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手里拿着收音机,李春波《小芳》在铺满银碎的山岗和轻轻的风一同飘进四季沐歌的河流。晨汐满头瀑布的黑发如春天的柳絮轻柔缠绵着夜风。
我喜欢她坐在我身边,头倒靠在我的肩上,这样我们两人就可以携手到日出日落。我也喜欢看她穿着草绿色的长裙,因为,她永远如春天般自然美丽。很多次我都梦想着和晨汐以绿草鲜花来做我们两人的花园,将来,我们的孩子可以在这绿茵的地毯上无忧无虑嬉戏,他们同样可以和蛐蛐一起歌唱,和彩蝶一起捉迷藏。
那晚,我说,你那裙子就是春天的华裳彩衣,你才是春的姑娘。她笑了,笑声和蛐蛐的歌声一样清脆绕指在星河。瞬间,她答非所问说,这首歌早八百年就已经过时了,我也不是小芳,也不愿意做小芳。
“……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长得好看又善良,一双美丽的大眼睛……”
我根本就不怎么爱听这首歌了,只要晨汐和我在一起,她就是我眼里那个美丽善良的“小芳”。
蛐蛐还在歌唱,总是那么乐此不疲为寂寞的夜在歌唱。
曾经,我特别喜欢和蛐蛐一起在银河里唱歌,因为我的声音可以和蛐蛐的歌声就能一起飘进晨汐的梦,她会在睡梦中幸福地微笑,我一直都是这么认为。
那时,晨汐说喜欢一直这么靠在我的肩上听我和蛐蛐一起歌唱。
那夜,我想对夜的轻风说,晨汐,陪我一起留在这个诗情画意的田园山野吧。但我还是没有说出口,因为,她突然对我说要去香港她姑姑那里,声音果决如钢。
那个还没来得及成为我的姑姑。
我关掉收音机,送晨汐到她们村口的路上,两人一直沉默,我不知道说什么,甚至到了她们的村口,我也像往常一样站立在那里,我怕从此再也看不见晨汐。
那夜晨汐没有回头。
我听着蛐蛐依旧铺天盖地的歌唱到天明。
(二)
我们的父亲是发小时玩的能穿一条裤的好兄弟,因此,我们的母亲也变成了一对好姐妹。只隔一座小山包就能来彼此的家,其实,两家人就是一家人,根本就没有彼此,可以随心所欲来往着,但我还是每天希望父母亲带我去晨汐家,晨汐的父母亲也是经常带晨汐来我家。大人在一起说话做事,我和晨汐就可以牵手在漫山遍野。每次,晨汐的爸爸妈妈带着她回去的时候,我就会失落地祈求,能不能让晨汐一直住在我家。晨汐这时看着我,然后说,那你就去我家吧,我们在一起!我和晨汐莫名其妙地看着他们笑得前仰后翻。
后来,每年的长假我可以去晨汐家帮忙干农活,她的父母亲都会夸奖我是一个勤劳的好孩子,还说我是他们的好儿子,她也可以随心所欲来我家找我,我爸爸妈妈幸福地说,晨汐就是他们的乖女儿。
那个山岗成为我和晨汐的鹊桥,也见证着我和晨汐的幸福。
宽阔由小草铺成的地毯,蛐蛐在地毯里歌唱。
高粱红,小麦绿,河成了山岗少女的裙带。我会为晨汐轻轻地歌唱,蛐蛐会为我伴唱到海枯石烂。每次,晨汐都会激动得像彩蝶为大地起舞,她说,好喜欢和我在一起,好喜欢家乡的诗情画意,好喜欢家乡的蛐蛐在银河里歌唱。我说,我就是一只蛐蛐,只要你喜欢,我永远会为你歌唱。
蛐蛐就是这星汉灿烂的精灵。晨汐也是这么认为,她画了两张一模一样的画,熟悉由绿草红花通往九霄的白云蓝天,花草之间全是蛐蛐欢天喜地张开可爱的嘴巴,歌唱。最重要的是我和她携手朝着天堂的方向走去。
画中的蛐蛐,有黄褐色的黑色的。他们的眼睛同圆圆的玛瑙一样大得可爱。我还是喜欢她将蛐蛐本来没有那么大的眼睛画的比脑袋还大,因为,那是她的眼睛。
那张晨汐的处女作我一直视若生命地珍藏了起来,那张画让我对蛐蛐有了一种难以言表的爱。后来,蛐蛐走进我的梦境,他们对我说——我爱你!每次,我在幸福醒中来,蛐蛐在歌唱。我对着到处是蛐蛐的歌声说,我爱你!
