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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聊《红楼梦》里的“误笔”

时间:2015/7/13 作者: 木道长 热度: 82638

  《红楼梦》是一部备受人赞誉的伟大小说,假如有人说《红楼梦》里有“误笔”的话,这个人要么就会被人当作是“疯子”;要么就会被人当作是说糊话的糊涂人。正因为如此,所以我们读者明明在书中看到其中描写有不通之处,也只敢说这是抄书人误抄的,谁也不敢说这是作者写错。比如现在读者普遍都知道,在书中第三十五回里有一句描写说到贾政门生傅试有一妹妹叫傅秋芳的年龄,文章写她的年龄是二十三岁,大家都说这是抄书人抄错了,这里傅秋芳年龄应该是十七、十八岁。这种说法来源于女性作家张爱玲,她在读《红楼梦》时,凭女性特有细腻感觉,感到此处描写把傅秋芳年龄写得太大了,明显与古代妇女应该出嫁年龄不符,于是提出此处为《红楼梦》误笔之说。张爱玲女士这个判断有没有道理呢?当然有。我国古代女孩子一般在“及笄”时即在十五岁前后就出嫁;甚至有的女孩子早嫁十三岁就嫁人了;有的女孩子情况特殊可能晚一些出嫁,但一般最晚不会超过十八岁;二十三岁大姑娘还没嫁出去,傅秋芳当然算是老姑娘中老姑娘了。凭傅秋芳家世、外貌及才情,二十三岁还没嫁出去,这么写当然不近常情、存在不通之处。但张爱玲说这是作者误笔,显然又不能让人们信服,因为以作者之大才,他怎么会犯这低级错误呢,于是大数人就接受此处乃抄书人误抄的说法。可是这一处真的是抄书人误抄或作者误笔吗?

  

  我国古代社会早婚盛行,少女一般在十三足岁后就可以嫁人了,如果某位少女到二十三岁还没嫁人,那么不论这少女是否美丑、家里是否贫富,这少女和她家庭自然会成为当时人们谈资笑料,这是一件不争事实。但历朝历代法律上并没有规定晚婚是非法的,所以在那时候某些女人因为各种原因嫁不出去的现象是存在的。既然社会有这现象,那么那时傅秋芳年龄到了二十三岁还没嫁出去,这情况是不是也很正常呢?且根据书中介绍,人物傅秋芳是贾政门生傅试(附势)的妹妹,才情、容貌皆不俗,这样姑娘自然是不愁嫁的,可是由于她哥哥一心想找富贵人家结亲,高不成,低不就,耽误傅秋芳青春,以致到了二十三岁还没嫁人,成了一位老姑娘。文章这样叙述是乎没有什么不妥之处。此外,书中还介绍说,傅试一心想和贾家攀亲,一次派家中两位嬷嬷到贾家去打探消息,贾家贵公子贾宝玉看在傅秋芳面子上,亲自在自己房间接待过两人,而平时他是很讨厌嬷嬷的。大家看到这里,常感到傅试举动怪异,不知傅试想做什么?傅试巴巴派家中两位嬷嬷到贾家,他不做什么,他不过是急于想跟贾家结亲而己。傅试当然不是要把自己妹妹嫁给宝玉,因为这是不可能的,但他的目的是让家中两位精明、能干嬷嬷到贾家去抓消息,看贾家旁系中有没有其他公子适合成为他的妹妹傅秋芳的夫婿。从傅试派家中两位嬷嬷到贾家名为拜访问安,实则为自己妹妹傅秋芳寻找合适对象的行为来看,傅试对自己妹妹二十三岁大龄还没嫁出去之情况,亦十分焦急,可用心急如焚来形容,否则他也不会做这么古怪举动。我猜想在八十回后真文章里应该有傅试妹妹傅秋芳嫁给贾家旁系某位公子的描写,这个人应该是贾菱。我的依据是傅秋芳和贾菱这两人名字含义。“傅秋芳”中“傅”通“附”;“傅秋芳”三个字意思“依附在秋天芳香上”。“贾菱”中“菱”就是“荷花”,荷花是秋天时花,书中就有一大段文章描写“秋菱和夏金桂争论秋天荷花和桂花谁更香的问题”的故事,十分精彩,说的就是秋天荷花能散发沁人心脾芳香。“傅秋芳”是“依附在秋天芳香之下”,言下之意就是傅秋芳嫁给贾菱这个人。《红楼梦》里“好了歌”中有一句“择膏粱,谁承望流落烟花巷”,有人认为它是说贾迎春,我认为不是,它应该是说傅秋芳和贾宝玉丫头林小红。她们这两人后来因为自己丈夫贾菱和贾芸事犯受到连累,被官府判充官妓的罪,“流落到烟花巷”去了。

