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经济特区作为我国社会改革的突破口,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最精彩的故事”之一,科技人才的集聚效应在其突破和转型中起到了关键作用,积极有效的科技人才政策发挥了聚天下英才的作用。可以说,经济特区的发展史既是一部产业转型和战略升级史,也是一部科技人才政策的创新史。深圳作为我国经济特区的排头兵,不辱使命,形成了科技创新的“深圳模式”和经济发展的“深圳奇迹”。深圳的科技人才政策经历了由单一到多元的演进过程,通过不断优化升级和发挥引领作用,使得深圳从科技人才洼地成功转型为创新创意之都。但面对国家自主创新驱动战略的深入推进和国内外发展格局的深刻变化,深圳经济特区的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也面临诸多挑战。对此,本文以经济特区建立40年来深圳市层面发布的科技人才政策为研究样本,对其演进的历史轨迹、发文主体、政策工具及适用目标进行多维度解析,据此进行阶段性评述,提出现阶段深圳科技人才政策需要进一步提升优化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经济特区;深圳;科技人才政策;阶段评述
中图分类号:F127.9? ? 文献标志码:A? ? 文章编号:1001-862X(2020)05-0030-007
“惟改革者進,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经济特区作为深化改革和大胆创新的先行先试者,40年筚路蓝缕、艰辛探索、披荆斩棘、铸就辉煌。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和海南作为中国五大经济特区,都从当时的边陲渔村、海防重镇演变为如今的现代化城市。2019年五大特区GDP总量更是高达4.44万亿元,其中排头兵深圳GDP总量达2.69万亿元,位于世界城市发展前列,珠海人均生产总值也位列全国第4,汕头全市生产总值是1980年的近100倍。特区经济成就斐然的同时也伴随着人口爆发。相较于1980年而言,各经济特区人口数量增加多则四十余倍,少则四五倍。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广东省人大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人才始终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其中科技人才是创新发展的主要推动力,是创造社会财富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科技人才的作用和实践在特区发展中也有一个逐渐成熟的过程。经济特区初创时期一穷二白,利用经济、制度和思想解放等优势千方百计招揽技术人才。80—90年代末,TCL、华为、中兴、巨人集团等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创立为科技人才的引进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孔雀东南飞”现象逐步显现。21世纪初由于亚洲经济危机的影响和改革开放全面铺开,各经济特区开始寻求转型发展,有意识地提高科技人才质量和数量。新时代,经济特区面临经济新常态和转化新动能问题,需要基础科学研究人才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深圳作为经济特区的领头羊和全国首个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已拥有200多万的科技大军。正是凭借颇具前沿的引才政策和创新创业的优良环境,吸引众多高新技术企业在深圳生根发芽、科技人才在深圳集聚成长,使得深圳在创造经济跨越式发展奇迹的同时,也实现了科技人才的爆炸式增长。
一、深圳经济特区科技人才政策文本分析
研究方法的选择对一个学科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1]本文采用政策分析中最常用的文本分析法,以1980—2020年深圳市级层面发布的251条科技人才政策为研究数据,以重大历史事件和标志性政策文件为时间节点,对科技人才政策的数量变化、发文主体、政策工具和适用对象进行系统解析。
(一)科技人才政策的数量变化
经济特区建立40年来,深圳始终把创新和人才作为城市的主导战略,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科技人才政策,吸引海内外科技精英来深,为深圳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了源头活水。1980年深圳经济特区建立之时,全市只有两名技术员,折射出这座城市科技人才资源的先天不足。为满足特区大规模开发和建设对技术人才的需求,深圳市政府颁布一系列颇具前沿的科技人才政策,为特区建设补充了第一批专业技术人才,1980—1992年间科技人才政策为17份。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提出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重点突出市场配置的作用,率先探索“技术入股”等科技人才政策激励措施,1992—2002年间科技人才政策共26份。2002年,深圳面对新形势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以产业升级和发展转型为导向,以根植于血脉中的创新精神和改革意识及时调整科技人才政策。2002—2011年间科技人才政策共63份。2011年,《深圳市科学技术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出台着重强调科技人才是科技创新生态体系中的第一要素。此后相继发布《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81条人才新政、十大人才工程、鹏城英才计划等政策,在日益激烈的科技人才区域竞争中抢占先机,2011-2020年间科技人才政策共145份。总体来看,深圳科技人才政策数量呈快速增长态势,政策内容不断灵活和细化。
