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生活环境造就了苔丝和艾玛两种截然不同的道德观和爱情观,这两种世界观上的差异又导致她们本我和超我较量的不同结果。正是这种力量的对比决定了苔丝和艾玛不同的悲剧命运。
俄国著名作家列夫·托尔斯泰曾在其代表作《安娜·卡列尼娜》中说过“幸福的家庭都是一样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同是受到命运之神的捉弄,同是为了追求理想的爱情,同是以死亡作为追求爱情的代价,不同的人却有着不同的悲剧命运。英国作家托马斯·哈代笔下的苔丝和法国作家福楼拜《包法利夫人》中的艾玛是两个生活在不同社会环境中的少女,她们向往爱情,坚持着自己的爱情观,最后都为追求理想的爱情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但她们各自的命运却又因其不同的道德观和爱情观而呈现出不同的色彩。社会风气、家庭条件和所受的教育不同,她们的道德观和爱情观有了很大差异,也正是这种差异决定了她们最终走上截然不同的道路,导致她们在走到生命尽头时,爱情结果却相差甚远。
1 作品内容介绍
托马斯·哈代作为自维多利亚时代以来最受读者欢迎的小说家之一,其作品希腊式悲剧主题广受好评,而在其悲剧主题的作品中又以《德伯家的苔丝》最为耀眼。女主人公苔丝从小生活在贫穷闭塞的乡村,深受严格的伦理道德的影响。她善良纯洁,对父母孝顺有责任心。当她因失误而使得家里唯一的生计工具——一匹老马被撞死后,她出于自责,想为父母分忧,被迫投靠了所谓的“本家”杜伯维尔。可是涉世未深的苔丝却被其“本家”少爷阿历克·杜伯维尔诱奸,怀孕回家后生下一个私生子,但没过多久孩子就夭折了。苔丝再次离家,到一个农场里做挤奶工。在农村轻松的环境中,苔丝与一个牧师的儿子——安琪儿·克莱尔相爱并结婚。可就在新婚之夜,当苔丝告诉了安琪儿她的悲惨遭遇后却无法得到原谅,结婚几天后她就被抛弃了。当她再次踏上打工求生之路时,苔丝又一次受到了命运的打击——父亲去世。为了维持家人的生计,她被迫与阿历克同居。当安琪儿悔悟过来,想与她恢复旧好时,苔丝痛苦地觉得是阿历克毁了她一生的幸福,绝望之中她杀死了阿历克,重新回到安琪儿的身边[1]。就在他们度过了幸福快乐的几天后,苔丝安然地走上了绞刑架。法国作家福楼拜是19世纪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他将文学作品喻为“反映现实生活的一面镜子”。在他一生的作品中,《包法利夫人》是其现实主义的代表作。女主角艾玛是出生在法国乡村的农家女,但她却生活在一个富裕的家庭中,从小在修道院接受贵族式教育。而当她成年回到家后,她却仍然生活在一个自己幻想的贵族世界中,她无法忍受她身处的现实世界。怀着对爱情的渴望和对婚姻的幻想,艾玛嫁给了乡村医生——夏尔·包法利,成为了包法利夫人。但是结婚之后她却发现婚姻并没有给她带来想象中的快乐,她现实中的丈夫并不是她理想中的情人。他们在生活上越接近,心理上的距离却越来越远。这平静的婚姻生活与她想象中的浪漫刺激相差甚远,在她努力营造浪漫生活却没有任何收获后,她便对这种平静的婚姻生活失望了。特别是在被邀请去参加侯爵的宴会并真正感受到贵族生活后,艾玛再也无法安心回到现实世界中了,她无法忍受人们的低俗与平庸,她受不了这种无聊的生活。为了恢复艾玛的精神状态,夏尔决定搬离这个熟悉的小镇。来到一个新地方后,艾玛先后遇到了情场老手罗多夫和实习生莱昂,他们恰好符合艾玛对情人的想象。艾玛为了追求理想中的爱情,为了寻求刺激浪漫的生活而堕落,他们却只是觊觎艾玛的美貌。他们用物质和甜言蜜语诱惑了处在道德边缘的艾玛。可是当艾玛被债务逼得走投无路向他们求助时,他们却躲得远远的。此时,艾玛才认清他们虚伪懦弱的真面目。随着对情人的绝望和理想爱情的破灭,艾玛怀着悔恨和绝望服毒自尽了。
