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唐人是否有意为小说
考察唐代人是否有意识地、自觉地创作小说,需要从唐人小说观念以及唐代小说作品两方面来看。从唐人小说观念来考虑的话,要参考唐人主流小说观念。其中最能体现唐人主流小说观念的应该是被官方记录在史书里。初唐魏征等人编纂的《隋书·经籍志》承袭了《汉书·艺文志》,“体现了唐初的小说观念”。《隋书·经籍志》小说家类的小序中提到小说是街说巷语之说,特点是“道听途说,靡不毕纪”。而去唐不远的刘昫等人编纂的《旧唐志》体现了唐代后期的主流小说观念。《旧唐志·经籍志》中指出小说家“以纪刍辞舆诵”。体现的是小说实录的特点。纵观唐人主流的小说观念,仍然是把小说当作对奇闻异事的记录,并没有认为小说是小说家的创作。在所保留下来的唐传奇中可以看出,要么作者在文章开篇就写明时间。如《长恨传》开篇即是“唐开元中”,《霍小玉传》开篇为“大历中”。或是在文章结尾写清作文缘由。如元稹在《莺莺传》篇末提及作此文缘由:“贞元岁九月,执事李公垂,宿于予靖安里第,语及于是。公垂卓然称异,遂为《莺莺传》以传之。”元稹所记的时间、地点、人物都说明得很清楚,他的所写所述只是对所见所闻的一种记录而已。不管是从官修史书目录中体现出的小说观念,还是唐传奇作家的作品中表达的观念,都与“有意为小说”无关,都未曾表示有意识创作小说,好似都只是在记录见闻而已。
但不可否认的是,唐代的小说作品中存在着有意识创作的痕迹。在小说家记录见闻时,也会根据已有的材料进行筛选、增减来创作小说,这个过程本身就是一种创作。再者说,虽然古人比今人信鬼神,却不能因为这一点就说唐传奇作品中的有关鬼神仙侠之作都是唐人记录的见闻。并且唐传奇故事并非梗概粗略,而有许多想象丰富、细节生动的情节。如《聂隐娘》中“隐娘自刘口中跃出。贺曰:‘仆射无患矣。此人如俊鹘,一搏不中,即翩然远逝,耻其不中。才未逾一更,已千里矣。’”作品就是最好的证明。聂隐娘与妙手空空交手的一言一行,细节描写如此细腻,仿若真见,但又不会是真实所见,只会是作者的想象创作。
唐人的主流小说观和唐代小说家的实际创作情况看起来是矛盾的:唐人认为小说纪实,在创作中却加入虚构、想象。这样的情况是存在的,也是真实的历史。以我们现在的历史经验来看,本身就有许多历史记录并不能完全反映时代的真实情况。也许是因为当时小说被视为小道,所以小说家虽有意识地创作,为了提高作品影响,也只能向史家靠拢,在小说中自言是记录见闻。也许是因为有关小说创作的主流是用纪实,所以小说家给自己的作品披上一层记录见闻的外衣。尽管唐人的小说观念以记录见闻为主,但小说家的创作也已经有意为之了。
二、有意为小说是否自唐人始
那么,小说是自唐人始有意为之吗?唐代以前的志怪小说不是有意为之吗?魏晋志怪小说写人神鬼怪,是否就等于作者相信“人鬼乃皆实有”呢?总体来说,文言小说在唐代达到了成熟的状态。但这并不等于说在唐之前没有成熟的小说作品。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有长时期的民族文化积淀,佛道儒各种思想得以自由发展,人的觉醒程度空前提高。这一时期,现在被认为是文学自觉时期。魏晋南北朝时期,教徒或是文人为了宣扬或表现某种信念、思想感情、审美心理,利用小说来创作具有较高审美价值的作品,都不会是无意的。这时期的志怪小说具有丰富的艺术想象力,浓郁的抒情气氛,都可以体察到作者在有意为小说。《搜神记》中的干将莫邪的故事,民间传说色彩和作家的再创作痕迹都很明显。描写干将和莫邪的儿子报杀父之仇的过程,曲折有致,壮烈动人,有较浓的英雄传奇色彩,而又有志怪小说的神秘色彩。楚王的梦兆;干将之子自杀之后,“两手捧头及剑”奉予侠客;侠客作了“不负子”的许诺,干将之子“尸乃仆”;干将之子“头踔出汤中,踬目大怒”;侠客杀楚王后自刎等神奇怪诞、惊心动魄的情景,使读者感受到悲壮的美。干将莫邪的故事在此之前便有记载,但文字简略。这一篇更加细致感人,从中也可以看出创作主体有意为小说的意识。这就回答了有意为小说者不是自唐代始,至少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志怪小说中已经体现出了作者有意识创作的痕迹。
