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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许人生 刹那芳华——评严歌苓《芳华》

时间:2023/11/9 作者: 名家名作 热度: 10110
邹姗姗

  (合肥学院教育系,安徽 合肥 230601)

  随着同名电影《芳华》的热映,严歌苓的长篇小说《芳华》再次映入读者眼帘。这部带有浓厚自叙传意味的长篇小说甫一面世就获得了广泛关注,在这部浸润了作家众多人生经历的小说中,且不说严歌苓的从军历程、写作经历、青春过往均能从中窥探一二,普通的读者、观影的观众也均能从小说或改编的电影中回顾到各自曾经或正在经历的芳华。

  《芳华》应该与她的《一个女兵的悄悄话》《雌性的草地》《穗子》等作品属于一个谱系。尤其是描写一个女孩成长史的《穗子》,被认为是严歌苓自传式的小说集,《芳华》中的萧穗子、何小曼、刘峰以及某些故事情节均能从《穗子》小说集中找到原型或对应的情节,但是这部长篇《芳华》不同于以往同类型作品的重要一点就在于作品对于人物更充分的刻画、对世态人心、历史沧桑巨变更淋漓尽致的书写,以及对于青春芳华更冷静而深刻的反思。

  这部时间跨度长达四十余年的小说,讲述了上世纪70年代,革命样板戏年代里一批有文艺才能被千挑万选进入部队文工团的少男少女们,在肩负着军队文艺宣传的特殊使命的同时,发生于红楼里的那些或明或暗、若隐若现的七情六欲,被拥戴与被排挤、被侮辱与被损害、被拉拢与被孤立在此消彼长地上演、谢幕再上演,永不剧终。女孩们之间的心思伎俩、矛盾是非、青春期的懵懂、对情爱的向往和彼此间缄默不语却心知肚明的秘密等穿梭在红楼中的各色人等身上。与先前《扶桑》《陆犯焉识》《小姨多鹤》等长篇小说中的高度聚焦的人物形象不同,《芳华》更多的是展示出对一群人、一段历史及人物命运流转变迁的感怀,小说原名《你触摸了我》,是根据故事主线“触摸事件”来命名的,但在最终的出版时还是选择了《芳华》:“‘芳’是芬芳、气味,‘华’是缤纷的色彩,非常有青春和美好的气息,很符合记忆中的美的印象。”尽管书名是美丽优雅的,但是故事中的主人公们所经历的却不尽然是美好的。

  男主角刘峰是文工团里近乎样板戏一般的人物,因为其善良、乐于助人,作为学雷锋标兵和各种模范的代表,被镶嵌在榜样的云端和圣坛。这位被大家唤作“雷又锋”的年轻人,包揽了文工团里几乎所有的苦活累活,遇到各种棘手事麻烦事大家都会不约而同想起“找刘峰”。就是这样一个自带榜样光环的人物,“活雷锋”式的好人,却因对暗恋多年对象林丁丁的表白,以及一个情不自禁的拥抱和触摸被永远地钉在了耻辱柱上,声名尽毁。林丁丁呼喊“救命啊”的剧烈反应,让这个前一秒还在前言不搭后语地进行表白的青年人瞬间由云端跌入地狱。刘峰的示爱,被林丁丁夸张地认为是“被强暴”:

  “林丁丁说不出来,脸上和眼睛里的表达我多年后试着诠释:受了奇耻大辱的委屈……也不对,好像还有一种幻灭:你一直以为他是圣人,原来圣人一直惦记你呢!像所有男人一样,惦记的也是那点东西!……她感到惊悚,幻灭,恶心,辜负……”

  这个从画像上从大理石雕塑基座上下来的“雷又锋”开始了被公开地拷问、疏远、批判,人们在落井下石时不遗余力,甚至恨不得将莫须有的下流念头强加于他。这个曾给战友带父母捎来的零食,心甘情愿地当女兵们毯子功教员、替要结婚的炊事班长做沙发,把上大学机会拱手相让,与别人都嫌弃的何小曼结成舞伴的刘峰如同一个绚烂多彩的肥皂泡般破灭了,随之而来的被下放至伐木连,中越战争中回到野战部队的工兵营,战争中失去一条手臂,转业后去海南做着盗版书的生意,老婆跟别人跑了,拯救妓女从良未果等等。冷笑话一般的人生给了刘峰一次次沉痛的打击,只有从小到大寄人篱下,被当做“拖油瓶”一样的何小曼始终站在他的身边,因为“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珍视善良”。

