乡的落后而略略感到自卑。
进城读书后,每半年才能回家一次,我用思念家人的方式思念着故乡。我的梦中总是将父亲艰辛劳动的场景联系着故乡的山山峁峁,那些场景给了我许多打湿枕巾的回忆,也成了我迫不及待地期待放假的原因。而每一次离开故乡的前夜,我总是很难在奶奶一遍一遍地絮叨中入睡。故乡的许多印记成了我努力读书,准备改变家庭命运的强大动力。那时的我内心里虽然理想飞扬,但总也走不出我要“出人头地”的想法,我努力的方向也大多要与自己生长的故乡的落后联系在一起,我自己的价值观也常常让“出人头地”这样本能的想法作了定义。
也许,正是这种落后和艰辛的生活给了我因为要摆脱她而发奋读书的力量。在那个诗意飞扬的年代,我曾在日记本上写下这样一句话:我深深爱着生我养我的土地,但我内心却极力想逃离这块土地,也许对土地的背叛才是对土地最好的回报。
彼时的我因为对贫穷的拒绝而将自己的出走作为对故乡的回报。一方面,我在逃避那种艰辛的劳动;另一方面,则是为了过上体面的生活,我需要找到一种与众不同的道路。但无论如何,故乡于我总是一个无法释怀的所在。我总是在远方思念故乡,大概,每一次醉酒时的热泪盈眶,都是表达我对故乡热爱的一种方式。因為我知道,我原本的“出走”是为了体面地“回归”。
以后的日子里,我越行越远。但无论走到哪里,我总要将彼处与我的故乡作一番比较。我从不敢遗忘故乡半刻,因为那是我的根,我的心在故乡。我深知,对于每一个漂泊旅程中的游子来说,只有提起故乡才会让自己放下疲惫,内心里充满宁静和安详。并不是那里还居住着我的亲人,也不是那里埋葬着我的祖先,而是,我的人生从那里起步,我生命的基因里深深打上了那块土地的烙印,我的行为、我的语言、我内心里尚存的善良本性都是这块土地赐予,我无法不是那里,我常因为我来自故乡而骄傲。因为,她给外人的印象是倔强、憨厚、实在。
我想,这两年来我采访的这70多位优秀的陕北人在对待故乡的问题上一定与我有相似之处,我们热爱故乡,才勇敢地出走。
时光飞逝,故乡正渐渐凋敝。与我成长的时代所不同的是,眼下的故乡土地大面积荒芜,野草正疯狂地向上生长,大多数的人也像我当年那样选择离开故乡,进城谋生,变成新的异乡人。我不知道,我究竟该如何表达这种担忧——因为,当我们都“逃离”了故乡以后,我们的孩子恐怕再也找不到回家的路了,也从此丢失了内心里坚守的方向,失去了根,没了力量。
我想说,我离开故乡原本的目的是更好地回归。但,这些年,生活让我渐渐忘却了当初的诺言。故乡,即使是我内心里时刻追寻的方向,也成了我对自己诺言背叛的忧伤——但无论如何,我一定要找到回去的方向。
这些年,梨花依旧开
青春是一本仓促的书,来不及仔细翻阅就已经变成了过往。当你懂得她的可贵的时候,就只剩下回首了。
清明节,我趁着假期回到家乡看望老人,同时有幸与几位初中同学小聚。自分别后,二十年过去了,依稀还能认得出各自的模样,有的长高了,有的长胖了,时光在我们的身体上留下了表示成熟的印记,我们都在感叹岁月太匆忙。我想起一次高中同学聚会时曾说过的一段煽情的话:我之所以一遍遍想念你,是因为我怀念我的青春岁月,而在我逝去并不能再回来的青春岁月中,你是我唯一的回忆。