  

  纵上所述,书中对人物傅秋芳年龄的描写,虽有不通之处,但要说这处是抄书人抄错或者是作者误笔的话,是乎证据不很充分。特别有人说此处描写傅秋芳年龄二十三岁是十七、十八岁的误抄,对这说法,我就更不敢苟同了。理由一:按常识来说,一般抄书人抄错情况都发生笔画增减方面,几个字都抄错,这情况应该不太可能发生。假如有人说此处二十三是二十一、二十二的误抄,我认为这种情况可能情比较大,可是说二十三是十七、八的误抄,这可能性就比较小了,抄写人应该不会犯这种错误。理由二:书中人物傅秋芳年龄大没嫁人,这确实有点不合情理,但在小说里可不止她一人是老姑娘,我们女主人公薛宝钗也是一位不折不扣的老姑娘,她可以晚嫁,傅秋芳为何不能晚嫁人呢?

  

  我这么说,有人可能会问:你怎么知道书中“金陵第一正钗”薛宝钗是老姑娘,凭什么?

  

  书中第一号女主人公薛宝钗是不是老姑娘呢?要知道这个答案,其实也很简单,只要我们读者知道男主人公贾宝玉是何时结婚的,就可以推算出她岀嫁年龄。因为据书中所示,她比宝玉大二岁,后来又嫁给宝玉,假如宝玉是二十岁成婚,她就是二十二岁出嫁。遗憾的是在原著八十回文章里,并没有描写宝玉和她成亲故事,所以我们读者很难得到她出嫁实际年龄是多少,不过她大概多大年龄还没出嫁,我们读者还是可以推算的。如何推算?答案同样很简单。只要我们知道原著八十回描写最后一个故事发生时间,薛宝钗那时年龄有多大,这样就可推测她出嫁最低年龄是多少岁。由于文章仍没这方面的描写,她确实年龄在原著最后一个故事发生时无法直接得知,只能以书中其他人年龄为参照物,比如只要我们读者能知道宝玉那时年龄,就可以推算宝钗那时多大,是不是老姑娘?贾宝玉是书中主人公,书中经常谈到他年龄,可是在原著最后一个故事发生时,也没他年龄方面的描写和暗示,还好在七十七回文章里倒是出现过贾环和贾兰两人年龄的描写,那时贾环十五岁,贾兰十三岁。根据之前文章所写,宝玉比贾环年长三岁,那他年龄在那时应该是十八岁,宝钗比宝玉大二岁,那时宝钗年龄最少是二十岁。也就是说宝钗出嫁年龄最早不低于二十岁,最晚有可能是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岁,甚至更晚。宝钗二十足岁还没出嫁,她不是老姑娘谁是老姑娘呢?

  

  根据上面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薛宝钗和傅秋芳一样,两人都是大龄老姑娘。而且据书中所写,宝钗比傅秋芳家世、才情和容貌不知强了多少倍,人家都不着急出嫁,你着急什么。如此看来,傅秋芳二十三岁还没出嫁也很正常,在当时不能算是一件特别奇异怪事。所以我们读者如果仅凭书中描写傅秋芳年龄偏大一点,就说这是抄书人抄错或作者误笔,实在很难令人信服啊!

