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长期以来,学界执着于以“无”和“有”解释老子的道,缺乏对“大”“小”与老子之道的关系的关注。在老子思想中,“大”与“小”分别表现为道的存在方式、认识道的方式以及道的社会功能三个方面。“大”与“小”不仅是两个相互对立的范畴,还是道的属性及存在方式。老子之道“大”而“小”,之所以如此,首先是因为道作为超越的存在,似大非大,似小非小;其次是由人的认识的局限性所致;再者,道在社会层面所呈现的是理想化的人格,非常人所能及。这既是对现实中统治者的劝诫,也是对商周以来“天”“帝”信仰的反思与批判。
关键词:老子; 道; 大小; 有无
中图分类号:B223.1? ? 文献标志码:A? ? 文章编号:1001-862X(2023)04-0048-006
“老子之道是什么”是历来研究老子的学者不可回避的问题。“道”在《老子》(1)中共出现76次,是《老子》最核心的概念,但始终都不是一个确定的概念。刘笑敢在总结前人论述的基础上认为,我们似乎不需要为道寻找一个“精确与详细的定义”(2)。刘先生这一论断非常中肯,即便对老子自己来说,道也是神秘的、模糊的、不确定的。然而,很多学者并不满足于此,为了更加充分地认识老子的道,他们利用老子思想中的各种范畴作为认识道的门径,其中最重要的两个,也是被认为与道联系最密切的范畴,便是“有”与“无”。
道与“有”“无”的关系问题,历来争论颇多。胡适提出“道即是无,无即是道”[1]的观点;严灵峰反其道而行之,认为“‘道就是‘有,‘有就是‘道”[2]。大多数学者认为“有”与“无”属于并列关系,是道的两个方面。冯友兰虽然主张“无言其体,有言其用”,但他认为“道兼有无”[3]。张岱年直接说:“道是有与无的统一。”[4]詹剑锋也主张“道统‘有、‘无”[5]。战国楚简《老子》(3)的出土,加强了“有”“无”并重的解释倾向。陈鼓应认为“老子用‘无‘有的别名,来表示形上的‘道向下落实而产生万物时的一个过程”[6]6,刘笑敢认为“道既有‘有之特点,又有‘无之特点”[7]。何石彬认为在老子思想中并不存在以“无”为本体的意义,“有”与“无”是一对平等的概念,“它们或是以直接同一性的形态内在于道本体,或是以对立统一的形式存在于‘道的运动规律之中”[8]。“有”与“无”似乎成了学者们理解老子的道无法绕过的一对范畴。然而,“有”与“无”是什么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问题,在学界难以达成一致,进而陷入困境,本欲以“有”“无”释道,却变成了“道”“有”“无”三个概念及其关系的辨析。有的学者甚至怀疑老子思想中“不存在作为独立哲学概念的‘有和‘无,‘道与‘有和‘无的关系更是无从谈起”[9]。
长期以来,学界执着于以“无”和“有”解释老子的道,缺乏对“大”“小”与老子之道的关系的关注。⑷“大”“小”与“有”“无”不同,“有”和“无”均可以作为独立的实存,“大”与“小”均需依附独立的实存而存在。在老子思想中,“大”与“小”不仅是两个相互对立的范畴,还是道的属性及存在方式。以“大”与“小”这对范畴为切入点来剖析老子的道,虽然未必可以解决老子之道是什么的问题,但是可以为老子之道的阐释提供新的思路。
一、老子之道“大”
在老子那里,道本身是什么并不确定,但它的存在及价值却不容否定。老子认为,道在天地之先,并产生万物,是天地万物的根据。因为无法给予它确定的名称,故“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第二十五章)。王弼的解释是:“道取于无物而不由也,是混成之中,可言之称最大也。”[10]63也就是说,万物皆由道而生,道混万物于一体,是最大的存在。
首先,老子之道“大”是相对于具体之物而言的。具体之物的大与小是相对的,是物与物之间相互比较产生的,即所谓“难易相成,长短相较”(第二章);然而道却是一个无对待的至大的存在,即所谓“寂兮廖兮,独立不改”(第二十五章)。陈鼓应认为:“道是个绝对体,它绝于对待;现象界的一切事物都是相对待的,而道则是独一无二的。”[6]165具体之物皆由道而生,并以它为法则。老子言:“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第二十五章)人、地、天、道四者皆是实存,前三者是具体之物,是有形的存在,而道是超越有形之上的无形的存在。