二十多年前,我们全部都是第一次离家成为住校生,我们必须学会料理自己的生活,并开始有了自己的朋友。虽然从不同的方向来,但大多都是农家子弟。我们紧张而又好奇地在那个秋天就要到来的时候,开始了自己独立的生活,从此,“高镇中学”就成了我们人生中共同的记忆,而校园中的那棵老梨树则成了这些记忆中必不可少的部分。那雪白的梨花亦如我们刚刚开启的人生一样,纯洁而又芳香,既如那个时候我们对友谊的态度,也像少年人生般干净,充满理想。
刚刚入学的我们被称为“碎脑子”娃娃,我们模仿着高年级同学从宿舍到操场、从教室到食堂开启中学生活。当初二、初三男生在篮球场上表现着自己的活力和技巧给女生看的时候,我们则羞怯地在篮球场周边,连飞出场外的球都不敢去捡。而看上去不比刚毕业分来的老师年龄小的补习生则站在操场上边水壕畔的树底下,不屑一顾地背着英语单词,在他们眼中,这群打球的“二杆子”纯粹是在挥霍青春。
是啊,被称作“初四、初五”生的他们正用苦读改变着自己的命运。他们希望在明年的中专考试中被某个学校录取,两年以后能成为公家人,告别一辈子拿老镢头和戳牛屁股的命运,让自己的人生从此变得轻松而有尊严。这大概就是这些一年又一年考试而一年又一年落榜,但依然不放弃的补习生们唯一的动力。他们老成而又熟悉学校的各种规则,一般来说,学校对于补习生的管理相对宽松。可惜的是,就在那些年,新的规定出台后,补习生不允许再参加中专考试,这一决定肯定改变了许多人的命运。
有时,教师们也会组织起来进行篮球比赛,这样的话,观看比赛的人就更多了。从延大毕业刚刚分配来的刘老师那一头卷发如同德国足球门将卡恩一般,看上去很雄悍,几乎没人敢和他抢球,而他最典型的特征是经常戴两副眼镜,许多同学都好奇但双不敢探个究竟。
学校其实不大,临河建在一块平地上。东边是一条沙石公路,每天过往的汽车还不少,离学校一公里外的街上有集市的时候,从南边外县来做生意的人很多都驾驶着机动三轮车,抛起一阵阵的尘土。在操场上打球的我们最怕过往的车辆碾坏了皮球。操场与校园有个两米的落差,“高镇中学”四个威武的铁皮大字被刷上了红漆,十分醒目地焊在大门上。从大门洞进入后,就算进了校园。大门的北边算是后勤区,而左手、南边则是老师、学生生活和教学区。后勤区的最北端是大灶房,西北角是水房,学生、老师饮用的冷热水全部来自这里。灶房门前有个很大的地窖,冬天储存着上千名学生要吃到明年五月的土豆。而其余的空地则被划分成一块一块的小片“自留地”,分别分给各位教工,被种上各类蔬菜,成为他们的副食基地。
从大门一进去,右手北边是一排窑洞,后勤职工都住在这里;教师灶设在第二间,年轻的老师自己不做饭就在这里上灶,我们能看到他们偶尔也会喝啤酒。这排窑洞的最北端是发电室,那时候,全乡都还没有通电,我们上晚自习用的电就是从此处由柴油发电机提供。
而大门一进去,左手边那个小卖部一定成为许多人甜蜜的记忆。这里卖的点心从子洲县的马蹄沟送来,一包八个,卖价一块三毛五。对于正疯狂长身体、永远都仿佛处于饥饿状态的我们来说,这里的味道太过诱人。曾有一段时间,一位在小卖部似乎有不良记录的同班男生总要我去小卖部给他赊点心,他吃五个,我吃三个。第二周他把钱给我,由我再还给小卖部。在流行“周一周二跑食堂,周三周四吃干粮,周五周六受恓惶”说法的年代,我一般是在周四晚上去赊点心,就着黑暗,我们俩很快就消灭了八个点心。那个时候每周休息一天,周六上午上完课后所有学生才放假回家拿米、取钱,为下周的生活做准备,星期日的晚自习前全部要返校。