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以音乐创作方式的变革为背景,从非专业音乐创作现状出发,探讨音乐创作设计策略,从而为音乐的数字化表达提供有益参考。通过对非专业用户及音乐学习者的乐理基础、感知能力等外在或内在影响因素的考量,根据由数据出发进行三级编码,深入挖掘用户基于设计层面的认知以及心理与生理层面的差异,并提出面向非专业音乐学习者音乐创作的相关策略。
1 数字化音乐平台下的音乐创作现状
数字音乐技术的介入使音乐创作发生变革,过去必须由乐谱和乐队才能合成的音乐,现在只需要能够收发声的电子设备即可完成。当前,音乐创作软件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专业型与娱乐型。专业型的软件,如“Cubase”“MuseScore”等,为具备一定专业能力的用户提供了便利的创作工具;“Garageband”“Superpads”等娱乐型的应用程序,以游戏化的方式给用户提供演奏体验。虽然音乐程序制作出来的作品在情感、强弱、节奏、气息等方向上效果较单调,但电子设备中多声部乐段即时的听觉反馈,打破了传统“四大件”(和声学、复调音乐、配器、曲式与作品分析)[1]的限制,用户可以根据听觉反馈调整作品。随着音乐传播途径的多元化,当下时代歌曲的创作特点逐渐浮现。从词曲内容来说,歌词的内容大多以贴近生活[2]为发力点,提升情感共鸣;从节奏律动来说,大部分使用简单、鲜明的节拍;从旋律走向来说,旋律音以和弦音为基础,从和弦音中提取;从音乐风格来说,流行、Hip-hop、R&B等更为人所接受。由此可见,在当下的流行趋势中,音乐创作有规律可循。
学术界已研究出了许多种作曲算法模型,例如基于深度学习[3]、遗传算法[4]、脑电波芯片[5]等计算机音乐创作。因此,音乐创作系统逐渐呈现以下三个特点:借助现代化信息工具录制与编辑的智能化,依靠数字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的步骤简单化,以及利用电子元素增强作品表现力与丰富类型的多样化。如何借助计算机创作音乐,也就是采用传统的音乐创作方法与风格,融合科技手段进行实现,有待研究。
2 音乐创作平台用户研究
2.1 研究对象
共50位年龄在19-27岁且心理与生理均正常的年轻人作为被试。其中,20位有8年以上的音乐学龄,30位没有系统性接触过音乐方面的知识。被试者编号用3个字符表示:第1个字符表示被试性别,F表示女性被试者,M表示男性被试者;第2个字符表示被试者角色,S表示音乐学习者,N表示零基础/初学者;第3个字符为数字编号,用以区分。
2.2 编码结果
在对50名被试者的基本信息有所了解,并告知收集的数据将只用于该课题的研究,个人信息及回答都不会指向个人后,笔者对访谈过程中所提及的语言进行了由数据出发的开放式编码、关联式编码与主轴编码(如表1、表2所示)。表1 对于音乐学习者的编码结果和提及情境
表2 对于零基础/初学者的编码结果和提及情境
2.3 被试者差异与特殊性
两组被试者的编码结果显示,参与双方差异明显。第一组着重技能提升,用所学进行表达;第二组的重点则在于尝试没有接触过的领域。同时,两组被试对音乐本身的认知存在差异,第二组普遍认为音乐是难的,而这个观念也消减了他们创作的动力;有音乐学习经历的人大多认为音乐作为传递情感的工具,能够帮助他们放松心情、表达想法、获得共鸣[6]。此外,笔者在交流过程中发现音乐学习者可能存在一定的生理特殊性,首要表现为对音符的敏感。他们能够分辨音符的相对频率,不适合组合的音节同时发声形
成的高频音节,会使他们产生生理上的不适感。
因此,针对App音乐输出的内容设计上,应充分考虑以下方面:第一,App需要输出较为完整的音乐片段,让用户有成就感;第二,音节构成需要在可控范围内,帮助规避不适合组合在一起的音节同时发声,减少在音符构成方面低质量音乐的产出;第三,融入社交功能,从而能够更好地帮助App实现人与人的互动,间接提升用户粘性。
3 音乐创作平台规则研究