因为道没有形体,所以它才能无边无际、无所不包、无所不容,《老子道德经河上公章句》提到“大者,高而无上,罗而无外,无不包容,故曰大也”[11]102。正因为道无所不包、无所不容,所以它才是一个至大的存在。《庄子》所谓“至大无外”[12]965,“至大无外”在《庄子》中又被称为“大一”。在古代汉语当中“大”与“太”互通,因此,《庄子》认为老子的思想是“建之以常无有,主之以太一”[12]958。在《老子》中“大”常常与“太”互通,比如第二十五章中“强为之名曰大”的“大”即可通为“太”,初始、原初、本源义。按照成玄英的解释,“太者广大之名,一以不二为称。言大道旷荡,无不制围,括囊万有,通而为一”[12]959。由此可以看出,“太”乃“大”的名称,用来形容道是一个至大无外的存在。相较于具体之物而言,道是一个无所对待、无所不包、无所不容的至大存在,具体之物皆由它而生,并以它为法则。换句话说,“大”是老子之道的存在方式,与道相对的具体之物皆为“小”。
其次,老子之道“大”是因为道无法被感知,具有无限性。道的内涵无法被确定,是因为它是一个超出人的认知范围的存在。它虽然能为人所用,但是不能为人所知。所以老子言:“孔德之容,惟道是从。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第二十一章)德之貌依于道,而道之貌无形无状,无法被感知,是谓“惚恍”。“惚恍”是对道的象貌的概括,同时也是道的性质的体现。王弼认为“恍惚”是“无形不系之叹”[10]52,“无形不系”表明道没有边际,不会被固定的形状所束缚。由于道没有形状,所以它无法被感知,即老子所言“大象无形,道隐无名”(第四十一章)。道无象无形,不能被人的感官所认知,所以隐而无名。帛书乙本《老子》作“道襃无名”[13]24,“襃”正是“大”之意。严遵的解释是:“是知道盛无号。”[14]由此可知,严遵所见经文当与帛书本同。北大汉简本《老子》此处是“道殷无名”[15],“殷”即“大”的意思,这里应当是说道虽“大”,却没有名称。道“大”何以无名?因为它大到没有具体形状,无边无际,不能为人所感知。正因为道无法被感知, 所以它才具有無限性,是一个至大的存在。老子言:“大道泛兮,其可左右。”(第三十四章)道无形无状,广漠流行,无所不在,无所不至。可以被感知的存在皆是有限之物,任何一个有限之物,不管它如何大,都会有比它更大的存在。而道无法被感知,是一个形而上的存在,具有无限延展性,因而称之为“大”。
最后,老子之道“大”体现在道的社会功能上。老子提到“古之善为道者”,一方面要具有“微妙玄通,深不可识”(第十五章)的人格修养,另一方面要懂得“非以明民,将以愚之”(第六十五章)的治国之道。在老子那里,“圣人”便是集治身和治国于一体的“善为道者”的理想的统治者形象,是道人格化的体现。詹石窗认为圣人是一个体悟大道的“超凡者”[16],孙以楷将圣人看作理想的“体道之人”[17]。老子有言曰:“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第二章)河上公认为“圣人处无为之事”便是“以道治也”,“为而不恃”是因为“道所施为,不恃望其报也”。[11]7由此可见,圣人以道行事,任物自然,虽有功而不处。对一般人而言,这是一种为人处世的理想境界,老子称之为“大”:“万物归焉而不为主,可名为大。”(第三十四章)天地万物皆由道而生,而它却不自恃为万物的主宰,这可以说是“大”的境界。这种“大”境界还体现在以道为法的圣人辅万物而无偏私,老子言:“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第四十九章)圣人之心并非是恒定不变的,应百姓之心而变;百姓无论善恶,圣人皆待之以善心,无有偏私。所以,只有“有道者”,即圣人,才能以有余奉天下,也只有圣人才能以其无私而成其私。故老子言:“是以圣人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第六十三章)
二、老子之道“小”
道是一个无法被感知的、超越具体之物的、至大的存在,而老子却言:“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莫能臣也。”(第三十二章)陈鼓应认为“小”是因为“‘道是隐而不可见的”[6]188,张松如认为“小”有“幽微微妙之谊”[18],蒋锡昌认为“小”是“道体微眇不可得见之谓”[19]215。既然老子认为道是一个至大的存在,为何此处又以“小”言道?