而我们必须在星期日上晚自习前或晚自习后半小时自由活动时间、赶在熄灯前将欠款还上,否则你将被拉进黑名单,以后再赊账几乎不太可能。我和那位同学持续了五比三的分配方式一段时间以后,我提出要变成四比四,因为我觉得我的风险很大,这位同学如果不能如期给我还账的钱,那么就意味着我那周要么破产补债,要么被打入黑名单。当然,也有的同学从来不去小卖部光顾吃食,即使宿舍里联合起来去买麻花或者点心,他也不参加,他总说要省钱娶媳妇。
十几岁的我们每天吃两盒由学校大灶房蒸出的小米饭,另加一勺大锅烩出的土豆、白菜。春天的时候,熬酸菜的味道着实不好,因为我们很清楚头一年秋天我们自己是如何“洗”并腌那些大白菜的。春夏的时候,时常有人报告说酸菜池子里又捞出了被淹死的老鼠。小米饭、熬酸菜的生活,的确寡淡无味。
那年国庆节,各班的灶长被叫去开会,告知国庆节那天下午上灶的学生不要送米饭盒,学校将犒劳一下住校学生。那天,下课的铃声迟迟不响,我们每个人的心已不在教室里,早就飞到了灶房。终于,当我们涌到灶房门前时,后勤班子的全体教工已准备好了一切,每个班的菜和馒头按区域摆放在空地上,并且由后勤教工分头看管,戒备森严,怕出现抢菜的现象。在老师的监督下,各班灶长亲自掌勺分菜——飘着肉片的粉条、莲花菜散发出的味道十分诱人,而旁边每人一个的大馒头正安静地躺在簸箕里。这时候,排队打菜的一位女生兴奋地说“要吃好的了,要吃好的了”,一边还跳了几步,这一跳不要紧,一脚踩空,鞋子顺着土豆窖的烟囱掉了进去,着急的她赶紧下去找鞋。待上来以后,属于她的那份馒头和肉菜早已不见踪影,她只有哭的份了。
艰辛的生活就这样在每日两餐的小米饭中进行着,而真正属于我们青春记忆的是老梨树前那一排教室,這里是我们放飞理想、畅谈人生的地方,这里也曾经历过青涩岁月中无限的迷茫。这里有过朦朦胧胧的爱和“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忧伤。我们不断成长的身体和逐渐丢掉的时光最后被称为青春,遗洒在每日晨起与晚睡的铃声中。曾与我同桌的小东代替作为学校职工的父亲承担起了每日上下课打铃的任务,他手腕上那块明晃晃的手表成为我少年记忆中十分珍贵的财富。夏天里,贪睡的他总要在我的提醒下擦干嘴角的口水跑出教室去摇响那个挂在房顶的铁铃。偶尔我也会捉弄小东,在他睡得正香的时候,轻轻推他一把,他就会嗖地起身,冲出教室,一看手表,才发现还没到下课时间,回来就和我打闹个没完。
天气好的日子里,年轻的教师总会搬一把小椅子坐在梨树下就着月光畅谈,而对面的教室里,蠢蠢欲动的我们正盼望着早点让小东摇响晚自习下课的铃声,结束一天的疲惫。有一阵子,老师会把学校唯一的一台电视机搬到院子里,集体看电视剧。那段时间,晚自习也就基本没人管了,大家从教室里搬来自己的椅子,一圈一圈围着老师坐下来,看电视剧《珍珠传奇》和《封神榜》。至今,我还能清楚地回忆起《珍珠传奇》这部电视剧主题歌的曲调和歌词:
天姿蒙珍宠,明眸转珠辉,兰心惠质出名门,吴兴才女沈珍珠;达理又知书,备位东宫主,多彩多姿蝶飞舞,红袖碧竹人羡慕……望断西京留传奇……
要知道,这是我第一次看电视剧,甚至是第一次见到电视机。我最不解的是那些美女是如何进的那小小的盒子里的?世界上难道真有如此美丽的女人?