(二)科技人才政策发文主体分析
按照目前的责任机构来进行统计分析,深圳市委、市人民政府、人社局、财政局、住建局、科创委等15个部门构成了科技人才政策的核心发文主体结构。根据统计得知,单独发文60项,联合发文191项。单独发文量最多的前三位发文部门为深圳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人社局,共发文56项,约占单独发文总量的93%,联合发文量最多的前三位发文部门为深圳市人社局、市人民政府和市财政局,共发文135项,占联合发文总量的70.68%。合计发文总数量最多的前三位发文部门为市人社局、市人民政府和市财政局,共颁布了191份政策文件,占发文总数量的76.10%。由此可知,深圳市人民政府、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是深圳市科技人才政策制定和颁布的主要部门。相较而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和市科创委等部门主要起辅助作用。当然,各个部门协调开展科技人才相关工作,发挥各部门优势、明确权责与分工。随着科技人才引育留用策略的调整及公共服务需求的变化,政策发文主体也从单一到多元,政策发文主体之间的合作网络和协作结构得到不断优化,为科技人才全方位保驾护航。
(三)科技人才政策工具分析
在综合借鉴易江格[2]和刘忠艳对于科技人才政策工具划分的基础上,结合深圳市科技人才政策的实际内容,将科技人才政策工具划分为科技人才引进、科技人才培养、科技人才保障、科技人才激励四类。通过统计分析得知,四类政策工具在深圳科技人才政策體系中所占比重分别为30.6%、20.1%、24.5%、24.8%。其中涉及科技人才创新能力培养、精神激励、物质激励、能力导向、价值导向等多重要素,这与深圳作为移民城市的文化底蕴、发展历程是紧密相连的。深圳创立伊始,大量工业出口型外资企业涌入,急需大量实用型技工人才,于是从内地大量引进技能人才,即拿来主义,成为深圳解决人才问题的主要办法。随着改革开放目标的探索和人才培养意识的觉醒,深圳市政府从以引进人才为主向引进与培养人才并重转变,先后创建深圳大学、高职学院、大学城等高等院校和多个科研院所,为培养科技人才搭建平台。近十年国内外“抢人计划”愈演愈烈,深圳市政府通过科技人才政策的推陈出新延揽全球高精尖科技人才,以实现“人才强市”的先行示范目标。但总体来看,深圳的科技人才模式还是重引进轻培养。
(四)科技人才政策适用对象分析
科技人才政策的适用对象从宏观、微观两个角度可划分为普适型与专一型,专一型科技人才包括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出国留学人员)、领军人才(创新型、高技能人才)与博士后科技人才等。普适型科技人才政策侧重于科技人才队伍的建设及科技人才发展的规划与引导,专一型政策则更多针对于某一特定类型的科技人才的培养、引进、激励、保障等工作。统计得知,1980—2020年深圳普适性政策数量较多,共152份,占发文总数量的60.6%,专一型政策数量较少,共99份,占发文总数量的39.4%。根据统计,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领军人才、博士后科技人才相关政策在发文总数量中分别占比16.5%、12.2%、10.7%,可见深圳科技人才政策的适用对象以普适型为主、专一型为辅。但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科技人才政策的适用对象也呈现多样化,针对专一型科技人才出台的政策数量增多。尤其是近年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和自主创新战略的驱动,海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和科技领军人才成为推动社会创新发展的主力军。[3]
二、深圳经济特区科技人才政策阶段性评析
科技人才作为科技创新的主要驱动者在经济特区的发展过程中发挥着关键的能动性,积极开放的科技人才政策则更好地促进海内外科技人才集聚。此部分将对深圳经济特区40年来的科技人才政策进行阶段划分并依据前文对于科技人才政策工具的分析进行系统梳理。
(一)试行探索阶段(1980—1991)
