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狱萌主:开车时使用手机,是对自己生命的不重视,同时也是对他人生命的不尊重,这样有“间接杀人”的嫌疑,立法是很有必要的。
@意见钟情:生命无价,就算是个例,也需严惩!
@梦里听他说爱她:我支持盲驾入刑。生命的价值是任何其他的东西都无法比拟的,全国每年的交通事故那么多,“盲驾”引起的不在少数,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为什么不好好地驾驶呢?只有重视了,才能真正避免悲剧的发生。
@2000930bg:支持“盲驾”入刑,虽其发生概率甚小,但许多案件的产生就是因为法律没有规范到细节,一旦要求严格了,司机们自然而然也就养成了良好的习惯,交通事故也就大大减少了。
@璐璐:个人认为“盲驾”入刑有待考量,或者说过于苛刻了。再说啦,《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已经有了规定,明显多此一举。
@飞絮:生命的安全的确离不开法律法规保驾护航。但法律也不是万能的,更不能什么问题都寄希望于通过入刑来解决。
@露丝:生活中因“盲驾”造成的交通意外偶尔会出现,所以人大代表的建议无可厚非,也有其道理。但如果将“盲驾”等同于“玩手机”本身值得推敲,而且即使“盲驾”入刑也必须区分好“玩”和“用”,只有条条框框清楚了,才能有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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