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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抓鸟获刑10年半,你怎么看

时间:2022/6/18 作者: 王星黎 热度: 60387
  有媒体报道称,河南郑州一在校大学生闫某,放暑假时和朋友王某掏鸟窝抓了16只鸟出售,因涉嫌犯非法收购、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二人分别被判刑10年半和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款。对此,有人认为量刑太重,这项法律并不被大家熟知,且鸟类也难辨别。也有人认为表示“保护珍稀动物人人有责”,要尊重法院的判决,对此,你怎么看?

  @dry编号01:我以前看到过这个新闻,这两个大学生卖鸟的价格是好几百啊。这完全可以证明他是明知这是珍贵动物,明知故犯,不抓你抓谁啊。

  @mp泽仄:我觉得判刑实在是太重了,这是毋庸置疑的,判了10年。就是将这两个大学生的一生都给毁了。我觉得这过错并不在于他们,有句话不是叫作“不知者无罪”吗。由此也可以看出中国对保护珍稀动物的一个教育及宣传没有做到位,人人都没有对保护珍稀动物的意识,如果不解决掉这个关键问题,此类事件是无法做到根除的。

  @剑三派:对于这种事情,是否可以在学校里作为例子去教导孩子呢?让他们知道,捕杀动物是不对的,而这种不对的行为甚至会需要付出法律代价。

  @三克有:没有买卖,就没有市场。将珍稀动物视作商品消费所经过的环节,都应该受到相应的法律惩罚,才能不让珍稀动物进入市场。

  @云淡风轻:这个新闻让我想起以前的一个案例,抢劫十几元被判了三年。我们也觉得量刑太重。人们总是从事情的后果,从情理上去判定,而不是从法律的逻辑去判断一个违法行为。如果只是依据事情后果而不是依据行为判定,那么每个人都可能面临被打劫的风险,这个社会哪有安全可言。这个案件也是一样,如果法律只看结果不看行为,那么我们以后也别想看看到这些珍稀动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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