2 同一个结局,不同的命运
苔丝和艾玛都选择了以死亡作为自己爱情的终点。但是,她们用自己这悲剧的一生来求证的爱情观却给了她们不同的结果。同是以死亡来了结命运的捉弄,她们却有着不同的悲剧命运:当苔丝怀着一种满足平静地走向死亡时,艾玛则是在绝望悔恨中走向毁灭。苔丝在经历了这一世命运的作弄后,她依旧坚持心中对道德和爱情的信仰。虽然她受到了安琪儿不公正的对待,虽然她已经被安琪儿无情地抛弃,但是她却依然深爱着他。不但对他没有丝毫怨恨,反而事事为他着想。当安琪儿悔悟过来而回来找她时,当她意识到自己再一次受到阿历克欺骗时,她再也无法忍受他对她道德上的玷污和爱情上的毁灭。当她的恨积蓄到最高点时,苔丝杀死了阿历克。正如她后来告诉安琪儿的,“我杀了他,那是为了你,也是为了我自己。很久以前在我用手套打在他嘴上的时候,我就担心有一天会杀了他的,因为他在我还单纯幼稚的时候设下了圈套,欺负了我,又通过我欺负了你。是他插到了我们之间破坏了我们的。[2]”阿历克死后,苔丝并没有想过要逃跑。当她追上安琪儿告诉他这件事时脸上居然露出了微笑,这是因为她相信,她既然已经杀死了阿历克,就一定能得到安琪儿的谅解,此时的她还没能体会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却似乎终于感到了满足。他们两人都沉浸在一种感觉所造成的气氛中:他们终于团圆了,再也没有人能把他们分开了——却忘记了还有一个尸体的存在。他们就这样走着,他们俩那天的行动带着一种不切实际的暧昧模糊。似乎谁都没有考虑过有效的逃跑方法,他们的每一个念头都是临时的,缺少防卫意识。就这样,他们在布兰肖斯大院度过了平静幸福的六天,他们互诉衷肠,没有丝毫人类的迹象或声音干扰他们的平静,此刻的他们是完全的心满意足。每一次安琪儿提出要继续逃亡时,苔丝都反对说,“要来的总是要来的!”她认为有了这六天,她就已经心满意足了,因为她终于得到了安琪儿的谅解,获得了爱情,实现了道德信仰的回归,正如她所说的“我已经过到了非常非常幸福的生活”。她可以心满意足地离开了,因此她在悬石神庙的石坛上醒来看到身边的警察时会说,“是应该的,安琪儿,我差不多还感到高兴。”然后平静地对警察说,“可以走了。”
可是福楼拜笔下的包法利夫人却没有这么幸运。艾玛在其追求爱情的道路上却没有得到这样圆满的结果。先是被情场老手罗多夫无情地抛弃,害得艾玛险些丧命,后又被虚伪的实习生莱昂的甜言蜜语所迷惑,令艾玛债台高筑。当艾玛在苦求勒合宽限还债期限无果,又受到公证人的欺侮后,她只能寄希望于她的情人们,可是他们的表现却又如此令人失望。莱昂在厌倦了艾玛后,面对舆论压力,面对事业前途,坚决地将她抛弃了,对艾玛的债务完全不闻不问,一副置身世外的样子。而罗多夫,这个她最后的希望,她救命的稻草,前一刻还在说会永远爱着她的人,后一刻却会因区区的三千法郎就对她冷眼相待,对她的苦苦哀求无动于衷,看她置身于绝境而不管不顾。罗多夫的坚定的回绝,让她彻底认清了此人虚伪吝啬的真面目,也意识到自己的爱情是那样愚蠢幼稚,她对情人绝望了,对自己曾经苦苦追求的爱情绝望了,理想的破灭对她来说无疑是毁灭性的打击。“她出来了。墙在发抖,天花板要压垮她;她又走上了长长的小路,枯叶被风吹散,又聚成一堆,几乎把她绊倒。”“她脚下的泥土比水波还更柔软,犁沟在她看来似乎成了汹涌澎湃的褐色的大浪。她头脑中的回忆、想法,也都一下跳了出来,好像烟花散发的万朵金花。她看到了她的父亲,勒合的小房间,她幽会的密室,还有其他景色。她的神经错乱,害怕起来,好不容易才恢复平静,当然还是模模糊糊的,因为她居然忘记了是金钱问题使她落到这个地步,她只感到爱情的痛苦,一回忆起来,就丧魂失魄,好像伤兵在临死前看到生命从流血的伤口一滴一滴流掉一样。[2]”正如文中所描绘的,对情人的失望,爱情的绝望,理想的破灭必然导致艾玛走上死亡这条不归路。