  

  《红楼梦》里确有“误笔”存在,不过不是出在描写傅秋芳年龄上,而是出在描写贾母和王熙凤的年龄上。

  

  在第七十三回文中写道:因今岁八月初三乃贾母八旬之庆。古人做大寿,是男九女十。“贾母八旬之庆”意思就是贾母过八十岁的大寿。我先前以为这处描写,不但把贾母年龄写错,连她生日都写错了。因为据六十三回文章所写,贾探春说贾母的生日跟薛宝钗是同一天,都是正月二十一日,这里却说“八月初三乃贾母八旬之庆”。也就是说八月初三是贾母过八十大寿的日子,八月初三与正月二十一相差大太,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按我们古人礼节来说,做寿与过生日不是一回事,做寿日子可以不在生日那一天做,但必须在生日之后到过年之前之间。很明显,八月初三是贾母过八十大寿大好日子,估计是请地理先生看过的,所以“八月初三”不是贾母生日,与贾母生日“正月二十一”的描写并不矛盾。

  

  “八月初三乃贾母八旬之庆”里“八月初三”这个日子文章也许没写错,但“八旬之庆”这个描写肯定是错的。贾母那时没那么老,她过的是七十岁大寿,而不是八十岁大寿。

  

  《红楼梦》是一部以描写贾家主要人物日常生活的小说,书中人物众多,故事发生时间跨度很大,作者不可能也无必要把书中所有主人公在某时间段年龄逐一交待一清两楚,但我们读者仍可以故事里其他人物年纪为参照物,估算出小说里主人公在某时间段的年龄是几许。比如,在“贾母过八旬大寿的故事”发生后,书中出现确实年龄描写有贾环和贾兰两人,我们就可以用这两人年龄为参数,推算出贾宝玉那时年龄。如果要判定“贾母过八旬大寿”这句话是否错误,只要用宝玉年龄跟贾母年龄对照,看一看两者是否相符,如果相符,书中描写“贾母过八旬大寿”这句话就是正确的,否则就是错误的。在七十八回文章里有段文字描写道:贾兰的是一首七言绝句,写道是:……众幕宾看了,便皆大赞:“小哥儿十三的人就如此,可知家学渊源,真不诬矣。”……又看贾环的,是首五言律句,写道是:……众人道:“更佳,倒是大几岁年纪,立意又自不同。”……众人道:“这就罢了。三爷才大不多二岁,……”从这段文字可知,贾兰、贾环在贾母过完八旬大寿之后,年龄是十三岁和十五岁。而我们读者知道书中主人公贾宝玉比贾环大三岁,这也就是说贾母八十岁后,宝玉才十八岁。有了宝玉年龄做参照,问题就好办了。

  

  另外,在第三十九回故事里,描写刘姥姥二进贾府,见到贾母时的情况,也暗示出贾母那时的年龄。文章写道:刘姥姥忙立身答道:“我今年七十五了。”贾母向众人道:“这么大的年纪了,还这么健朗。比我大好几岁呢。我要到这么大年纪,还不知怎么动不得呢?”按故事里贾母所说,在刘姥姥二进贾府时,她年龄是六十大几,比刘姥姥七十五岁少了好几岁。“好几岁”是个模糊概念,但是有界限的,是三岁到八岁之间。也就是说,这时贾母年龄应该在六十七到七十二之间,最大年龄不能超过七十三岁,最小年龄不能低于六十六岁。假如七十三回故事里贾母过的是八旬大寿,跟这故事发生时间一对照,贾母年龄最少要增了七、八年,最多增了十二、十三年。刘姥姥二进贾府时,宝玉己十五岁了,那么贾母做八旬大寿时,宝玉年龄就应该是二十二、三岁到二十七、八之间,不可能贾母过完八十岁大寿后,宝玉年龄才十八岁,两者时间相差太大了。假如在七十三回故事里贾母是过七十大寿,在三十九回故事里贾母所说“刘姥姥比她大好几岁”才是实情,她此时年龄应该是六十七、八岁,刘姥姥年龄是七十五岁,七十五岁的人比六十七、八岁的人当然是大好几岁呢。而此时宝玉年龄是十五岁,到了贾母过七旬大寿后,时间过去二、三年,宝玉那时正好是十八岁,这又可与七十八回文章对贾兰、贾环年龄描写对应上。