时间在我和晨汐之间就是那么短暂,来不及回味。这里的庄稼不再是天堂里的花园,处处长满了比人还高的野草、杂树、灌木,蛐蛐因此少得寥寥无几。
在快毕业前的那天晚上,没有蛐蛐歌唱。晨汐和我站在车来车往的霓虹下,突然对我说,她要么去沿海地区打工,要么去她香港的姑姑那里。我说,我陪你只要我能去的天涯海角。她突然偎依在我怀里,那时,我明显感觉拥在怀里的晨汐不是晨汐,因为,我的胸口湿了一片。
那夜,没有蛐蛐的歌声,我知道,只要在闹市里不会有蛐蛐在唱歌。
(三)
无论我怎么在田园里朝五晚九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干活,我的父母亲都不再夸我如何勤快,因为,我那才初中毕业的哥哥早就加入了城市的打工潮。
晨汐的父母亲和我的父母亲也因此变得不再怎么来往,因为,她家已经搬进了县城,并且她的父亲在县城里做起了小生意。
翠绿的山岗也长满了荆刺和野草,只剩下寥寥无几蛐蛐在哀唱。
很多次,我对自己说,晨汐,我会给你一个美好的未来,可我每次说完,心里是那么力不从心,因为,晨汐不再喜欢这里的满天星斗和杂草丛生的庄稼地。
野草,灌木也淹没了古老的村庄,断墙里没有了狗叫,我也想逃离这个白天和黑夜一样死寂的乡村,可这里是我和晨汐的天堂。
我固执以为,总有一天,我会将这里变成如画的天堂仙境,晨汐一定会喜欢的。
(四)
太阳强烈
水波温柔
一层层白云覆盖着
我
踩在青草地上
感到自己是彻底干净的黑土块
活在这珍贵的人间
泥土高溅
扑打面颊
人类和植物一样幸福
爱情和雨水一样幸福
海子的诗歌,海子的生活本身,可我的内心还是彷徨,惊慌失措。因为,我依旧一直没有晨汐走后的任何信息,也找不到她任何的只言片语。
从来不粗话的父亲在庄稼里开始对我不屑一顾起来,你再这么跟我们在一起干农活,老母猪你都娶不了一个。母亲也是跟着变本加厉,你跟着我们,什么都不会有的,只能糊口,谁会嫁一个只能糊口的男人。我依旧固执着,晨汐会嫁我的。我的话才落音,却又分明听见母亲的叹息声如雨水滴落在空旷的田野,父亲却大声吼我,痴人说梦。
人,没有梦才可怕,为梦而彷徨也可怕。
当我在夜深人静时,摊开泛黄的爱情信物时,蛐蛐在画里歌唱。
晨汐,你在哪里?
收音机早已入土为安,《小芳》不再在耳边和蛐蛐的歌声一起缠绕在这人间天堂。我却依旧站在山岗歌唱着,即使身在香港的晨汐没有蛐蛐的伴唱,没有可见的星斗,我也要歌唱。
我就这么一人歌唱到天亮,因为,我坚信,那眼睛比脑袋还大的蛐蛐都张开嘴巴在歌唱。
我知道晨汐早就去香港她姑姑那里去了,那个我一直以为只要是去了香港就等于踏上了人生的金路银桥。她走的时候,就像天空的云彩,没有和我留下一丝痕迹,最后,还是我去了她家,看见她的父母亲正在跟客户端茶送水时一脸伪装着——顾客就是上帝的虚假表情。他家唯独没有晨汐,但我坚信她去香港的前一天一定会对我说的。等待顾客走了,她母亲背对着我不耐烦地说,她早就走了。
晨汐都走了,我还去她家干什么?
