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人还需要另一种孤独,精神上的孤独,精神上的孤身独处。洛根丁就是处于这种精神状态。他喜欢呆在咖啡馆与人共处,他也时时走在人群中间,他跟老板娘发生性关系,他同那个自学者对话,他最后还同旧时的爱人安妮相会,但这都无法排遣他精神上的孤独感。
你一旦获得这种感受,就会发现它仿佛是与生俱来,同你的存在粘胶在一起,不能摆脱。你想转嫁给别人?那些不孤独者无法理解你;他们习惯和理解的东西你不能给他们,你想给他们的东西他们体味不了。那些孤独者也帮助不了你;你们彼此是理解的,但所能交换的仍然是孤独。不理解我者何必对他言?理解我者又何必对他言?——终于是无话可言。所以洛根丁几乎不愿跟任何一个人说话,包括那个自学者。
这种孤独感的根本点可以用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来予以界说,虽然萨特在沿用这个说法时有了跟多变化。
“我思故我在”,这并不是说,只有我想到自己时我才存在,或者如果我不想到自己我就不存在。无论我想不想到自己,我作为世界万物中之一物总是存在的,就像一块石头,一棵树或一匹马是存在的一样。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当我思索自己的存在时,也就是当我追问自己存在的意义时,我发现自己的存在是成问题的。此前我认为这个世界是有条理的,世界上的万事万物包括我们自身都是有理由存在的、可以解释得清楚的。但果真是世界如此,抑或是我们认为如此?显然是我们认为如此。如果真是我思的结果,抑或是因袭他人、众人、前代,是“他思”的结果?显然不是真正的我思。如果我撇开人们习惯性的思想,撇开一般性的先入为主的概念,直面包括我自己在内的这一个个具体的独特的存在物,我发现这些存在物的存在是没有理由的,是无法解释的,但它们又不可能不存在。甚至我的这个“我思”,我关于自己的意识,它的出现也是没有道理的,不知怎么就冒了出来。它也是一个存在。于是我就有一个并不属于“我”的意识,它说来就来,说走就走,它并不由“我”这儿找到存在的根据,我也不能把它作为存在的理由。我还有一个跟石头、树、马并无不同的身体,它存在着,但在它上面也找不到那个存在意义的“我”。“我”彷徨于两间,我感到自己是多余的,但我又存在着,我感到恶心。于是我找到了“我”,找到了我存在的意义,这就是恶心,我存在的意义就是我的多余,就是我厌恶存在。
一个人想到这地步,便陷入了两难绝境。所以人们往往只是孤独的业余爱好者,当孤独到要面临瞥见这种两难绝境真面目的危险时,就赶紧退了回去,逃入精神的群体之中。洛根丁越过了这个界线,于是他成了“疯子”。
写于198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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