  

  根据上面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书中“八月初三乃贾母八旬之庆”这句话是错的,这句应改为“八月初三乃贾母七旬之庆”。“八旬之庆”和“七旬之庆”只有一字之差,为什么书中会出现这种低级错误呢?我认为有三种可能性:一种是作者笔误;一种是抄写人误抄;三是抄书人有意篡改。作者笔误可能性太小了,因为这错误太低级了,即使作者犯了,但作者曾对《红楼梦》披阅十载,修改五次,不可能没发现它。另外抄写人误抄的情况也比较少,原因同样是如此,这样错误太容易被发觉并加以改正,除非是抄书人有意篡改的。古人寿命比较短,能活到七十岁已属罕见,诗句“人生七十古来稀”说的就是这种情况。但那时人活到七十毕竟是有的,而人数还不少,书中刘姥姥就是例子呢,抄书人可能是觉得贾母过七旬大寿,还不足说明贾家这位老祖宗福寿双全,才故意把“七旬大寿”改为“八旬大寿”。他这么一改,由于并没有影响文章其他描写,而且还能更加突出贾母福寿不浅,所以后来读者即使知道了,也可能一笑了之,于是这处“误笔”就保存到如今。

  

  其实,抄写人这么一改,看起来不害文意,是乎还能为贾母这位人物的塑造增色,但我个人认为这么做是画蛇添脚,表明抄写人完全不能领会作者塑造贾母这人物形象的意图。为什么我这么说呢?这是因为作者在书中塑造贾母这位厉害角色,并非单纯是为了故事情节的需要,而是利用书中“贾母的故事”来“假语村言”,称赞我国古代出现过的“明君”。“人生七十古来稀”,作者写“贾母过七旬大寿”,目的是暗示我国古代“明君”实在太少了,多少有点无奈感叹在里面,而抄书人那里知道作者这番心思,自以为人物贾母过大寿越大越好,于是就把“七旬”改为“八旬”。他这么一改,虽不害文意,但表明这人完全把《红楼梦》当作一部通俗小说来看,根本不知作者创作真实意图,不过这也怪不得此人,谁叫作者把《红楼梦》里故事写得象一个巨大“梦”似,让人看不清、摸不着呢!

  

  上面,我说过书中笔误出现在对人物贾母和王熙凤年龄描写上,现在已论证过书中在贾母年龄描写上确实犯了错误,下面就来说一说书中在王熙凤这位人物的年龄上描写上是否也存在错误呢?

  

  小说里王熙凤这个人物给我们读者印象很深,但她年龄在书中一直是个迷,作者虽对她外貌和衣着作了大量细致描写,然而就是没有在她的故事里对她年龄有一次确切的描写,这让我们读者很难准确把握她在书中故事发生不同时间段时的年龄。可是在四十九回里,却有一段文字这么写道:李纨为首,余者迎春、探春、惜春、宝钗、黛玉、湘云、李纹、李绮、宝琴、邢岫烟,再添上凤姐儿和宝玉。叙起年庚,除了李纨年纪最长,其他十二人皆不不过十五、六、七岁,或有这三个同年,或有那五个共岁,或有这两个同月同日,那两个同时同刻,所差者大半是时刻月分而己。连他们自己也不能细细分析,不过是“弟”“兄”“姊”“妹”四个字随便乱叫。从这段文字中我们可知,贾家大观园姐妹中除了李纨年龄最大,其他人年纪相差都不大,最多相差两岁。这也就是说,这十二人中年龄最小在此时如果是十五岁,那王熙凤年龄就是十七岁了。这十二人年龄比较小应该是林黛玉和薛宝琴,且黛玉在此故事发生前文章里出现过年龄描写,就以她例吧。如果她的年龄象上文所说,在此时是十五岁,那王熙凤在此时年龄应该是十七岁。王熙凤的年龄比林黛玉只多了二岁,这可能吗?

