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自我革命;伦理价值;历史经验;伦理自律;伦理担当
中图分类号:D26 ? ?文献标志码:A ? ?文章编号:1001-862X(2022)02-0072-006
2021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我们党“如何跳出治乱兴衰的历史周期率?……经过百年奋斗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的实践,我们党又给出了第二个答案,这就是自我革命”[1]。中国共产党的自我革命是党秉持坚定的担当意识、深沉的忧患意识、强烈的问题意识,以刀刃向内的勇气不断克服自身存在的缺点和不足,用刮骨疗毒的精神坚决革除自身存在的各种顽瘴痼疾,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精神与实践。自我革命蕴含着中国共产党人接续奋斗的精神密码,是我们党最鲜明的政治品格。正因为始终坚持自我革命,我们党才能穿越风风雨雨,在逆境中突围,在困境中发展,成为不改本色、不忘初心的百年大党。《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把“坚持自我革命”列为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十大历史经验之一。[2]70坚持自我革命这条重大历史经验蕴含着深刻的伦理关怀和价值追求,充分体现了新时代百年大党坚持自我革命的道德高度。深入剖析坚持自我革命的伦理意蕴,对于中国共产党加强与群众的血肉联系、破解历史周期率大有裨益。
一、坚守理想:彰显坚持自我革命的伦理价值
最高道德理想是什么,这是伦理学关注的首要问题。从伦理学视角来看,最高道德理想体现了一种“目的善”的终极追求。共产主义道德理想作为人类社会历史中最崇高的道德形态,从根本上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坚持自我革命的伦理价值。
共产主义理想是共产党人永恒的价值追求。共产主义既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运用唯物史观在揭示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过程中得出的科学结论,又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实现人类最美好制度的一种现实运动。共产主义理想对每一个人全面而自由发展的构想,体现了对“现实的人”尤其是普通劳动人民的生存与发展的深切关注。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把实现共产主义作为自己的最高理想与终极目标。对共产主义理想的坚守支撑着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在处于困境时保持斗志昂扬的精神面貌,在陷入险境时具备一往无前的英雄气概,带领中国人民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
道德的观念就是实践意义上应当的观念。[3]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把共产主义理想化为现实就是最高层次的善,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是最大的善。具体落实到坚持自我革命,则要求每一位中国共产党人增强宗旨意识、党员意识、党的意识,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坚定不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和共产主义理想而奋斗。中国共产党百年来为国家谋富强、为民族谋复兴、为人民谋幸福的伟大历程表明,正是因为中国共产党在不同历史阶段始终增强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守共产主义理想,才能针对党自身存在的各种顽瘴痼疾坚持自我革命,有效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使党的建设不断深入推進、党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面向未来,中国共产党人只有始终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自己无可替代的政治灵魂与精神支柱,才能彰显坚持自我革命的伦理价值,为夺取新的更大的胜利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
最高价值追求就是终极价值目标的明确定位,从伦理学视角来看就是“目的善”。它是政党构成要素中最根本最核心的伦理因素,对于判定一个政党是否先进具有决定性意义。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对共产主义理想的坚守“都是指引和支撑中国人民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的强大精神力量”[4]42-43。最高价值追求与终极价值目标的丧失,既会引起物欲横流而使更多人信奉及时行乐的人生哲学,也会导致西方价值观及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想大行其道,从而加剧人们的精神迷失、思想迷惘、信仰迷茫等问题,使权力成为一匹脱缰的野马,社会后果不堪设想。习近平指出:“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5]415因此,为了坚守共产主义理想,不仅要扎牢制度的笼子,还要扎牢道德的笼子。中国共产党人必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性质宗旨,强化党性修养……不断增强全党同志党的意识、党员意识”[6],为始终坚持以自我革命引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奠定扎实的思想基础。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坚持自我革命的一个基本前提,就是要始终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自己安身立命的根本,永远把共产主义追求作为自己的政治灵魂、作为自己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从这个角度来看,坚守共产主义理想彰显了坚持自我革命的伦理价值。
二、人民至上:凸显坚持自我革命的伦理关怀
