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规曰,禁带手机入内。生皆晓之,亦曰守之。然,生皆携其入内。
亦然,师皆晓之,皆作不知。
一日一班一小儿,告与师曰,某人若干,携手机入内,违校规及班规也,且扰学长读书也。
师曰:何以扰?
小儿曰:偶窥之,不堪入目也。
师闻之,未作他想,遂将所携手机一并收缴封存。未想收缴之众,大出意料。本以天下安宁,专心学业,以备大考。未想风波乍起,桌翻椅倒。细查之,皆因手机收缴,余人怒极。彼且不服,互殴之。
路人见之,议论纷纷,或笑之谈之,或跳入战局。其师不能稳其势,呆若木鸡。
一师路过,问其故,叹曰:皆因小儿多事也。
失手机者遂愈发妄为。
揪其学长,毁其衣衫,碎其书本,爆其轮胎……且以墨涂其面,令其不敢示人。
学长遂避于家中,莫敢言,莫敢出。恐出门石破其头。
数人追至其宅,叫骂投石,四邻不安。保长闻声至此,问其故,亦曰:此皆学长之过,招至祸端。
校董闻讯大惊,大考在即,何至如此?还不立处之!师闻言胆颤称是。遂放眼望去,投石者中,有教务主任二爷之孙,亦有工会主席三姨表姐夫之大外甥……皆不可动之。回望小儿之群,唧唧哇哇,无健壮之辈。遂传五道命令,意图震慑。
其一曰:此祸端皆因一群无知小儿之过,汝等不多事,必不会乱。
其二曰:学长担失查失引之责,大考在即,误导学弟,其过之大,罪莫大焉。
其三曰:手机无过,携手机亦无过,丰富课余生活尔。
其四曰:所谓不堪入目,乃艺术也,汝等小儿不懂欣赏,以己度人,过也。
其五曰:若不至歉,恐无善果。
学长欲赴前程,无奈俯首,小儿见势如此,共立之,皆莫敢妄动,唯垂首听训尔。
师曰:汝等有错否?答曰:有。
师曰:汝等知错否?答曰:知。
师曰:汝等失格否?学长应之:失。
遂手机复还,学长复还,天下复归太平。
然,书本、桌椅、校服、轮胎,皆非从前也……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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