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开庭的日子不到一个星期。这天下午一点,杨律师提着一个布袋,来见他的委托人。他坐在梁永清床边的塑料凳子上,“大娘,你身体怎么样啦?有没有哪儿不舒服?”
“你是来给我看病还是给我当律师?”妈妈的脸上笑开了花。
杨律师问道:“你想不想让你家姑娘和大儿子每个月回来看你一次,法律上可以约束他们。”
妈妈满口答应,律师接着说:“还要他们每次看望时间不少于两个小时。”
我在旁边合计,这方面还要法院管,做子女的多么不懂事啊。
律师提出的下一个问题,让我吃了一惊。“你家大女儿有你的撤诉申请,手印是你本人的吗?”
妈妈说:“那天,我出院了,刚刚坐稳,老大进来了,把育盛打发走。她告诉我,法院她都打点好了,只要我按手印撤诉了,剩下的事情她来解决。我还没有反应过来,她硬拽着我的手指在纸上按。我当时都哭了,我成了杨白劳啦?”
律师没有表态,没有说这个申请在庭审中能否起作用,但是,淑蓉的行为太不像话了,能不能尊重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妈妈没有生你一个人,她有权利主张权利。
正在这个时候,淑惠敲门进来,“二闺女,你今天怎么回来啦?”妈妈问。
“我去交采暖费,顺便来看看你。”淑惠看见了陌生人,问: “妈,他是谁?”
我接过话说:“他是咱妈的代理律师。”
淑惠的表情一震,上下打量着杨律师,杨律师一边收起手里的资料,一边朝淑惠点头。
妈妈见状,赶忙说:“律师找我问点事,你先回避一下。”
淑惠朝妈妈翻了翻眼皮,“我跟律师说两句话再走。”她一边说着,一边在律师的对面坐下。
淑惠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笑容,“律师,你今年多大岁数?”
杨律师把资料放进袋子里,回答道:“我是87年出生的。”
“俺儿是86年,比你大一岁。”淑惠站起来,“我给你倒杯水啊?”
杨律师起身阻止,“不用啊,二姐,你有啥事儿,说啊。”
淑惠滔滔不绝地说了起来:“我退休前在西岗法院干过,后来调到派出所。西岗法院的人我都熟悉,我们在一个微信群里面。你要是遇到那个地方的案子,找我……”
妈妈打断了淑惠的话,催促她快点走。
淑惠走了以后,律师问我:“你家二姐真的在司法系统工作过吗?”
我说:“别听她瞎忽悠,她四十几岁那年在西岗区法院做了一年的陪审员,是再就业服务公司介绍去的,不属于全职工作。她在派出所是协警,是公益岗,自己到处嚷嚷自己是派出所的。”
淑惠的功夫不亚于淑蓉,尤其她的嘴皮子可了不得,把自己吹上了天,律师都目瞪口呆。为什么80岁的舅舅都能被她说服?足以看出淑惠的煽动力很强。
律师拿出被告人写得答辩状,让我看。
育成的答辩状写到:“我从2016年6月就开始给赡养费200块钱,我妈妈和我弟弟两个人平均收入超过当地人均最低生活标准1850元,所以不需要再增加赡养费。”实际上,育成仅仅给了3个月的赡养费。他为什么不说,他不去医院护理老人?育成的状子一角写着:李淑蓉代交。看得出来:育成无论遇到什么难题,淑蓉总是第一时间出现在他的面前。显而易见,育成不孝顺和淑蓉有直接关系。
淑美的答辩状让人觉得她满腹牢骚,充满了对老人的怨恨,好像她面对是陌生人,对她没有半点恩情,简直是铁石心肠。人一旦堕落了这种地步,都不能回头,一条路上跑到黑,成了混球。
淑蓉的答辩状写得情深意切,她用全世界最美的语言把自己描绘成大孝子,一心一意地照顾娘家,看了让人感动。
淑惠写得最详细,她多大开始干临时工,什么时候结婚,生孩子,她提交的病例比妈妈还多,厚厚的一沓。尤其是写到:自己一直往家里交钱,多次领着妈妈去看病,对妈妈无微不至的照顾,简直和真的一样。淑惠巧言善变,她利用妈妈敷衍她舅舅的话,来断定妈妈起诉的时候是神志不清,请求法庭澈诉。淑惠一心想逃避支付赡养费,她费尽心机,她是有备而来。
淑惠在78年高考落榜以后,不再复习了,干临时工。81年,父亲去世时,她已经正式参加工作了,住在工厂宿舍,并且自己处了男朋友,她挣的工资,妈妈要不出来。第二年春节,她的男友是外地的,没有带她回家。妈妈说,你回来过春节,把定粮拿回来。淑惠自己很有主意,她把一个月的工资都花了,买些礼物送给大连的叔叔大爷,还有姑姑姑父。在亲属家里住了四天。那一年,淑惠才21岁,妈妈管不了她了。淑惠从小就对钱斤斤计较,给妈妈花一分钱都算计,还表示自己就乐意花妈妈的钱。后来,妈妈不得已,给三个姐姐规定:每个月交五块钱,当做妈妈的养老金。没过多久,育成蹲监狱,无耻的淑惠居然提出:把养老金,每年60块钱,三个人180块钱全部给育成花。不知道淑惠的歪主意是怎样想出来的?
杨律师介绍了庭审的步骤,分为陈述、举证和辩论三个阶段。
我问:“当庭辩论的焦点是什么呢?”
律师说:“我不知道。”他对我妈妈说:“你在家里能接听电话吗?如果在法庭上,他们提出的问题超出我的想象,我答不出来,我可能会打你家里的座机。”
我把妈妈的电话号码告诉了律师,妈妈说:“俺家的事情,主要就是我身体有病,孩子不去医院照顾我。在家里他们不给我洗澡,洗衣服,做饭什么都不干。他们给我200块钱,我觉得不够,他们不愿意多拿赡养费。”
杨律师说:“大娘,你生过他们,养过他们,如果他们还有半点人性的话,就不能这样。“
杨律师说:“如果当庭双方分歧较大,可能要休庭,过一个月再下判决书。”
我说:“如果我妈妈能坐在原告席上,他们集体反驳,出言不逊,成了什么样子?场面是不是很难堪?”
律师说:“从法理学的角度,只有原告与被告,没有什么母子关系,更没有亲情。人人都在为着自己的利益而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是法律赋予每个人的权利,没有什么道德或情面而言。”
我听了,默默地想:这就是家教与家风的缺失,孩子从小没有约束,长大了不理解父母,不懂得孝道。虽然法律上允许你驳斥你的妈妈,但是你的人性扭曲了。我仿佛又回到了十年动乱那阵子,造反有理!天不怕地不怕的时代。
想一想开庭的时候,我即将面临的场面,我有些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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