关怀是一种社会行为,更是一种价值取向。“伦理关怀是通过运用伦理手段的方式给予关怀客体物质上和精神与道德上的关怀与帮助。”[7]伦理关怀既是精神的、道义的,又是物质的、具体的;既体现在对人的理解与尊重上,又反映在满足人的需要上;既体现在“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上,也反映在坚持人民至上的执政实践中。中国共产党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征途中,只有时刻保持人民至上伦理关怀的理性自觉,才能始终赢得人民的信赖。
以实现人民根本利益为落脚点的反腐倡廉,凸显了坚持自我革命的伦理关怀。伦理学的一个基本问题,是公义与私利的关系问题,也即道德与利益的关系问题。为公还是为私成为检验共产党人是否廉洁的试金石。中国共产党人的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中国共产党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1]。坚持自我革命必须通过反腐倡廉彰显对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伦理关怀,这是由党的先进性决定的。腐败严重侵蚀党的健康肌体,与人民至上的伦理关怀格格不入,成为中国共产党面临的最大威胁。苏联解体的深刻教训说明,如果共产党人在腐败面前丢盔弃甲,背离了人民至上的伦理关怀,必然会被人民抛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必须决战决胜。”[8]186反腐败斗争一刻也不能放松,尤其要“深刻把握党风廉政建设规律,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9]549。当前或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反腐败斗争仍然是党坚持自我革命的攻坚战。只有永葆人民至上的伦理关怀,才能持续不断地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刮骨疗毒,坚决清除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至善之业,凸显了坚持自我革命的伦理关怀。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政治共同体“所追求的一定是至善”[10]19,人的幸福生活只能在政治共同体中实现。亚里士多德眼中的至善,指的是公共利益。在善恶判断标准问题上,中国共产党始终以是否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根本标准。这一根本伦理标准决定了以人民为本位的、以绝大多数人利益为旨归的至善必然是中国共产党所追求的善。人民主体地位是党恒定的伦理根基,人民性是党不变的伦理底色,为人民服务是党永远的伦理追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6]4在当今的中国,至善一定是共产党自我革命所追求的价值目标,中国人民的幸福生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实现。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实践活动不能简单地被看作工具性、技术性的施政策略,而是内蕴了人民在社会生活中的合理需求,承载着人民大众过上幸福生活的伦理目标。与党的伦理关怀的精神特质相一致且“体现为对集体成就和集体目标的信奉……把共同体的最大幸福作为成员们追求的目标”[11]的公共善成为中国共产党重要的价值追求。它彰显了中国人民在新时代社会生活中的合理需求,最终通向人民大众的幸福生活。我们党坚持自我革命的伦理实质,是坚持把实现人民的美好生活和根本福祉作为党永恒的价值目标、作为检验所有党员干部行为好坏善恶的根本标准。自我革命既从形式层面表现为中国共产党凭借中央权威在全党范围内开展的党性锤炼活动,也在实质层面全方位地关联着党的价值目标。中国共产党坚持自我革命,就是坚持把奉行人民至上的先进性作为价值目标,坚持把实现人民的最大幸福作为价值追求。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共产党坚持自我革命也表现为一个追求公共善的价值实现过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确保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执好政的关键,就在于敢于刀刃向内切除自身内部的腐肉烂疮、顽瘴痼疾,不留死角、边角和缝隙,努力做到对任何贪污腐败都绝不宽、松、软,把人民至上的伦理关怀落到实处。
三、为政以德:回应坚持自我革命的伦理诉求
人无德不立,官无德不威,国无德不兴。普通群众尤其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在于立德。“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拱之。”主要记录夏商周部分帝王言行的《尚书》作为儒家经典之一,最明显的一种思想倾向就是敬德。《尚书》中的义、仁、诫、度、事、治、美等构建了早期儒家“为政以德”的政德理念。新时代共产党人对传统政德文化进行了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尤其注重加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政德建设。政德既成为党员干部政治品质、道德品行、思想作风等的综合体现,也成为整个社会道德建设的风向标,更成为党员干部获得人民衷心拥护和强力支持的核心要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勇于自我革命,从严管党治党,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9]20加强政德建设是从严管党治党的内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坚持自我革命的关键环节,体现了坚持自我革命的伦理诉求。
加强政德建设,是保持中国共产党人政治本色的题中应有之义,从政治立场、党性修养、个人品性等方面回应了党坚持自我革命的伦理诉求。党员干部作为自然人、公共人、政治人的一个集合体,既是新时代伟大道路的开拓者、伟大事业的领导者,也是我们党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党员干部的个体形象往往代表了中国共产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整体形象。所以,党员干部除了要像普通群众那样遵守一般的道德规范外,还要遵循更高层次的共产党人的政德,以更好做到“权为民所用”,切实维护党的良好形象。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立政德,就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12]大德关乎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党性修养,公德关乎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务实精神,私德关乎党员干部的品行操守、道德修养,三者构成了新时代共产党人政德建设观的核心要义,成为坚持自我革命的伦理诉求的核心内容。