旋律是乐曲的根本特征,而和弦是旋律的基调,因此笔者在音乐创作App设计战略层,考虑让用户选定和弦后,再进行旋律的创作构成操作,这也与当下流行的音乐特征与创作特点相符。笔者对150余首流行歌曲的副歌部分进行了扒谱,归纳出每一首歌的和弦构成,每一组截取歌曲最具有代表性的8个小节,总结了当下流行曲目中较为常用的45组和弦。此外,笔者也尝试总结了中国调式、民谣等其他音乐风格的和弦组成特征。
由于不同风格、不同调式的和弦构成规律等存在差异,笔者设置了选定和弦后进行旋律创作的规则,而旋律的可选范围也会随着不同风格与调式对应的和弦所改变,一定程度避免不适合组合在一起的音节被用户组合[7]。不同的风格与调式,需要对应其风格调式相对应的和弦、音符构成、节拍节奏、速度。因此,选定风格与调式将作为创作的第一步,随后进行旋律和速度调节。
4 结论
计算机自动作曲方法的不断改进,让音乐的情感传递功能一定程度上覆盖专业表现功能。但从半结构式的访谈可以看出大多数非专业音乐学习者对音乐的认知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改变,且接触音乐仅限于只想接触,而其原因主要在于了解程度较低,以及缺少一些引导式、辅助性的方式转变原有的认知。同时,操作界面的布局也会影响观者的认知,看似复杂的界面也会让人们认为音乐创作专业而高不可攀。因此,面向非专业音乐学习者的音乐创作平台,需要提供一个辅助的音乐创作功能帮助用户传递想法与灵感,引入游戏娱乐性质的策略,其核心主要是为了降低创作门槛,提高音乐创作的趣味性。此外,平台需要将界面图标明确化,将操作步骤简化,以达成与用户认知能力的平衡。同时,以当前的目标用户来看,用户群体多为年轻人群,个性化较强,界面设计也需要打造质感、立体感,增强冲击力,例如模块凹陷效果的“拟物感”,毛玻璃效果的“呼吸感”等。
5 研究展望
本研究为用户提供了门槛较低的音乐创作方式,为音乐数据表达提供了有益的设计策略参考。但是,在目前的研究中,笔者仅将年轻人群作为切入点,以在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作为主要调研对象,且尚未对用户进行地区、家庭、时间安排等生活环境因素做更精确地划分,因此得到的数据可能存在偏差。此外,该App的交互使用测试很大程度上需要依赖软件技术的实现,而由于笔者在技术能力上的限制,软件部分功能只能简化预设效果来达到完成操作流程的目标,难以实现用户对于平台完整功能的使用反馈。将来的研究可更有针对性地进行精准用户体验研究。也可以深入探讨平台在提供创作娱乐的基础上,是否会改变非专业音乐学习者的认知,是否存在对群众的音乐素质提升的实质性与有效性。■
引用
[1] 蒋长清.数字化平台下大学生音乐创作方式创新研究[J].音乐创作,2017(2):189-190.
[2] 林璐.短视频平台“爆款”音乐创作特点分析及影响——以某短视频平台为例[J].大众文艺,2020(23):98-99.
[3] 朱洪渊.基于深度学习的自动作曲编曲研究[D].合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19.
[4] 郭衡泽,汪镭.交互式遗传算法智能作曲系统设计[J].微型电脑应用,2017,33(2):10-13+34.
[5] 黄志方,刘博元,申林.基于脑电波芯片的自动化音乐创作系统[J].微型电脑应用,2016,32(8):69-73.
[6] 章子雪.“互联网+”时代对音乐创作的影响[J].当代音乐,2016(12):83-84+87.
[7] 吴旭,姜德鑫.试论人工智能作曲作品的法律制度建构[J].华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20(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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