深圳特区建立之初,外资企业的进驻和各行业的高速发展,经济增长方式粗放,急需大量实用技术人才。该阶段深圳凭借政策先机、制度创新和思想解放等优势,通过多元化方式引进了大量的专业技术人才以缓解特区短时间内技术工人供求不足的矛盾。在政策工具方面,以科技人才引进、激励和培育为主。科技人才引进层面,通过颁发《深圳市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办法》《关于鼓励出国留学生来深圳工作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等改革劳动制度,通过薪资激励引进国内外技术人才;科技人才激励层面,发布《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单位首次实行专业技术聘任制检查验收和兑现职务工资问题的通知》等推行按劳分配制度,通过灵活和宽松的体制来激励科技人才发挥自身价值;科技人才培育层面,发布《关于全面开展技术工人中级技术(业务)培训的意见》《关于深圳市工人职业技术培训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通知》等政策。总的来说,这一阶段的科技人才体系还处于起步探索阶段。虽然当时的部分人才政策还未突破传统的管理体制,但许多富有远见的政策都是在此阶段提出并取得可喜的成效。根据深圳市人事局相关统计,1980—1992年深圳从内地引入技术干部约25万人,接收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8万多人;截止到1990年,累计引进国外技术专家 26801人次,有27名留学回国人员来深工作。
(二)统筹布局阶段(1992—2001)
1992年邓小平发表南巡讲话并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突出市场配置科技人才的重要性。1993年初,深圳在全国率先推行企业全员劳动合同制,为科技人才引进初步扫除了体制障碍。此时,华为、赛格、中兴、腾讯等科技企业快速兴起,需要大批科技人才入驻。该阶段政策要素维度方面,同样侧重于科技人才引进与流动、培育和环境。在人才引进与流动方面,颁布《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以率先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发布《关于鼓励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创业若干规定的通知》和《关于调整引进人才若干政策的通知》等政策吸引国内外优秀科技人才;在人才培育方面,发布《深圳市优秀年轻科技人才选拔培养方案》以提高科技人才的质量。此阶段,深圳成立大学城、高等职业学院、高级技校等科技人才培养平台,为市场主体提供培育人才的途径;在科技人才环境方面,实行《人才工作证》、取消人才入户城市增容费等,创造更好的吸引和留住科技人才的条件。该阶段科技人才政策使得深圳人才规模不断扩大,市场配置科技人才起到重要作用。至2001年底,深圳市民营科技企业总数达1130家,共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14家,其中90%科技人才集中在企业,该年全市专利申请量达6033件,科技企业的创新能力大幅提升。
(三)转型发展阶段(2002—2010)
为了吸引优秀科技人才落户深圳,进一步优化科技人才环境,构建与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科技人才特区”,深圳提出“人才强市”战略并推出六项新政策。这一阶段深圳面临经济转型问题,主要是技术、资本和创新驱动发展。在政策工具方面侧重于科技人才的引进、激励、保障和投入等。科技人才引进方面,注重引进高层次人才,颁布《关于加强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政策;科技人才激励方面,颁布《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暂行办法》《鹏城杰出人才奖评选办法(试行)》等建立高层次人才激励机制;科技人才保障方面,颁布《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住房解决办法(试行)》《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子女入学解决办法(试行)》《深圳市博士后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设立各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批复》等健全高层次专业人才保障体系。此外,建立8个海外留学科技人员创业园作为孵化器;对来深圳创业的留学科技人员发10~30万元的前期补贴;为在站科研博士后提供生活资助,为出站博士后提供科研补贴。设立创新人才奖项,每年拿出2亿元对经济贡献较大的人士给予奖励。深圳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逐步壮大,2010年底全市两院院士21人,中央“千人计划”22人,广东省科技领军人才4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专家34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6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48人,高层次科技人才总量达到1796人。
(四)深化革新阶段(2011—2020)