  

  在第六回文章里描写“年幼林黛玉抛父进京都,投靠她外祖母贾母”这样一个故事,故事里她与王熙凤有一次直接接触,作者对王熙凤衣着打扮和外貌进行一番细致描写,但也没交待她实际年龄,不过我们读者隐隐约约觉得此时王熙凤年龄在二十岁左右。还是在第六回中,又描写“刘姥姥带孙子板儿想去贾家打抽丰,就先找王夫人陪房周瑞家的,周瑞家的向刘姥姥介绍贾家情况,特别介绍到王熙凤的故事”。文章写道:(周瑞家的)听如此说,便笑说道:“……我们这里又不比五年前了。如今太太竟不大管事,都是琏二奶奶管家了。”……刘姥姥因说:“这凤姑娘今年大还不过二十岁罢了,就这等有本事,当这样的家,可是难得的。”从故事里周瑞家的和刘姥姥这番对话中,我们可以得知在刘姥姥一进贾府时,王熙凤己嫁给贾家二爷贾琏己五年了,按她出嫁是十五岁算,这时王熙凤她实际年龄应该是二十岁,即使我们按当时最低出嫁年龄十三岁算,年幼林黛玉抛父投靠贾家时,这时王熙凤年龄也有十八岁,而此时林黛玉才十岁。也就是说王熙凤比林黛玉足足大了八岁,那四十九回里这段文字说王熙凤年龄是十七岁时、林黛玉年龄也有十五岁了,这不是太矛盾吗?

  

  所以,四十九回里这段话肯定是错的,应该把这段话里这一句“叙起年庚,除了李纨年纪最长,其他十二人…”改为“叙起年庚,除了李纨年纪最长、王熙凤年纪次长,其他十位人……”,这样才符合王熙凤在此时年龄的描写。

  

  那么,这处错误是抄写人造成、还是作者误笔或有人有意篡改造成的呢?

  

  这处的错误,一看就知道不可能是抄写人抄错或有人有意篡改造成的,除了作者误笔外,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这整段文字是别人写的。这种情况在书中其他地方也是存在的。比如在二十二回文章里描写“贾政猜大观园姐妹做的灯谜”的故事,我认为就是有人代笔的。因为其中描写贾惜春做的灯谜的谜底和贾政所猜不相符。贾惜春做的灯谜是:前身色相总无成,不听菱歌听佛经。莫道此生沉黑海,性中自有大光明。贾政猜谜底是海灯。会猜谜的人都知道,猜谜时,谜底中的字不能有谜面中的字,如果有了,叫“半露”,答案是不准确的。贾惜春做的灯谜谜面中有“海”字,按理说贾政猜谜底就不能有“海”字,这里谜底应该是“木鱼”。可是文章却这么写,这只能表明写这段文章之人对古代猜谜之法一窍不通,以作者之大才,不可能连猜迷常识都不懂,所以这处描写可能是别人代笔的。要说这代笔这人是谁,当然非“脂砚斋”莫属了。我估计上面那段描写也很可能是“脂砚斋”代笔,因为这两处所犯错误几乎一模一样,很不容易为人发现,表明代笔之人有一定文学上素养,但跟作者比起来却不是同一等级写作高手。

  

  《红楼梦》这部小说里确实存在一些“误笔”,这些“误笔”有可能是抄写人抄错,也有可能是别人代笔造成,但我们也不能排除是作者亲手写的,因为作者也是人,只要是人,就难免会犯错,更何况写一部象《红楼梦》这样鸿篇巨制的小说,谁都无法做到里面毫无一点瑕疵,有瑕疵是正常,无瑕疵才是不正常的。《红楼梦》这部名著里除了有这些“误笔”存在外,还有许多“缺文”,可能是当时作者在写作的时候,觉不好下笔暂时放在那里不管,后来不知何种原因就这样形成“缺文”。但不管《红楼梦》原著里存在这样那样的缺点,都无法妨碍《红楼梦》这部小说成为古今中外最伟大文学作品之一,书中这些缺点和原著残缺一样反而使《红楼梦》更具魅力、更具诱惑力,难道不是这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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