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荒野生存》是美国作家乔恩·克拉考尔取材于一个真实事件创作的。主人公是23岁的理想主义青年克里斯托弗·麦克坎德莱斯,他出生于美国东岸的富裕家庭,并于1992年大学毕业后,为了找寻文明遮盖的真相,寻找真正的幸福和和谐,他毅然舍弃了所有的财产,摒弃了所有文明的产物,将自己的积蓄捐给慈善机构,改名换姓,开始了自己的荒野流浪之旅,一路上,他抛弃一切现实文明的束缚,想要回归原始,体验回归自然的生活。二、文明的“枷锁”
(一)童年的阴影
克里斯托弗的愤世嫉俗和抵触文明的情绪跟他的童年经历丝丝相扣。他生活在一个表面上看似和谐幸福的家庭,实则他的父亲在与他母亲相爱时已是有妇之夫,甚至在他与妹妹出生后他的父亲仍未离婚。“私生子”的事实和身份一直是克里斯托弗心中的巨大阴影。因此,家庭的破裂、对文明的厌恶和内心对真理的憧憬促成了克里斯托弗的离家出走。拒绝“生活在谎言里”,克里斯托弗选择了一条流浪之路,去追求幸福的真谛,离开虚伪的社会、谎言的世界,遵从自己内心的本真而去追寻真正的自由和真实。在大自然的流浪中他不断地寻求更广阔的空间和人性的本真。在大学期间他就极其热爱托尔斯泰、杰克·伦敦和梭罗的作品,钟情于书中对大自然的热爱和对自由人格的崇尚。
(二)文明的“外衣”
克里斯托弗给自己重新起名为亚历山大·超级流浪汉,开始了不要爱、不要金钱、不要名望、只要真相的荒野求真之旅。在他奔向荒野之前,他先是脱去文明的教条皮——学士服,丢掉工业文明的产物——汽车,甚至烧掉现代社会价值体现最权威的东西——钞票。他一层层剥掉从他认知开始这个庞大的文明社会给他层层叠加的那一张张所谓的“文明之皮”,义无反顾地走向远方,行走在荒野间,回归自然,开启了新生之路。他行走在无需爱情、金钱、谎言、名望,更无需美貌,只需真理和自然的道路上。作为一个有灵魂的生灵,他在追寻整个自然最原始也最真实的自由,同时这也是他的荒野救赎之路。三、荒野救赎之路
(一)人与自然的关系
两年来,克里斯托弗行走在天地间,以大自然为家,以执着的信仰为动力去探索荒野的奥秘,没有电话,没有宠物,没有香烟,没有金钱,体现了绝对自由的理想主义。两年的流浪生活,他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与各种动物和植物相伴相随,不再被人类文明所毒害,挣脱了来自社会、父母和物质的束缚,彻底地融入大自然的怀抱去寻找真相。最后他义无反顾地奔向了不毛之地——阿拉斯加,置身于广袤的大自然中,他爱上了它的静谧、本真和伟大。他行走着,流浪着,一路上的沙漠、山川、河流、马群、鹿群,和谐的大自然、和谐的美触动着他,感动着他,同时也震撼着他,在人类最古老的环境中去寻找自我,在自然中重生,感受坚强,感受人类的渺小和自然的广袤无垠。转眼,阿拉斯加的春天来了,克里斯托弗真正的荒野生活也开始了。在白雪皑皑的不毛之地,他读书、玩耍、登山、猎食、写作、奔跑,过着他梦想的荒野生活。他漫步于广袤的天地间,活出了自我原生态。他热爱大自然,敬畏大自然,崇尚大自然,在自然中阅读、生存、书写,他真正体会到只有自然中的人才是完整和真实的。
在克里斯托弗的流浪之路上,每一步都书写着他与自然最动听、最本真的故事,以天地为家,以植物为食,以马群、羊群为友,一路上他歌唱着自己的青春之歌、救赎之歌,在荒野中释放内心的淳朴之声,在大自然中洗涤自己的灵魂之音。人与自然真正地合成一个共同的生命圈、共存亡的生态圈,平等互助,和谐美丽。人类只有真正地与自然融为一体,崇尚并尊重自然,才能获得内心的平静与自在。
(二)人与人的关系
除了大自然的主题,小说《荒野生存》中对旅途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描绘得也是细致微妙、栩栩动情。小说中,我们在倒叙、闪回、插忆的交错光影中,追随主人公流浪的脚步游历了一个个陌生的环境,邂逅了一个个善良的人。一路上,克里斯托弗获得了之前从未获得的真挚细腻的来自陌生人的爱。他和农场主成为哥们儿,白天他学着在田间收割以赚取他阿拉斯加之行的粮食,晚上在酒吧与农场的弟兄们争论社会和文明的问题,他们还向他真诚地传授荒野求生的技能和智慧,这是来自陌生人的兄弟情谊般的嘱托和帮助。主人公在跋涉的路上偶遇了同样在路上流浪的简和雷尼,他们彼此分享食物,倾诉真情,执着于自由的梦想,他们之间建立起近于长辈与挚友间的感情。16岁的吉他女孩翠茜对克里斯托弗一见倾心,萌发出清新的爱,在夜间的聚会上,一把吉他、一架钢琴,爱意荡漾在歌声和眼神特写中。还有与老人荣的相遇,老者的安于生活与年轻人的勇于行动之间的争论,处处流露着老人对孩子的爱护、珍惜与依赖的情感。一路上,陌生人带给他的友情、亲情、爱情和智慧让他的心灵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成长。这场看似无关他人的流浪之旅,却将这些偶然的相遇串联起来,勾勒出一幅幅充满人情味的场景。克里斯托弗在拥抱自然的同时,收获了人与人之间的相处智慧。但是这些爱都不足以让他停留,让他放弃回归自然的梦想,就像拜伦的诗所说的“我爱人类,但我更爱自然”。