同时,随着对情人的绝望,对爱情观的否定,艾玛心中的自责和对丈夫的愧疚压得她喘不过气来。这也是她为什么说无法容忍夏尔的宽宏大量,无法容忍夏尔比她强的原因。她后悔与夏尔相识给他带来这么多的苦难,她说“他会原谅我的,可是即使他有一百万法郎给我,我也不会原谅他怎么认识了我的”。当她意识到夏尔的好后,她愧疚地说:“不要哭,不用多久,我就不会再折磨你了!”“不错……你说得对……你是个好人![2]”她把手放在他头发上,慢慢地抚摸。她心里万念皆空,不再在乎世人的欺诈,卑鄙的行径,折磨她的无数贪念。就这样艾玛怀着悔恨和绝望离开了人世。
3 道德观和爱情观的差异
苔丝和艾玛不同的悲剧命运主要源于她们不同的道德观和爱情观。苔丝和艾玛同是接受过进步教育的少女,可是她们在道德观上却相差甚远。苔丝作为家中的长女,极具孝心,在无意害死家中唯一的生计工具——一匹老马后,身负责任与愧疚,被迫才答应去投靠“本家亲戚”。虽然阿历克总是纠缠着她,但是她一直都恪守本分,洁身自好,并极力与阿历克保持距离。即使是在她被阿历克诱奸后,她也表现出了强大的自尊。她并没有从此堕落下去,她不接受阿历克物质的诱惑,而是坚定地离开了他。可即使是这样,她心中严格的道德意识也没有停止过对自己的谴责。当看到墙上几个朱红色的大字“他,们,的,灭,亡,也,必,速,速,到,来”时,她觉得这些字是带着指控的恐怖钻进了她的心里,她觉得:“这些字很恐怖,很厉害,是能杀死人的![3]”而当她读到“不,可,奸”时便明白了它的意思,脸突然涨红了。即使是在家里,她也极力回避人群,她跟几个弟妹合用的寝室成了她的避难所,她在那逗留的时间也越来越长了。她唯一的活动时间是在天色昏暗的时候,她在寂寞的山峦和峡谷里默默独行,和周围的自然元素化为了一体。可是她又觉得连大自然也排挤她,嫩芽和细枝之间的呻吟便是例行的苛刻的谴责,而下雨的日子则表现了某个模糊的道德之神因她的软弱所感到的难以排遣的哀伤。同时在她虚构的世界里也充满了憎恶她的幻影和声音。甚至在充满和谐的树林间行走时,她都把自己看作是擅自侵入“清白”的世界的“罪恶”的形象。正是深深的道德感让苔丝不能不向安琪儿坦白往事,进而酿成了最后的悲剧;也是这道德感让苔丝最后不得不杀死阿历克来获得道德信仰上的回归;还是这道德感让苔丝在杀死阿历克后没有想过逃跑而是安心地等待着死亡。
然而,在艾玛的人生中却很少看到道德感的踪迹。她看眼前的丈夫越来越不顺眼,心中却在想着宴会中的子爵;她成为罗多夫的情妇,却没有一丝的愧疚,反而还不厌其烦地自言自语:“我有了一个情人!一个情人![2]”她自得其乐,仿佛恢复了青春妙龄一样。唯有一次的反省是她在读了父亲的来信之后,但是即使是这次,道德感的力量还是十分微弱,在她想通过夏尔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无望后,她对他只有鄙视和怨恨,她甚至后悔过去不该为他遵守妇道。随着她心里残存的一点妇德的彻底垮台,她在道德上的沦陷也越来越深。她对罗多夫也越来越主动了,甚至最后准备抛下丈夫孩子与罗多夫私奔。这一路走来,她心中没有一丝愧疚,道德意识在她身上已经荡然无存了。在被罗多夫抛弃后,艾玛又受到了实习生莱昂的诱惑。由于先前的经验,她撒谎的技巧更加娴熟,行为也越发放荡了。最后在害得夏尔倾家荡产,自己被债务逼得走投无路时,在她向情人求助却被坚决回绝后,她才看到夏尔的好,她才开始悔悟,她的道德感才渐渐浮现出来。可是已经太迟了,对夏尔的愧疚让她必须选择用死亡来给自己给夏尔解脱。
