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大学社会学院,南京 210023;2.贵州大学,贵阳 550025)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中国的生育政策不断变迁以优化社会的生育水平。 但是,无论是二孩政策还是三孩政策,民众的反应都不够积极,生育水平走低的风险仍然存在[1]。 祖辈的儿童照料支持有效缓解了母亲的工作——家庭冲突[2-3],也增加了她们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可能性[4],但能否提升她们的生育意愿,尚没有直接的研究证据。大量的研究把“祖辈的儿童照料支持能够提升生育意愿”作为一种显而易见的事实,并以此为前提探讨其他相关问题。 比如,如何把祖辈托育纳入公共政策,以提升生育意愿来更好地落实二孩或三孩政策。[5]一些研究发现,没有祖辈帮忙育儿是一部分女性不愿再生育的原因,从而得出“祖辈的儿童照料支持能够提升生育意愿” 的结论[6]。没有祖辈帮忙育儿所以不再生育,只能说改变了育龄女性的生育决策,而不是生育意愿。 另外,即使没有祖辈帮忙的确可能抑制了育龄女性的生育意愿,但这并不意味着反过来——即有祖辈帮忙就会提升她们的生育意愿也成立。 祖辈帮忙育儿可能是一些家庭再生一个孩子的必要条件,却不一定是充分条件。 一些研究者则运用统计调查方法,试图去论证“祖辈的儿童照料支持能提升生育意愿”的假设[7]。这些研究发现高生育意愿与祖辈的儿童照料支持高度相关,但这并不能证明是祖辈的儿童照料支持提升了生育意愿,因为还有一种可能性是,具有较高生育意愿的家庭会更多地寻求祖辈的儿童照料支持,即较高的生育意愿导向了祖辈更多地提供儿童照料支持。因此,运用质性方法,从更微观的视角来重新审视生育主体,探讨祖辈的育儿照料支持是否真正能够提升育龄母亲再生育一个孩子的意愿,是否能够影响她们的生育行为,就显得很有必要。
第一,与其他儿童照料支持模式相比,妈妈们更偏好祖辈提供的儿童照料支持, 这是形成“祖辈的儿童照料支持能够提升生育意愿” 这一误解的基础,但祖辈在育儿事务上并不能完全替代父母,对父母辈的生育行为影响有限。 第二,如果祖辈提供了儿童照料支持,更可能改变的是部分家庭的生育决策,而不是生育意愿。 第三,之所以呈现出 “祖辈的儿童照料提升了生育意愿”的假象,一方面可能是研究者混淆了生育意愿与生育决策,另一方面则可能是研究者混淆了祖辈照料与生育意愿两个变量之间因果关系中的自变量与因变量,不是祖辈的照料支持提升了生育意愿,而是具有再生育意愿的妈妈们更倾向于寻求祖辈的照料支持。
为了印证上面的猜想,我们在南京和贵阳选择了23 个育龄家庭进行半结构访谈。 资料的搜集时间跨度比较长,从2016 年开始,我们进行了多轮的资料搜集。 在研究的过程中如果遇到新的疑问,我们就会开启重访。每一次访谈的时间从1小时到3 小时不等。 受访的家庭都是双职工家庭,有的家庭有两个孩子,有的家庭只有一个孩子。 受访家庭中有17 个家庭与祖辈生活在一起。有6 个家庭虽然没有和祖辈生活在一起,但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或多或少获得过祖辈的育儿照料支持。 为了保护受访者的隐私,所有的受访者都使用了化名。
二、尽力或是费力:既被依赖又被轻视的祖辈照料
(一)儿童照料支持模式的概况与比较