首先,老子之道虽是一个超越具体之物的存在,但它又通过具体之物得到呈现。老子言:“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第四十章)既然道无法被感知,那“道之动”与“道之用”又如何为人所知?《老子》第十六章提到:“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河上公认为“复归其根”就是“万物无不枯落,各复反其根而更生也”[11]62,通俗言之即“落叶归根”。老子所言“反者道之动”,是以具体之物的运行规律为依据,由具体之物“各复归其根”的规律引申出“道之动”的“反”。同样,老子以“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第七十八章)与“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第七十六章)而推出“道之用”为“弱”。由此可知,道作为最高的存在,虽然无法被直接感知,却可以借助具体之物来认识它。换句话说,道内在于具体之物,借助具体之物而存在,即便再微小之物,也无离于道,即庄子所言道“无所不在”[12]660。因此,“小”也是道的存在方式,具体之物再“小”,也有道存在。
其次,老子之道“小”是因为它“幽微而不可睹”(5)。凡可见之物皆为具体之物,有形有名,可以比较大小;而道则是一个至大的存在,无形无名,无法被感知。老子讲“天之道”“不争而善胜”“损有余而补不足”“利而不害”(第七十三、七十七、八十一章),试图通过“天”这种具体之物所蕴含的道引导人们理解道本身。然而通过具体之物所见之道犹非道之全貌,只可见其一端。老子言:“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第十四章)对于道,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搏而不得,人的视觉、听觉、触觉都无法直接经验到它。道是超越于人的感官经验之上的存在,“夷”“希”“微”所呈现的便是道“幽微而不可睹”之状。虽不可睹,犹似有所存焉,老子言:“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第二十一章)也就是说,借助物来通道,然而经由物所认识的道只能是恍恍惚惚、无有定形的,并非道之全貌。道之全貌无法为人所知,人借助具体之物所见之道“微”也,故曰“小”。
最后,老子之道“小”体现在它“为而不争”的人格化形象之中。在老子那里,圣人最大的特点是“为而不争”。老子有言曰:“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第八十一章)王弼的解释是,圣人“无私自有,为善是与,任物而已”[10]192。也就是说,圣人没有私心,将百姓的需求作为自己的追求,他的私心便是无私心。圣人的目的是成就百姓,所以老子引述圣人之言:“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第五十七章)“无为”“好静”“无事”“无欲”表明圣人不过分干涉百姓的生活,任其自然。但作为理想的统治者,圣人又不会完全放任百姓而不顾,他还会“辅万物之自然”。而作为百姓,“自化”“自正”“自富”“自朴”并非完全自力更生,而是在圣人的治理下达到的。而且,圣人治理天下并不自显功,反而自处卑下。老子言:“是以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后之。”(第六十六章)百姓也仅仅是知道他存在,并不会受其干扰,所以“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第十七章)。圣人虽有功而不自显,百姓亦不知其功,故此谓之曰“小”。
三、老子之道“大”而“小”
在老子思想中存在大量与道“大”相关的论述,老子经常用“大道”或“道大”来言说道。根据高明先生的考证,在河上公本《老子》中凡经文中提到“大道”的地方,释文也是“大道”[13]406。这足以说明“大”作为道的属性及存在方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根据上文的论述可以发现,在老子那里,“小”也是作为道的属性及存在方式。所以,“大”与“小”不仅仅是两个相互对立的范畴,还是老子之道的存在方式及属性。换句话说,老子之道是“大”而“小”的。当老子将“大”与“小”并称用来描述道时,是在做一件很尴尬的事,即借用两个经验性的词汇来描述一个超越经验的且不可能通过经验性话语来进行充分且明确的分析与限定的存在。其实老子很少这么去做,也就是说很少并用“大”“小”來描述道。在老子思想中仅有一处直接将“大”与“小”放在一起的论述:
大道泛兮,其可左右。万物恃之而生而不辞,功成而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常无欲,可名于小;万物归焉而不为主,可名为大。以其终不自为大,故能成其大。(第三十四章)
范应元认为道“小”是因为道“无纤毫之欲”,“大”是因为道“万物归之而不知主”[20]139,这里的“小”与“大”是从道的社会功能这个角度而言的。“衣养万物”与“万物归焉”而“不为主”是“大”的体现。在《老子》中,圣人“抱一为天下式”,圣人不去治理天下,道也是虽有功于万物而不自恃为万物主,这都是“大”的境界。“常无欲”是“小”的体现,“常无欲”指的是没有私欲,即“不自为大”。因为道没有私欲、不自恃为“大”,所以万物不知其功,而以之为“小”。由此可以说,道虽“大”而“小”。除以上主流解释外,范应元又提到道“小”是因为“细无不入”,“大”是因为“大无不包”。[18]132這种解释很显然不是从道的社会功能角度而言的,而是站在道自身的存在方式的层面来说的。蒋锡昌认为“小”是“从道之无体方面言之”,“大”是“从道之无限方面言之”。[16]228-229蒋先生此处所言“道之无体”与“道之无限”是因为道无法被感知,因此,他是基于道能否被认识这一问题而言的。由此可以看出,以往学者在对“大”“小”与道的关系作出解释的时候,局限于某一特定的角度,其中不乏有误解,甚至有曲解之处。在老子思想中既有关于道“大”的论述,也提到了道的“小”。因此,老子之道是“大”而“小”的。
“大”与“小”是经验性且相互对立的范畴,为何老子之道同时具有“大”与“小”两种属性?