  何小曼的“芳华”时代实在乏善可陈:她是一个“拖油瓶”,年幼丧父,和母亲一起进入一个等级观念森严的老干部家庭,堪比炼狱的家庭气氛、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让小曼小小年纪就懂得了察言观色、委曲求全。为了得到母亲的一次拥抱不惜将自己冻发烧,为了一件红毛衣等待三年却还是穿到妹妹身上……何小曼的少年生活可想而知。原本以为离开不幸的家庭后将在文工团收获尊重和新生,却不料童年的屈辱远未结束,文工团里复杂的人性在何小曼身上不遗余力地施展。女兵们因为出身、家世、性格、气味,任何一项都能衍生出的敌意排挤、打压、欺负着何小曼,在她与刘峰一样看透了所谓的荣誉,对红楼失望透顶自甘放弃被下放到野战医院之后,鬼使神差地上了前线并当了英雄。她每天接受崇拜,然而继父、母亲以及战友的欺凌和侮辱,已经千百倍地抵消了这份崇拜。巨大的痛楚让何小曼难以超越,于是她得了精神分裂症。三年之后她痊愈留在军区医院当宣传干事,也找到了曾经看过她的刘峰。在刘峰病重的日子里,小曼回到了刘峰身边 ,“他们从未结婚,却待人温和,彼此相偎一生”。

  抛开叙述视角、写作技巧不谈,《芳华》里对人性的书写、对青春的反思、对历史的理性批判都是值得我们深思的。严歌苓说:“这个小说是我自己很心爱的一个作品,也是我写得最诚实的一部作品,有很多对自己少年时代青年时代一些反思和忏悔还有批判。” 孟繁华说:“《芳华》是一部回忆性的作品,但它既不是怀旧也不是炫耀曾经的青春作品。它是一部今天与过去对话的作品。”这部作品对青春的致敬,对过往的自查和内省,在多年后穗子的心理描写中和盘托出:

  “因为我们的卑琐自私,都是与生俱来,都被共同的人性弱点框定,我们恨,我们无奈,但我们又不得不和自己和解,放过自己,我们无法惩罚自己,也没有宗教背景和境界想到‘原罪’。而我们的丑恶一旦发生在刘峰身上,啊,他居然也包含着我们的不堪,模范标兵都挡不住他本性中的那个触摸,他也是我们!他是个伪装了的我们!好了,我们所有的自我嫌恶不必再忍受了,刘峰就是我们想臭骂抽打的自我,我们无法打自己,但我们可以打他,打得再痛也没关系。我们曾经一次次地放过自己,饶了自己,现在不必了,所有自我饶恕累计、提炼、凝聚,对着刘峰,一个个拿着批判稿站立起来,那个坐在马扎上流泪流汗的矮个军人多么丑陋?我们舍不得惩罚自己,现在通过严惩刘峰,跟自己摆平。”

  “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高。为什么会对刘峰那样?我们那群可怜虫,十几二十岁,都缺乏做人的看家本领,只有在融为集体、相互借胆迫害一个人的时候,才觉得个人强大一点。”

  如果说刘峰在文工团门前形单影只渐行渐远的背影是他因触摸事件被群体赤裸裸地抛弃,那么拖着断臂在海口靠装车拉书谋生的退伍军人仍然没有逃脱被时代无情抛弃的宿命。改革开放的高昂时代背景下,刘峰的低迷人生与之形成了巨大反差,可即便在这样的情境下,刘峰的善良和悲悯仍然没有因为被集体和时代抛弃而消亡,他想拯救妓女小惠甚至不惜与其同居,在明知会人财两空的结局下仍力劝其读书从良。在得知自己罹患癌症后仍然不愿麻烦身边战友,隐姓埋名,安静离世。文中写到“他生病就跟做错事似的,最好谁都别想起他,谁也别看见他……”令人动容。

  《芳华》中萧穗子说刘峰“他太好了,好得缺乏人性。在我眼里,人总得有点儿人性,有点儿人的臭德行”。诚然,在当今社会,也许做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的幸福感会远远高于做一个善良过剩的刘峰,人生实苦,但正因为有刘峰和何小曼这样善良的人物存在,才让我们踏着荆棘,不觉痛苦,有泪可挥,不觉悲凉。一代人已经老去,但总有人正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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