除了祖辈照料,儿童照料支持的来源主要还有两个:机构(托儿所、幼儿园)与市场(保姆)。 在这些照料类型中,中国妈妈们更依赖来源于祖辈的儿童照料支持。 只有一个孩子的禾惠很向往孩子多的大家庭,但是,考虑到没有老人帮忙带孩子,就否定了再生一个的想法。 禾惠的婆婆去世得早,继婆婆要照料自己的亲外孙,无暇给禾惠照看孩子。 禾惠的孩子出生后,是禾惠的妈妈从老家无锡来到禾惠工作的南京帮忙照顾。 后来,禾惠的弟弟生了孩子,禾惠的妈妈就回到无锡照顾孙子。 虽然老人没有明确表示无精力再照顾外孙,但禾惠心痛自己的妈妈太辛苦,还是决定不再生孩子,并没有打算去机构或市场寻求照料支持。 也就是说,与机构和市场提供的育儿照料支持相比,禾惠最愿意依赖的是来源于祖辈的育儿照料支持,这一点与其他文化不同。 在欧美,祖父母提供儿童照料支持往往是因为父母“失能”(比如沉溺于毒品或坐牢)。[8]也就是说,欧美的妈妈们并不依赖祖辈照料, 只是因为某些父母 “失能”,才不得不改由祖辈照料孩子。中国的妈妈们之所以依赖祖辈支持,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公共托儿服务有限。 在向市场经济转型期间,单位制逐渐瓦解,独立于单位的完善的福利体系却没有建立起来。 因此,“家庭成员必须在某种程度上通过儒家传统定义的彼此之间的义务而作为安全网粘在一起”[9]。 就机构来说,一方面,针对低龄儿童的照料机构非常稀少,而低龄儿童的照料恰恰是妈妈们最大的负担。 莉莉的儿子一直是爷爷奶奶帮助照料。 孩子一岁半时,孩子的爷爷生病住院,奶奶要照顾爷爷,没办法照顾孙子,莉莉就打算找一家托儿所暂时托养孩子。 可是,左打听右打听,都没有发现家附近有托儿所, 只好把孩子送进了一家私立幼儿园的小小班。小小班的其他孩子都比莉莉的儿子年龄大,莉莉非常担心这种年龄差距不利于孩子的心理健康,但苦于没有找到合适的托儿所,也只能接受。
另一方面, 就算可以获得机构的照料支持,许多妈妈也不太愿意让机构来照料自己低龄的孩子。 现代的育儿理念普遍认为,父母的陪伴对儿童的心理健康及智识发展具有积极作用。[10]自己亲自带孩子,陪伴孩子长大,见证孩子成长中的重要时刻,是母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当询问妈妈们是否愿意把一岁多、两岁的孩子送进托儿所时,她们许多人的反应是“不愿意”。 悦玥是电台主持人,即使非常忙,她还是认为“孩子还是要自己来带”。
我们都有一个共识,孩子还是要自己来带。孩子只长大一次,如果错过了,我会很遗憾。我是这样想的。(悦玥,9 岁女孩的妈妈,和自己的父母居住在一起,2016 年8 月在贵阳访谈)
育儿机构少,育儿机构的长时间托管减少了父母陪伴孩子的时间,使得许多有低龄儿童的妈妈对机构育儿比较排斥,机构很难给她们提供有效的育儿照料支持。 依靠市场,由保姆进入家庭来提供育儿支持, 可以增加父母陪伴孩子的时间,更有利于儿童的身心健康,但却存在着费用高及质量很难保证等问题。 桃子就有着深切的感受。 女儿出生时,桃子的父母和公公婆婆的健康状况都不好,无法给她提供照料支持,只能请保姆帮忙照料孩子,高昂的费用让她吃不消。
2006 年的时候(思考了一下),请的第一个保姆是350 元一个月,但那时候我们的基本工资才700 多元, 相当于是工资的一半。到第二个保姆已经升到800 元,那时我们的工资1100 元。 其实保姆的工资什么时候都不便宜,现在我们的工资5000 元,请一个保姆需要3000 元,它是随着工资升的。像我们工薪阶层,压力就很大。 (桃子,9 岁女孩的妈妈,没有和祖辈住在一起,2017 年8 月在贵阳访谈)