时光就在我们的挥霍中流走,暖泉湾、水壕畔、底河滩——学校周边的所有地方都留下过我们的足迹,也曾在那里张望过长得漂亮的女生,总希望发生点英雄救美的故事,只可惜,日子从来就这么平淡,厌倦学习的我们被班主任韩秀鹏老师骂道:“不学习的将来就和你爹妈一样,把太阳从东山背到西山,不是眼睛扑闪扑闪,人家还以为是土圪瘩。”我们听完以后的窃笑让老师十分失望。到今日,才知道,农村孩子出路如此少,读书大概是唯一改变命运的方式吧。
寂寞的青春里,也有措手不及的经历。那一日,政教主任突然找我,忐忑不安的我一路上思虑着自己最近是否曾犯过什么错误,直到进入他的办公室才知道,学校新成立的学生会要我担任主席。我的惊愕和紧张在下午召开的全校师生大会上才算到了极点,第一次站在主席台上念写好的发言词,我的眼前黑压压一片,几乎便要栽倒在地。学生会成立以后,组建了不同的工作部,此外也基本上没什么事可做,大概唯一沾边的就是学校那间广播室名义上在学生会的领导下每天播送几篇广播稿,传达学校的工作,表扬各班送来的先进。
如果这还算是可以接受的突如其来,那么正在操场上打球却突然被叫去接电话则是另外一种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学校里仅有的那部手摇电话基本上不会往外打,高昂的电话费只能让这部电话成为接受上级布置有关任务的被动话机。我大声“喂喂喂”地喊着谁找我的时候,对方却用同样的大声喊叫“是王有地吗?”哦,原来他是要找王有地乡。我的汗水渐渐退去的时候,电话在那一天也基本不会响起。
有一年秋天,当梨树上挂满梨子的时候,我们在梨树下召开了一次文艺演出,附近的农民也在那天破例被允许进入学校来观看。而在此前,由于我们学生宿舍的自行车经常被盗,因此,学校在晚上基本上不允许外人入校。但似乎好像也没用,依然会在某个冬日醒来的早上被围观的人群告知,某个宿舍昨晚又有自行车被盗。那一天晚会的时候,很多老乡都来到校园,在那棵梨树下为我们鼓掌。
时光就这样伴随着我们的成长,那棵老梨树也一年年花开,又一年年落叶,我们必须告别她,离开这株见证了我们生活和爱情的老梨树到县城读书。三个年头,一千多个日子,朝夕相处在梨树下,友谊如梨花般纯洁。花开花落,祭奠着时光,而仅有的一丝爱情则往往像我们毕业告别时候挂在树上的青梨一样,酸涩但记忆深刻。
花开满山
陕北的四月,柠条绝对是大山里的主角。因为你看,这满山不都是迎着春风微笑的柠条花吗?
柠条这种耐旱的植物在陕北少雨的春季不仅成为山野里弥足珍贵的一抹绿色,而且,随着细小椭圆的叶片一齐迸放出的金黄色的花朵更是给了色彩单调的陕北大地最高贵的装扮,给了这大山一年四季中惟一一次戴上王冠的机会,成了黄土高原的希望之花。
柠条花,是黄土高原的迎春花。但似乎,这高贵的黄色从来也不争,静静地开放在矮小的灌木枝头。它没有桃花、杏花那样妖娆,也没有槐花、榆钱那样香气外露,不喧闹、不夸张,只随着一阵阵风向大山频频点头,迎接着勤劳的蜜蜂。
柠条这种植物在什么时候成了陕北山野里的主角,我是不清楚的。但自我记事起,柠条已经满山遍野。我不仅记住了春天里满山遍野的金黄,也记住了随之而来入夏时就已成熟的紫红色的柠条荚。亟待成熟时,大人们便会戴上手套,顺着柠条的枝条捋下来干得快要迸裂的柠条荚,装入铁桶,倒入麻袋,背回家里后,一番锤捣便有比绿豆还小的柠条籽可以出售,成为一笔收入。
有一些被晾晒在院子里的柠条籽会在正午时分蹦得老高,那是因为这些看上去毫无二致的柠条籽里面其实已经被虫子占据,成了空壳,里面卷缩着一只红色或白色的虫子,之所以会蹦跳,是因为虫子受不了太阳的灼烤。它们是什么时候“鸠占鹊巢”的,我说不清楚,但柠条籽被寄生在里面的虫子掏空已经成了事实。