这一阶段内外部环境变化,深圳面临的产业转型升级需求不断增大,科技创新要从“跟跑”向“并跑”“领跑”转变,深圳的科技人才政策抓手开始转向深化改革、扩大规模及提升质量。《深圳市科学技术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把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放在科技工作的首位,重塑科技人才新优势。同时建设规模宏大、结构优化、素质卓越的科技人才队伍,抢占人才竞争的制高点。此阶段的政策工具侧重于人才引进、培育、激励和保障等。科技人才引进方面,颁布《关于实施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孔雀计划”的意见》《深圳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评审办法(试行)》等政策,引进世界一流或国际先进水平、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对高新技术等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有重大作用的高层次科技人才;科技人才培养方面,颁布《深圳市技能人才技改成果参展第十四届高交会项目征集公告》《关于加强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等通过技改项目带动技能人才培养,分步骤、有重点地建设高层次科技人才梯队。科技人才激励方面,《关于印发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来最大限度地激发科技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引领国家重大科技和关键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科技人才保障方面,颁布《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等保障科技人才居住条件。该阶段深圳高层次科技人才队伍发展显著,至2018年底深圳累计确认“孔雀计划”人才4304人,深圳高层次人才突破1万人;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达143个,其中全职院士达到38人,科技人才集聚创新平台共641个。
三、国家自主创新战略下深圳经济特区科技人才政策面临的挑战
席卷全球的疫情使得世界经济碎片化、贸易地域化,使得当今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内外竞争格局发生变化、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革命迅猛发展,自主创新驱动战略深入推进。经济特区尤其是被誉为创新创意之都的深圳,其人才模式一直以来很大程度上属于“拿来主义”,但面对当前的种种挑战,这种模式是否能够持续,疫情之际更是亟待解决。
(一)基础研究人才匮乏难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深圳始终将创新驱动作为城市发展的主导战略,以其高科技企业之多、研发投入强度之大,一直被外界称为“创新之都”“中国硅谷”。特别是华为、中兴、比亚迪、迈瑞、腾讯等一批优秀企业的腾飞,更是加速了深圳科学技术产业的发展,也吸引了诸多科技人才来此谋求发展机会。但深圳自主创新存在基础研究人才缺乏这一突出短板。基础研究的重要性毋庸讳言,从日前的中兴“卡脖子”事件、美国制裁华为芯片制造事件就可见一斑,这也意味着未来世界科技领域的竞争,更多还是比拼基础科学研究的能力。面对新一轮科技浪潮,只有加快基础研究,才能够破除跟随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但目前深圳乃至整個经济特区、整个国家都面临基础研究的顶尖人才和团队比较匮乏的问题。究其原因,从政策自身来看,深圳现有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基础研究人才的特性,特别在人才保障、激励机制等方面存在不足。从科研环境来看,全社会支持基础研究的环境还需要进一步优化。从资金投入来看,2019年《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指出,深圳全市基础研究经费占R&D经费支出的3.13%,低于同期全国5.5%的水平,更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水平。从平台建设来看,深圳缺乏国家级基础研究平台,目前已存在的科研院所也更多类似孵化器,在基础研究方面的供给与强大的市场需求仍不匹配。[4]
(二)深圳科技人才引进面临国内外双重压力
“不拘一格降人才”是当下社会的共识。但当前全球政治、经济格局都发生重大变化,逆全球化趋势愈加明显。2018年中美贸易摩擦的爆发使得外部环境加速恶化,2020年新冠疫情的冲击,使得原本就比较脆弱的全球经济进一步下滑,也使得全球化的弊端进一步显现。经济逆全球化的浪潮必然加剧海外科技人才引进的压力。现阶段美国针对中国的信息通信技术、人工智能等高端科技产业进行技术封锁的同时,对于中国在北美地区科技人才的引进也时刻保持警惕,通过数据评估中国引才对于美国产生的影响,并通过减弱中美关系来遏制中国在美国的引才活动。近些年来国内超一线城市和新一线城市的抢人大战愈演愈烈,各城市之间纷纷将创新作为区域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战略引擎,有力的资金支持和优惠力度是各个城市政策吸引科技人才的主要“卖点”,甚至出现恶性竞争。单一的物质激励和硬件设施的支持并不能全面满足科技人才的需求,同质化的竞争、高额的生活成本等使得深圳对于国内科技人才引进城市的竞争力有所下降。截至2018年底,深圳全职院士总量41名,累计认定高层次人才12611人,较北京、上海等城市存在较大差距。人工智能领域领军人才特别是跟研发产业链相关的复合型人才缺乏,能同时提供产业应用核心技术和解决方案的研发团队不足。从政策自身来看,深圳科技人才政策储备处于一种疲软态势,面对同质化竞争缺乏新的亮点,政策工具也相对不够完善。特别是对于海外科技人才,引进主体和渠道单一,主要依靠政府部门,市场化配置低,无法及时获取海外科技人才供需的实时信息和反馈。
(三)公共服务配套难以满足科技人才多元需求