她母亲在嘲笑我,她的宝贝女儿去了香港我却不知道。
那幅她亲手的画,说好的要牵手到天堂,居然连走时我都不知道。
其实,她母亲错了,晨汐早就对我说过两次——要去香港。
我依旧希望晨汐突然有一天会回来的,不是说,不辞而别是怕相爱的人会悲伤,她一定是怕我伤心吧。
其实,只要你幸福,我才会幸福。
(五)
我的父母亲和晨汐的父母亲最终没有了来往,就连藕断丝连都不剩,我知道,那是因为晨汐去了香港。
曾经,我们的父母亲大半辈子的兄弟姐妹情只是因为晨汐去了香港而从此一刀两断。
可笑。曾经的约定瞬间变卦,那是因为他们都爱自己的儿女,所有的大人才会在现实面前变得一览无余的赤裸。
我的父母亲也在这几乎没有狗叫的农村呆腻了,可又苦于没有勇气飞离这死寂的村庄,他们只好希望我能逃离这个牢笼。只要我在家里一天,我的父母亲就一改往日的痛爱而冷漠着老脸,重复的唠叨就是和尚念经:
你要出去打工,将来住在城里。
在农村,你这一辈子就完了,讨不到老婆。
你怎么还不出去,这里有什么好的。
我们怎么生了你这个没有用的东西。
……
可悲。逃离故乡——父母亲。
儿不嫌母丑,我们却嫌弃死寂的故乡。
可恨,人的骨子里是嫌贫爱富的。
我的爸爸妈妈念的不是经,是紧箍咒,我像孙猴在痛苦地挣扎着。我说,我将来一定会将家乡变成现实版的人间天堂,晨汐一定会喜欢的。
可是,没有可是。
我还是去了深圳,带着晨汐当年亲手画的那幅画。
钢筋混凝土的丛林处处是霓虹喧器的街市。这里没有星星,没有蛐蛐在歌唱,没有清澈如玉带似的河流。
轰鸣的车间,除了吃饭,上班,就是睡觉。枕头下,蛐蛐在独唱。
我很帅气,是车间所有女孩子们公认的,当那些女孩子最后问我,你有房子没有?我说有。在她们眼睛闪闪发亮的时候,我却说,在农村,有很大的房子。可笑,我看见她们对我翻白眼,然后转身离去。
蛐蛐还是不远千里走进我的梦境,他们的眼睛比脑袋大,只是没有原来的那般可爱,全是忧愁、惶恐、迷茫、不甘。他们说,累了,你什么都不要想就能睡好觉。醒来是梦,再次摊开那爱情信物已经是残缺不全。
(六)
多年后的一个春节前,我从深圳往家里赶。在早就变得日新月异发展起来县城的公交站,等车前,我出了车站,为的是好好看看故乡旧貌换新颜的县城。
一个梦里的声音在喊我,是不是自己在做梦,我也不知道。
性感模特版的晨汐突然出现在我面前,全身上下是我说不出来的世界品牌,没有了草绿色和花儿的纯净。
她那本来如画中蛐蛐的眼睛也变得迷茫,彷徨和不甘。
坐在典雅的咖啡厅里,晨汐和我说了很多,我依旧做她真实的听众。最后,她说她离婚了。
我看着珠光宝气高雅的晨汐,打心里为她感到幸福,她现在却哭着对我说,离婚了。
我拿出十八岁那年,我的生日,她亲手画的那幅画,在残缺不全的画前,她泣不成声。最后,她说,她自己的那张画,去香港时已经不见了。
不是天意弄人,是我们自己在捉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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