其一,老子之道“大”而“小”是因为道是一个超越的存在,变动不居,似大非大,似小非小。老子有言曰:“天下皆谓我道大,似不肖。夫唯大,故似不肖。若肖,久矣其细也夫。”(第六十七章)“肖”在《说文解字》中的解释是“骨肉相似也。从肉,小声。不似其先,故曰不肖也”[21],在此处指的是可以被感知的具体之物。陈鼓应认为道广大,不像任何具体之物,“如果它像的话,早就渺小了”[6]306。具体之物的大与小是相对的,是通过物与物之间的比较产生的。具体之物无论是大还是小,都会有比它更大或更小的物存在。道不是具体之物,不能用具体之物的大与小作出区分,它是一个超越之物,“不可以小大言之”。河上公认为老子之道虽然“大”,但“其为大,非若天常在上,非若地常在下,乃复逝去,无常处所也”[11]102。天地之大是固定不变的,是具体之物的大,天地之外还有更大的存在;道之“大”并非固定不变的,是超越之物的“大”,道具有无限性,是一个至大的存在。“乃复逝去,无常处所”表明道内在于具体之物,通过具体之物得到呈现。而道又“细无不入”,是一个至小的存在。由此而言,老子之道“大”而“小”指的是道的存在方式及其与具体之物的关系,而非具体之物间的相互比较。
其二,老子之道“大”而“小”是由于认识的局限性所致。道在老子那里并不是一个可以被感知的确定的对象,而是老子借助具体之物所推演出的对象。老子所能见到的最大的存在是天地,但他认为在天地之外有更大的存在,而且将其作为天地万物产生的原因。老子言:“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廖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第二十五章)道只是这样一种存在的代称。受到认识局限性的影响,老子无法超出天地去认识道,但他将道作为在天地之上的至大的存在,故“强为之名曰大”。道又“细无不入”,故“可名于小”。另外,后世学者也会受到认识局限性的影响,往往从不同的角度解释老子的思想。
其三,老子之道“大”而“小”是因为道在人类社会中所呈现的是理想化的人格追求。老子的思想在今日被视为一种哲学,被看作中国传统哲学的代表;而在古代中国,老子的思想是作为一种“君人南面之术”[22]出现的。汉代所传老子注本,像河上公本、严遵本、《老子想尔注》,皆提倡治身与治国的统一。历代的统治者更是将老子思想奉为养生与治国的圭臬,像唐玄宗、宋徽宗、明太祖、清世祖等帝王都亲自为《老子》作注。在老子那里,道是天、地、人所效法的对象,而圣人是道人格化的体现。老子借助“圣人”这样一种理想化的人格形象为现实中的统治者树立榜样,一方面,圣人治理天下而不居功,可称之为“大”;另一方面,圣人无私无欲,虽有功于百姓,而百姓不知,可称之为“小”。圣人是理想的统治者,是现实中那些汲汲于名利的人所难以企及的。老子正是借“圣人”这样一种理想化的人格劝诫现实中的统治者。在老子看来,理想的统治应当像道一样虽有功而不显,让百姓自给自足,在百姓需要时给予必要的帮助,即老子所言“视之不足见,听之不足闻,用之不足既”(第三十五章)。对人而言,道虽然无法被感知,甚至对它的存在都是无意识的,但是它的功用却不可穷尽。有功而不显是老子之道“大”而“小”最直观的体现。
圣人作为道人格化的体现,既是对现实中统治者的劝诫,也是对商周以来“天”“帝”信仰的反思与批判。根据《礼记·表记》的记载:“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23]“神”是“天”与“帝”的总括,是超自然力量的代名词。由于当时社会生产力较低,人们防范风险的能力太弱,在面对各种问题时,人们总喜欢将决定权交给类似“天”“帝”的“神”。《诗经·玄鸟》提到:“天命玄鸟,降而生商。”[24]1030《诗经·长发》:“帝立子生商。”[24]1034虽然这只是为他们的政权寻找合法性的依据,但是不可否认他们将国家的命运与“天”“帝”捆绑在一起了。周克商以后,为了寻求政权的合法性,提出了“以德配天”的观念,试图摆脱天命的束缚,但是始终没有脱离“天”“帝”信仰。由《尚书·康诰》“天乃大命文王”[25]360,以及《尚书·多方》“我周王享天之命”[25]465可以看出,人之所以信仰“天”“帝”,根源于人对超自然力量的信仰,并且愿意将很多复杂事务的决定权赋予“天”“帝”,这样必然导致人的能动性的丧失。基于此,老子提出“道”以抗衡“天”“帝”信仰。老子之道所遵循的原则是“自然”与“无为”。道产生万物,却不干涉万物。道生养万物,其功“大”;它不干涉万物,任物自然,有功而不显,万物不知其功,其功“小”。老子的道,与“天”“帝”强调“超自然”“有为”(干涉人间事务)形成鲜明的对比。