为科技人才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配套是吸引人才落户特区的重要因素之一,也是服务型政府优化科技人才发展环境的重要职责。近年来深圳市政府通过整合公共资源、创新服务模式和加大投入力度来增加公共服务供给,使得政府职能部门、公共服务部门与科技人才的诉求尽可能达成一致。但从目前现状来看,深圳市教育、医疗和住房等公共资源的质量和分布与科技人才的实际需求是不匹配的。教育是百年大计,但是对于最成功的经济特区——深圳来说,其教育资源是最大的短板之一,从幼儿教育到高等教育,深圳的教育资源都比较稀缺。深圳的小学数量,从1980年的238所到2018年344所,只增加了0.45倍。因此,深圳基础教育学位供需是十分不平衡的。此外,公共医疗资源是深圳的另一大短板。根据《中国卫生健康统计年鉴2019》及各大城市卫健委数据显示,目前深圳的三甲医院数量仅接近20家,2020年将增加两所。按照这个数量,深圳的三甲医院数量,在全国各个城市排名20名左右。对比其一线城市的地位,明显存在反差。一个更具代表性的数据是,深圳的人均床位数,也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18年我国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6.03张。而深圳2018年这一数字仅为3.65张,存在很大差距。特别是在住房方面,根据腾讯内部论坛的一项调查,深圳“房价收入比”全球最高,四分之三的科技人才出于房价考虑离开深圳。房价的持续攀升使得深圳对科技人才的吸引力大打折扣,也减缓了经济可持续增长的内生动力。当前,安居保障因子对科创人才环境的影响系数为0.11,成为实力最弱指标。深圳土地资源确实相对有限,相对于2000多万的庞大人口,特别是200多万的科技大军而言,客观上凸显了住房公共服务资源的供不应求。[5]
(四)科技人才总体获得感不强难以激发持久创新活力
李克强总理曾在国家科技战略座谈会上指出,科技创新成败很大程度上决定我国发展战略成败。而科技人才是科技创新的核心要素,科技人才的主体利益必须得到尊重,增强科技人才的“获得感”以激发他们的持久创新活力。深圳作为科创之城,仍存在高端科技人才紧缺等短板问题,科技人才获得感不强是其主要困扰因素。对此,市政府积极推出相关政策来解决这一难题。如实施《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暂行办法》,个税补贴直接返补到个人。这确实通过增加海外科技人才的资金收入来引才聚才。但是,对于高端科技人才的招揽,也并非通过税收优惠、资金支撑和完善公共服务来提高物质待遇、获得体面生活这么简单,创新创业平台、事业发展空间和自身实力的彰显也是他们的重要衡量指标。其中科技成果转化收益问题是阻碍科技人才“获得感”的主要因素。长期以来,科技成果属于谁这个问题一直是科研圈子中的“灰色地带”,由于历史原因,深圳乃至全国科技人才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一直属于所属单位,这大大影响了科技人才的创新积极性。此外,还应该进一步细化激励机制,加快落实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科技成果产权分配、科技人才兼职兼薪等政策措施,发挥收入分配在其中的激励导向作用等,进一步提升科技人才的获得感。
四、深圳经济特区科技人才政策的优化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当今世界谁牵住了科技创新这个牛鼻子,谁走好了科技创新这步先手棋,谁就能占领先机、赢得优势。”深圳作为中国创新驱动发展的“急先锋”,如何坚持以科技人才为支撑加快基础研究,引领中国科技创新的下一个一百年,是深圳经济特区未来发展的重要议题。针对前文所述挑战,本文认为应当依据内外双循环新形势做好科技人才引进工作、把握科技人才需求、满足公共服务供给,更好提升科技人才的获得感,实现人才供求的动态平衡。
(一)发挥政府与市场双重作用拓宽引才渠道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一直因现实情况的变化而不断演变,相关科技人才政策也须依据现实需求制定并实施。首先,政府作为科技人才政策制定与实施的主体,要依据政策导向和环境变化做好系统的顶层设计。深圳想要在国内外“抢人大战”中脱颖而出,政府就要根据深圳的特定优势和不足之处制定地方特色科技人才政策,促进科技人才链与创新链、产业链精准对接,避免同质化和恶性竞争。同时政府也要站在发展的视角实施更加积极有效的科技人才引进政策,充分释放科技人才创新活力,促进其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其次,按照市场规律,“市场决定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有效的市场机制对科技人才起到合理选择和导向作用。要继续坚持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和科技人才成长规律相统一,加快完善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科技人才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科技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健全科技人才市场供求、价格和竞争机制,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促进科技人才供求主体到位。同时可以通过搭建海内外科技人才引进和配置平台、创建科技人才智创高地,同时建立协调衔接的科技人才流动政策体系和交流合作机制,引导科技人才按照市场需求优化空间配置。利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机遇加快科技人才开发一体化进程,实现科技人才标准统一和信息共享,以打造对外科技人才开放高地。