整个夏天和秋天,一茬一茬被羊吃掉又长出的柠条叶子成了最好的饲料。
当然,如果遇上连续几天的阴雨天,饿疯了的羊大口嚼吞带着雨水的柠条叶子还是有风险的,饱了口福却胀了肚子。有经验的放羊人此时必须仔细观察,如有哪只羊胀了肚,必须赶紧给肚子滚圆的羊嘴里塞上一块头年冬天杀猪时备好的腊油,用拳头捶打一番滚圆的羊肚子;待气顺了,一场因胀肚而死亡的风险也就随即化解。
柠条这种常年生的固沙保水植物,生命力极其顽强,山地坡地、沙丘土堆都可扎根,而且耐寒耐暑、耐旱耐涝,很少因自然环境的恶劣而死亡。似乎在任何地方,它从来也不需要人的管护,只是顽强地向上,其生命力的顽强是如此令人感动。
看似极其普通的柠条其实用处很多,且不说它的花、叶能喂养羊,也不说它能取籽卖钱,而且满山的柠条就是防止水土流失最好的植物,它还能固氮肥田,它也是买不起煤炭的庄户人家最好的燃料,它的枝条还能编成筐,成为山里人重要的工具。它默默生长,从不索取,只有奉献。有民谣唱到:“柠条就是宝,宜林又是草,防风固沙把耕地保,放牧烧柴做肥料,还是牲口的救命料。”
柠条的茎坚韧而油性十足,烧起来火焰旺、火头硬,而且很耐烧。焰火中的柠条总能烧出一种独有的香味,而且烟少,不呛人。到了秋天收土豆的季節,我们常常会在傍晚时分提上刨土豆的老锄头,来到地头地畔,砍上一捧柠条,就地烧起了土豆。待到把土豆烧得裹上了一层焦黄的硬壳,我们则围坐在温润潮湿的土豆地里,在泥土的芳香与大山里干净的空气的相伴下,把烫手的土豆左手倒右手,慢慢掰开来,就点咸菜,或者蘸点盐巴吃下。辛劳一天后,这味道,这适口的绵软沙甜,我实在无法形容。没有经历过,你不会懂得其中的美妙。
每年的正月十五、十六,柠条常常是农村院子里晚上放焰火的主材料。尤其是正月十五,在为神灵而燃烧的焰火是要求必须选用干净的柴禾的,那柠条就成了不可替代的燃料。
在我看来,柠条还有一个令人敬佩的品质,那就是:你砍得越勤,它长得越茂盛。即使你头年冬天平茬砍完所有的枝条,第二年它会更加蓬勃地长出新的枝条,这样的生命力实属少见。我们做人何尝又不学学柠条呢?
柠条有刺,但藏而不露。这刺细小地长在柔软的枝条上,难道这是它礼貌地对别人的拒绝和对自己的保护吗?
柠条的刺不像酸枣枝上的刺,经常会横在路上扯人衣服,惹是生非;也不像杜梨树的刺,藏在厚大的叶片下,坚硬到不通世故;更不像荒野里的苍苗,在成熟时候沾满路人的衣裤,甚是轻浮。柠条的刺是含蓄的、温柔的,它的柔弱连伸来嘴的羊也不伤害。
百度上说柠条还是一味药,“味甘,性微温,滋阴补血”,这倒是我先前所不识的作用。此番接近而深入了解,愈觉这平凡的生命背后了不起的伟大。
如若不是近日归乡看到这满山的金黄,我可能也不会想到,在这平常如昔的大山里原来藏着如此令人感动的高贵,生长着如此令人念念不忘的平凡。
生活往往就是如此,当缺少发现的时候,美便在生活中溜走了。
人的一生会走过许多的路,遇到很多的人,只是,有些花朵妖艳到令人生厌,有些风景虚假到令人抗拒。而这满山的柠条花,此番让我在春风中找到醉心的温暖,也让我感知到平凡的可贵。它没有花粉扑鼻,没有香气四溢,让我这过敏患者敢于近身亲吻,敢于伸手抚摩。
爱这花开满山的陕北四月,更爱这真实不争的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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