四、理想主义者之死
(一)本能的缺席
克里斯托弗奔向了阿拉斯加的荒野,也奔向了自己自由的内心。在荒野中,有无与伦比的狂喜和自由,但也有残酷无情的野蛮和本能。在流浪之旅中,他饱受严寒、饥饿、孤独的折磨,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当他在阿拉斯加的荒野射杀了生平最大的猎物——一只驯鹿后,内心爆发了一种原始的激动,这大概是由饥饿产生的激动,更是由本能产生的激动。当匕首剖开驯鹿的胸膛,他捧着那颗硕大滚烫的心脏,在荒野中祈祷着,像是在祭祀自然,或是对自己杀伤动物的野蛮行为的忏悔。在蛮荒的阿拉斯加,人丧失了作为文明人的优势,独自面对荒野,社会人失去了适应自然的本能。最终,克里斯托弗没能有效地处理掉那些肉,肉腐烂了,他赖以生存的原始食物没了。这也足以说明人已经不能脱离赖以生存的文明和社会独自在自然中幸存,这就是脱离文明的代价。正如他之后在日记中写道:“我感受到了自然的力量,它并不偏向于袒护人类,这个地方野蛮而未开化,这里还是块处女地,那些比我更贴近荒野和动物的人才适合在此生存。”
入冬了,阿拉斯加的食物变得异常稀少,克里斯托弗打不到猎物,只能去找可食用的植物充饥,不幸的是误食了有毒的植物导致食物中毒。在流浪的最后一站——阿拉斯加生活了百余天后,由于中毒加之食物匮乏,他的身体每况愈下,瘦骨嶙峋,最终葬身于他所热爱的阿拉斯加荒野上。
(二)精神上的觉醒
“我曾经历了许许多多,现在,我似乎明白了什么是幸福,在乡下恬静的隐居,尽可能对人们做些简单而有用的善事,……做一份真正有用的工作,最后休息,享受大自然,读书,听音乐,爱周围的每一个人。这就是我对幸福的诠释。”这是托尔斯泰《家庭幸福》里的一段话,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共存,而这也正是克里斯托弗追寻的幸福。在结尾,因为误食了有毒的野生豌豆,毒性发作,临死前他才顿悟幸福的真谛:不是孤身一人投身自然就是幸福,不是抛弃物质、摒弃文明就是幸福——只有分享。最凄恻也最温煦的剖白:人与人之间的分享,人与大自然的分享才是真正的幸福。这是他用短暂的生命换来的智慧和爱的真相,是他最后对于生命的告解和领悟。荒野之旅,他领略了青春的奔放与山河的壮美,在杳无人迹的旷野,燃起重返烟火人间的信心和爱意。他懂得了和解和宽恕,宽恕父母带给他的不幸,接受父母的爱,与这个世界握手言和。生命的最后一刻,他似乎从死亡的痛苦中看到下一刻的光明,他带着一颗无悔的爱之心回归自然,用生命的代价悲壮地完成了一个自由主义者的自我救赎之路。
五、结语
克里斯托弗独自行走在天地间,最后消失在阿拉斯加的荒野中。一个热爱大自然的年轻人用生命唤起人们思考人类与自然之间以及人与人之间应如何和谐共处。他身体力行,用自己的真实故事向人类展示了自然与文明、自然与人类、人类与人类之间的关系应当是一种和谐共处、相互包容的关系。人类不应该用文明去排斥、征服自然,将自然赶向边缘的角落,人只有在自然中才是完整的人。保护自然,崇尚自然,敬畏自然,才是我们在文明进步的当下应该践行的责任与义务。同时,他的故事也启发了人与人之间应该宽容互爱、和谐共生,大到与陌生人,小到与自己的父母、兄弟姐妹和朋友。这也正体现了生态主义的和谐、整体和相互依存的基本原则及关注自然,崇尚人与自然、人与人和谐共生的思想。由此可见,《荒野生存》是一首生命的礼赞之歌,是一个理想主义者用他的荒野救赎之路向我们传达了人与人、人与大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主义观,即整体的、和谐的、相互依存的生态主义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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