此外,苔丝和艾玛同是青春萌动的少女,可她们的爱情观却截然相反。苔丝是一个纯洁无暇,不谙世事的乡村少女。她第一次心动的对象就是乡社游行时看到的一个学生模样的青年。命运好像和苔丝开了一个玩笑,在她遭遇了那一人生悲剧后,在她重新燃起对生活的热情时,她再一次看到了他,这个曾经让她心动的男人,他有学问、有教养、举止温柔、有强烈的自制力和责任感,他完全符合她在道德上的一切要求,是她理想的对象,是她心中的超我。他们从相识到相爱,他是她眼中的天神,她对他的爱没有丝毫的世俗成分。也正是因为他在她眼中是如此完美和纯洁,是因为这种超乎世俗的爱,她才会对是否要答应他的求婚表现得那么痛苦,她才会觉得配不上他,才会害怕得不到原谅却又必须向他坦白,即使在受到他不公正对待时,也会心甘情愿地接受甚至认为这是自己应有的惩罚,即使被他抛弃也仍然一心为他着想,甚至为了给他解脱,她宁愿自尽。她对安琪儿的这种近乎狂热的爱不仅源于她作为一个少女对爱情的追求,更与她认为安琪儿在道德上的完美分不开。也正是这种追求超我的爱情观致使苔丝最终会为了得到安琪儿的谅解,获得爱情,实现道德信仰上的回归而杀死了象征其本我的阿历克。这是与她强烈的道德感相互作用共同决定其悲剧命运的另一个主要因素。
然而,艾玛却终其一生都在追求自己想象中的爱情,生活在幻想中的世界里,无法接受她所处的现实环境。她这种虚幻的爱情观必然导致她在追求爱情的道路上误入歧途,也孕育着艾玛最后的悲惨结局。
艾玛对爱情和婚姻有着浪漫的幻想,可是结婚之后她却发现婚姻生活并没有给她带来想象中的快乐,眼前的丈夫也不是她理想中的情人,对现实生活的失望让她十分苦恼。特别是在参加完侯爵的宴会后,她就更加无法忍受生活的平淡和丈夫的庸俗。就在她苦苦挣扎于幻想世界和现实生活中无法获得平衡之际,罗多夫出现了,在她把对情人的幻想投射到他身上后,她便不可自拔地沦陷了。就在她自认为已经找到完美情人的时候,罗多夫却将她抛弃了。这次爱情上的打击使艾玛的身体和精神濒临崩溃,所幸的是时间是一剂良好的解药,随着她的身体渐渐地康复,她那颗不甘的心也悄悄地苏醒了。以与莱昂的再次相遇为契机,她又一次为追求虚幻的爱情义无反顾,甚至与前一次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直到她被债务逼得走投无路之际,她才真正看清了他们虚伪懦弱的真面目。艾玛的死是其虚幻的追求本我的爱情观的必然结果。
4 社会生活环境的差异
苔丝和艾玛在道德观和爱情观上的差别,从根本上来说是社会环境的差异所导致的。不同的社会环境造就了苔丝和艾玛不同的道德观和爱情观,这种差异又导致了苔丝和艾玛不同的悲剧命运。苔丝生活在贫穷闭塞的乡村,深受道德规范的影响,形成了极具道德意识的强大的超我,所以她会时刻自律,会认为自己是个罪恶之人,会有深深的自责与自卑。同时她追求超我的爱情观又为超我进一步战胜本我添加了力量。强烈的道德观和追求超我的爱情观相互作用形成一股强大的力量,最后必然导致苔丝为寻求超我,获得爱情,实现道德信仰的回归而杀死本我。
可是艾玛却不同,她早年的人生经历导致她产生追求快乐的强大本我,而相比之下她对修道院清规戒律的反感又致使她道德意识极其薄弱,超我的力量微乎其微。而同时期的浪漫主义文学又对艾玛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使得她产生了一种虚幻的爱情观。她生活在自己幻想的贵族世界中,无法忍受她所处的现实社会。在这种虚幻爱情观的作用下,本我以绝对性的优势压倒了超我。微弱的道德观和强大的追求本我的虚幻爱情观决定了她与苔丝不同的悲剧命运。
归根结底,苔丝和艾玛不同悲剧的命运根源于她们不同的社会生活环境。正是社会生活环境的差异导致了她们道德观和爱情观中本我和超我力量的悬殊。在本我、超我的较量中,苔丝和艾玛怀着不同的心态走向死亡。■
引用
[1] 王娟.苔丝的人格分析[J].中国校外教育(理论),2008(12):1040+1028.
[2] 福楼拜.包法利夫人[M].徐静静,译.呼和浩特:远方出版社,1999.
[3] 托马斯·哈代.苔丝[M].孙法理,译.南京:译林出版社,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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