收入增加并不能完全抵消生活成本[11],除了经济压力, 找保姆还存在着最核心的信任问题。保姆是与孩子没有血缘关系的“陌生人”,在孩子的照料上可能不那么尽心尽力。 最极端的,可能还会有虐待孩子甚至拐卖儿童等犯罪行为。 因此,许多妈妈并不愿意由保姆提供儿童照料。 有些家庭即使请了保姆来照料孩子,同样还需要祖辈来帮忙照看。
总的来说,与其他的照料来源相比,祖辈照料是基于血缘关系的传统的照料方式,具有灵活性高、安全性高、经济成本低等特点。 大部分的妈妈都依赖由祖辈来提供照料支持。 她们中的一部分人,就可能因为得不到祖辈提供的儿童照料支持,做出了少生孩子、不生孩子的决定。
(二)儿童照料的代际分工
在祖辈帮忙照料儿童的家庭中,祖辈基本上都承担了绝大多数的家务。 玲子是小学老师,有一个两岁的儿子。 谈到家庭的育儿分工,她是这样描绘的:家务我们都不管,我爸妈做。 带小孩分工的话,我妈管吃,我爸就管带小孩出去玩。所以我下班就带他。 但是有时候我特别累,小孩晚上要出去玩就是我爸爸带他出去玩。(玲子,2 岁男孩的妈妈,与自己的父母生活在一起,2016 年8 月在贵阳访谈)
玲子家的育儿分工是, 外公外婆白天带孩子,妈妈下班后会带着孩子玩。 至于爸爸,则基本上不参与育儿。玲子家的情况不是个例,其他的许多受访对象描绘了类似的家庭育儿代际分工图景:祖辈在儿童照料中的工作量最大,甚至超过了本应该更多地照顾儿童的父母。 之所以呈现这种情况,与年轻人的工作状况有重要关系。由于工作时间表缺乏灵活性,加上工作时间过长,工作时间挤占了家庭时间, 年轻的妈妈们很难有更充裕的时间放在育儿上。 玲子每天的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六点半起来嘛, 然后七点一刻出门,七点四十五到学校。 中午十二点下课,我们还要去看学生啊, 学生还要在学校里面吃饭,除此之外还要守他们中午自习。下午两点上课,三点半下课,四点四十才下班。因为需要改作业、备课,准备第二天上课的东西。实际上,有时候四点四十都走不了,有时候学校的临时工作我们也需要做。 还好,只有一半的时候是这样。 (玲子,2 岁男孩的妈妈,与自己的父母生活在一起,2016 年8 月在贵阳访谈)
玲子从早上七点一刻必须出门,差不多下午六点左右到家。 而她的丈夫,作为一个私企的管理人员,不仅早出晚归,周末也经常加班,更不可能照顾孩子。 沈奕斐认为,就因为双职工家庭中夫妻双方都面临高强度的工作与职业发展的压力,祖辈甚至成了家里的第二位“妻子”。[12]但是,祖辈并不是真正的第二位妻子。 在育儿的代际分工中,祖辈承担的是接送孩子,照看孩子的安全,给孩子做饭洗衣等简单的日常事务。 至于辅导孩子作业,和学校的老师沟通联系,规划孩子的周末及假期的时间安排,以及带着孩子就医等比较重要的事务,则多半是妈妈在做。 晓丽是医院的护士,她这样描绘家里的儿童照料安排:
我工作时间在这里摆起的,一上夜班就要早上八九点才到家,不可能天天有时间接送孩子。 日常起居基本上就是(靠)奶奶。 不过呢,如果家里头有啥子,就是像那种比较紧急的重要的事情啊,比如说像娃娃小的时候就比较爱生病嘛, 都是我在带。 (晓丽,4岁男孩的妈妈, 与公公婆婆生活在一起,2019 年6 月在贵阳访谈)