在有关魏晋时期是否是有意为小说的讨论中,否认此时期有意为之的多是认为此时的人们信鬼神,而小说中的鬼怪形象是根据见闻记录的。但也不能因为古人信鬼神,就认为在文学作品中的鬼怪形象只是迷信思想的写实。正如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中的鬼怪形象大都属于人鬼相恋,女鬼死而复活,或女鬼为所爱男人生儿育女这一种。这类女鬼形象,完全是艺术化了的,没有传说中的那种恐怖感,而是真、善、美的化身。虽幽明殊途,但她们对爱情忠贞不渝,乃至因爱死而复生。这是小说家对爱情的美好理想的体现,是借小说以寄笔端,这也是“非有意为小说”所不能企及的。而且抒情诗的意韵颇浓,无论是悲剧性的还是喜剧性的,都给人以美感。所以说即使这个时期的人们信鬼神,但有关神鬼精怪的小说里同时蕴含着小说家有意识地创作,“有意为小说”就不能说是从唐人开始的。
三、鲁迅为何认为至唐人“始有意为小说”
由上分析可见并不能证实至唐人“始有意为小说”,那么为何鲁迅还会有这样的推论呢?不同的时期,会产生不同的文学观念。而鲁迅还生活在一个社会动荡的时期,也正是西方思潮涌入中国的新文化运动时期。想要搞清楚鲁迅为何会认为至唐人“始有意为小说”,还是要从鲁迅生活的时期,从他所接受的理论以及他的小说观念来分析。这句著名的论断出自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这是一本不仅鲁迅本人异常珍爱(他曾公开表示很高兴这本书能出版),而且得到了同行认可的书。《中国小说史略》的第一篇就是有关史书上如何定义“小说”。书中记载自《汉书》至《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历代重要的官修书目都认为小说是对见闻的记录,“史家成见,自汉迄今盖略同”。然鲁迅认为“然稗官者,职惟采集而非创作”,稗官采集的街谈巷语“自生于民间,固非一谁某之所独造也”。这里很明显看出鲁迅认为对街谈巷语的记录不具备创造的特点。此书开篇就有对史家所言的小说定性为:记见闻,无创造。“记录见闻”是史家一直采用的说法;“有意创造”是鲁迅判断小说家是否“有意为小说”的标准,同时也贯穿了对中国小说史的梳理。鲁迅将小说定义为作者想象虚构而成的作品,颠覆了传统的小说观念。按照鲁迅的说法也就是小说出自作者的想象创造,而非出自对见闻的记录。小说的特性也就不再以实录为目的。鲁迅把想象虚构作为小说的标准来梳理自先秦至晚清的中国小说史,发现魏晋六朝的小说“文笔是简洁的;材料是笑柄,谈资;但好像很排斥虚构”。而唐代的传奇小说可就不同了,“作者往往故意显示着这事迹的虚构,以见他想象的才能了”。因此,做出了唐人之前“无意为小说”、唐人“始有意为小说”这样的判断。
单从这段话来说,是不符合事实的。首先,忽视了六朝小说中也是存在虚构的。其次,若说六朝人排斥虚构,那么唐传奇作者在创作时也通常会说明所写故事只不过是记录见闻,那么是不是可以说唐朝人也还是排斥虚构呢?从鲁迅先生的这段话里不能推断出自唐人“始有意为小说”这样的结论。鲁迅的这一论断是基于他处于近代化的特殊时期,以近现代的小说观念解读中国古代小说得出的。这样的论断看似将中国古代小说的发展脉络梳理得很清晰,其实并未考虑到“小说”在中国历史中发展的实际情况,而是在一定程度上以现代的观念模糊了唐以前古代小说创作的成就。
四、结语
文章从三个问题切入,分析论述了这三个问题。第一,唐人是否有意为小说的问题。从官修史书中可以看出,唐代主流小说观念还是认为小说以纪实补史为宗旨;从小说创作者的作品来看,作品中已经有作者有意识地创作的表现。第二,有意为小说从什么时期开始的问题。从现存的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作品就可以发现,至少此时期的志怪小说中已经蕴含着作者有意识创作的痕迹。第三,鲁迅如何得出自唐人“始有意为小说”的结论。他以“虚构”和“想象”作为梳理中国小说发展史的理论前提。但即使是以此为前提也并不能推断出自唐人始“有意为小说”。总的来说,笔者认同文言小说到了唐代臻于成熟,并达到了文言小说的第一个艺术高峰这一说法。但这并不等于说,在唐以前,就没有小说家有意创作的小说作品。也不能称从唐人才开始有意识创造小说,这样的说法无异于抹杀唐以前小说作品的艺术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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