(二)建立符合人才成长规律的科技人才培养机制
深圳经济特区过去40年经济得以快速发展的主要优势是市场主体大、企业数量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强,而基础研究力量较弱,这是实现自主创新的主要瓶颈之一。而深圳如今有了新的战略定位和使命,要打造世界一流的科技之城,既要有高水平的基础研究,也要有高层次的科技人才,而这些需要高水平大学提供有力支撑。高水平大学是培养大批优秀科技人才的重要基地,也是诸多重要科研成果的集中研发地,更是一个地区科技创新实力的重要标杆。面对当前国内外严峻的引才形势,深圳以往“拿来主义”的科技人才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深圳加快建设全球科技创新人才高地的需要,加快建立高效、多元、合理的高等教育发展体系才是长远之计。在打通国际国内循环瓶颈的同时,聚焦本地高水平大学培养本土科技人才。当然,人才成长是有规律性的,一个高素质的科技人才需要接受高等教育、参与社会实践、加强国际交流等多个环节,只有经过各个环节的反复实践与磨炼,才能够使得科技人才愈发成熟,能够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脱颖而出。根植于深圳丰饶的创新土壤,深圳的高水平大学应该积极与行业龙头企业合作,共建产业学院,创新校企协同育人模式。同时,着力引进国内外名校和著名研究机构,加强与高水平大学科学研究合作,为科技创新提供更多活力与动力,将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大学與产业有机结合起来,在实现科技人才培育的过程中助推深圳科技成果产业化。
(三)完善以科技人才需求为中心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科技是国家强盛之基,创新是民族进步之魂。科技创新发展“关键在人”。良好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是影响科技人才集聚的重要因素,其完善的目标导向即根据不同类型科技人才的诉求制定个性化公共服务方案,使得科技人才公共服务工作能够更加高效与专业化。对于海内外高端科技人才来说,由于具备一定的物质条件,他们更需要的是良好的科研环境和科创氛围及自身价值的实现。这就要通过搭建规范化管理的区域科技人才交流平台,鼓励不同领域的海内外科技人才通过相互沟通交流不断扩充知识储备、共同成长。对于刚毕业的海内外年轻优秀科技人才,由于缺乏一定的物质基础,资金支持是最有力的引才手段。针对科技人才重点关注的住房问题应根据深圳实际情况制定公共住房政策,因地制宜原则一直是住房政策制定和房改的基本逻辑[6],应通过增加土地供应及建设人才公寓,提高科技人才住房保障服务水平。同时,可建立“双通道”申请人才住房,除符合条件的人员能参与个人轮候外,要单独建立面向科技人才个人的申请渠道,以实现物尽其用。同时,设立专门工作机构和人才服务窗口,做好与上级人才系统运行平台的配套衔接,完善高效便捷的线上线下服务模式,为人才在落户、子女入学、社保医疗等方面提供便捷优质服务,提供高水平的保障服务。
(四)巧用激励措施激发科技人才潜能
科技人才是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基石,是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根本。良好的激励措施是提升科技人才成就感和荣誉感的重要举措,也是调动科技人才积极性和发挥潜能的重要抓手,从而构建良好的创新生态。首先要围绕科技人才可持续发展的前瞻性、战略性、策源性方向诉求建立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其核心是优化科技人才评价制度。建立具有长期效应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应综合考虑科技人才的整体素质和科研能力、社会影响力和发展潜力、团队实力和已具备的基础条件等多个要素。此外,科技人才的评价体系要科学精细多元化,在客观评价科研成果的同时还要与其应用范围和程度有效结合起来,得出其科研产出的社会效应。其次,根据科技人才的等级划分,切实提高科技人才原有的薪资水平和福利待遇标准,通过为科技人才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使科技人才不再耗费大量的时间去申报各种项目。最后,科技人才激励机制需要进一步精准化。不同类型科技人才的特质不同,应根据各类科技人才的实际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激励措施。通过创新物质和精神激励、个人与团队激励等多元方式,真正激发科技人才的创新实践能力,通过产出多项富于创造力且颇具认同感的科研成果,溢出更多的社会效应,使科技人才有更多的获得感,真正做到乐于科研、勇于创新。[7]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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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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