育儿的代际分工总体上是老年人承担没有多少技术含量的简单的日常照料事务, 年轻人——特别是孩子的妈妈——则主要承担耗时不多,但更重要更复杂的事务。 这一结论也获得了其他经验研究的支持。 肖索未将城市家庭内部的代际育儿分工概念化为“严母慈祖”型。 母亲负责的是育儿过程的各种决策和规划,祖辈负责的则是大量相对不那么重要的日常照料事务。 其他一些研究者进一步提出,在家庭的代际育儿分工中,已经出现了老人“保姆化”的倾向。[13]
从家庭的育儿分工可以看出,年轻人在依赖祖辈提供儿童照料支持的同时又把控着儿童照料中的重大事项。 之所以呈现出这种状况,是因为年轻人普遍工作压力大,没有时间精力全程照看孩子。 但他们又不信任祖辈的育儿能力,对于老人能否带好孩子充满了怀疑。
你有小孩的话,你要关注他的营养和饮食咯。我妈也会在做,做最基本的,比如说我们吃的。然后老年人有可能不太理解怎么去做,孩子那个菜怎么营养搭配,因为她们那一代人肯定没有这种营养观念。 (康子,4 岁女孩的爸爸, 与自己的母亲生活在一起,父亲则在另一个城市上班,2016 年5 月在南京访谈)
年轻人既依赖又轻视祖辈提供的育儿照料支持, 祖辈在育儿事务上并不能很好地替代父母。 在这种情况下,获得了祖辈的儿童照料支持能否改变妈妈们的生育意愿及生育行为,就具有了很大的不确定性。
三、意愿抑或决策:祖辈的儿童照料支持与母亲的生育行为
(一)祖辈的照料支持与母亲的生育意愿
生育意愿是一种观念或态度[14],是人们对生育行为的期望、愿望[15],是人们关于终身生育量以及对婴儿性别偏好的心理倾向[16],是不考虑现实可能性的子女数量及生育时间[17]。 因此,生育意愿是一种比较稳定的属性,不太可能因获得祖辈的照料支持就被改变。 如果一个育龄妈妈喜欢孩子多的大家庭,期盼生多个孩子,无论是否有祖辈的照料支持,她喜欢大家庭、喜欢有多个孩子的意愿都不会改变。 只不过,如果有了祖辈的支持, 她的生育意愿得到实现的可能性增加了,但生育意愿本身没有变化。 晓丽的描述就展现出这种差异:我忙不过来,奶奶不帮忙,肯定就不生了。不过,我内心还是想要再生一个。一儿一女,是所有人的标配。 (晓丽,4 岁男孩的妈妈,与公公婆婆生活在一起,2019 年6 月在贵阳访谈)
无论有没有婆婆帮忙,晓丽实际上都想生两个孩子,生育意愿并没有改变。 只不过,如果没有婆婆的帮忙,晓丽想要两个孩子的生育意愿就得不到满足。 所以,祖辈的照料支持并不能改变(更不可能提升)妈妈们的生育意愿,而是帮助想要再生一个孩子的妈妈们满足了其生育意愿。
那么,为什么许多文献会呈现出“祖辈的儿童照料支持提升了生育意愿”这一假象呢? 有两种主要的原因,其中一个是测量指标的问题。
在中国的语境下,如果询问调查对象,你想要生几个孩子? 这个问题包含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含义,一些调查对象会认为调查者询问的是不受客观条件约束的希望生育的子女数,另一些调查对象则认为询问的是受到各种约束后的具体决定。 前者实际上就是生育意愿,后者则是生育决策。 我们的访谈员询问受访对象“你想要生几个孩子”,得到了五花八门的答案。
我想要,三个四个都可以。看到别人一大家子兄弟姐妹热热闹闹相互扶持的, 我就很羡慕。不过,也就是想想,哪里有精力!这个我都忙不过来。 (禾惠,9 岁男孩的妈妈,没有和祖辈居住在一起,2016 年4 月在南京访谈)