明大德要求党员干部锤炼坚强党性。对于共产党人来说,大德关乎大是大非的政治立场。党性作为党的内在规定性,蕴含一心为民的大德。党性和人民性是内在统一的辩证关系。锤炼坚强党性,是党员干部个体的自我教育、自我反思、自我完善、自我提高,是对党的先进性本质的深刻领会与内化,是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不断改造主观世界进而达致党性修养的新境界。锤炼坚强党性是新时代共产党人明大德的基本要求,是共产党人的终生课题,深刻回应了坚持自我革命的伦理诉求。
守公德要求党员干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党的宗旨体现了党的性质,是党全部政策、一切活动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是党员干部一切言行的根本准则。践行党的宗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深深地扎根人民,紧紧地依靠人民,实实在在地为了人民。守公德要求党员干部做到心底无私天地宽。我们党代表的是人民的利益,追求的是共产主义。心底无私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本性。祛除私心杂念、严守党纪党规是做到心底无私天地宽的根本。党员干部只有努力学习,不断筑牢宗旨意识,牢固树立大公无私的思想观念,持续传承党的优良作风,才能自觉回应坚持自我革命的伦理诉求。
严私德要求党员干部严格约束自己的操守和行为。这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贯作风。重视操守和行为,要注重自我否定、自我警醒、自我革新、自我完善,要带头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要廉洁奉公,要像珍惜生命一样珍惜操守和名节,要严格按法规制度办事。严私德要求党员干部把家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家风是一个家庭的精神风貌和风尚习惯,反映着家庭的道德观、价值观和伦理观。党员干部的家风,连着党风政风,影响社风民风,不是家庭私事或个人小事,而是人生价值的基石。党员干部必须站在家庭幸福、社会进步以及党的事业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家风的价值与意义,自觉进行家风建设,主动回应坚持自我革命的伦理诉求。
对于中国共产党人而言,“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是对他们政治伦理的最大考验。坚持自我革命要求党员干部练好“为政以德”的基本功,不断提升自己的政德水平,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有鉴于此,加强政德建设是对坚持自我革命的伦理诉求的有力回应。
四、敬畏党纪:完善坚持自我革命的伦理自律
道德自律是德国古典哲学创始人康德最先使用的一个伦理学概念。康德认为,道德行为必定是自律行为。道德调节具有自律性,这是它与法律调节相比的最大优势。自律是道德的本质与核心法则。马克思从道德发生学的角度阐述了自律无可替代的地位:“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13]119。这说明,自律既是产生道德行为的重要前提,也是发展和完善伦理道德的基本条件,更是人类道德行为的主要旨归。据此,马克思在康德理性主义自律观的基础上建立起历史唯物主义自律观。
作为权力行使主体的党员干部的道德自律,与普通群众的道德自律相比,具有更深更廣的社会影响力。道德规范是内生于主体自身并对其行为进行积极约束、自觉约束的一种规范。道德自律既表现在对法律这个最低限度道德的自觉认同上,又表现在对主体自身欲望的理性约束上。社会供给的有限性和个人欲望的无限性总是相对立的。当这种对立激化到一定程度就会破坏现存的正常的社会秩序。只有让欲望戴上道德理性的枷锁才能消解它们之间的冲突。充分的道德自律能够保证道德主体在法律鞭长莫及的角落依然做到慎始慎独慎微,使主体的道德境界得到提升,确保其对制度功能作出自觉回应。而权力行使主体的道德自律一旦缺失,就会导致权力滥用现象的出现,进而为腐败行为提供滋长的土壤。正如丹尼斯·缪勒所言:“假若把权力授予一群称之为代表的人,如果可能的话,他们也会……运用他们手中的权力谋求滋生的利益。”[14]303如果权力行使主体以权力为资本,谋取个人利益最大化,就会蜕变为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危害者。在相同的历史背景与社会制度下,如果主体道德自律的自觉程度不同,行使权力引致的社会后果就会迥异。如果忽视培育道德主体的自律意识,一旦出现客观的规范要求与主观的主体意愿相背离的情况,就会大大损害现存制度的权威性与合理性。作为党纪党规遵循表率的党员干部的自律意识之培育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能否切实感受到党纪党规的伦理关怀。显然,完善道德自律是新时代坚持自我革命的中国共产党人最核心、最根本的内在素养。
无论什么时候,共产党为了永葆先进性纯洁性,总是在人民群众中提倡优秀的、先进的道德——共产党人的道德。对于中国共产党人来说,道德自律有三种境界:一般层次、先进层次和榜样层次。普通的党员干部只具有全党范围内一般化的道德自律。较为先进的党员干部则具有较强的道德自律,因而他们的工作更容易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榜样化的共产党人具有极强的道德自律,他们堪称党内先锋模范人物。中国共产党作为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人民的先锋队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对自己设定了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的道德自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15]35党纪党规对全体党员干部提出了更高的道德要求。党员干部必须不断增强党性修养与自我约束,始终遵守道德自律程度更高的党纪党规,持续增强坚持自我革命的能力。党纪严于国法是中国共产党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必然要求,是中国共产党完善道德自律的生动反映,也深刻彰显出坚持自我革命最稳定最本质的精神力量。
