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不要收下父亲的钱?
三十一年了。
要不要?
自从他要我把一切还他之日,我已发誓,我不会再要他一个铜板。那年我十七岁。
三十一年啦。
我在努力还他钱。想想,是还有些差距,毕竟,他养了我十七年零四个月。饭食钱,折合现在的标准:我算了,十年六万,七年四万二,四个月两千,十万零四千。不会再多了,再多的,衣服零花钱,我还了。从七岁开始干活,十四岁离家,我的那点零花钱,应该有吧?十四岁半后国家养我一半,零花钱,也就这样了。
工作三十一年来,即便他不要,我也在一点点反哺。不,还债。前十七年,一年也就几百元。后十四年,一年几千。后面也就四千左右。十四年,五万,总有吧。加上给弟弟妹妹的,八万,差不多。之前的,零零散散,差不多够我的饭食钱了吧。
父亲不差钱。我知道的。
但我要还。我更加知道。
弟弟妹妹们大概用了他的一百万了。他要给我一些,不多,十多万。
不,我不要。
他的钱,永远是他的钱。
钱,是横在我与他心上的一把刀。是我心口永远的痛。即便他不差钱,我依然要还。
我要做我自己。
那个夜晚的痛,三十一年,有谁知道?
你身上穿的,吃的,用的,哪一点不是我的?
你既然非要跟他,把一切还来!连衣服脱下,赏你一条内裤,滚!!
我会还你的。以后,我什么都会还你。
除了你给我的羞辱。
我会还的。必须。
我必须还了,我才是我。我才解脱。
父亲今年七十四。还有时间。我继续还。
还到他离开我们。
他不带走的,我也不带去。
至于,放下心结,自渡,那是明天的事。今天的事,今天了结。
先让我,做一回自己。再让我,想想我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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