一个就够了。 我第一个是男孩,再生一个,如果又是个男孩,那不就完了!要买两套房,我这辈子就完了,去哪里挣两套房! (小芸,12 岁男孩的妈妈,和公公居住在一起,婆婆已经去世,2016 年5 月在南京访谈)
针对“你想要生几个孩子”这一问题,禾惠给出的是自己的生育意愿,“三个四个都可以”是在不考虑收入、时间、精力等约束条件下的想法。 小芸给出的则是自己的生育决策,“一个就够了”是考虑了经济约束后做出的决定。 如果用“你想要生几个孩子”来测量生育意愿,因为混淆了生育意愿与生育决策,得到的结论就是不准确的。 而一些研究运用“您打算生几个孩子”来测量生育意愿,得出了“祖辈抚育能够提升生育意愿”的论断[7],实际上论证的就可能是“祖辈的照料支持促进了再生一个孩子的生育决策 (而不是生育意愿)”,因为“打算生”的含义是已经考虑了客观条件约束以后做出的即将要实践的决定。
除了测量指标的选取不科学导致结论不准确,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统计方法的问题。 一些研究运用回归模型来检查祖辈照料支持与生育意愿的关系,发现两者呈现出正相关,就得出了“祖辈照料提升了生育意愿”的结论。[18]事实上,祖辈照料支持与生育意愿正相关,不一定是祖辈照料提升了生育意愿,还有可能是“生育意愿高的育龄妈妈更多寻求祖辈的照料支持”。 我们的质性资料更支持的是后者。 有再生育意愿的妈妈们往往会寻求祖辈的支持,在打算生孩子前基本上都会和祖辈商量, 确保祖辈愿意帮助照看孩子后,她们才会付诸实践。
当时,和(孩子的)奶奶说了,政策下来了,可以再生一个了。 奶奶说,生不生随便我们。 要生呢,她就帮着带。 然后我就决定再要一个了。没有她帮忙,那怎么生?谁来带?(晓丽,4 岁男孩的妈妈,与公公婆婆生活在一起,2019 年6 月在贵阳访谈)
也就是说,具有再生育意愿的妈妈们倾向于向祖辈寻求儿童照料支持,从而呈现出祖辈照料支持与母亲的高生育意愿之间的正相关关系,产生了“祖辈照料支持提高了生育意愿”这一假象。
(二)祖辈的照料支持与母亲的生育决策
祖辈的照料支持没有改变妈妈们的生育意愿,而是可能影响到妈妈们的生育决策。 生育决策有两个重要的考量因素,一个是家庭的经济条件,一个是家长的时间精力,至于祖辈的儿童照料支持则更多影响的是时间精力不足的妈妈们的生育决策。 不过,从表象看,无论是否获得祖辈的照料支持,有再生育意愿但受限于时间精力的妈妈们都有可能再生一个孩子,也有可能不再生育。 那么,祖辈的照料支持如何影响到这一类妈妈的生育决策呢?调研发现,面对是否有祖辈照料支持这一条件,妈妈们最终的生育决策与她们本身的生育意愿有很大关系。也就是说,祖辈的照料支持不能影响生育意愿, 却可以通过生育意愿来影响生育决策。具有不同生育意愿的个体,在有没有祖辈提供照料支持这一条件下面,会做出不同的反应。
关于多孩生育意愿的测量,研究者通常询问的是“你是否想要再生育孩子”。 而问题的答案也往往就被限定为:想生、不想生、不确定。 但是,同样的答案下面,受访者可能有不同的感受。 米勒提出,有些受访者强烈地想要(或反对)再生育一个孩子,而有些受访者就不是那么坚决,这些表现用单维的问题工具就无法测量出来。[19]受到米勒的启发,我们用“是否有再生育意愿”和“生育意愿的强度”两个维度来描绘生育意愿,并考察在祖辈提供照料支持及不提供照料支持两种情况下,生育意愿不同的个体会有什么样的生育决策。 结果发现,生育意愿的强度起着关键性作用。