五、问责追责:践行坚持自我革命的伦理担当
马克思指出:“所有道德规范中,责任是一个人的道德信念与社会的道德要求结合得最紧密的,也是包含的道德理性和道德强制力最多的。”[16]52即是说,责任作为伦理学的核心范畴,使行为主体、行为、行为后果联结成一个整体,进而控制、约束主体的行为。权力与责任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没有无权力的责任,也没有无责任的权力。德国现代学者马克斯·韦伯始终强调“责任伦理”在政治行为中的重要性,并认为从政者理应对其失败政治行为的具体后果承担责任。[17]党员干部依据党纪国法获得一定权力,意味着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明确了权力行使主体的领导责任、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中国共产党人这种高度自觉责任担当的实质是为自己道德立法。由此,中国共产党人把自己变成道德主体,并对自己的权力行为负责。
伦理属性与制度的内在性在本质上是一致的。[18]为了把党纪国法优势转化为践行坚持自我革命伦理担当的实际效能,必须实施问责追责制度。问责追责是党纪国法的生命力所在。一方面,党纪国法执行范围广,人们都希冀严格问责追责的出现。因而只要存在党纪国法,就必须有相配套的问责追责机制。另一方面,党纪国法背后的民意呼声、决心意志、社会参与、执行机制、文化环境等,都是实施问责追责进而保证坚持自我革命的伦理担当得到践行的必不可少的系统化因子。高效的问责追责机制是有力践行坚持自我革命的伦理担当的重要标识。有些党纪国法执行效果不佳,主要是问责追责机制的执行没有跟上。所以,对违背党纪国法的行为实施问责追责,不仅是坚持自我革命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将党纪国法转化为践行坚持自我革命伦理担当实际效能的重要链环。
首先,问责追责突出了人民这个权力的主体,在权力的来源与归属上践行着坚持自我革命的伦理担当。人民当家作主既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根本追求。共产党人作为人民利益的代表者、人民诉求的实现者,从来就不是高高在上的统治者,而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因此,共产党人必须牢固树立一切为了人民的权力伦理观,正确运用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幸福。人民是权力的主人,共产党是人民的公仆。实施问责追责,有助于预防公仆与主人关系的错位,促使权力行使主体积极承担相应的伦理责任。
其次,问责追责突出了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幸福,在权力运作的目的上践行着坚持自我革命的伦理担当。行使权力是为了谁,到底是为了推动历史向前发展的绝大多数人,还是为了阻碍历史进步的极少数人,这是判断中国共产党人是否正确行使权力的根本所在。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中国共产党人必须始终勤勤恳恳地当好人民公仆,始终坚持秉公办事。实施问责追责,有助于预防任何偏离党的性质和宗旨的权力行为,避免权力行使主体所要承担的伦理责任遭到消解。
再次,问责追责要求敬畏党纪国法所蕴含的伦理底线,在权力行使的过程中践行着坚持自我革命的伦理担当。我们的党纪国法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必须在党纪国法的范围内行使权力,这是中国共产党人权力伦理的底线。中国共产党人权力伦理要求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始终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加强对违背党纪国法的行为的问责追责,可以有效惩治和预防权力腐败,有力督促权力行使主体秉公办事,进而鞭策他们承担起自己应尽的伦理责任。因此,坚持自我革命的中国共产党人必须规范与养成敬畏党纪、依法办事的行为习惯,带动扬善惩恶、匡正祛邪社会风气的形成。
彰显坚持自我革命的丰富伦理意蕴永远在路上。我们要综合运用充分彰显坚持自我革命伦理意蕴的“硬力量”与“软力量”。“硬力量”是指存在于党纪国法执行机制外部的制衡性法规或制约性制度。“软力量”是指伦理自律背后的法治精神培育、制度体系设计、制度要素间的连接机制构建以及制度氛围的营造等。为了深刻凸显坚持自我革命的伦理价值,努力体现坚持自我革命的伦理关怀,有效回应坚持自我革命的伦理诉求,不断完善坚持自我革命的伦理自律,有力践行坚持自我革命的伦理担当,充分彰显坚持自我革命的伦理意蕴,我们既要运用“硬力量”提升党纪国法的“热炉效应”,使任何触犯党纪国法的党员干部都受到处罚,又要运用“软力量”强化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党员意识、党的意识,使坚持自我革命的丰富伦理意蕴内化于党员干部之心、外化于党员干部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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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吴 楠)
本刊网址·在线杂志:www.jhlt.net.cn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中国共产党理论武装的百年历程及基本经验研究”(21BDJ060);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新时代人文社科期刊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话语权提升研究”(20MLB009)
作者简介:虞志坚(1974—),湖南汨罗人,法学博士,南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编审,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教研室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中国共产党思想理论建设、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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