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billa小甜:航空公司所列的黑名单是不具有法律效益的。实际上他们是没有权力列这个黑名单的。但是在一些不可抗力面前,航空公司本身是没有错误的,这个社会互相体谅一些,就会温暖一些。
@茶花小乖:春秋航空服务不到位,对乘客打击报复,有损航空公司形象,航班延误乘客闹事,理应赔偿。黑名单是对乘客的不尊重。如果春秋航空各方面都很到位,那么也不用担心乘客闹事,也不会出现所谓的“黑名单”。如果航班延误及时道歉、及时发放慰问品,乘客是不会这样极端的。黑名单是损害乘客正常权利的。
@陈锦瑶Jackchen:春秋航空这样将乘客拉入黑名单,未免太狭隘小气了。此外,还制定了霸王条款。若有一天乘客也将春秋拉进黑名单,那么春秋航空似乎也就没活路了吧。
@郑笑希:虽然航空延误有许多不可抗力,但商业机构与消费者的纠纷是难免的。一遇到纠纷就拉黑的话,那你跟银行有纠纷,银行把你拉黑;你跟政府有纠纷,政府把你拉黑……客户的权益谁来保证?航空“黑名单”可以有,但应形成制度化,应尽快建立一整套健全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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