有再生育意愿且意愿很强的个体,会根据自己的意愿来进行决策,祖辈的照料支持不太可能影响其生育决策。 秋实本身是独生子女,觉得独生子女在成长的过程中非常孤单,就非常想再生一个孩子。 秋实的婆婆要照看外孙,没时间来照看孙子。 秋实的妈妈年龄大了,已经帮秋实带大了第一个孩子,明确表示不会再帮她。 而且,考虑到多一个孩子会影响女儿的职业发展,秋实的妈妈非常反对秋实再生小孩。 即使是这样,秋实还是生了小女儿, 并在家政公司找保姆帮忙照料,实在忙不过来再求助自己的妈妈。
有再生育意愿但再生育意愿比较弱的个体,祖辈支持就会产生影响。 如果没有获得祖辈的照料支持,她们就可能不会再生,禾惠就是这种情况。 禾惠喜欢大家庭,但又觉得现代社会的不确定性太大,孩子未来会很辛苦,一直都在动摇要不要再生一个。 正好她的弟弟生了小孩,考虑到自己的妈妈既带孙子又带外孙会有困难,禾惠就放弃了自己再生一个的想法。 不过,一些具有再生育意愿但意愿比较弱的妈妈们就算得到祖辈的照料支持,也有可能决定不再生。 悦玥想要再生一个孩子。 如果生了,她的父母也愿意帮她照料,但她犹豫再三,觉得多一个孩子后父母的生活质量与自己的生活质量都会受到很大影响,还是决定不生了。
有意思的是,没有再生育意愿的个体,她们的决策基本上都不会因为祖辈支持与否而被改变。 小琴只想要两个孩子,所以有了两个孩子的她不打算再生。 就算婆婆承诺会给她带孩子,也不会改变她的决定。
我不理解为什么有人要生那么多小孩。我最多生两个,我的底线是最多两个。 没有必要生那么多。我不想再生了,两个够了,生得多累得多。 事实上都晓得,老了以后靠娃娃都是扯的,靠不住。 我婆婆说,再生一个,不管是儿是女再生一个,(她) 可以帮忙带,我不搭腔。 (小琴,两个孩子的妈妈,与公公婆婆生活在一起,2016 年6 月在南京访谈)
也就是说,生育意愿与祖辈照料支持共同作用来影响母亲的生育决策。 生育决策存在着两个取向:一是强度优先取向。 生育意愿非常强烈的个体,无论是否获得祖辈的照料支持,都保持了意愿与决策的一致性。 二是否定性优先取向。 没有再生育意愿的个体,无论是否有祖辈的照料支持,都保持了不再生育的决策。 强度优先是因为有强烈生育意愿的个体愿意更多地付出。 否定性优先倾向则是因为,与想要生育的个体相比,不想再生育的个体更少地损害家庭中其他人的利益,所以更多地保持了独立性。
只有既想要再生一个孩子,而生育意愿的强度又比较弱的个体,才可能会受到祖辈是否提供儿童照料这一条件的影响。祖辈的照料支持对不同生育意愿的妈妈们的生育决策的影响如表1所示。
表1 不同生育意愿的妈妈们在祖辈提供或不提供照料支持两种情况下的生育决策
四、结论与讨论
通过对23 个有祖辈提供儿童照料支持的城市家庭的分析,我们发现:一是祖辈的照料支持没有提升妈妈们的生育意愿, 而是帮助部分妈妈满足了再生育的意愿。 一些研究之所以得出“祖辈的照料支持提升了女性的生育意愿”这一结论,是因为混淆了生育意愿与生育决策的区别。
二是之所以呈现出祖辈的照料支持与生育意愿的正相关性,不是因为祖辈的照料支持提升了生育意愿,而是具有再生育意愿的妈妈们更倾向于寻求祖辈的照料支持。 祖辈的照料支持是高生育意愿的结果而不是原因。
三是祖辈的照料支持对妈妈们的生育行为也会产生影响。 对于想要再生一个孩子而生育意愿强度又比较低的妈妈们,没有祖辈帮忙,他们就不会再生。 有了祖辈帮忙,他们就可能会再生一个。 祖辈提供的照料支持只能改变一部分妈妈的生育决策。