四、结? 论
《老子》开篇即言:“道可道,非常道。”(第一章)从字面意思来看,可以言说的道,不是“常道”。也就是说,“常道”是不可言说的,由此可以引申出道的超越性。道超出了人的感官的认知范围,无法被直接感知,故此不可言说。不可言说不代表不能言说,无法被直接感知不代表它不存在。因此,要想认识道,必须多角度分析,必须借助与道相关的且能够直接反映道的特性的范畴。从道的存在方式、认识道的方式以及道的社会功能三个方面探寻道的属性,可以发现“大”与“小”是一直贯穿其中的一对范畴。
“大”与“小”作为老子之道的存在方式及属性已经超出“大”与“小”两个相互对立的范畴最基本的含义,而具有了更深层次的内涵。“大”与“小”都是老子对道的描述,这里无意对老子之道“大”还是“小”给出一个确定的结论,只是借“大”与“小”这对范畴重新审视老子的道,并且简要分析老子之道“大”而“小”的原因。“大”与“小”是相互对立的,而道却同时具有这两种属性,这无疑增加了道的神秘性。人们对道的认识、理解和解释具有无限的可能性,老子之“道”随着时间的推移、时代的变更以及人们生活方式的不同而越来越富有魅力。
注释:
(1)参见楼宇烈:《老子道德经注校释》,中华书局2008年版。本文所引《老子》原文皆出于此书,文中不再一一注释。
(2)刘先生在文中对胡适、冯友兰、牟宗三、袁保新、陈鼓应等学者关于老子之道的解释做出了评判,并认为无须为道寻找一个精确与详细的定义,然而他在文中将道界定为“宇宙的总根源与总根据”。虽然道的定义无法被确定,但是作为学者必须明确其文章中所用概念的特定内涵。本文认为老子之道是一个至高的存在,是具体之物的原因及法则。
(3)通行本《老子》第四十章所言“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在楚地出土的战国竹简中记载的是“天下之勿(物)生于又(有),生于亡”。(参见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荆门市博物馆:《楚地出土战国简册合集(一)》,文物出版社2011年版,第4页)
(4)张松辉认为老子明确说明“先天地生”的“混成物”字“道”,名“大”,并没有将“道”叫做“无”或“有”。在他看来,把“无”和“有”解释为道,完全是后世学者望文生义的做法。(参见张松辉:《老子研究》,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38页)冯国超认为在老子那里,“大”是宇宙本原的名,“道”是宇宙本原的字,所以老子言“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字之曰道”的“字”是指“取表字”的意思,“表字”指在本名外所取的与本名含义相关的另一称呼。(参见冯国超:《论“字之曰道”的内涵及其对于认识老子思想的重要意义》,《哲学研究》2021 年第 1 期)由此可以看出,“大”与老子之道是息息相关的。除此之外,老子思想中还存在关于老子之道“小”的论述。
(5)王弼 《老子指略》里提到:“微也者,取乎幽微而不可睹也。”(参见楼宇烈:《老子道德经注校释》,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19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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