老一辈在塑造年轻人的偏好和行为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现有研究已经显示出生育意愿的代际传递。[20]如果祖辈提供了育儿照料支持,就会有更多的机会与年轻人互动,从而有更多的机会影响他们的生育意愿。 在我们的研究中,却看不到这种关系。 这主要是因为,在社会的急剧变迁中,出现了米德提出的“后喻文化”即老年人需要向他的子辈甚至孙辈学习的现象。[21]中国改革开放之后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使得祖辈向子辈、孙辈学习的现象更彻底、更普遍。[22]在这种情况下,代际权力关系出现了倒置,老年人丧失了家庭中的话语权,自然也就丧失了对子女的影响能力,不可能通过提供儿童照料来提升、改变子女的生育意愿。
祖辈的儿童照料支持不仅无法有效提升子女的生育意愿,甚至也无法促使一些有再生育意愿却因没有时间精力而不生的妈妈们作出再生的决策。 之所以呈现出这种状况,一个原因可能是儿童抚养模式的改变使得祖辈不再胜任儿童照料任务。在传统社会,一个人“生于斯,死于斯”[23],很少有社会流动,家庭及家族是最有效的社会保障系统,基本上可以庇护孩子的一生,因此家庭更关注的是儿童的数量而不是质量,儿童抚养主要是“自然成长”模式。 工业化社会中,由于快速的人口流动与社会分工的精细化,儿童成年以后将要面临“普遍的竞争”,即与更大空间中的无数多个陌生人的竞争[24],儿童的未来面临更大的不确定性。 家庭没有能力保护成年以后的儿童,必须尽可能在儿童成长的早期提供干预,提升儿童的知识储备,让孩子学习各种才艺,塑造孩子形成良好的性格,等等。 儿童的抚养模式从“自然成长”转变为“精细化抚养”。[25]然而,祖辈过去的育儿经验主要是在“自然成长”模式下形成的经验,这些经验已经贬值或失效。 祖辈缺乏与育儿相关的一些现代性的知识体系,比如营养学、心理学知识,没有能力对儿童进行“精细化抚养”。 因此,即使祖辈愿意提供育儿支持,在育儿分工也只是一个配角,母亲的抚养压力仍然很大,不太可能因为有了祖辈的帮忙就愿意再多生一个孩子。
祖辈的儿童照料支持无力促进女性再生一个孩子的现象可能也和中国的社会文化相关。 一些研究者提出,在东亚国家,受教育状况与个体的社会经济地位具有更紧密的联系。[26]另外,儒家文化持有这样一种预设:努力,而不是天赋能力,才是成功的关键,因此对学业及其他事务上的失败有着更不宽容的态度。[27]东亚文化的这些特点不仅导致了学生的高学业表现、学习焦虑及自我怀疑,也导致了父母的教育焦虑。 这些现实使得对单个孩子投入的时间、精力非常多。 因此,就算获得祖辈的照料支持,许多妈妈也不敢再生孩子。
中国母亲的社会处境也迫使她们没有更多精力照看孩子。 随着单位制的瓦解,工作场所对女性的保护逐渐减弱。 然而,以批判封建家长制为代表的一系列妇女解放运动提出了 “女性独立”“妇女能顶半边天”等观点,之后的消费社会文化则要求女性 “享有幸福的权利”“为自己而活”[28], 这些观念使得女性在职场上的退缩行为被解读为依赖、软弱、丧失自我,同时也使得女性很难通过降低工作要求来满足家庭的需要。 许多女性既要更努力地工作,又要更精细化地抚养孩子,面临着激烈的工作——家庭冲突。 即使获得了祖辈的照料支持,她们中的许多人也不得不抑制自己的再生育意愿,做出不再生育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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